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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铁矿公路工程设计招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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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铁矿公路工程设计招标书.docx

    青海庆华集团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介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介青海庆华集团成立于2006年3月8日,是一个集采矿、选矿为主,辅以炼焦、煤炭化工产业的综合性大型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总部设在青海省西宁市,集团及下属公司性质为民营、独资。与内蒙古庆华集团、宁夏庆华集团、蒙古国庆华集团一起形成了庆华矿业的四大支柱。青海庆华集团目前已分设了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和天峻庆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尕林格选矿设计能力为1000万吨/年的处理量,矿区位于柴达木盆地西南边缘,行政区划隶属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92°090092°1800,北纬37°040037°0800,矿区东西长16.5km,南北宽24km,矿区面积50.68平方千米。本项目拟开采矿体为尕林格五号矿体,位于尕林格矿群中部。矿区平均海拔高度为3235m。矿区距格尔木市区288º方位直线距离246km。矿区北有格尔木茫崖公路,西有甘森油泵站肯德可克矿区公路,矿区距甘(森)肯(肯德可克)公路约2430km,有便道直通矿区。矿区到格(格尔木)茫(茫崖)公路直线距离约20km,但目前没有道路,不能直通。格尔木至矿区,途径乌图美仁乡、甘森油泵站,从甘森油泵站走肯德可克矿区公路翻越乌兰乌珠尔山口,分道东行约24 km便道直达矿区,格尔木市至尕林格矿区全程(经过甘森)约360km,交通方便。矿区属典型的内陆高原干旱寒冷气候,高寒、多风、少雨、蒸发量大。年平均气温为-4.8,最高气温约21.2,最低气温约-30.5。暖季多东风,寒季多西风,基本上为东、西风交替。年八级以上风日数达105天,多集中在34月份。矿区内年降雨量140.0mm,年蒸发量为1663.0mm。矿区南侧以远有那陵郭勒河流经,附近较近河流为位于矿区西测的巴音郭勒河。青海庆华集团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塔尔丁至尕林格至肯德可克铁矿公路工程设计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格庆招字0812-03 招 标 人: 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二八年十二 月 二十八 日目 录投标邀请书4 招标文件6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8二、投标须知11(一)总 则111、工程说明112、招标范围及工期113、资金来源114、合格的投标人115、踏勘现场126、投标费用12(二) 招标文件127、招标文件的组成128、招标文件的澄清139、招标文件的修改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411、投标文件的组成1412、投标文件格式1513、投标报价1514、投标货币1515、投标有效期1516、投标保证担保16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8、投标文件的份数、编制、签字和盖章17(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20、投标文件的提交1721、投标会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22、投标文件的退回18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1824、投标文件的撤回19(五)开 标1925、开标19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六)评 标20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028、过程的保密2129、投标文件的澄清21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32、中标原则22(七)合同的授予2233、合同授予标准2234、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2235、中标通知书22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337、履约担保23(八)工程招标其他说明2438、其他说明2439、投标保函格式(见下页)24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26附件A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27附件B 发包人支付担保银行保函28附件C 合同补充条款28第四章招标资料汇总 29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33目录35一、投标邀请书36二、投 标 函37三、投标函附表38四、投标人资格文件39五、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情况40(一)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表41(二)项目组织机构架构图42(三)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表43(四)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44(五)主要人员资历表45(六)后续服务负责人资历表46六、设计工作大纲47七、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48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50一、说明5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53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青庆招字0812-03 致:1. 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塔尔丁至尕林格至肯德可克铁矿公路工程,已由 格尔木市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承包人。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 本工程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塔尔丁至尕林格至肯德可克铁矿公路工程,位于格尔木西,双向车道,总宽度10米,总长度87000米,路面等级二级。本次招标范围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塔尔丁至尕林格至肯德可克铁矿公路工程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其他工程(排水)等;由 青海庆华集团投资,资金已到位;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格尔木西 ;2.3 本工程的设计期为中标之日后30天,后续服务期为:至工程竣工日止;2.4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和行业规定技术规范 标准;3. 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塔尔丁至尕林格至肯德可克铁矿公路工程设计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到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格尔木市航天大酒店二楼: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年 12月 29日至 2008 年 12 月 30 日18 时 00分)。4. 只有你单位的投标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方可被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5 日 9:30时,地点为:格尔木市航天大酒店四楼会议室。6. 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请符合本邀请书第4条所列条件的投标人准时出席。招标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办公地址: 格尔木市航天大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 816000 联系电话: 0979-8415507 传 真: 0979-8415592 联 系 人: 雷霞 日 期:2008 年12月28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投标须知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塔尔丁至尕林格至肯德可克铁矿公路工程21.1建设地点格尔木西31.1建设规模总宽度10米,总长度87000米41.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5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技术规范标准6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塔尔丁至尕林格至肯德可克铁矿公路工程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其他工程(排水)。72.2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完成日期为中标之日后30天,后续服务期为:至工程竣工日止。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104.2合格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不低于本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方可被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投标。1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4.4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5.1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集合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时间:2008 年12月 28 日至2008 年 12 月 30 日;招标人联系人: 雷霞 ,联系电话: 0979-8415507 ;148.1提出澄清要求的限期、提交地点提交期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两天前;提交地点:格尔木市航天大酒店二楼);1513.5合同价格按设计费乘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作为合同价1613.3报价方式按费率和总价两种方式分别报价;1715.1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1816.1投标保证担保金额金额:人民币 0.2 万元;1916.2投标保证担保提交方式现金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20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2118.1投标文件份数壹式贰份2221.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会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09年 01 月 5日 9:30 时;地点:格尔木市航天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投标会召开时间: 2009 年 01月 5 日 9时40分;投标会召开地点:格尔木市航天大酒店四楼会议室。2325.1开标开始时间:在投标文件截止提交、所有到会投标人签到完毕、 按投标人合格条件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核查后2432.1中标原则 按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公开商务标(投标报价)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2、取消排名第一的投标报价;3、将排名第二至第五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当有效标个数只有三个或四个时,将有效标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4、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注:1、当前五名的投标人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取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四个报价计算平均值;2、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时,由投标报价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2537.1履约保证担保金额设计服务费合同价×20% 二、投标须知说明:本须知为标准化条款,各条款中的信息与数据均已填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在阅读时需按其所对应的条款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查阅有关信息与数据。(一)总 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 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项目的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只有符合本须知4.2款规定的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被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投标。5、 踏勘现场5.1 本项目招标人不集合投标人共同踏勘现场,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申请人现场踏勘,无须签到,也无须将单位名称、参与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任何关于投标申请人的信息告知招标人。5.2 现场考察的车辆、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3 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身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4 招标人支持投标人再次进入现场考察,费用自理;5.5 投标人踏勘现场时无须签到,因投标人未到现场踏勘,或踏勘后获得错误信息、错误评价而引起报价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篇 投标邀请书格式第2篇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件第三章 招标图纸第四章 招标资料汇总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按本须知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有编号的补充书(含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予以保密;7.5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要求予以补齐;7.6 招标文件不退。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交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本须知9.1款所述时间前以有编号的补充书予以澄清,同时将补充书发给所有投标人。该补充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标文件截止提交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8条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和解答,以发出有编号的补充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如投标人未按发出有编号的补充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2 补充书中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补充书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书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充书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组成(可各装订为一册)。11.2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 投标邀请书(附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 11.2.2 投标函(格式附后)及投标函附表(格式附后);11.2.3 投标人资格文件:(1) 投标人基本情况;(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1.2.4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所提交的证明资料如为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1) 拟投入本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表(格式附后);(2) 拟投入本项目组织机构架构图(格式不限);(3)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表(格式不限);(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5) 主要人员资历表(格式附后);(6) 后续服务负责人资历表(格式附后)。11.2.5 设计工作大纲;11.2.6 以及根据本须知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所有其他资料。11.3 技术标:11.3.1技术建议书;11.3.2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汇总表(格式附后)。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除特别说明外,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方式。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 13.5 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均已包括完成设计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投标费用、中标费用、签订合同费用等所有费用。14、 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 投标保证担保16.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担保。16.2 本项目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保证担保方式为现金保证金:采用现金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收款单位处核查其缴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但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的核对结果为准。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同意的除外)或第三者转入。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具有资格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收款单位: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银行帐号:3469 0475 7018 093001咨询电话: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 投标担保退还手续的办理:(1)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担保。(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确定后7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不配合招标工作,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或经查实有行贿舞弊、串通抬价、以致损坏国家或他人利益者。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18、 投标文件的份数、编制、签字和盖章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必须按下列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18.2.1 按本须知第10、11、12、14、17条的规定编制,按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列明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不能有漏缺。18.2.2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须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盖章和签名。(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文件应按其组成顺序装订成册(可分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9.2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袋里。投标文件袋面按其要求填写后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20、 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21.1款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于投标会上提交投标文件(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关闭投标会议室大门,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签收。投标文件签收后不再退回给投标人,招标人不负担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21、 投标会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会时间、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准时出席投标会并出示身份证签到。21.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有编号补充书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会召开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22、 投标文件的退回22.1 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或非指定地点收到的投标文件;22.1.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4条规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核查,凡投标资格(或资质)等级不符合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的。22.1.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确认书的投标文件;22.1.4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22.2 已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合格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撤回24.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5、开标25.1 招标人将在投标会召开的同一地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25.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有关部门监督。25.3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检查并公证)。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需退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5.4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本须知16.2款所定的投标担保收取单位处核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的缴交情况(随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保函在开标时核对)。25.5 开标程序:25.5.1 投标会上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按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开标;25.5.2 由招标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后再次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5.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有效性的检查结果,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5.6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部门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25.7 所有投标文件开启并宣读完毕后,按投标须知32.1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报经集团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后发中标通知书。25.8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6、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1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6.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要求参加投标会;26.1.2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密封、标记和装订的;26.1.3 未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26.1.4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8条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的;26.1.5 投标人与被邀请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发生实质性的改变;26.1.6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1.7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费率超出费率范围的;26.1.8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函中报有两个或多个费率且未声明以哪个为准的;26.1.9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中的所属单位与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设计单位不一致;26.1.10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26.1.11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六)评 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标办法规定确定预中标候选人。28、 过程的保密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开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开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开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 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为有助于投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 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招标人进行评审。30.2 开标时,招标人将会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0.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1.1 招标人将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2 中标原则32.1 本工程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2.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32.2.1 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32.2.2 存在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 本工程的设计合同,将在招标人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核查按本须知第32.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34.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不合格的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但投标担保将退还给投标人。34.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若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任何偏差或不符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招标人可以认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同时拒绝授予合同。35、 中标通知书35.1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36.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7、 履约担保37.1 合同协议书签署的同时,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担保。37.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授予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者要求保证人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投标保证担保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工程招标其他说明38、 其他说明39.1 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发包人”即为本工程的招标人、“承包人”即为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中标人。39、 投标保函格式(见下页)投 标 保 函(银行开具保函格式)致:(招标人名称)本保函作为(担保银行名称)对(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项目而提供的保函。我行客户(以下简称“投标人”)向我行申请金额(人民币)万元的保函。我行愿为该单位承担上述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万元不可撤销的支付保证。我行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在此无条件地不撤销并放弃追索权,一旦收到贵单位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划付上述保证金额以内的全部款项。一、如果在开标之日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二、如果投标人在收到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1、投标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投标人未能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函。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生效,并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以及经贵单位与投标人同意并通知我们的延长期内保持有效,除非贵单位同意提前失效。担保银行(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保函编号: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并附有:附件A、附件B与补充条款(附件C)。附件A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履 约 保 函(格式)致: (建设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 “受益人”)鉴于 (承包人的名称与地址) (以下简称“申请人”),已保证按 (工程名称) 承发包合同( 年 月 日签订)的规定实施;根据上述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提供一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 (RMB 元)的不可撤消银行履约保函,作为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的担保。我方 (银行名称) ,受申请人的委托,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无条件和不可撤消地在受益人出具本保函原件且提出因申请人没有履行上述合同规定,而要求扣划保证金的书面要求后,为受益人扣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RMB 元)的保证金。我方还同意,任受益人与申请人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的变动补充,都不能免除我方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本保函从合同签订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资料全部移交完后28天内保持有效。 担保银行: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本保函格式仅供参考。具体格式由担保银行提供,甲乙双方认可。附件B 发包人支付担保银行保函支付保函(格式)致: (承包人名称)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就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支付担保保函,作为发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本银行同意为发包人出具本担保保函。本银行在此代表发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责任,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 日内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发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发包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有效期截止至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支付完毕之日。银行名称: (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地 址:邮政编码: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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