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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广场二次精装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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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广场二次精装修招标文件.docx

    I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二次装修工程招 标 文 件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 致投标人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文件第四章 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中标通知书第九章 担保书格式第十章 附件第一章 致投标人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盖章): 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白立坤 传 真: 0371-65850168 联 系 电 话: 0371-55185690 日 期: 2013年5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前附表及前附件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1项号条款号内 容规 定11.1工程名称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二次装修工程21.2工程地点郑州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华南城”一期项目内31.3工程规模及特征郑州华南城一期大型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其中1号交易广场为50.06万平方米,分为A、B、C、D、E五座,地面建筑间距14米。其中,A、B、E座一层五层为大卖场商铺,地下一层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C、D座一层四层为大卖场商铺,五层为配套餐厅,地下一层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一层层高为4.3米,一层层高为4.95米,二五层层高为4.6米,建筑总高23.55米。41.4招标范围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二次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180000: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相关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和其他)的施工: 1、地上一至三层全部精装部位;2、地上四层的A轴至N轴精装部位(西半部)及N轴至X轴(东半部)各座中庭大通道区域(东西向),详见附件“装修范围示意图”;3、地上五层局部(A座、B座 、E座)A轴至N轴精装部位(西半部)及N轴至X轴(东半部)各座中庭大通道区域(东西向),详见附件“装修范围示意图”;4、地上五层局部(C座 、D座)中庭大通道区域(包含东西向及南北向)详见附件“装修范围示意图”;本工程共分为五个标段, 1-13轴线为标段(13轴处中间通道外墙以外装修内容为第一标段装修范围);13-24轴线为标段(24轴处中间通道外墙以外装修内容为第二标段装修范围);24-35轴线为标段(35轴处中间通道外墙以外装修内容为第三标段装修范围);35-46轴线为标段(46轴处中间通道外墙以外装修内容为第四标段装修范围;46-56轴线为标段。(具体界面详见施工图纸)。投标单位必须投五个标段。51.5资金来源100%自筹6采用的币种人民币7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85.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6.1工期要求1、开工日期:2013年5月30日(以甲方通知为准)2、竣工日期:2013年8月27日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107.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壹级资质117.1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应具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127.2合格投标人的产生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132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不分标段)保证金交付时间:U2013年5月20日17时00分之前保证金交至: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资金部户 名: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账 号:261116732465资金部联系电话:0371-55185619注:保证金交付后需到财务部开具收据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将复印件到招标采购部存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凭交款收据及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办理;中标人在足额缴纳履约担保之日起20日内,凭交款收据及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办理。142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替代方案1519.1投标文件份数每个标段需按以下要求单独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壹份;商务标部分叁份;技术标部分叁份;电子标书壹份(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使用Microsofe Office、AutoCAD格式制作)。为便于复印,投标文件应为单面印刷和可拆散的活页装订。电子标书必须在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商务标、技术标字样。16技术标编写标准及评定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75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 10 %18投标的其他要求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如需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可联系招标人现场负责人:艾元林,电话:13938517586;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并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二 投标须知前附表2项号条款号内 容规 定1购买标书地点:郑州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郑新快速路东500米)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时间:2013年5月11日17时00分前 费用:标书每套人民币1000元,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3000元购买方式:现金购买联系人:白立坤 联系电话:0371-5518569029踏勘现场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20项3发施工图纸地点:U郑州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郑新快速路东500米)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时间: 同第1项 4发工程量清单地点:U郑州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郑新快速路东500米) 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时间: 同第1项 5书面答疑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技术标、图纸问题收集截止时间:2013年 5月 15日下午17:00之前,各投标人可直接将问题书面(加盖红章)递送至郑州华南城招标采购部,或将书面问题的扫描件(加盖红章)和WORD版一并发至862205QQ.COM邮箱;答疑暂定在2013年5月17 日下午17:00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送达至各投标人邮箱。联系人:白立坤 联系电话:0371-5518569062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U郑州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郑新快速路东500米)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截止时间:2013年 5 月 21日上午12:00 联系人: 白立坤 联系电话: 55185690 723.1投标有效期 30 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811.212.113.113.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5 日939.答辩会地点:郑州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郑新快速路东500米)郑州华南城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暂定时间: 2013年 5 月 17 日14:0017:00 (视投标情况另行通知)1048.1发出中标通知书暂定时间: 2013年 5 月 27 日1151.1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1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足额履约保函1350.1签订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内14设计文件的认可投标单位承诺在投标前仔细审查并接受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并确认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安全性。对设计文件的问题必须在2013年 5月 17 日下午17:00时前提出,招标单位统一答疑。中标单位不得以设计文件的相关问题作为增加造价的理由。三 投标须知前附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否决性条款包括:招标文件不予受理,无效标、废标条款以及技术标不合格情形。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及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一、有关不予受理的情形: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二、有关无效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2、投标函部分的密封袋内无招标人出具的已收讫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的;3、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20.1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未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5、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未经造价工程师签字认可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6、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或者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辩认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应当及时通知招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0、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但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电子文档不符合本须知第17.2和17.3款要求的。三、有关废标的情形: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1.1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为同一人的;1.2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为同一人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1.9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10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11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2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小组根据本须知40.1条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4、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或者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实质不响应;6、按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应项目的平均报价计算,商务标中缺项、漏项部分或者改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涉及到的造价超过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3%的;7、投标报价中主要清单项目的报价明显高于(超过30%)其他投标人的相应报价的平均值的;8、技术标经评标小组评审为不合格的。第二节 投标须知一 总 则1.工程说明1.1工程名称见前附表1第1项所述。1.2 工程地点见前附表1第2项所述。1.3 工程规模和特征见前附表1第3项所述(详见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2.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见前附表1第4项所述(详见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3.资金来源3.1 本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1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4.承包方式4.1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见前附表1第7项所述。5.工程质量5.1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见前附表1第8项及第四章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所述。6.工期要求6.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1第9项所述。7.合格的投标人7.1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见前附表1第10项、第11项所述。7.2 合格投标人产生办法见前附表1第12项。7.3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7.1、7.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7.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7.3.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7.3.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3.4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7.3.5 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7.3.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7.3.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8.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踏勘现场9.1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以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给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9.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二 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特别说明 本次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二次装修工程五个标段共用一个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共分五个标段),投标人须对五个标段均进行报价,分别装订,技术标可以共用一个。 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致投标人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文件第四章 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中标通知书第九章 担保书格式第十章 附件11.2 除11.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有约束作用。11.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1.4 所有投标人只要参与投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明确理解并无条件接受。 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7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投标前附表2第1项的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澄清纪要,同时将澄清纪要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时,应办理签收手续。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12.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答疑的形式进行解释。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5日的任何时候,确需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修改函件时,应办理签收手续。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函件中明确。14.答疑14.1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4.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前附表2第5项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的形式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于前附表2第5项规定的时间送达各投标人。14.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3.3、13.4款规定执行。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5.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5.2 除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投标文件的组成16.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16.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6.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6.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6.2.3投标承诺书;16.2.4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收据复印件;16.2.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6.3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6.3.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说明;16.3.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6.4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6.4.1工程概况的描述,施工程序及总体设想安排;16.4.2施工工期及进度计划;16.4.3工程的重点和难点的投标人方案及保证措施;16.4.4保证工期及确保工程按进度计划施工的措施;16.4.5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及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16.4.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16.4.7投标人拟分包的项目清单、工期安排、管理措施;16.4.8投标人对本工程施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16.4.9本项目负责人和组织管理机构的配备情况及项目班子的管理模式;16.4.10长期合作的建设单位情况介绍,合作过的项目情况介绍;16.4.11投标人认为有必须补充说明的其他资料。17.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提交及要求17.1 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7.2 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使用Microsoft Office、AutoCAD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使用广联达软件制作。17.3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必须提供只U盘,并在U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17.4 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评标小组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18.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8.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技术标正、副本的要求:页眉、页脚不得有公司名称、标志、记号等区分编写单位的特征,除封面外每页不得盖章、签字,也不得盖骑缝章,以求评标公正;否则,按废标处理。19.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1第15项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为便于复印,投标文件副本应为单面印刷和可拆散的活页装订。20.投标文件的签署20.1 投标文件应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的要求。20.2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必须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商务标书必须经造价工程师签字认可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无需每页签字盖章,盖骑缝章即可)。20.3 签字盖章的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对其签章部分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个人执业责任(但并不因此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0.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副本的修改不得签字盖章。21.投标报价21.1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说明(第六章)。21.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须知和合同条件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1.4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21.5 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21.6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水电接驳、生活区安排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21.7 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22.投标货币22.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3.投标有效期23.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2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3.2 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2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4.投标担保24.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1第13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避免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24.7条规定的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24.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保函。24.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支票形式,由投标人在前附表1第14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后,将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24.3 投标人应将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入投标函部分的密封袋内,与投标文件一并向招标人提交。24.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有关条款不予受理或作无效标处理。24.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金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还。24.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应当在15天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6.1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24.6.2招标过程中招标活动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24.6.3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24.6.4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23.6.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24.7 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24.7.1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24.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但未书面通知招标人的;24.7.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40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24.7.4投标人存在本须知第50.3条规定;24.7.5投标人中标后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管理人员进场;24.7.6投标人中标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施工前准备;24.7.7投标人未能按时提交履约担保。2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工程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2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正本和副本)和技术标部分(正本和副本)、电子标书应分别密封包装在四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或“电子标书”,并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26.2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和电子标书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26.3 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27.投标截止时间27.1 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2第6项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8.3 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9.截标时投标人数量要求29.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五 开标30.开标30.1由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30.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记录。31.投标文件的受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31.1 在本须知第2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1.2 未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六 评标32.评标小组和评标32.1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活动。32.2招标人分别组建技术标、商务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32.3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3. 招标人将向评标小组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33.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答疑会纪要、工程量清单等。33.2 供评标使用的主要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等工程技术资料。33.3 工程概况和评标重点的书面介绍。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型式、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方法等。33.4 其他评标必需的资料。3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4.1由评标小组进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4.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作无效标处理:34.2.1未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4.2.2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34.2.3投标保证金的内容不符合本须知第24.1、24.2款要求的,或者投标函部分的密封袋内无招标人出具的已收讫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的;34.2.4 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20.1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4.2.5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未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34.2.6 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未经造价工程师签字认可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34.2.7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或者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辩认的;34.2.8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34.2.9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2.10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应当及时通知招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4.2.11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但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电子文档不符合本须知第17.2和17.3款要求的。34.2.12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的其他情况。3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5.1 评标小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5.2 评标小组应当对投标人主要清单项目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和比较。35.3 评标小组应当根据技术标评审表中的每项评审内容对投标人技术标进行评审。36评标方法和标准36.1 评标小组根据“技术标编写要求”的内容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36.2 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的,评标小组应当劝其自动放弃投标。37.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37.1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37.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37.1.1.1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为同一人的;37.1.1.2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为同一人的。37.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7.1.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7.1.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7.1.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7.1.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1.1.8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37.1.1.9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7.1.1.10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7.1.1.11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37.1.1.12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7.1.2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37.1.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小组根据本须知第40.1条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37.1.4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37.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7.1.6按其他投标人对应项目的平均报价计算,商务标缺项、漏项部分或改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涉及到的造价超过该投标人总报价的3%。37.1.7投标报价中主要清单项目的报价明显高于(超过30%)其他投标人的相应报价的平均值的;37.1.8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38.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38.1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8.2 评标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38.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9.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答辩3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和其他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4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9.2 评标过程中对各投标单位的答辩人要求如下:39.2.1拟进行投标答辩的,技术标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商务标答辩人必须是在该商务标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39.2.2投标人代表中非本条39.2.1款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室;39.2.3参加答辩的所有人员须由评标小组核对身份,答辩人员务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39.3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及时作出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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