某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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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汇编.docx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汇编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汇编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 二一四年六月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质量过程控制,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创下良好的社会声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实行“施工队自控、项目部检查、监理监督、业主评价”的质量管理机制,强化过程控制,推行标准化作业,加大监督力度。第三条 严格执行质量奖惩制度。强化质量意识,奖优罚劣,奖惩严明,消灭质量事故,建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管内所有施工项目的全过程与工程质量相关的管理活动。第二章 质量管理依据、方针和目标第五条 质量管理依据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部令2000第279号)。2、国家和青岛市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3、国家和部委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公司有关本工程质量管理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4、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5、建设单位与设计、承包、监理单位依法签订的有关合同。6、建设、设计、监理和承包单位联席会议纪要等。第六条 质量管理方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思想, 科学管理,强化控制、优化方案、规范施工。第七条 质量目标1、建设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2、消灭质量重大、大事故,减少质量一般事故。3、确保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的规范、标准;主体工程零缺陷。4、竣工文件真实可靠,符合青岛市和青岛市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关要求。第八条 创优目标:创“市优”、“省优”,争创“国优”。第三章 组织机构设置及质量保证体系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副经理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在项目工程部设立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所管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创优工作。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如下: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 安全总监 副经理 成 员:副总工程师 安质环保部部长 工程管理部(副)部长 物资设备部(副)部长 专职质检工程师第十条 质量管理机构图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汇编 项目经理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体系图总工程师思想保证质量意识教育工班回访改进工作质量质量至上意识业主至上意识制定教育计划信息反馈质量评定建造精品工程工程师检查试验控制随机检查质量管理文件技术保证技术培训掌握规范标准图纸审核技术难点分析新工艺推广技术岗位责任制提高创优能力组织保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QC小组成果推广质量工作检查改进工作质量经济保证经济法规制定奖罚条例优劣评价包保包干签订质量保证书经济责任制奖优罚劣提高质量效率过程控制测量验证设备控制自检和互检施工准备质量控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控制施工过程控制工序管理控制不合格项控制与纠正半成品与成品保护质量的检验与验证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汇编 第四章 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1、工程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连带责任。2、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并制定质量管理制度。3、宣传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质量教育。4、负责工程质量策划和质量体系在本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5、批准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6、定期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第十三条 项目副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作好各项管理工作。2、加强内外、上下协调,合理组织施工力量,保证工程质量。3、审查质量技术措施,并监督其实施。4、负责进行工程质量分析,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5、负责日常施工组织的指导、监督。6、负责进行工程质量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1、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2、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3、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质量技术措施。4、审批本项目的内控标准。5、制定QC小组活动计划,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第十五条 安质部部长1、组织开展质量自检、互检和旬、月、季质量检查活动。2、编制质量管理办法、质量控制措施。3、配合技术部实施各项质量技术措施。4、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负责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及隐蔽工程质量检查。5、按照活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6、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工程施工质量情况。7、按要求向公司和建设指挥部上报材料。第十六条 专职质量监察工程师1、负责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检查措施的落实。2、监督实施各项质量技术措施和质量标准。3、负责单位工程质量的抽验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并负责复核质量技术资料。4、负责隐蔽工程质量检查与签证。5、负责质量缺陷问题处理的跟踪。第十七条 工程技术部(副)部长1、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编制各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方案,同时制定相应的质量技术措施。2、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并负责指导技术交底,用先进的工艺水平确保施工质量。3、负责制定内控标准并监督实施。4、组织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参与质量缺陷的调查、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5、负责竣工文件的编制,参加工程验交开通、交付工作。第十八条 施工队队长1、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通知精神。2、组织好每天的工前交底和工后总结,确保工程质量。3、及时汇报施工质量情况和遇到的施工技术难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十九条 物资部(副)部长1、保证按时供应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工器具和设备。2、做好进货材料检验和试验,保证材料设备符合质量技术要求。3、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检定。4、负责材料的外观检查和合格证等资料的收集。第二十条 施工队技术主管1、参与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方案及质量措施的编制。2、严格执行各项施工技术标准。3、监督各项质量标准的实施,及时做好施工的各类技术数据的收集并按时向项目部汇报。4、参与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参与竣工资料的编制及整理。第五章 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条 开展多形式、深层次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TQC、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文件、施工规范、验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技术培训、组织QC攻关等,增强全线参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创优观念,充分发挥每一位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群众性创优活动。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一整套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内部技术标准;施工中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使技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广“四新”技术,应用“四新”技术突破施工难点,用先进的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将ISO9000标准始终贯穿于工程质量的全过程。三、质量检查监督制度第二十三条 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加强质量检验,严格过程控制;制定月度、季度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档;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随工检查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四、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第二十四条 专职质检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分项工程质量具有一票否决权。在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及监督中,质检工程师及时跟踪,对于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消灭质量缺陷。五、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第二十五条 各分项目部成立施工测量队,负责各专业的施工测量工作。测量队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其它设计文件进行现场定测,按照测量技术交底书要求在现场做好标记,并做好测量记录,测量负责人签字确认。正式施工时需进行复测,分项目部指定专人进行复测。 复测结果与初测结果一致时方可开始施工。若复测结果与初测结果出现偏差,需上报分项目工程部,对偏差原因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后按照正确的测量结果进行施工。复测人员须做好测量记录,签字确认,对最终测量结果负责。六、设计图纸复核及资料、收集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 设计图纸、文件管理工程部在收到设计图纸文件后及时进行造册登记,审定后的图纸为施工的主要依据。施工蓝图应妥善保管,以备竣工阶段使用,各施工队使用图纸应尽量复印白图使用,并加盖项目受控章。项目其他部门需用设计图纸或其它技术资料时可到工程部借阅,并做好登记,及时归还。图纸的接收、保管、复印、发放都应由资料员负责,保证所有蓝图、白图数量、去向可控。第二十七条 施工队技术资料收集与管理各施工队长负责施工日志的填写,施工日志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包括施工基本简况、主要完成的工程数量、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检查人员意见及整改处理情况等。施工日志需每日填写,严禁事后凭记忆补填。施工队长需将每日施工情况向调度汇报,调度对各施工队施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项目总体施工日志。各施工队技术员负责本施工队范围内隐蔽工程记录、设备安装检查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技术资料的编写,及时与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字手续,每月将资料上交到工程部统一保管。第二十八条 施工图片和影像收集工程部组织施工图片和影像资料的收集,对每道工序有施工图片,每个重点难点工序、新工艺和科技开发项目应有影像资料。总工应组织拍摄项目质量精细管理流程图片和影像; 工程部组织重点难点工序、新工艺、科技开发、验收照片和影像资料的拍摄;日常对施工现场的技术质量检查时注重对现场有价值施工照片的收集,用于项目宣传及公司技术培训等。七、成品保护制度第二十九条 工程完工后,要加强防护和施工现场的清理。第三十条 工程在交付前,项目经理部应确保工程处于被保护状态,防止人为的不正当和自然因素损坏。 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必要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工程的防护情况。 第三十二条 工程验收交付,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全部竣工文件由项目经理部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移交给建设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八、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逐级技术交底制,每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技术部和安质量环保部以书面形式对施工队进行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交底。施工队应及时组织人员审核和学习技术交底书,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提出;确认无误后,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按要求执行,施工队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施工队长应组织施工人员对安全、质量进行详细的讲解。九、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 技术资料严格按照贯标的程序执行,由项目部标识,规定名称和编号。在使用过程中要保持字迹清晰,无乱涂乱画。发放和收取上级的受控文件资料时要进行登记,并做好签收记录,以便追溯。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第三十五条 施工过程中,一般工序的过程检查控制,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每道工序都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随工技术人员填写相应的工程检查证,及时请监理工程师办理签证手续。第三十六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由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检查证上进行有效的签证认可。第三十七条 对于关键部位可邀请监理进行旁站。监督施工进行标准化作业。第三十八条 严格把好下部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差不多”工程甚至劣质工程。十一、质量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条 各分部施工人员和各分部质检人员严格控制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和施工工艺,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第四十条 自检:分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各分部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做出记录,工后讲评。第四十一条 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各分部施工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十二条 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之间或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各分部组织交接,各工班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工班,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第四十三条 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情况由各分部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并限期纠正,各分部质量检查人员负责验证,并填写验证记录。十二、材料、设备检验制度第四十四条 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按“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清退出现场,禁止不检使用或先用后检,保证本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均为合格品。尤其对自购材料应严加检控。十三、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 对所有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必须经法定计量单位检验合格,并有许可标识和证明,才能使用。对各种厂发成材、地材及有试验要求的各种施工用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指定试验室试验,以确保试验数据准确、公正、科学、可靠。十四、质量检查评定制度第四十六条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均应掌握承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质量等级评定。第四十七条 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须按规定进行评定,并填写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作为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除按规定要求处理外,验工时按未完工程处理。十五、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竣工移交的文件资料严格按照青岛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编制。资料必须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十六、工程质量奖罚制度第十九条 制定详细的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促进质量管理上台阶,具体参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执行。十七、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第五十条 建立工程质量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 第五十一条 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第五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话或传真、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并通知设计、监理(或监督)单位驻现场有关部门人员。在3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并按“四不放过”(事故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第五十四条 凡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酿成的等级质量事故,我方对承担工程施工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进行行政、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 对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加重处罚。第六章 控制和防止质量通病的主要措施第五十六条 建立健全质量通病控制防止机构和制度成立质量通病防治小组,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任组长,安质环保部部长任副组长,各分部施工队长及各分部专职质检员为成员。制订质量通病控制和防止奖罚制度,制订内部工程质量通病细目,将质量通病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讲解。(由分部实行,上报项目部)。第五十七条 认真贯彻落实ISO9000标准和全面质量管理1、始终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抓好质量再教育工作,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常抓不懈。2、从设备材料订货、进货、验货到各道工序的施工至竣工验交,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3、抓好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用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用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4、有效开展QC小组活动,切实解决施工中各项难题。第五十八条 搞好质量控制,开展标准化作业活动1、凡是工序都有控制标准,凡是标准都有检查,凡是检查都有结论(奖优、罚劣)。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操作。 2、坚持挂牌施工、持证上岗的作业制度。抽调操作熟练的技工,配备先进精良设备,以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做工程质量的后盾。3、加强质量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一是对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管理知识教育;二是对职工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4、把好试验控制关,组建精干的试验队伍,配备精密齐全的试验仪器,选派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试验工程师负责,做到检测有试验,试验有报告,资料有分析,分析有结论,严格执行工前有试验,工中有检测,工后有检查的质量评定制度。第五十九条 加强工程质量的现场技术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施工。2、项目部成立TQC领导小组,项目部总工程师任组长,安质环保部部长任副组长,质量检查员、施工队长为组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小组成员跟班作业,及时指导、及时检查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3、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规程、规范、工序工艺、标准、计量、检验等基础知识的培训,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意识教育。4、坚持原则,严把技术关,抓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做到“四不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设备、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不施工;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通过研究和会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技术要求和施工难点;并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了解本工程的特点,为保证工程质量打好基础。6、加强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原材料、构配件符合质量要求,施工机具运行正常。7、对特殊工种进行必要的培训,确定劳动力调配方案,保证工种间的衔接,为后续工种创造合理、足够的工作面。8、非甲方提供的有效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施工依据。9、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编制具体的分项工种施工作业计划相应的质量控制,对材料、机具设备、施工工艺、操作人员、生产环境等影响因素进行控制,以保证总体质量处于稳定状态。10、做好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工艺技术标准”交底,对关键环节的质量、工序、材料和环境进行验证,使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符合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11、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材料、机具、方法、环境)进行控制,使工序质量数据波动处于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工序检验方式,对工序质量进行评定;在施工允许偏差超标的情况下,分析产生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使之处于允许误差范围内。12、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对其人员、机具设备、材料、施工工艺、测试手段、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和验证,并进行必要的控制。同时做好验证记录,以便向甲方及工程师证实工序处于受控状态。13、对不易检验或不能直接进行检验质量特性的工序加强管理,事后不能完全检验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提前书面请求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进行现场质量检验。14、对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的施工,由安质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进行监控。15、为后续工程所掩盖部分的隐蔽工程,未经检查及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掩盖和继续施工。16、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各施工班组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评定验收标准的规定由专职人员及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签认,并保存检查记录。17、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收尾工程清理工作。通过竣工前的初验,找出漏项或需修补的工程,及时安排施工,并做好竣工工程的成品保护,以提高工程一次成优率,减少竣工后的返工整修。第六十条 有效控制施工工艺,确保工程内实外美1、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及施工工艺手册,采取可靠的技术组织措施对各个工序进行有效控制。2、各专业总工必须持有本专业的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和施工工艺、工法各一套;工班长须持有所管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和其他有效资料。3、项目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其他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4、材料、设备需会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将不合格或未通过检验试验的材料运入施工现场。5、为保证隐蔽工程的可追溯性,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6、每道工序实行分级检查制度,施工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质检工程师定期检查,总工程师不定期抽检,坚决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质量一票否决权”以及奖惩制度。7、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就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安全等要求,向工班进行技术交底。第六十一条 完善工程质量检测标准,确保检查率达100%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标准,对各种测试计量器具定期校验。落实材料进场自检制度,对材料、设备按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测试试验,杜绝不合格品、半成品进入施工场地,同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确保质量过程的可靠控制。第六十二条 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杜绝使用不合格品1、到场材料、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以及与材料有关的物理、化学分析报告。2、进场材料必须取样或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者,立即清退出场,杜绝不检使用或先用后检。第七章 质量评定及奖惩办法第六十三条 评 定1、项目部每月底对各分项目部完成的工程成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定,评定分分项目部评定和个人评定。分项目部的评定以安质部的平时检查的结果为依据,结合月度质量大检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行综合评定,。2、质量检查评定采用工程管理部制定的内控标准和适用的验收标准为依据。3、根据检查结果,质量评定分为达标、不达标、一般返工、严重返工、工程质量事故五大类。全部达到内控标准的,视为达标;未达到内控标准,但满足验标要求,视为不达标;未达到验标要求但能在原有基础上修复达标的,视为一般返工;未达到验标要求并且不能在原有基础上修复的,视为严重返工;情况严重的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工程质量事故论定。 第六十四条 奖 罚施工期间,对施工质量管理提出很好的改进建议者和举报隐瞒工程质量事故(质量事故隐患)者,将给予500-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项目评定后根据评定结果,依照奖惩标准进行奖罚。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汇编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各项技术标准、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提高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部的整体施工水平,规范项目的工程技术管理,确保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促进施工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原则及目标1、确保国家、行业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规程的贯彻执行。2、按科学规律办事,坚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强试验、重数据,用技术指导施工。3、保证安全、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4、提高机械化水平,促进施工任务的完成。第三条 施工技术管理主要途径1、通过施工队自控、项目部检查、监理监督、业主评价,职工反过来监督管理人员,实现互动管理。2、对所有施工技术人员实行“奖优惩劣、奖惩分明”的制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强化质量意识、消灭质量事故。第二章 施工技术管理组织及流程第一条 项目部设工程管理部,行使施工技术管理职能,做到定编、定职、定岗、定责。 第二条 施工技术管理流程 施工各主要流程阶段技术管理工作内容如下:1、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重点难点新技术专项方案,组织全员学习制定技术内控标准,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复核设计文件,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报价和合同组织施工现场调查及预埋件的检验验收设计优化,审核设计图,编制材料计划,进行设计图交底成立QC小组编制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技术管理流程,并组织技术人员学习2、施工阶段施工阶段开展QC小组活动组织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技术交底,专项方案的交底,加强技术质量控制力度,检查落实情况严格控制施工工艺,检查内控标准的控制情况对技术人员定期质量意识教育组织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及时沟通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技术质量管理流程流转是否通畅施表,安装表等技术质量资料和台帐的管理,完成签证手续和监理、设计、运营和厂家的沟通交流,解决技术问题,加强服务材料计划和施工方案等的修订补充,把控材料和施工需求的关系公司技术文件、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的落实3、竣工阶段竣工阶段资料整理,编制竣工文件和资产移交清单,做好移交工作组织好初验和竣工验收工程临管方案和运营维护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总结,含QC成果、工法、论文、技术总结优质工程工程申报,科技开发评审技术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的修订,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的评价质量回访项目宣传,包括光碟制作等第三章 技术管理岗位职责第六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1、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技术管理和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工作,贯彻实施本工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检查落实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执行情况,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负全面技术责任。2、全面负责工程的施工技术,组织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调查工作;负责组织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会审工作;审定重大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组织制定技术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签发有关施工技术管理性文件。组织各级技术交底工作。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技术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单位的执行。4、组织研究制定重大施工方案,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5、组织研究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6、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7、负责组织对上级、业主设计院总体的技术联络和协调。第七条 副总工程师职责1、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本工程的技术管理和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负专业技术责任。2、负责工程的专业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协助总工程师组织专业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会审工作,提出审查、改善设计建议。3、负责组织编订、审核专业重、难点工程及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制定专业技术、工艺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各级专业技术交底工作。4、负责对项目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监督。协助总工程师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工作。5、组织研究、编制专业重大施工方案,协助总工程师解决施工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难题、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6、负责组织制定专业调试、联调联试方案,编制专题技术总结、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等专业技术工作。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职责1、负责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的复核,在总工程师主持下负责编制本项目指导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查项目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全线各专业技术标准及施工工艺。2、负责监督做好技术交底和施工指导工作。参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制定重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3、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科技攻关及新产品的科研开发,制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首次施工的技术标准及操作工艺,并负责交底。4、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按各负其责的原则,深入工程现场,对工程质量和过程控制,尤其是对特殊过程进行全程检查监控。5、负责组织、指导各专业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工作,审核各专业的试验、开通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各专业编写工程技术总结。6、负责本工程调度和施工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按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对本工程信息管理的要求,实施信息化管理。7、对工程测量、计量、试验、工法编制、质量记录进行指导监督。8、组织各专业编制、审核、组卷、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并参加工程竣工移交。第九条 工程管理部部长职责1、在项目部总工领导下,在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规范、上级文件以及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制定各项施工技术方案。2、负责质量认证程序文件在工程部的有效运行。3、了解、掌握物资到达情况,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检测和鉴定工作,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禁止使用。4、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参加安全和质量的检查;参与施工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工程质量从技术角度提出改进措施。5、参加上级和本单位召开的施工生产和施工技术会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成本的分析及相关的施工技术工作。6、参与对新技术的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活动。7、参加工程项目的初验、复验工作并对验收中提出的缺陷制订相应技术整改措施。8、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专业工程师职责 1、负责专业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本专业施工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指导并督促各项目部执行操作规程、工艺标准,贯彻执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落实项目部下达的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和创优规划。2、负责检查督促项目部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工作,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正确指导施工。3、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分阶段负责编制并下发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技术标准。4、组织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的工作。5、组织编制各专业物资材料计划。6、掌握各专业年、季、月度施工作业计划,掌握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阶段性施工安排建议。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施工中各种信息和动态,指导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8、工程竣工后,按要求做好各专业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以及专业技术总结;参加工程验收交接。第十一条 施工队技术、质检人员职责 1、配合施工队长工作,对施工队施工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协助施工队长有条不紊地安排本作业队日、旬、月施工生产任务,确保施工任务顺利完成。3、负责施工测量工作。4、严格按照经审核的施工图纸、项目部下发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技术标准指导施工,必要时应绘制补充详图,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细致的技术交底。5、对照现场实际,认真核对施工图纸,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向工程部反映,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负责向项目工程部提供工程计算所需的原始测量数据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6、正确填写各项原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工程日志等。7、负责施工项目图纸的修正,向工程部提交正确的竣工草图。8、参加施工项目的自检、互检及专检、交接工作。9、负责作业队仪器、仪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10、对不按图纸施工,违反施工作业指导书,忽视质量、野蛮施工、违章作业等现象,有权制止和纠正。第十二条 调度员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迅速、准确地传达领导和上级机关施工生产方面的指示、决议,发布调度命令、通知和通报,并督促、检查、收集、反馈贯彻执行情况。2、掌握在建工程施工情况及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安排,并根据施工计划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和施工进度、项目管理动态,研究分析施工形势,提高项目的预警能力,促进施工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地均衡发展,确保合同兑现。对需重点跟踪的项目进行定期跟踪,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按时向部门、项目部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3、定期收集和掌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如工程任务总额、施工产值、主要工程数量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和竣工工程项目台帐,根据上级单位、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分类统计每年要完工的重点项目、关键攻坚项目、业主告急项目等。 4、根据调度工作需要,按周、月、季、半年、年度、(特别关注项目实行日报制度),收集相关信息,掌握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完成产值等情况;人员上场情况及总体施工情况。定期进行施工生产分析并向部门领导、项目部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5、定期向部门领导、项目部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强化日常工作,做到讲效率、快节奏、高水平。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在建设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按时处理反馈,加强工作的效率和敏感度。按上级调度部门规定的时间及内容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调度报表。6、加强对各单位完成产值计划和施工进度的考核力度,根据下达的施工计划和产值计划按月、季、年对施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进行各级数据分析,汇报影响施工进度和产值计划完成情况的原因,并提出各项措施上报部门领导和项目部领导。7、参加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会议,组织工程例会、施工现场会及工程情况专题汇报会。记录、整理和下发会议决议,及时上报下达并通报有关部门并督促执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在建项目的文明施工及综合达标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施工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8、深入重点工程检查指导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提请项目部领导研究处理。9、定期与监理、项目部进行沟通,获取现场信息,从中掌握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及时向部门领导和项目部领导汇报,同时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直到顾客满意为止,避免出现告急工程。10、工程防洪和抗震救灾等紧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及时收集施工所在地气象预报和水文资料,根据掌握的气象水文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紧急处理。11、坚持值班制度,保证施工生产组织指挥畅通,做好调度日志和通话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12、搞好调度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