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52页).docx

    • 资源ID:1737991       资源大小:109.40KB        全文页数:5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52页).docx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八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赣建 瑞 招字201 1 第 095号招标项目:瑞昌市第二中学田径运动场工程招 标 人: 瑞昌市第二中学(章)法定代表人: (章)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话: 07924222695 编制时间: 2011年12月08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一年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备案审查内容汇总)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2招 标 人名称:瑞昌市第二中学地址: 瑞昌市赤乌中路72号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350706179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瑞昌市建瑞工程咨询事务所地址:瑞昌市建设大厦二楼联系人:邓先生电话:0792-42226951.1.4招投标监管机构瑞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1.5工程名称瑞昌市第二中学田径运动场工程1.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1.7建设地点瑞昌市第二中学校园内1.1.8占地面积16416M2 1.1.9结构类型及层数 1.1.10现场施工条件用地情况:已批准 场地情况:已具备施工水电:已到位勘探资料:已完成1.2.1工程立项批准文件瑞发改字2011200号1.2.2设计单位深圳市国际印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2.3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已完成1.3.1工程总投资约330万元1.3.2本项目投资约310万元1.3.3资金来源市政府拨款及自筹1.3.4资金到位情况已落实1.4.1招 标 范 围详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1.4.2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1.4.3质量要求合格1.4.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03月 0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06 月 28 日1.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1.5.2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等级:二级及以上1.5.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6工程分包约定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资质要求:1.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2011年12月 13日起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 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2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电子光盘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资格后审标正本一份,副本 0 份。1.6.3投标文件的递交受理单位:瑞昌市建瑞工程咨询事务所递交地点:瑞昌市建设大厦十二楼1.6.4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 12月21日(上午) 09时00分 1.7.1开标会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瑞昌市建设大厦十二楼1.7.2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1.8.2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详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2.2.1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踏勘集中地点:2.3.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采取投标人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JXRCJR163.COM )提出疑问,招标人网上向所有投标人答复 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1年 12月18日下午5:00前2.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于2011年 12月19日在前述指定网站发布答疑结果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 2 天前在前述指定网站发布3.1.2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招标人部分):材料(人工草坪、塑胶等)价格在约定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10%以内(含10%)的,材料价不调整;超过10%的,其材料价差超出10%的部分应予调整。可调价格报价;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料单价(定额)计价;3.1.4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料单价(定额)计价;3.1.5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采用 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配套费用定额3.1.8信息价的采用瑞昌市造价管理部门 2011年 09期信息价3.1.9信息价缺项的材料价格执行九江市造价信息价(同期)及市场价格3.1.10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有,详见工程量清单;无。3.1.11工料单价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有,见招标文件附表二; 无。3.1.12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2.1工程计费标准市政按 相应类别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3.2.2工程施工要求模板采用 钢及九夹模板 ;脚手架采用 / ;混凝土采用 非商品砼 ;混凝土骨料采用 碎石 。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 其它:3.3.2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符合相关国家及地方要求4.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部分: (1)(7) 项材料;商务标部分: (1)(4) 项材料。4.1.4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 2010 年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4.3.1投标保证金金额:7.0万元其它:详见招标文件的其它事项说明5.1.1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a(技术标);d(商务标); c(电子光盘标);b(资格标)。6.1.2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招标方、监督机构、各投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6.2.1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按递交标书的家数确定开标会程序; 邀请招标:采用开标程序二。7.1.2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赣建字20101号文合理低价法(详附件一); 综合评估法;7.1.3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标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料单价(定额)计价。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结构:技术类专家 3 人, 经济类专家 1 人, 7.1.6中标人的确定方法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7.1.7定标原则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 将得分高者的第一中标排序人,确定为中标人。7.1.8中标排序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8.2.2工程担保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中标后中标单位应交纳107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7万元),开工后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逐步返还。未中标单位无息退还。9.3.1工程工期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9.5.1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 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赔偿费限额 元。9.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的奖励赶工措施费 ;提前竣工奖 。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奖励金额 元/日历天;奖励限额合同价格的 ;奖励限额 元。9.7.2达到优良工程的奖励合同价格的 ;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9.7.3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合同价格的 ;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9.10.1工程预付款合同正式签署后 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 工程预付款。9.10.2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时间当工程款付至 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9.10.3工程款支付方式该项项目工程建设采取BT建设模式,由施工单位全垫资建设。付款方式按7:3比例两年内付清。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工程款的70%,余款第二年付清,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1.1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10.2.1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10.3.1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其它说明事项:1、开标时,查验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未到场或未携带以上证书证件,视为自动弃权。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7.0万元,投标人须在2011年12月20日下午5:00时之前一次性从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公司帐户汇入招标人以下指定帐户(以进帐单打帐时间为准)。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与“缴交XX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1、帐 号:360018505000500000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瑞昌支行 单 位:瑞昌市建瑞工程咨询事务所3、本工程报名、资格审查资料、招标资料等均在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由投标单位自行下载。4、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5、所有投标资料均采用纸质专用格式,不接受任何电子形式的投标文件。6、本工程技术标和商务标密封袋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招标监督机构自行购买。以上材料投标单位均须使用我省2010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7、本工程开标时,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方能参与投标。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约定随机产生排序。8、项目应缴的营业税等地方各税必须在瑞昌市地税局按法定税率核定征缴由资金拨付单位全额代扣代缴。9、本工程合同价一次性包干。(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记录除外)10、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漏项、错项,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本工程资审费300元、招标资料及信息费400元,投标单位在开标会递交资格标前交纳。12、本工程各标段计算合理低价(D)值时,取费类别调整系数值按市政工程(即一类工程)的系数值取值。13、投标人一旦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交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13、本工程招标文件与资格审查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已在瑞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纸质化备案。特别说明事项:1、严禁“围标、挂靠、弄虚作假”,一旦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得任意“弃标、废标”,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不得无故“迟到、废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追究其造成建设单位工期延误引起的损失,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3.若发现证书(件)或业绩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九江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上本工程的补充文件、通知及答疑等文件下载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下载、答疑提问有时间限制)请及时关注。5.投标企业若受到过九江市或江西省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依法明确了限制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未到期)的,本工程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6.截止本工程开标前一天,未受到处罚或处罚期限到期的投标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否则不得参与。7、本工程招标文件与资格审查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已在瑞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纸质化备案。8、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需要说明事项不符之处以需要说明事项为准,其余未尽事宜,见招标答疑。12.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1、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内容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规定内容的;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规定内容的;3、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5.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规定;6.招标文件其他说明事项中约定的其他废标、无效标条款。注:1、本专用要约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 2、以上为本工程采用部分,为未采用部分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1.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3。1.1.4招投标监管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1.1.5工程名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1.1.6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6。1.1.7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7。1.1.8建筑面积: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8。1.1.9结构类型及层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9。1.1.10现场施工条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10。1.2 招标项目立项和设计1.2.1立项批准文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2.2设计单位: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2。1.2.3施工图纸备案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3。1.3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工程总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1.3.2本项目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1.3.3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3。1.3.4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4。1.4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计划工期 1.4.1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1。1.4.2招标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2。1.4.3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3。1.4.4承包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4。1.4.5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5。1.5 投标人资格要求1.5.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1。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担任,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2。1.5.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5)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1.5.4两个以上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及承担本招标工程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工程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4。1.5.5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1.5.6招标人对工程分包约定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6。1.5.7本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赣府发200822号文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7号)、关于江西省建工集团等省属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通知(赣建招200812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市2008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1.6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6.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1.6.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标、资格后审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要约条款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接受投标文件的单位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3。1.6.4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1.7 开标会时间、地点和投标有效期1.7.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1.7.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1.7.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8 资格后审要求(本条内容不适用资格预审)1.8.1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网上报名时间仍然为五个工作日,报名单位介绍信日期应与网上报名日期一致,介绍信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介绍信中的报名人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可身份合一)。1.8.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8.2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按本招标文件4.2.1和4.2.2要求签署和修改资格后审标。1.8.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约定的份数分别装订在投标资格送审表正、副本之后。开标时,投标人应带好资格后审需审查的证件、证书原件,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2.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与备案2.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编制责任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2.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和2.4条发出的补充(修改)通知。2.2 现场踏勘2.2.1现场踏勘: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2.1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前往项目现场踏勘。2.2.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2.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3 招标答疑与澄清2.3.1招标答疑会: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1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中约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答疑会期间澄清。2.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3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招标人采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招标人作出答疑采用同网同项目专用窗口进行。投标人及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2.3.3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和作出答疑。2.3.5答疑会澄清内容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2.4 招标文件的修改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4.1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4.2补充通知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2.4.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2.5 招标文件的备案2.5.1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3.投标报价3.1 投标报价3.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3.1.2招标人约定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1)固定价格报价。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是一种期货行为,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均面临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工资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有关调整规定执行。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对于工程施工阶段发生的材料价格和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应采用有限风险费用,本着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招投标人各承担50%。材料和机械的风险费用按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计取(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除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将招标人承担的材料和机械风险费用计入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承担的材料和机械风险费用,在风险实际发生时计取。招标人约定本工程风险费用系数招标人承担的50%部分:材料价格风险(一般按0%5%),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一般按0%10%),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风险费用系数为零的,由招标人承担风险。投标人应承担的50%部分:材料价格风险(一般按0%5%)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一般按0%10%)与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一致。在风险实际发生时计取,由投标人承担(例:招标人约定本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招标人承担3%,则投标人应承担本工程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也是3%,本工程材料价格总的风险系数为6%)。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程风险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结合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费用,并按计价规定将招标人的50%风险费用在综合单价中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总费用范围内的材料或机械价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工程风险总费用范围外的材料或机械价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合同总价(中标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投标人可小于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风险费用系数计取工程风险费用,其工程风险费用差额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但承担的风险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风险(例:招标人约定本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招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将招标人应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3%下调为2%,该下调1%的差额部分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投标人除承担自身应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费用3%外,还应承担该下调1%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大于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风险费用系数计取工程风险费用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可调价格报价。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施工阶段材料、机械费用发生变化在合同总价±3%内时不予调整,超过合同总价±3%的超过或剩余部分可按市场实际价格由承、发包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调整,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的让利应按原让利水平计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和方法,施工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结算时不得调整。(3)成本加酬金报价招标人根据现行计价管理规则,自行约定成本加酬金的报价和承包方法。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3。(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3.1.4招标控制价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4。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或者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7天前将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指详细到综合单价;报价承诺法可详细到综合单价分析)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评标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3.1.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赣建价20093号)及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2)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工料单价(定额)计价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3)投标人也可采用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应备好本单位编制的企业定额,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查阅。(4)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5。(5)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约定的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3.1.6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的调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1.7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或生效后一个月内,按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误差,修正合同价,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或中标人书面提出的误差内容14天内未书面答复的,视同默认。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个月内未提出误差内容,视同无异议或已包含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招标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整。3.1.8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设备单位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附表一和招标人采用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评审。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信息价的采用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8。有多个信息价时,招标人应约定其中一个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3.1.9信息价缺项的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9。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中缺项部分的材料,招标人可参考近期发布的江西省造价信息和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或按市场价格确定材料价格,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与评审。3.1.10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0。3.1.11工料单价法(定额)计价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1。3.1.12招标人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人应将招标代理费用列入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应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招标代理费的计费基数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是否由中标人支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2。3.2 工程计费标准和施工要求3.2.1工程计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中的计费标准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计取工程费用及编制投标报价。3.2.2工程施工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中的工程施工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3.3 工程结算和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1,并在合同中约定。3.3.2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中约定由招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并体现在合同中。(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3.3.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土建、市政(土建部分)、其他工程 8 %,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 %,市政(不含土建部分) 18% 的材料价格,低于上述标准下限的,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材料商差价保函。低于上述标准下限,投标人未出具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低于成本价裁决。3.3.4采用工程量清单或者定额计价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完整的工程预算书。3.3.5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3.3.6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开标的,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在合理竞争报价之外,以及采用报价承诺法开标的,当所有报价承诺均超出要约合理低价范围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4.投标文件的编制4.1投标文件的组成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汇总表;(3)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4)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4.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投标各方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承诺书、响应性内容的承诺、投标报价诚信承诺书(如果有);(5)辅助资料表;(6)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7)施工组织设计;(8)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9)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送审查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1.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上述内容确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3。4.1.4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4。投标人在使用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时,如相关内容较多不够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添补。4.2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4.2.1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标叁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资格后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4.3 投标保证金4.3.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或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4.3.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图纸和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4.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回(无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5.1.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1)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注意事项

    本文(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52页).docx)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