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财税分析(全面)课件.pptx
跨境电子商务财税分析,议程 第一天,2,议程 第二天,3,第一部分: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模式以及增值税影响,4,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模式,1,5,下订单,本地送货,清关,最终消费者,中国海关,第三方代理,境外,中国,境外公司.com,国际快递公司,6,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模式(B2C)模式一:境外自有网站直接运营,清关,方式,方式,货款,服务费,服务费,银行,下订单,本地送货,最终消费者,中国海关,第三方平台在线商店,境外,中国,海外公司,国际快递公司,7,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模式(B2C)模式二:境外第三方电子平台运营,清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合作运营,服务费,服务费,货款,银行,最终消费者,保税仓库,备货,通知订单,信息: 交易,支付, 物流 (三单),报关,境外,中国,中国海关,本地送货,8,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模式(B2C)模式三:跨境第三方电子平台运营,境外企业或供应商,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合作运营,服务费,第三方平台在线商店,第三方代理,货款,货款,银行,服务费,交易流,货物流,资金流,境外企业或供应商,最终消费者,中国海关,中国公司.com,100%,外商独资企业(WFOE)(有运营资格及经验),100%,下订单,报关,一般贸易进口,本地送货,境外,中国,非保税仓库,9,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模式(B2B2C)模式四:本地自有网站运营,货款,银行,处理订单,运营平台,股权结构,境外企业或供应商,最终消费者,中国海关,100%,外商独资企业(WFOE),下订单,报关,一般贸易进口,本地送货,境外,中国,非保税仓库,10,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模式(B2B2C)模式五:本地第三方电子平台运营,第三方平台在线商店,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合作运营,服务费,货款,交易流,货物流,资金流,银行,股权结构,跨境电子商务个人税负影响,2,11,进口到中国的贸易方式和流转税负,自由贸易协定:双边或多边协议下,符合特定原产地的商品进口获得关税减免优惠,跨境电子商务政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的进境方式,B2B2C,B2C,12,13,进口到中国贸易方式和流转税负,一般贸易进口(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 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关税完税价格 x 关税税率消费税(完税价格 + 实征关税)(1 - 消费税税率)x 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额 =(完税价格 + 实征关税 + 实征消费税)x 增值税税率,跨境电商商品税(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关税暂设为 0%消费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x 消费税税率 x 70% 增值税税额 =(实际交易价格 + 实征消费税)x 增值税税率 x 70%,行邮税进口税 =实际交易价格 x 行邮税税率,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7折,全征,简易征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三种征税方式: 新跨境电商税收规定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 70%征收 以零售价计征行邮税规定15%/30%/60% 以零售价计征一般贸易方式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全额征收以进口价计征,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以内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以内,跨境电商新政:关税*0%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70%,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是否属于行邮税的征税范围,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关税/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以零售价计征),是,是,是,否,否,否,是,否,14,征收行邮税,注*:物品限值1,000元 / 800元, 免征额50元。,15,商品税负的比较,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增值税影响及管控,3,16,17,增值税制度设计,完善企业增值税内控制度,18,住宅项目,酒店项目,增值税岗位设置,增值税税务处理以及发票管理,增值税申报及其他事宜,设立增值税专门税务岗位明晰各岗位增值税合规事宜加强增值税复核和检查制度,正确处理增值税会计核算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及复核纳税人资格的申请等,涉税业务的合规处理:视同销售、折扣、退回、混业经营等增值税发票管理:领购、开具、保管、180天内认证、认证通过次月抵扣、红冲与作废、丢失处理以及奖惩条例,19,增值税发票合规事项,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及管理要求较为严格,关于增值税发票和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内部管理主要包括如下方面:,增值税进项一般事项,增值税销项一般事项,增值税销项特殊事项,第二部分:跨境电商海外投资中的税务问题,20,“走出去”模式及关注重点,1,21,“走出去”模式,“走出去”模式一般分为:,绿地投资 (Greenfieldinvestment),并购(Merger & acquisition),合资经营 (Joint venture),1,2,3,22,“走出去”模式及关注重点,绿地投资,设备,人力资源,运营模式,资金流,当地税负,融资架构,控股架构,增值税?关税?,个人所得税?常设机构?,本地经营或离岸经营?离岸贸易?引入特设公司(“SPV”)?集团的业务该放在总机构或特设公司?,货币贬值?汇出利润税?现金池?,税收制度?税收优惠?预提税筹划?,注资方式:股东贷款或权益融资?资本税?资本弱化问题?,直挂式?利用控股公司?区域选择?,投资主体,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标价利润利润返还,23,“走出去”模式及关注重点,并购,交易成本,剥离前,当地税负,融资架构,控股架构,目标公司的税务情况,并购交易过程涉及的税种及税负?交易各方承担的税负?买方的预提税义务?,剥离前可否作架构重组以提高出售价格?,税收制度?税收优惠?预提税筹划?,注资方式:股东贷款或权益融资?资本税?资本弱化问题?,直挂式?利用控股公司? 区域选择?,对今后股利返还的影响?税务亏损?,并购架构,资产或股权交易?双赢战略的选择?,标价利润利润返还,24,“走出去”模式及关注重点,选择对双方受益的架构,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合资经营实体:合伙制或法人实体?针对合资经营实体的税收管辖权?注资方式:权益或股东贷款?运营模式?利润返回模式:股利政策?总机构费用?员工海外派遣成本?,中国或外国合资经营,合资经营,25,海外投资税务筹划,2,26,海外投资税务筹划,在进行海外投资决策时,管理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降低公司的潜在税务负担,利用或制定合理的投资主体,利用双边税收协定,利用合理的控股架构,投融资方式的选择,合理安排集团业务流程,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案,海外市场退出战略,27,利用或制定合理的投资主体,渐进式扩张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或投资东道国的要求,选择或制定合理投资主体。在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条件,从低到高逐级选择,28,利用双边税收协定,合理的利用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原业务安排,建议业务安排,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中国公司,其他海外公司,在具有较多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设立的公司,其他海外公司,转让专利授权,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中国公司,专利授权,专利授权,29,利用合理的控股架构,两个主要的控股架构选择,1. 直挂,相关考量方式直接,操作相对简单境外再投资灵活度较低可能缺乏税务筹划空间(如实行债务下推安排),30,利用合理的控股架构(续),两个主要的控股架构选择,2. 利用海外控股公司,相关考量通过建立海外平台利于跨境融资安排,也便于境外再投资有机会享受税收协定及地区性(如欧盟母子公司指令)税收优惠待遇就境外利润存在合理递延中国所得税负的可行性控股层级增加,日常维护管理成本较高,31,利用合理的控股架构(续),不同海外控股架构,分配股息和红利的税务负担比较(假设案例),假定条件海外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30%根据海外当地的国内法,其股息分配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中国与该海外公司所在国之间的税收协定,股息分配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根据中间控股公司所在国与该海外公司所在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其预提所得税税率为5%假定该中间控股公司就取得并分配的股利时无税收成本,32,税务与投资国(中国)有优惠的税收协定税收鼓励措施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有利的利润分配具有吸引力的折旧方法较低的所得税和资本税资本弱化转移定价没有受控外国公司的规定融资成本可抵扣且有灵活的亏损结转制度参股豁免制度有可能获取税收裁定,关键考量因素,1,2,3,4,商业和经济环境对商业实质的要求维护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外汇控制经济系统 / 展望高水平的融资服务行业调节本地商业运营活动的可能性,政治和法律一个透明的无腐败的政治体系宽松的法律环境良好的国际环境,物流海关规定自由贸易协定 基础设施(例如:机场、港口等),利用合理的控股架构(续),选择中间控股公司所在地的关键考量因素,33,投融资方式的选择,权益性投资,相关考量股利支付有一定前提条件(公司实现盈利、支付频率)股利从税后盈余中支付,无抵税效应,34,投融资方式的选择(续),混合投资,相关考量收取利息相对于收取股利比较直接和快捷利息一般可税前列支扣除,实现抵税效应可通过调整利息间接控制海外利润水平相对单一的权益性融资方式,混合型投资设计较为复杂,需要关注海外国家/ 地区对于利息抵扣的潜在限制,35,投融资方式的选择(续),防范资本弱化的规定,为什么要防范资本弱化?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或负息债权的形式对海外子公司注资利息一般可以税前扣除,而股息不可以债务筹资会使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比全部采用股权筹资时的少,36,投融资方式的选择(续),防范资本弱化的规定(续),世界各地的税务机关采取不同的防范资本弱化措施,如下债权与净资产比例法(即“债资比”,最常用的方法,巴西、中国等国采用)利息收益剃除法(德国等国采用)转移定价原则(英国采用)总体趋势是要求企业在融资安排中采用独立交易原则,37,商业实质,搭建海外投资构架时的重点考量,合理安排集团业务流程,合理安排集团业务流程作用,38,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案,确定和评估可转移潜在利润,以一般生产企业举例。,利用合理的转让定价一方面可以降低海外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负,另一方面也可以将部分经营利润合法的转移回中国。,39,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案(续),进行转移定价研究以决定具有税务效率的利润分配和转移举例说明可能的情况1 - 将可转移转利润通过营运筹划合理地转到税率较低的核心实体可能的情况2 - 将可转移转利润通过营运筹划合理地转到税率较低的其它关联企业,40,海外市场退出战略,不同海外控股架构,出售海外公司股权的税务负担比较(假设案例):,4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走出去”企业的影响,3,4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的内容显示税务当局增加了反避税的力度,旨在遏制纳税人通过国际商业活动而递延或逃避中国税款。新税法中包括:税收居民企业(“Tax Resident Enterprise”) 境外所得税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受控外国公司税制(“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Rules”)一般性反避税条例(“General Anti Avoidance Rules”)国税发2010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43,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走出去”企业的影响,中国税务居民认定,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44,中国境外已纳税款抵免,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股息,所对应的在外国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股息预提税等,可以适用境外已纳税额抵免,45,受控外国公司税制,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38号)(“38号公告”)。38号公告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38号公告旨在强化对中国居民企业境外投资的信息收集与所得申报工作。届时,持股境外企业超过一定比例的中国居民企业需在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报告其境外投资信息、受控外国企业利润分配情况,甚至是境外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公告规定报告相关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罚款和纳税调整。,46,“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合理方法调整。”赋予税务机关调整纳税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权利。对纳税人而言,实施避税方案时,需同时从商业运营的角度综合考虑该方案合理性,以降低实施该方案的税务风险。,一般性反避税条例,47,第三部分:跨境电商的所得税问题,48,宏观经济和税务环境及趋势,1,49,背景,中国经济正处于重大变化之中,因而导致跨国公司以及国内公司的经营战略发生转变;政府依然在确定战略方向及实际执行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中国企业正在逐步的发展和成熟,经营目标也日趋优化; 中国监管越来越科学严谨,越来越全球化。,50,中国市场概览,51,中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与国内生产总值(“GDP”),1.4%,2.0%,3.3%,-0.7%,52,2.0%,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83%,82%,81%,79%,资金成本,税收负担,汇率波动,核心技术型人才,在中国,绝大多数的高管认为资本成本(83),税收负担(82)及汇率波动(81)这三个问题是目前企业主要所担忧的问题。同时,79的中国高管认为缺乏关键技术人才是限制业务增长的因素之一。 因此,许多公司提出了人才战略以吸引人才,保持相关性和竞争力。,来源: 普华永道年度CEO调查报道(第十九期),53,国际税收信息透明:大势所趋!,54,大数据时代下全球税收情报交换:百年来最大一步,55,中国宏观税务环境,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56,中国税务机关加强征管与稽查的力度,57,57,I. 税务检查/审计收入增长,II. 税务审计收入和税务审计案件数量,案件(万),收入 (十亿人民币),注:以上数据选自国税总局、财政部公布的数据,转移定价调整并未包含在内。 2014年税务专项检查收入为1,806亿人民币,为预测十二五期间收入,我们假设2015年也将获得同等收入。,税务专项检查、稽查收入在增长,但同时税务专项检查、稽查的案件数在下降;税务稽查将更侧重于重点税源行业及企业,以便获得更多的税收收入,同时投入更少的人力物力进行税务专项检查、稽查。,58,中国税务稽查环境、强度及趋势,历年税务稽查查补收入统计,59,59,2015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视频会议披露,2014年全年共查补入库税款1806亿元,较去年增长46%。在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依法治税的大背景下,2015年的统计数据可能突破2000亿元。,大数据环境下电子税务检查的特点,高效性:信息化检查软件调取企业海量数据信息精准性:逻辑模块分析,准确度高全面性 :对财务数据、业务及其他重要商业信息的广泛控制共享性:企业核心数据为税务机关多方共享,内容上:对大型集团企业的年度检查;各地税务机关全面运用信息化检查手段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日常检查、税务稽查。方式上 :自查和检查结合,税务机关在采集数据之后集中分析、定点突破。手段上 :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结合常规检查方法,采集、处理、分析企业涉税风险点。,税务稽查的新趋势,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税务机关日益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来进行纳税检查,60,60,税务检查的新趋势电子税务稽查,金税三期更加严峻的监管环境,61,61,金税三期的数据预警,62,62,常见所得税问题,2,63,63,草案,税会收入确认差异比较,64,64,税会收入确认差异比较,65,65,VIE架构的税务筹划,投资人,典型的VIE结构,66,创始人,创始人,内资运营公司(VIE),100%,资金流,控股关系,境外,境内,协议控制,业务合作协议;服务协议等,开曼/BVI公司,香港公司,外资独资公司,内资运营公司(VIE),股息,是否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能否享受优惠的预提所得税率?,服务费,转让定价方式如何选择?利润率如何决定?,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相关费用能否税前列支?,服务费,外债或增资,利息费用能否税前抵扣?资本弱化如何规避?,67,税务规划侧重点之一:VIE的税务筹划(续) VIE架构中需要考虑的部分税务问题,软件公司税收优惠,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68,自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 - 第一年和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三年至第五年增值税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职工培训费用全额扣除 研发费用加急扣除(具体参见后两页),相较于部分跨境电商来说,为了企业更好的运营,会考虑设立子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等。对于软件企业而言,在所得税以及增值税方面均存在较大的空间。可以考虑充分运用子公司软件公司身份实现税务利益,包括所得税方面免征或者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增值税方面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等。,加计扣除优惠新政变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科技部于2015年11月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69,享受股息协定待遇需要香港公司拥有业务实质,70,香港公司,100%,境内公司,5%预提所得税税率,中国香港双边税收协定对符合条件的受益所有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符合规定的股息所得可以按5%的税率来征收预提所得税香港公司如果符合受益所有人的条件,则对来源于中国境内(从WFOE分派)的符合规定的股息所得可以按5%的税率来征收预提所得税受益所有人的认定应该从税收协定的目的(即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出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合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定。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条款在境外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如果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也判定其为中国境内居民企业,为符合受益所有人认定标准,满足5%协定待遇的前提条件,香港公司可能构建相关的业务实质(包括业务实质、人员安排、资产规模等)。,第四部分:转让定价相关分享,71,数字经济对税务机关管理转让定价所带来的挑战,1,问题的焦点 :华尔街日报 标准普尔500强公司所得税税负统计,实际税负2007至2012年,标准普尔500强公司,平均税率29.1%,用不同颜色代表的实际税负范围,圆圈大小代表公司总市值范围,约1/7的公司的实际税负低于10%,其中的9家公司未支付任何所得税,Apple是总市值最大的公司,其实际税负为14%,标准普尔500强的平均税负为29.1%,但不同行业的税负水平相差很大,以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绝对额计算,三家能源类企业拔得头筹: 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和康菲公司,73,了解数字商务模式,新科技公司更多依赖于免费或者几乎免费的互联网接入。企业通过提供免费的服务吸引虚拟用户。常规远程服务包括服务器及托管服务。使用免费服务的用户并没有忠诚度, 并会快速转投最新科技,这使得竞争更加激烈。 技术创新往往很少关注效率或减少成本,更多地致力于是可拓展性、安全性、数据挖掘和服务。,74,了解价值驱动因素,数字经济改变了跨国公司传统价值驱动因素的地位,例如有形资产制造基地或者其他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储和存货管理新的盈利驱动因素包括:经营策略流动性虚拟网络在线服务命令执行,75,数字经济中的价值驱动因素,76,Salt Lake City ,数字经济下跨国公司的特点,数字化服务通常可远程提供本地国家的公司局限于支持性职能不同功能服务器位于不同的位置用户基础可以是本土用户或全球用户区域集中化的运行模式,77,数字经济带来的政策挑战(直接税),关联度(联结点 Nexus)随着数字科技的不断发展,许多情况下业务开展已经不需要在消费地设立相应的实体企业经营业务,再加上客户互动所产生的网络效应,对现有关联度相关规则是否仍然合适提出了挑战数据信息技术使得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进行信息的跨境收集和使用。带来的税收问题包括对通过电子产品和服务提供所衍生的数据所创造的价值应当如何分配,以及对个人或企业在交易中提供数据(如免费模式、易货模式)从税务角度应当如何考虑收入的定性新数字产品或传输方式的发展对新商业模式下如何对收入(如云计算的基础设施服务,软件服务和平台服务等交易)进行合理定性带来了不确定性。,78,问题的焦点,79,应对方案以及下一步工作,2,改变现行跨境服务贸易征税权分配规则的可能性 常设机构标准的历史背景 (1/3),1923年的国际联盟(国联)报告采用了经济忠诚学说,以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关于如何分配征税权的学说,主要包括:主权说受益说经济忠诚说可行性说等几乎所有的学说都能用以支持给予来源国更大的征税权(相对于现行规则而言)。问题并不在于选择何种学说,而是如何在操作层面进行解释并运用。,81,改变现行跨境服务贸易征税权分配规则的可能性 常设机构标准的历史背景 (2/3),根据1923年国联报告的解释,经济忠诚说要求对于个人利润的征税权,需要在与该个人有利益或经济联系的所有国家之间进行分配,考虑到衡量“经济忠诚”最重要的标准为“物理或经济意义上的生产地”以及“财富的消费地”,因此与如今的“来源地”与“居住地”概念非常接近,报告认为来源地无需依赖于物理存在,报告认为,为了避免双重征税,最为理想的方案是将不同性质的收入类型化,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收入分别制定征税权分配规则。但考虑到缺乏可操作性,最终报告推荐了居住地标准。,82,改变现行跨境服务贸易征税权分配规则的可能性 常设机构标准的历史背景 (3/3),一组税务专家以1923年国联报告为基础所起草的协定范本,最终没有采纳经济学家的建议,转而采用“类型化分配”的模式,并对于营业利润采纳常设机构概念,来制定征税权分配标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易于实际操作,而未能反映经济学理论。虽然如此,考虑到当时的业务模式与经济基础,常设机构标准的采纳被认为是对“经济忠诚”说的合理替代方案。常设机构标准的重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降低,特别对于日新月异的业务模式与商业环境而言更是如此。,83,改变现行跨境服务贸易征税权分配规则的可能性 可选择的方案,如果对联合国以及经合组织范本的修改旨在就服务交易赋予来源国更多的征税权,就应当考虑是在现有框架下进行调整,还是引入新的方法。如果仅在现有框架范围内进行调整,各方将更容易达成一致。在该方向下,可能会产生“视同存在常设机构”的方法。但至今我们缺乏在不存在物理场所的条件下直接核定“常设机构”的经验。所以,仅在现有框架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的做法可能是个次选方法。如果采用更为彻底的新方法,范本可能需要增加一条针对服务的规定,并将更多的征税权分配给来源国,而无论服务提供商的商业活动是否构成了物理场所。对此,已经有国家进行了立法尝试。但起草服务条款的工作将充满挑战,而且要使得各国达成一致并不容易。另一方面,新的方法更容易获得经济学理论的支持,并提供一套更为广泛的解决方案。,84,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广泛性税收挑战的备选方案,为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广泛性税收挑战,BEPS第一项行动计划工作组收到了数个备选方案的提议。关于直接税方面的提案列示如下:方案一:对常设机构例外条款的修订方案二:基于显着数字化存在的联结度的新规则方案三:以显着存在代替常设机构方案四:在数字交易中引入预提税方案五:引入宽带或“比特”税阅读资料:BEPS第1项行动计划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第八章,第91至100页。,85,结论(1/2),方案一被通过采纳BEPS项目行动计划7的工作成果,确保常设机构例外规定只适用于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新加入一条反分割(Anti-fragmentation)规则,确保不可通过在有密切关联的企业间人为分割商业活动而利用这些例外条款。如在线销售实体产品的卖家,持有大型本地仓库并雇佣众多员工,负责仓储和配送在线销售给顾客的产品,则该卖家在新准则下应已构成常设机构。并通过行动计划15“订立用以修改双边税收协议的多边工具”,在税收协定中得以体现。常设机构的定义也会被修改,以应对跨国集团通过人为安排选定集团内某一公司为销售货物或服务,实际上实施相关合同的订立情况。如,有形产品的在线销售商或者在线广告服务提供商在某地设立子公司,当地的销售团队经常履行与潜在大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过程中的主要职能,同事经常性订立的这些标准合同也不需要母公司对合同内容做重大修订,那么这些活动在新准则下,将使母公司在该子公司所在地构成常设机构。,86,结论(2/2),对跨境交易,特别是企业与个人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建议各国考虑推行国际增值税/消费税指引中的征收机制,以对跨境企业对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和无形资产征税增值税。工作组分析了方案二(基于显着数字化存在的联结度的新规则)、方案三(以显着存在代替常设机构)、和方案四(在数字交易中引入预提税)。但并不建议在现阶段推行这三个方案。各国可以在国内法采纳上述三个替代方案,作为对抗BEPS的额外措施。但前提是相关国家必须尊重现行税收协定以及协定中规定的义务。如果某国选择将这些方案加入国内法,则需要对细节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并做适度调节与现行的国际法律承诺保持一致。,87,各国对BEPS的一些实践,3,欧盟反避税一揽子方案遇冷,89,欧盟反避税指令(AntiTaxAvoidanceDirective,“ATAD”)是2016年1月2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盟“反避税一揽子方案”的四大核心措施之一。另三大措施是:完善税收协定、修订“征管合作指令” 和“构建有效税制的外部战略”,ATAD,1,2,3,4,5,6,欧盟反避税一揽子方案遇冷(续),90,ATAD需要28个成员国全部签署才能成为法律条款。在近日举办的欧盟财长会议上,包括爱尔兰在内的10个欧盟成员国明确表态他们拒绝在早先欧委会宣布的一揽子反避税政策法案上签字。这些国家担心新规则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证,会损害欧盟竞争力,不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颁布的建议书约束力强而且能转换为欧盟法律。新方案增加了分国别报告的要求。爱尔兰一直对成员国税率问题存在异议。法国财政部发言人也指出:“欧盟必须保留成员国设定本国税率的自由和权利,确保反避税指令中的任一条款都不能侵犯任一国家的这项神圣的权利。”尽管各国对反避税指令内容多有诟病。欧盟委员会的一位女发言人表示:“我们十分希望各成员国能在近日举办的欧盟经济财政理事会上就反避税指令达成一致意见。这将产生意义深远的影响。它意味着很多OECD明文列出的针对激进税收筹划手段的防范措施将被第一次写进法律,这远比BEPS行动计划更为有效。”,英国单独开征转移利润税 (Diverted Profit Tax, “DPT”),91,2015年4月1日以后,凡跨国公司在英国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在移至国外时,将被征收25%的转移利润税。,英国单独开征转移利润税 “谷歌税”阵营再添一员,92,中国的回应,93,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税务局出台了多项正式与非正式文件来进一步约束跨国企业涉及中国的转让定价安排。,转让定价调整,4,什么是转让定价调整?,未来调整 vs. 追溯调整上行调整 vs. 下行调整会计利润 vs. 税法利润该调整是否遵循独立交易原则?跨国公司需要考虑:,实施影响,保持与转让定价同期资料, 包括可比性分析的一致性,其他管辖区的潜在风险,95,为什么转让定价调整在中国困难重重?,外汇管制 要求企业将汇款归入规定的“允许类项目”仅仅利用贷记凭证或者借记凭证进行汇款通常不足够所得税影响 服务费难以汇出,且难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间接税 增值税和/或营业税的影响关税 调整进口价格可能会导致更高的关税引起税务局的关注 年末调整可能会引起税务局的进一步质疑或审查会计处理 审计员是否同意就年末调整结果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其他管辖区的影响 年末调整是否会导致其他管辖区不利的税务结果,96,实际问题,97,总体解决方案,98,决策框架,以下作为年末调整决策的方向指导,举例列示了相关问题以及需要执行的步骤。,识别问题,行动前思考,进一步完善,第二年的改进,99,问题?,谢谢!,本文仅为提供一般性信息之目的,不应用于替代专业咨询者提供的咨询意见。 2017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普华永道系指普华永道网络中国成员机构,有时也指普华永道网络。每家成员机构各自独立。详情请进入,3/31议程,102,第一部分:跨境电商收入确认和跨境电商公司信息系统的风险解析,103,收入确认,1,104,运营模式决定会计结果,105,收入确认?,运营模式决定会计结果,106,资金流水,资金流水,用户,内容、服务提供商,电商,内容、服务,内容、服务,运营模式决定会计结果,107,100元,70元,主要责任人,代理人,1、确认100元收入、70元成本/费用,2、确认30元收入,总额,净额,用户,乙公司,甲电商,问题:甲电商应确认多少收入?,运营模式决定会计结果,108,承诺自行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安排他人提供该商品或服务,企业是主要责任人,企业是代理人,总额,净额,总额vs净额,109,总额vs净额,110,转让前是否获得控制?,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的控制权,提供重大整合服务,能够主导第三方提供服务,总额vs净额,111,不能直接判断是否已获得控制需要考虑三个迹象,综合判断,总额vs净额,112,甲公司是一家销售机票的旅行社甲公司从航空公司购买一定数量的折扣机票,未销售出去的机票不能退给航空公司旅客从甲公司购买机票 甲公司决定机票价格,主要责任人,案例:控制资产(享有服务的权利),总额vs净额,113,甲公司与客户乙公司订立合同,为其提供写字楼物业服务。甲公司与乙公司确定服务范围并商定价格。甲公司负责确保按照合同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甲公司每月按照约定的价格向乙公司开具发票。甲公司定期委托一些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向其客户提供写字楼物业服务。甲公司获得与乙公司的合同后,与其中一家服务供应商丙公司订立合同,要求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写字楼物业服务。与丙公司订立的合同付款条款大致上同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付款条款一致。然而,即使乙公司不能付款,甲公司都必须向丙公司付款。,主要责任人,案例:有权主导他人提供服务,总额vs净额,114,甲公司经营一家网站,许多供应商在网站上销售商品,商品由这些供应商直接发送给客户。根据甲公司与供应商订立的合同,当客户通过其网站购买商品时,甲公司有权获得相当于售价10%的佣金。客户通过该网站付款给供应商,价格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在客户付款之后,供应商才会处理订单,且所有订单均不可退款。 该网站没有其他义务。,案例:电商平台,代理人,总额vs净额,115,总结,收入确认时点,通常在商品递交给客户时确认收入,1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稿其中对于退换货条款主要变更:新增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交付的报纸、期刊;(四)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收入确认时点,对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有影响?,117,收入确认时点,118,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119,案例:甲公司为推销一种新产品,承诺凡购买新产品的客户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对产品使用效果不满意,甲公司无条件给予退货。该种新产品已交付买方,货款已收讫。问题甲公司应该何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120,案例:一间销售衬衫的电子商务零售商。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后的7天内无条件退货,只要衬衫没破损并且没被穿着过。基于历史数据,电子商务零售商能可靠地估计衬衫的退货率。问题该零售商应该何时确认收入?,零售行业实务中其他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Q:不同零售方式分类下收入确认时点?门店零售业务,即买即提门店零售业务,零售商送货线上零售业务,下单即付款 线上零售业务,货到付款请问:上述四种不同方式下收入确认时点是?,收入确认时点,121,August,收入在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时确认,此时商品可能交付也可能商品尚未交付。,零售行业实务中其他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续)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次要风险和报酬,构成确认收入的重要条件。企业需建立相应内部控制以满足条件已销售实物能够单独区分(系统转移库位、实物标示记号)销售单据提示消费者其对商品的主要权利义务(处置权、随时提货权利,零售商只负有代保管职责),收入确认时点,122,August 2014,电商零售企业收入确认时点会计政策比较,收入确认时点,123,August 2014,收入确认时点,电商零售企业收入确认时点比较(续),124,August 2014,收入确认时点,电商零售企业收入确认时点比较(续),125,126,其他常见收入确认问题,1、奖励积分背景及问题电子零售商实施一项客户忠诚计划,根据顾客店内消费的具体金额,赠与相应的会员积分点。累计的积分可以在日后消费时进行兑换。第一年,电子零售商销售取得1,000元收入并发放了100个奖励积分点,该100个奖励积分点可以兑换125元的商品,管理层预计其中80点将被兑换。零售商如何对奖励的积分进行会计处理?,收入确认相关问题 其他收入确认问题,127,1、奖励积分(续)解决方案在“顾客忠诚度计划”下,销售是一项多重元素的安排。商品销售对价需分配至已提供的商品(确认收入)以及未来兑换的奖励点数(递延收入)。,收入确认相关问题 其他收入确认问题,128,2、买一赠一背景及问题某电商销售某一品牌巧克力,并举行促销活动以吸引新的顾客。在活动期间,顾客有权享受“买一赠一”的优惠。一块巧克力销售价格是5元,成本为2元。则该商场如何对“买一赠一”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解决方案收入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管理层记录5元的收入,即巧克力销售量和4元的销售成本。免费产品的购买或生产成本属于销售成本,而不是营销费用。,收入确认相关问题 其他收入确认问题,129,3、电子券、红包背景及问题团购网站作为商家的代销平台,向购买团购券的消费者发放代金券;融资平台公司给予贷款人的返点优惠;买够X元赠送;老用户成功推荐新用户赠送解决方案定义谁是主体的客户是否取得客户提供的可单独辨认的服务,收入确认相关问题 其他收入确认问题,130,跨境电商公司信息系统的风险解析,2,131,跨境电商公司信息系统的重点风险,132,数据的真实和完整,系统逻辑的准确和有效,系统的有效开发和运维,信息系统,跨境电商行业存在交易量巨大,每笔订单金额小且交易范围大的特征,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非常困难。,跨境电商行业日新月异,系统随着业务变化而发展,系统迭代快,存在系统设计不周密而上线的风险。,跨境电商行业系统繁多,存在业务系统、财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清关报税系统等之间的数据交互,系统的开发和运维也显得尤为重要。,系统的安全,互联网的安全事件频发,网站的瘫痪,客户数据的泄露和资金的盗用,使得网络安全问题始终是跨境电商行业解不开的心结。,跨境电商公司信息系统的重点风险(续),跨境电商公司信息系统的重点风险(续),134,134,跨境电商公司信息系统的重点风险(续),135,135,跨境电商平台系统种类繁多,且存在大量系统接口和数据交互,系统迭代速度快,因此需要有很好的系统架构团队来确保系统的设计和开发符合整个企业的系统布局;近期发生大量的电商平台网站瘫痪和不可用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和口碑,且造成商户的流失;在系统开发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的流程先进行测试,再发布程序,导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