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doc 9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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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doc 90页).docx
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XZBSQ-151030标 段:一个标段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时 间:二0一五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1 总则11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65开标176评标17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 评标办法251. 评标方法262. 评审标准263. 评标程序263.1 初步评审263.2 详细评审2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73.4 评标结果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9一、工程概况29二、合同工期29三、质量标准29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9五、项目经理30六、合同文件构成30七、承诺31九、签订时间31十、签订地点31十一、补充协议31十二、合同生效31十三、合同份数31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3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41. 一般约定342. 发包人373. 承包人374. 监理人395. 工程质量40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07. 工期和进度418. 材料与设备429. 试验与检验4310. 变更4311. 价格调整44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4513. 验收和工程试车4714. 竣工结算48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4816. 违约4917. 不可抗力5018. 保险5120. 争议解决51第五章 图纸68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7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6三、授权委托书77四、投标保证金78五、施工组织设计79六、项目管理机构84七、资格审查资料86八、其他材料90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XZBSQ-15103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院内;2.2建筑规模:分两层施工,底层粗(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层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底上层比例为3cm:3cm,总工程量约2.8万平方米;2.3质 量:合格;2.4工 期:25日历天;2.5招标范围:永城直属库院内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3.4报名时要求被委托人必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报名后不得更换。3.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注: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3.6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6.1投标报名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3.6.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3.6.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3.6.4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报名请投标人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盛大世纪名城6号楼东单元2楼)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所需原件、复印件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盛大世纪名城6号楼东单元2楼)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地 址:永城市芒砀路邮 编:476600联 系 人:崔先生电 话:138037068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7号24层2405号邮 编:450000联 系 人:朱先生电 话:18537098196 0370-2580201电 子 邮 件:lwd5087 2015年10月30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地 址:永城市芒砀路邮 编:476600联 系 人:崔先生电 话:1380370685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7号24层2405号邮 编:450000联 系 人:朱先生电 话:18537098196 0370-25802011.1.4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1.1.5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院内1.2.1资金来源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永城直属库院内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1.3.2计划工期2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2、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为建造师本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24小时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RMB¥: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必须由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非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公司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单位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香君路支行账 号:941008010004656693注:转账时,要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将银行转账单附在投标文件中。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12年10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由投标人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由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 壹 份(U盘形式)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4.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受地点: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办公楼一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办公楼一楼会议室5.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中央储备粮永城直属库办公楼一楼会议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有关经济、技术专家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有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10.1其他1、本工程设招标人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90元/平方米,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标。2、投标文件中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中标价和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企业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于投标截至时间17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工程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报价。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以及投标人以为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招标代理费用); 3.2.3对投标人没有填入报价的项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包括,在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交款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放入其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历天内,向中标人及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有出借资质、陪标、串标及其它违法行为;(4)伪造身份证、建造师证件及其它证件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3.5.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为建造师本人,建造师必须到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页面要求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应分开包装(正本密封在一起,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招标人控制价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注:以上注明需要核验原件的资格评审项,投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能通过资格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条款号条款内容分值范围2.2.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依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劳动力安排计划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工期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安全文明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雨季施工措施雨季期间的技术组织措施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