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实务与操作课件.ppt
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实务与操作,陶 学 明 西华大学 教授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学术委员会 主任 四 川 省 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经济专委会 副主任 2012.02,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实务与操作,主要内容,一、基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建设 工程招投标实务二、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三、基于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内容一、基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已经于2011年11月30日 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招投 标投标配套法律制度,增强招投标的可操 作性,推动招投标规则的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一、基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实务,一、基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实务,1、标段划分及相关概念,(1)招标人在实施项目招标时,应按照国家资质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承包企业的承包能力合理划分标段,方便施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不得将工程化整为零、随意肢解、规避招标。,1、标段划分及相关概念 (1)招标人在实施项目招标时,应按,房屋建筑工程 应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标段,项目业主不得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地下和地面以上部分割裂划分标段分别发包,或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房屋建筑工程 应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标段,项,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应随总承包招标一并进行,不得肢解发包。总平市政和园林绿化、建筑幕墙、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需先于主体建筑开工的深基坑工程,项目业主可单独发包,但应在总承包招标时明确发包方式、范围和履约责任。在一个总承包标段内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再划分标段,严禁化整为零规避资质要求。,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应随总承包招标一并进行,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发包可分为主体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及专业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但道路工程路基和路面不得分别发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发包可分为主体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主体工程应根据工程特性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招标标段,道路工程一般按照长度(桩号)划分,桥梁、隧道工程原则上以座为单位划分(长跨度桥梁、隧道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划分),每一标段的划分规模(招标控制价)不得低于5000万元。给水厂、污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标段划分原则划分。,主体工程应根据工程特性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招标标,【案例】 某办公楼工程,地上23层,地下2层。招标人计划将地下部分划分为 标段,将地上部分划分为标段进行招标。在招标文件备案时,被备案主管部门发现并要求改正,该工程地下与地上部分无法完全分别施工,从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的角度不能分标段招标。,【案例】 某办公楼工程,地上23层,地下2层。招标人计,(2)工程规模,规模指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的相关数据,如:建筑面积、层数、层高、结构类型、使用用途、占地面积、总投资额等。不同的专业“规模”表示可能不同,如道路用长度,钢厂用钢产量,发电厂用发电量等等。,(2)工程规模 规模指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的相关数,(3)计划工期,1)计划工期必须是日历天,不能约定为该工程必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竣工。 2)必须约定计划开工、计划竣工日期。若中标后由于招标人原因延期开工的,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补偿要求。,(3)计划工期 1)计划工期必须是日历天,不能约定为该,【案例】某工程的招标文件在“合同条款及格式”一章中规定:“本工程计划工期330天(应扣除5.1劳动节1天,10.1国庆节3天)。” 该规定与日历天的要求不符,容易产生歧义。 正确的规定是:本工程计划工期334天。,【案例】某工程的招标文件在“合同条款及格式”一章中规定:,(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的约定须准确,应与工程量清单、图纸的内容及后面的分包内容相对应。 一般可写为: 本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或:本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或:本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除 外)。 不宜写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的约定须准确,应与工程量清单、,(5)质量要求,合格、不合格;或符合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或鲁班奖、天府杯、芙蓉杯等。,(5)质量要求合格、不合格;,(6)招标公告的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上发布。其中,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审批权限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民用建筑项目的招标公告,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6)招标公告的发布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国家计委4号令对公告发布媒介的规定: 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四川省对公告发布媒介的规定: 四川日报、 四川建设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成都市政府规定(成办发200948号):为方便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扩大竞争,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必须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成都市政府规定(成办发200948号):,(7)招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按照省进一步要求:(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7)招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按照省进一步要求:,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 绍信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 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购买招标文件的人,与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的人(即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一人。,说明:,2、招投标中的串标行为,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2、招投标中的串标行为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投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的;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应当保密信息的;(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或者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进行授意的;(四)招标人组织、授意或者暗示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或者提供方便的;(五)招标人授意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实务与操作课件,投标人的串通投标行为:(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中标者;(三)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的;(四)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投标人之间是否有串通投标行为,可从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异常一致等方面进行认定。,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实务与操作课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一)利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资质证书、印鉴参加投标的; (二)伪造或者虚报业绩的; (三)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中标后不按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 (四)伪造或者虚报财务状况的; (五)提交虚假的信用状况信息的; (六)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案例】某工程的招标公告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是:近三年已完成3个以上,楼层在30层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由于这条规定,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无报名资格,仅有三家施工公司报了名。招标人对此产生怀疑,经复查,这三家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业绩都是伪造的。,【案例】某工程的招标公告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是:近三年已,成都市关于串通投标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多处出现异常且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成都市关于串通投标判定标准,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8.不同投标人授权委托同一人投标的;9.投标人替其他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1.其他串标、围标情形。,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3、投标人投标报价编制策略技巧,投标报价决定中标与否,一直受到投标单位的高度重视。 (1)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川建发200967号文的规定: 除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3、投标人投标报价编制策略技巧 投标报价决定中标与否,,(2)注意投标报价总价与评标价的差别 评标及中标排序,均按照评标价进行,应特别注意评标价的报价。 按照省进一步要求和60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将低于成本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低于成本的判定,以评标价为准。 评标委员会以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折算价格规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2)注意投标报价总价与评标价的差别,折算价格: 即省进一步要求规定的按照“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后的一种对投标总价进行增减的价格。,折算价格:,(3)关于“报价唯一” 省进一步要求规定: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3)关于“报价唯一”,(4)投标报价编制的基本原则 可以自主的: 定额消耗量、工料机单价、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措施费用、计日工单价、总承包管理费等; 不能自主的: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量、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4)投标报价编制的基本原则,(5) 投标报价编制的关键点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强制性规定】 2)措施项目的内容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5) 投标报价编制的关键点,3)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的最重要依据之一是该项目的特征描述,投标人应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当出现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为准;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4)投标人在自主决定投标报价时,还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以及相应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更,工程价款不做调整。,3)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的最重要依据之一是该项目的特,5)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6)把握对竞争性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投标报价,一般将清单项目可分为两个部分: 非竞争性费用:是指招标文件中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或由招标单位自行统一规定的部分,投标人直接将其加入投标报价部分即可。 具体费用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量、计日工清单量、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税金。,5)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暂估的单价计,竞争性费用:是指由投标单位按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等要求,在勘察现场场地状况结合自身的能力优势、施工组织、材料市场信息价并考虑风险后自行报价的部分。 具体费用包括: 综合单价(定额消耗量、工料机单价、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等)、措施项目费用、计日工单价、总承包服务费。,竞争性费用:是指由投标单位按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等,将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划分为非竞争性、竞争性两个部分,对承包商来说主要是为了分清、理顺投标工作管理的轻重关系,抓住核心工作(确定竞争性费用)、将非竞争性费用直接列入或计入综合单价中,以便投标人能够有的放矢地开展投标报价工作。对业主来说,就成为造价控制的重点。,将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划分为非竞争性、竞争性两个部分,对承包,(6)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如果招标文件有分包项目,必须填报总承包服务费,否则为废标。,(6)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协调管理,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协调管理,并提供配合服务及资料整理等,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3%5%计算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甲供材料,按甲供材料价值的1%计算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协调管理,按分包的专,【案例】总承包服务费案例 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外墙面砖和外墙保温两项内容没有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在投标时,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投标人部分计取了该两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但是在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为了避免多家施工企业交叉作业,将此内容又交给总包单位来做,并另外签订两份施工协议。在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提出,原来投标时,投标人计取了此两项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现在由同一家施工企业来施工,就不存在总承包了,因此要在原投标报价中扣除此项费用。 施工单位的意见是虽然仍由他们来完成,但不属于变更增加,是两份不同的合同,仍然存在收取此费用的理由,不同意扣减。 分析: 应按照总承包服务费的定义进行处理,施工单位不应再收取该两项目总承包服务费。,【案例】总承包服务费案例,(7)投标文件效力高于招标文件的理解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因此,投标人对于未报价的部分,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以减少结算时不必要的纠纷。,(7)投标文件效力高于招标文件的理解,【案例】投标文件效力实例 某商务楼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不清楚之处提出如下问题:卫生间地面防水反边高度?阳台是否做地面防水?招标人在补充答疑中,只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反边高度为500mm,而对第二个问题没有回答。 对于阳台地面防水是否属于清单范围,发、承包双方易产生纠纷。承包人若在投标文件中说明“阳台地面防水未报价”,这样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根据投标文件效力高于招标文件的原则,可以减少争执。,【案例】投标文件效力实例,4、不平衡报价及判断,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部分项目的 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投标报价的方法。 不平衡报价的前提:单价合同,4、不平衡报价及判断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投标人可针对清单中的项目工程数量误差、工程量清单描述有误、由设计失误或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施工图漏项等加以利用, 采取不平衡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利用这些漏洞进行变更、签证、索赔,提高获利机会。,投标人可针对清单中的项目工程数量误差、工程量清单描述有,【案例】 某炼油厂原油罐基础工程,原设计拟采用强夯地基处理。投标人对地质条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地质条件不适于做强夯处理, 本工程为10万立方储罐,上部荷载大,对沉降度苛刻,且基础环墙高 3 m, 如果出现不均匀沉降,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实际施工时处理方法必然要被弃用。因此投标人降低了报价中强夯地基的综合单价,并相应调高了其他分项综合单价, 在施工中承包人对原设计地基处理方案提出质疑,建议改用碎石灌注桩且得到了业主的认可,这样原来的强夯低单价就可以不采用了。,【案例】,不平衡报价可以为承包人带来额外利润,对招标人造成一定损失,所以大部分招标文件都规定不接受不平衡报价。但不平衡报价总是存在的,只能尽力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 一般认为不平衡报价控制在10%时左右,不超过20%较为合理。 如果不平衡报价太为明显,应要求投标人提供人工费、材料单价等分析表及证明材料。,不平衡报价可以为承包人带来额外利润,对招标人造成一定,5、低于成本低价抢标的判断,评标时应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 审确认。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未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或未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可不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5、低于成本低价抢标的判断 评标时应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 指与评标价对应的招标控制价中的“评标价”。 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规费 (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审程序: (一)投标总价的评审;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 (三)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 (四)材料单价的评审; (五)总承包服务费的评审。 凡以上任一评审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审程序:,6、评标标准和办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规定的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综合评估法; (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6、评标标准和办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规定的评标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 号)的规定: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因技术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重点设防类的工程、涉及公众安全、公共利益的大型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施工的工程),可采用综合评估法。但应经招标备案主管部门审定。,因技术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工程建设项目,只要投标人资质条件满足,都能完成施工。(2)简化评标程序,提高评标效率;(3)有效避免评标专家的主观意志,使评标更公平、公正。,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初步评审,可采用检查判断方法,对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作出“通过”或“不通过”;“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审结论。 对详细评审,按各投标人由低至高的报价排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评出合格的3个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出中标候选人。,对初步评审,可采用检查判断方法,对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实行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报价(商务标)分的权重不得低于60%,报价分的计算为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得满分,其余经评审的报价按比例折减计算得分。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等原因需采用其他评标标准或改变计分办法的,必须得到审批部门的批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注意评标无效的情况:(1)使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2)将标底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的,(3)在评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 认定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注意评标无效的情况:,中标人的确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三个中标候选人都存在前述情形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中标人的确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川府发200714 号规定: 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川府发200714 号规定:,二、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二、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1、国家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9年8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1、国家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建设部要求:加强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调整容积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的监管力度。,建设部要求:加强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2、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1)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国家九部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 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规则统一,提供制度保障。颁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统一招标投标规则,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2、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1)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国家九部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投资安全高效。要将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投资安全高效。要将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招标投标,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设置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竞争的行为。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要加强对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介的监管,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期限要求,不得任意缩短法定期限。,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设置限制性条件排斥,建立健全依法、科学、高效的监控体系,强化全过程监督执法,加大对中标项目合同执行跟踪监督力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将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随意简化程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规变更合同,以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依法、科学、高效的监控体系,强化全过程监督执法,加大,(2)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联合发布川办发2011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缺失等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和体制、职能不作大的调整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做到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联合发布川办发201,强化有关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在省发展改革委增设“招标投标管理处”,对外挂“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加强监管力量,强化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对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监察。在监察厅内设“招标投标监察室”,与省招监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切实解决省招监办执法主体缺失问题,依法加强对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投标监督执法职责的行政监察。,强化有关部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在省发展改革委增设“招标投,建立工程项目评标复审机制。当前评标不公、评标环节监管难、责任虚化等问题已成为招投标各方投诉的热点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难点。结合我省实际,对现行的评标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探索建立工程项目评标复审机制,成立项目招投标复审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和结论进行复核和审查。参与复审的人员采取随机方式确定。实行严格的廉政承诺制度,明确纪律责任。,建立工程项目评标复审机制。当前评标不公、评标环节监管难、责任,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发生投诉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公正、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牵头,会同,3、工程招投标监督形式,(1)行政监督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行业和产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3、工程招投标监督形式(1)行政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对有关招标投标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2)社会监督,政府主管部门建立招标投标特邀监督员制度;招标投标社会公众旁听制度;招标投标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社会监督 政府主管部门建立招标投标特邀监督员,(3)审计监督,审计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招投标的条件与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合同的签订等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3)审计监督 审计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加强,三、基于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造价管理,三、基于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造价管理,1、 08规范下招标文件拟定建议 (1)应将招标范围、分包范围及界面划分清楚; (2)招标文件应将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给予明确。 (3)应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做出必要的限制;,1、 08规范下招标文件拟定建议,(4)应对索赔、变更、签证、价款调整的程序做出详细的规定; (5)应对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的清标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6)应对市场未来波动引起工料机涨价时 双方合理承担风险的幅度做出明确的说明; (7)对于暂估单价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程序和单价确定方法做出明确规定。,(4)应对索赔、变更、签证、价款调整的程序做出详细的规定;,2、08规范下合同类型选择和价款约定策略技巧 (1)以合同为依据,做好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建设实施、工程变更、工程进度结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2、08规范下合同类型选择和价款约定策略技巧,(2)施工合同主要类型 1)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人对工程造价总价包干。施工期间不作调整。 在总价合同中,业主对总投资有数,在施工中可控制投资。 承包人在总价合同中承担主要风险。 若设计图纸或由于发包人的原因使工程变更,则根据合同约定,固定合同总价也可做相应的调整。,(2)施工合同主要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2)固定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固定,不作调整。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按实计量)。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对价格要有充分把握,但工程量确定要双方确认。 固定单价合同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风险,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的风险,使工程风险基本合理分担。 适用各类工程项目,风险由双方分摊。,2)固定单价合同:,3) 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调整的方法和范围在合同中约定。 适用范围宽,但风险主要由招标人承担, 双方争执多,变化多,不宜控制投资。,3) 可调价格合同,(3)清单计价模式下实行单价合同的进一步理解 单价合同就是固定单价合同,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3)清单计价模式下实行单价合同的进一步理解,(4)08规范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若合同中没有对此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规范执行。 财政部、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也对合同价款约定作了类似规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4)08规范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5)合同对于材料涨价风险未约定的处理方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如合同中未约定风险管理办法,则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的原则处理。 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根据当地劳动市场情况发布了人工成本信息,对此关系工人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对材料价格的风险也按照政策法规执行(省建设厅(2008)75号文件)。,(5)合同对于材料涨价风险未约定的处理方法,(6)中标后的清标 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投标计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核实并修正。 (一)若修正后的总价高于中标价,以中标价为准,并按以下比例下调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及措施费(二): 中标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修正后总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100%,(6)中标后的清标,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若经修正,则以修正后的金额为准。(二)若修正后的总价低于中标价,则以修正后的各项价格和费用为准。,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若经修正,3、暂列金额的规定和招标建议 按照08规范的规定: 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暂列金额由招标人计算,在招标文件中列明,计入招标控制价总价中,但并不是属于承包人(中标人)所有或一定要发生。,3、暂列金额的规定和招标建议,对国家投资项目,为合理控制造价,打足投资,严格预算制度,招标人都应计算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一般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15%计取。 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时,直接将暂列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即可。中标后,暂列金额也应计入合同价。 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使用暂列金额,若未发生或暂列金额未用完,竣工结算时仍归招标人所有。,对国家投资项目,为合理控制造价,打足投资,严格预算制度,,“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4、暂估价的规定及招标建议,按照08规范的规定: 暂估价是指招投标阶段直至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设备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暂估价分材料设备暂估价与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 暂估价由招标人提供或估算。,4、暂估价的规定及招标建议 按照08规范的规定:,暂估价是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暂估价是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招标人在实施施工总承包招标时,应将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一并招标,不得肢解发包。达到招标限额的专业工程,因设计等其他原因,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招标的,由招标人估价并作为暂估价进入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及总承包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依法进行专业分包招标或比选。,招标人在实施施工总承包招标时,应将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若招标人提供了某种材料暂估价,则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时应使用该材料暂估价;投标人在报价时,也应按照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