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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议书编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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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编制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目 录第一章 项目简介41、项目名称42、项目建设单位4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43.1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43.2标准规范7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8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8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83、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113.1是健全行业信用体系,营造交通运输市场诚信风气的需要113.2是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竞争的需要123.3是降低安全隐患,提升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需要123.4是提升监管层次,提高政府市场调控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的需要13第三章 需求分析131、港货运输局业务现状131.1港航货运局职能131.2业务现状152、功能需求182.1行业主管部门的功能需求182.2从业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功能需求192.3社会公众的功能需求203、系统性能需求203.1系统处理能力203.2系统存储能力213.3网络传输能力213.4系统可靠性213.5系统安全级保密性213.6系统易用性223.7系统可扩展性22第四章 项目建设方案221、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任务231.1初步建设完善行业数据资源中心231.2建设港航货运行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241.3建设完善信用管理业务应用系统242信息资源252.1信息内容252.2信息采集252.3信息整合262.4信息共享26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263.1概述263.2应用系统273.3信用信息公众服务系统294、网络系统建设30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306、安全系统建设307、软硬件配置清单328、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34第五章 项目成果形式34第六章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341、系统建设组织管理342、开发组组织机构和人员35第七章 项目实施进度361、项目进度说明362、项目进度安排表36第八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361、投资估算依据362、投资估算说明37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37附表38附表1: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38附表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40附表3:项目进度安排表41附表4:项目投资估算42第一章 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单位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3.1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3.1.1 国家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3年第5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2001年第335号令(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2008年第544号令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494号令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1994年第195号令3.1.2 交通运输部1) 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2011年2)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3) 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6683号4)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5)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6)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08510号7)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交水发2008511号8)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5号9)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318号10)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交运发2011157号11)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12)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13)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14)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15)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11463号16)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3号17)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18) 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交通部令第22号,1990年9月28日19) 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海安全2007398号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规定,海船舶200553号21) 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厅科技字2012120号3.1.3 广东省1)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粤府办2009 114号3)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4) 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粤交基2008145号5)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4号6) 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1988年7) 广东省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粤府(92)130号发布,政府令第33号修正8) 广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粤交运200754号9)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管理办法,粤交运2011 548号10)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粤交运2007 923号1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信誉考核的管理办法(试行),粤交运2009 1361号1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13) 关于整顿和规范水运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交水函20071869 号 14) (关于加强我省水运市场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交水函2009 1144号3.2标准规范1) GB/T11457-1995软件工程术语2) GB/T14394-199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3) GB/T 8567-200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4) GB/T 9385-2008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5) GB/T 14394-2008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6) GB/T190003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 第三部分7) 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8) GB/T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9) GB/T25058-2010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10) 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11) GB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12) JT/T697.1-13-2009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13部分13) JT/T785-2010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系统数据交换接口14) JT/T414-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分类与指标15) JT/T415-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信用就没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关系到国计民生、千家万户。交通运输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国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诚信体系,对规范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港航货运局的信息化建设按其功能可分为业务办理、公众服务、综合监控3大类。每类系统按建设推进情况梳理分为已建、在建、待建3类,共28个项目。各类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情况如下:(一)业务办理类已建的业务办理系统项目共12个,按其使用情况又可分为继续使用、计划整合、有待升级改造3类。继续使用系统有OA系统、省港航系统、港口设施保安系统、深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系统、汽车维修行业信息网;计划整合系统有省运政系统、市运政系统、行政审批系统、信访投诉系统、集装箱整治系统;有待升级改造的系统有二级维护(元征系统)、机动车驾驶培训信息网。其中二级维护(元征系统)是2002年借助社会资金建设项目,目前已无法满足业务办理需求,急待升级;机动车驾驶培训信息网由安技处通过部门预算资金开发建设,无法落实年度维护经费,急待升级改造。在建设的业务办理系统有阳光政务系统、交运通系统、港运通升级改造、机动车强排系统。其中阳光政务系统和交运通系统是建设重点,两个系统是加强基础设施、拓展行业数据采集的主要抓手;港运通系统的升级改造主要是实现其与阳光政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待建的业务办理系统有视频会议系统,列入委规划项目。(二)公共服务类已建的公共服务系统有信息查询机、窗口排队叫号系统。其中信息查询机系统下一步需要与阳光政务系统对接,增加系统功能。待建的公众服务系统有港航货运局信息发布平台、货运综合信息系统(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港航企业信息交换平台。其中,港航货运局信息发布平台将通过委门户网站整合项目实现,货运综合信息系统列入智能交通(1+6)项目。(三)综合监控类已建的综合监控系统为窗口视频监控系统。在建的综合监控系统为港航货运局行业管理监管平台(E行网电子地图)。待建的综合监控系统有道路运输危险品监管系统、GPS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行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港航货运监控分中心监控室系统。其中前三项列入智能交通(1+6)项目,最后一项列入委规划项目。各系统具体建设情况见下表。表2-1 港航货运管理局各系统建设情况一览表编号项目分类项目(系统)名称项目(系统)涵盖内容备注资金来源1业务办理系统已建继续使用OA系统2省港航系统3港口设施保安系统4深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系统市发改立项项目,通过年度维护费来完善系统功能5汽车维修行业信息网6计划整合省运政系统7市运政系统8行政审批系统9信访投诉系统10集装箱整治系统11有待升级改造二级维护(元征系统)借助社会资金建设项目,无法满足需求,急待升级12机动车驾驶培训信息网安技处通过部门预算资金开发建设,无法落实年度维护经费,急待升级改造13在建阳光政务港航 在建货运(危险品、集装箱、普货)维修 驾培 14机动车强排系统15港运通升级改造需与阳光政务数据对接16交运通17业务办理系统待建视频会议系统港口企业会议系统港口企业大部分已具备,需接入交委及港货局视频会议系统列入智能交通(1+6)项目委视频会议系统18公众服务已建信息查询机下一步与阳光政务平台项目对接,增加系统功能19窗口排队叫号系统20待建港航货运局信息发布平台列入智能交通(1+6)项目21货运综合信息系统(物流信息交换平台)22港航企业信息交换平台利用港航企业已有信息平台进行整合及信息交换港航企业大部分已具备,需政府引导整合共享企业信息其他23综合监管系统已建窗口视频监控系统24在建港航货运局行业管理监管平台(E行网电子地图)25待建道路运输危险品监管系统探索使用引航费建设港口危险品和道路危险品一体化监管系统列入智能交通(1+6)项目26GPS监控危险品目前GPS监管系统主要完成数据接入,监管功能无法满足业务需求,急需升级改造。重型货车 教练车普通货车 拖车司机手机GPS应用模式研究27视频监控港口监控企业已经完成建设,需接入交委及港货局监管平台危险品停车场监控制定行业建设标准,由企业自建,需接入交委及港货局监管平台集装箱外堆场监控 维修监控驾培监控28港航货运监控分中心监控室系统列入委规划项目港航货运局信息化建设需求总体上主要有三点。一是港航货运局的业务涉及港航、货运(包括危险品、普货、集装箱)、维修、驾培,现状是需使用14个系统办理各类业务,亟需整合。二是各业务板块迫切需要通过提升管理手段来加强行业监管。三是尽快实现网上电子政务,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3、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3.1是健全行业信用体系,营造交通运输市场诚信风气的需要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已经开始着手建立信用体系,交通运输部陆续发布了信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也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但是落实执行情况多不如人意。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便是诚信建设信息化进程缓慢。由于没有建设完善的诚信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状况相关信息的采集、统计、传递等在基本上还是依赖于手工操作,导致信息采集不准确、统计不全面、记录不完整、沟通不及时,信息不能互通共享等情况普遍存在,信用评定没有信息来源的支撑,严重影响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另外,信用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给企业和群众,社会公众无法辨明良莠。因此,通过建设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加快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有助于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表彰先进,守法经营”的交通运输市场诚信风气,增加运输市场参与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提高返程空载车船利用率,降低社会运输成本。3.2是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竞争的需要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必须大力打击非法经营,鼓励合法经营,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市场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流动性强,市场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靠传统的人工监管、信息处理难以达到有效监管市场的目的。因此,通过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的实施,实现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信息的交换、共享和利用,能有效解决市场一体化和监管属地化之间的矛盾,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保存和调用监管对象信息,实现对交通运输市场的全面、动态监管,弥补监管漏洞,促进交通运输市场的良性竞争。3.3是降低安全隐患,提升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需要事实表明,无资质经营行为和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极大威胁,这在历年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中表现尤为突出。另外,近年来我省发生多起出租车罢运、货车暴力冲关、黑帮势力把持客运线路等社会事件,威胁国家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科学调控运价运量,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因此,通过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企业、车辆、船舶和人员的诚信经营行为的动态跟踪管理,对于不符合或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车辆、船舶和人员,及早发现及早整改,情节严重者和无法达到相应安全水平的企业及人员应及早清退出市场。3.4是提升监管层次,提高政府市场调控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的需要长期以来,我省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重心放在行政审批与规费征收上,对交通运输市场经济运行情况缺乏全面及时掌握。随着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职能的变化,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加强对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动态监管,进一步转变观念和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便于操作、易于推广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提高交通运输市场动态监管水平,提高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信息工作质量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支撑,为发展国民经济服务。交通运输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主体分散流动,相关经济运行数据获得相对比较困难,需要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通过开展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不仅能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能力,还能提高其对市场经济运行活动的调控能力,将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第三章 需求分析1、港货运输局业务现状1.1港航货运局职能港航货运局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设立的专门管理港航货运行业相关业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主要有以下十大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场), 港口、航运,机场、航空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以下简称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和标准;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参与拟订有关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发展政策、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市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监督管理;维护行业及相关服务业的经营市场秩序;分析评估行业运行状态,提出改善建议或解决方案;负责行业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上报反馈和发布工作;负责行业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立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库及信用平台。(四)依据权限,负责有关货运交通运输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一般服务事项和行政收费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的管理和服务;负责统一受理市交通运输委行政审批事项和一般服务事项。(五)负责全市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稳定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内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市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的投诉处理工作。(六)参与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和货运、维修、驾培重点企业认定工作,行业专项资金及财政资助资金申请审查工作。(七)负责港口岸线、航道、锚地和港口陆域的监督管理;参与深圳港口与国内外港口间的协作与交流;参与多式联运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与周边港口在引航组织、通航秩序、锚地使用和防台应急等方面的问题。(八)负责实施和推广智能交通有关货运、维修、驾培行业的规划、政策、标准和项目,推动行业的智能化发展;组织货运行业有关的科技推广应用工作;参与相关公共信息平台有关的建设工作。(九)承办有关提案、议案、投诉、咨询、信访工作。(十)协助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工作。1.2业务现状港航货运局的业务涉及港航、货运(包括危险品、普货、集装箱)、维修、驾培、从业人员多个业务板块。设有11个业务科和10个行政业务窗口进行业务管理。各板块主要管理对象及业务情况如下:(一)货运业务板块主要办理普通货运(包括集装箱运输、重型自卸车、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货运站、堆场、货运代理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安全检查、质量信誉考核等业务。集装箱运输业务的管理对象为集装箱运输业户、车辆(集装箱车、牵引车)、驾驶员和车主。主要业务种类有:办理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车辆的新增和年审实质审查(现场评分表),车主的联系方式管理,以及驾驶员的联系方式、从业资格管理等。港航货运局设有集运组管理此类业务。重型自卸车业务的管理对象为重型自卸车业户、车辆(泥头车、专项作业车、专项运输车)、驾驶员和车主。主要业务种类为: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车辆的新增、年审实质审查(现场评分表),车主的联系方式管理,以及驾驶员的联系方式、从业资格管理。相应业务同样由集运组进行管理。普通货运的管理以10台营运车辆为界分别进行管理。营运车辆在10台以下的普通货运,管理对象为:国内普通货运的业户(经营范围仅为“普通货运”,且非集运组、普货组所辖业户)和车辆(营运车辆数小于10台),以及港澳客货运的业户和车辆。业务种类为:国内货运及港澳客货运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国内货运及港澳客货运车辆的新增、年审签章(现场评分表)、IC卡制作发放、综检签章和二维签章。港货局设有窗口组、10个行政业务窗口(皇岗负责港澳业务)进行该类业务的管理。营运车辆在10台以下的普通货运,管理对象为普通货运业户(经营范围仅为“普通货运”,且非集运组所辖业户)和车辆(营运车辆数大于10台,不含集运组所辖车辆)。业务种类为: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车辆的新增许可、年审实质审查(现场评分表)和变更许可。港货局设有普货组进行该类业务的管理。危险货运业务的管理对象为危险货运业户和车辆。业务种类为:危险货运业户的许可、开业、变更、四率量化考核和安全检查,危险货运车辆的新增审批、年审实质审查(现场评分表)、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港货局设有危运组进行该类业务的管理。货运站管理的对象为货运站业户和站内运营企业。业务种类为货运站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对应的业务组为集运组。堆场管理的对象是堆场业户。业务种类为办理业户的许可、开业和变更。负责堆场管理的业务组为集运组。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办理货运代理业户的备案。(二)港航板块主要办理港口企业、水运企业的日常监管、安全检查、年审以及协助港航处办理行政许可等业务,此外还负责交通部五日报表、节假日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港口企业管理的对象有港口、业户、码头、港区、仓库、堆场、证件等。业务种类包括港口企业申请受理、实质审查,港口企业安全检查,港口企业日常监管,以及港口作业证年审的前置审批和协助港航处完成审批。水运企业管理的对象有水运企业、船舶、证件、从业人员等。业务种类包括水运企业申请受理、实质审查,水运企业安全检查,水运企业日常监管,水运企业年审工作的受理、前置审批,以及协助港航处完成年审工作。此外,报表统计工作主要是按照交通部每日生产快报信息的要求,每5天由港口企业报送相关信息,港货局负责督促及汇总,形成交通部五日报;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假期由港口企业统计报送港口信息,港货局负责督促及汇总,形成节假日报表。港航板块的所有业务均由港航组负责办理。(三)维修板块主要负责办理特区内维修企业行政许可,指导辖区局实施监管、日常监管、安全检查、年审等业务,主要管理对象为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及特区内所有的维修业户(含4S店、强排业户)、车辆检测及维护数据。具体管理内容如下:(1)指导全市(含各辖区局)维修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许可、开业、变更、质量信誉考核业务;负责特区内非一、二类维修业户许可、开业、变更、质量信誉考核业务,指导各辖区局对所辖非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管理;强排企业资格认定;强制维护资质许可、过程监管及出证。(2)车辆检测及维护数据,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数据的签章确认,监控技术等级的评定过程;对车辆每次维护情况进行确认、签章,并打印二维卡,监控二级维护过程;维修行业监督及检查。该板块的所有业务均由维修组负责办理。(四)驾培板块主要办理驾培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安全检查、质量信誉考核等,具体管理内容如下:(1)驾校、报名点、训练场、理论教室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新增、变更、日常行为检查、驾校质量信誉考核;(2)教学车的指标管理、新增、变更、车辆更新核查及备案;(3)教练员的聘用或解聘备案、质量信誉考核;(4)学员管理:监管学员报名情况(严控驾校招生人数)、监管学员培训过程、跟踪学员考试成绩及协调考场设置;(5)学时管理:利用GPS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对驾校上传的学时数据进行监管,避免弄虚作假;(6)驾培成绩的通过率、超期率、滞考率等数据管理。该板块的业务由驾培组负责管理。(五)从业人员板块主要负责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管理(备案)等业务。具体管理内容如下:(1)从业人员考试管理,包括审查编写相关题库、组织实施无纸化考试、监管考试(报名、约考、报到、考试等)过程、考试成绩核准、资格公布等;(2)从业人员培训,包括组织参考人员的培训、组织已领证人员的再培训;(3)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包括资格证核发、增减从业资格受理、外地在深人员备案、质量信誉考核等。该板块业务由从业人员组、从业人员窗口(暂为翠山路窗口及西乡窗口,以后10个行政业务窗口均将设立从业人员受理窗口)进行管理。2、功能需求2.1行业主管部门的功能需求港航货运局作为全市港航货运行业的主管部门,需要通过该系统征集、评价、发布、上报全市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并对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奖惩;需要通过该系统建立行业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运输行政执法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一) 征集监管对象的信用信息,建立一户式信用档案1) 基本信息:监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资质信息、信用等级、奖惩经历等;2) 良好行为信息:对于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受到的奖励、社会公众反应的良好信息,需要及时采集,向社会公示,同时也是信用评价加分的依据;3) 不良行为信息:主要包括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在营运过程中违法违规受到的处罚信息,在其他地区受到的处罚信息需要及时交换到本地;社会公众对于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关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举报、投诉等信息;媒体曝光的不良行为信息。4) 其他部门的相关信息: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包括公安部门对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违章处罚信息,从业企业和人员交通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等信息;工商部门对于从业企业的注册变更、工商处罚等信息。(二) 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评价根据广东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相关信用考核办法,建立相应的信用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现行业分类监管。信用信息管系统应具有信用指标管理功能,能够实现对信用指标的动态管理,可以对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进行修订,在指标发生部分变动时能够通过指标管理功能适应新的要求。(三) 通过信用记录,完善监管手段行业管理部门需要通过信用信息,完善监管手段,引导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例如,行业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客运线路招投标、技改资金补助等决策时,通过查询信用信息,给予诚实守信企业相关优惠;对于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人员,例如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相关企业,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其他业务办理进行限制或冻结。2.2从业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功能需求(一) 填报信用相关信息对于从业企业、人员的基本资料、良好行为信息,需要从业企业、人员自行填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入库。系统应具有用户管理、用户权限分配和相关信息填报管理的功能。(二) 查询和申诉本企业、本人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对于行业监管部门公布的信用记录,从业企业和人员可以通过本系统查询本企业和本人信用记录档案。对于信用记录中认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相关部门查实后做出决定。(三) 查询行业中其他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在监督竞争对手,选择合作伙伴,招聘从业人员时,需要通过系统查询市场中相关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档案中不但有公共信息,也会有一些企业和人员的保密或隐私信息,因此需要系统提供公开查询和授权查询两种方式。对于保密或隐私信息,必须取得被查询人许可的情况下方可查询,因此系统需能保存信用查询记录,便于以后追查。(四) 检举和投诉的功能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可通过系统检举、投诉其他企业、人员隐瞒的失信行为。2.3社会公众的功能需求社会公众需要通过本系统,投诉企业或人员服务质量差等失信行为,经相关部门核实后计入企业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社会公众需要通过本系统,查询企业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了解其经营资质和信誉状况,便于选择合作伙伴或委托其承担运输业务。3、系统性能需求3.1系统处理能力根据系统的功能需求,初步估算系统功能处理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Ø 各类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处理日均5000笔;Ø 处理的投诉信息日均150笔;Ø 信用评价信息按照每季度一次,每次处理评价企业和人员达6000笔;Ø 日均查询处理2000笔。3.2系统存储能力按照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管理业务需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需长期保存(按信息系统生命周期计算,设定为10年);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需在线存储3年;信用评价信息需在线存储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管理业务需求,企业、车辆、船舶及从业人员基本资质许可信息需长期保存(按信息系统生命周期计算,设定为10年);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投诉等不良行为信息,表彰表扬等良好行为信息,日常监管等动态信用信息需在线存储3年;信用评价信息需在线存储2年。本系统存储能力应能满足以上要求。3.3网络传输能力按照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结合系统功能需求,部-省-市-县四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管理机构应通过交通行业专网24小时联通,数据传输时延小于100ms;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从业企业、社会公众可通过系统互联网接入通道在24小时在线访问系统,数据传输时延小于200ms。3.4系统可靠性本项目建设的业务管理类系统要求系统的可用性(A= 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 MTTR(平均维修时间)至少为99.5%;信息服务类功能的可用性至少为99.9%。13.5系统安全级保密性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厅科技字2012120号)等规范要求,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等级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信息系统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三个方面的影响。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信用信息服务为目的,形成全面反映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基础平台。系统一旦受到破坏,将影响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开展,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利益产生损害,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根据以上分析,本系统安全总体上遵循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第二级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系统的安全保障需要具有持续性和实时动态的特点,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判断,减少机械的信息搜集工作、提高评估效率及准确性,使等保的符合性检查变成一个动态和实时的行为,随时反应最新的安全状态,评估结果可作为系统管理员进行安全整改的依据,减少人为诊断可能导致的失误和安全漏洞的产生,将合规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的进行管理。3.6系统易用性系统应提供友好的人机操作界面,系统设计应以用户为中心,符合不同类型的用户角色固有的管理和使用习惯,能使用户以较快的速度找到自己最关注的功能操作和数据信息,方便用户学习和掌握,提高系统使用效率。3.7系统可扩展性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工作。因此,要求系统的体系架构具有较高的可拓展性,能方便部署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信息的应用功能,可方便地增加硬件设备、扩容链路带宽。第四章 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任务1.1初步建设完善行业数据资源中心依托港货局现有数据资源软、硬件基础设施条件,在完善信用信息指标、信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整合现有业务系统中企业、车辆、船舶、人员等基础数据,以及有关交通管理、货物运输等业务数据库和信用管理、综合执法、行政许可等主题数据库资源,进一步完善交通共享信息资源库,整合共享公安、工商、海关、保险等其他部门的相关信用数据,构建深圳市货运行业从业企业、人员的“一户式”基础信用档案。主要包括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道路运输市场信用数据库、水路运输市场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交换业务数据库等。上述数据库均部署在厅数据中心。(1)建设港航行业信用数据库实现港口企业、水运企业信用数据的存储和分类管理,整合整合共享公安、工商、保险、海关等其他部门相关信用数据的基础上,为港航行业信用信息服务提供数据支撑。(2)建设货运行业信用数据库按照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整体要求,在梳理现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数据,整合共享公安、工商、保险等其他部门相关信用数据的基础上,建设完善道路货运行业信用数据库。主要包括道路运输市场从业企业、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基础数据库,行政执法、日常监管、信用管理等业务数据库,为实现道路运输行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提供基础支撑保障。(3)建设维修行业信用数据库按照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整体要求,梳理现有业务数据,完善维修企业、维修业户、车辆检测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等基础数据库,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业务数据库,建设维修行业信用数据库,整合共享工商、公安、保险等相关信用数据基础,为实现维修行业信用资源共享提供基础支撑保障。(4)建设驾培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业务数据库建设驾培行业信用信息交换业务数据库,梳理现有业务数据,完善驾培企业、教学车辆、教练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基础数据,整合与公安、工商、保险等其他管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存储条件。1.2建设港航货运行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在广东省公路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所建设的数据交换平台基础上,建设完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企业、车辆、船舶、人员等基础数据,有关行政审批、违章处罚等业务数据部-省-市-县四级联网交换与共享,以及信用评价信息部省间交换与共享;实现与海事、公安、工商、海关、保险等其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横向交换与共享。1.3建设完善信用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一、 建设港航货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1)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现有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信用信息数据指标项,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审核、发布流程,实现对从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动态跟踪管理;(2)开发数据共享接口,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上报功能;通过接口与其他系统、其他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减少数据录入、审核和维护工作量;通过接口将来自工商、公安、海关、保险等部门的共享信息入库。二、 建设完善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建设港航货运行业信用公众信息服务系统,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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