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科学家从未自患有狂牛症的牛肌肉组织中检测出....docx
-
资源ID:1767432
资源大小:1.47M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6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由於科学家从未自患有狂牛症的牛肌肉组织中检测出....docx
【本期提要】一、 牛肉與狂牛症(二)二、 禽流感不是經由食物傳染的疾病三、 勿上網購買藥物一、 牛肉與狂牛症(二)- 何謂特殊危險物質諸多科學證據顯示,當健康牛吃進了含有普立昂(prion)病原的肉骨粉飼料後,該病原可經過消化系統傳至神經系統,再傳到腦部,導致腦細胞發生病變死亡,以致使腦部呈現空洞化(海綿狀),故狂牛症又被稱為牛海綿狀腦病 (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簡稱BSE)。目前證實prion可存在於罹患狂牛症牛隻的腦、脊隨、眼、舌後根、三叉神經節、背根神經節以及扁桃腺、迴腸末端等部位,因此,該些部位被聯合國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稱為特殊危險物質(Specified Risk Materials,簡稱 S.R.M.),並被禁止作為食物。 由於科學家從未自患有狂牛症的牛肌肉組織中檢測出prion病原,也從未有證據證明其肌肉組織具有狂牛症感染力,因此,世界衛生組織認定肌肉是不具狂牛症感染力。傳統的屠宰方式,如使用空氣槍擊法、機械去骨等措施,易使牛肉受到病原污染,因此專家已發展出了新式的屠宰技術,可將特殊危險物質部位移除,以確保牛肉不受任何可能的污染。目前包括美國、歐洲都已採用移除S.R.M.特殊危險物質部位的新式屠宰技術,而日本也正在研發提高屠宰技術。(待續)二、禽流感不是經由食物傳染的疾病 ÿ禽流感是禽鳥的流行性感冒,為禽鳥呼吸道的疾病,其傳染方式不論是禽鳥之間或是有可能的禽人之間,都係經由接觸或空氣傳染,不是透過食物的感染。因此,高危險群並不是禽肉的消費者,而是養禽場人員、撲殺人員、屠宰禽隻人員等與禽鳥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台灣目前並非禽流感疫區,且禽流感病毒並不耐熱,只要烹煮溫度超過70以上,即可殺滅病毒,況且加熱亦可殺滅其他可能引起食品中毒的病原菌。目前為止,仍未有流行病學上的證據顯示,人類因為食用煮熟的受污染禽肉、蛋或蛋製品而受到感染。因此,民眾可放心食用經徹底煮熟的禽肉及雞蛋。有關禽流感與食品安全的相關資訊,可隨時至衛生署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查閱。侯勝茂署長提醒您:臨床上尚未發現有吃雞肉和雞蛋而間接感染禽流感的病例,建議民眾儘量選購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的禽肉產品,並且確實煮熟,便可安心食用。 最近國內網站拍賣曾出現各式之黑色隱形美容放大片、瞳孔放大片、角膜變色放大片、黑色隱形眼鏡及娃娃晶片等產品,宣稱戴了可讓眼睛變大。經衛生署查核後共發現11件產品係違法販售,除依法處分外,衛生署特別提醒民眾,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民眾千萬不要隨便購買來源不明的產品來使用,以免造成視力傷害。三、勿上網購買藥物衛生署為加強保護消費者的安全及提升醫療器材的品質,於今年全面列管,規定其製造過程需符合優良製造規範(GMP),並且基於醫療器材使用風險的考量,將醫材分成三個等級管理。依規定,所有的醫療器材應由藥商辦理查驗登記,取得藥物許可證後始得上市。販售者也應依規定申請藥商許可執照。即使要在網路上刊登藥物廣告也需事先向衛生署提出申請許可。目前經衛生署所核准的隱形眼鏡,有硬式透氣隱形眼鏡及軟式(親水性)隱形眼鏡二種,其中硬式透氣隱形眼鏡是直接配戴於角膜上,軟式(親水性)隱形眼鏡則是直接配戴在角膜及眼睛鄰近邊緣區或鞏膜區,這些都是屬於用來矯正視力或治療用的隱形眼鏡。至今國內仍未核准所稱可以放大眼睛或有美容效果之隱形眼鏡,民眾務必小心,千萬不要受騙,否則不但浪費金錢,而且還會傷害視力,嚴重者還可能會造成眼睛之發炎、潰爛等危險!對於習慣於上網買藥的民眾,衛生署再次呼籲,藥物並非日常消費品,若有用藥的需求時,請詢問醫藥專業人員,處方藥應由醫師診斷後才能使用,請勿貪圖方便或便宜,而傷害了自己珍貴的健康。消費者若想知道哪些合法的藥物或化粧品,可利用衛生署首頁(http:/www.doh.gov.tw)消費者資訊專區及核准醫療器材及廣告(http:/203.65.100.143/adms/PUBLIC/PQuery.asp)查詢。如發現沒經過衛生署核准之藥物、化粧品或廣告,可透過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58828或電子信箱drugdoh.gov.tw提出檢舉。大家一起來共同監控,打擊不法。刊 名: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Food & Drug Consumer Newsletter)出版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電話:02-2321-8375台北市100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5樓編 者:蕭美玲、林慶豐、陳惠芳、許明滿、張天韻出版年月:2005.11.24 創刊年月:2005.9.22刊期頻率:每週一次 定 價:新台幣20元GPN : 2009403531 ISSN: 1817-3691本刊另有電子版本,取得方式為電子報訂閱、或本刊同時登載於衛生署網站首頁消費者資訊,網址為http:/www.doh.gov.tw)您對本週報如有任何建議,歡迎聯絡我們 (email::fdtydoh.gov.t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