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上册第一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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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上册第一部分).docx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试行)(上 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二九年七月V前 言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和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油气储运项目建设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西气东输、兰成渝、涩宁兰、忠武线、陕京二线、冀宁线、淮武线等管道的建成投产,初步形成了连接四大气区和主要消费市场的全国天然气管网,原油、成品油管网也初具规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应用,使得管道设计和施工技术飞速发展,工程总承包、建管分开等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促使项目管理向着现代化、专业化模式迈进。为做好油气储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及股份公司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结合油气储运项目特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组织编制了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分上下两册,配套使用。上册内容包括:1、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级别划分与组织程序、职责划分与工作内容、专项验收、项目文件编号原则、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编制等。2、竣工资料内容、竣工验收有关文件汇编、计量单位。下册内容包括:1、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表格的样表及使用说明。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二九年七月目 录1 总则12 术语13 竣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33.1 竣工验收的依据33.2 竣工验收的条件34 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与组织程序54.1 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54.2 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55 竣工验收的职责划分与工作内容75.1 专业公司的职责和工作内容75.2 调控中心的职责和工作内容75.3 运行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75.4 建设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75.5 监理单位单位的职责和内容85.6 EPC总承包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95.7 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95.8 采购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95.9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95.10 监造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95.11 无损检测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95.12 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内容106 专项验收106.1 专项验收的内容106.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06.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16.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16.5 土地利用116.6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126.7 消防验收126.8 竣工决算审计126.9 建设项目档案验收137 项目文件编号原则137.1 项目文件编号组成137.2 编号结构138 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158.1 竣工资料的收集158.2 竣工资料的整理与质量要求158.3 竣工资料的组卷218.4 竣工资料的移交268.5竣工验收文件内容提要及样式27附件一:竣工资料的内容(参考)79附件二:竣工验收有关文件汇编1.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油气2009140号)952.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油气2009140号)101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1264.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1355.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1376.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 /T18894-2002)1497.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档案局 DAT28-2002)163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石油办字(2006244号)178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规定(石油办字2006243号)19810.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国档发19928号)20311. 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的通知(档发20044号)2051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修订) (GBT11821-2002)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24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石油质字2004137号235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40号)2401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24517.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25518.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2701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石油监字2003152号)27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772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1号)288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令第49号)29423.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卫监督发2006375号)29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30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31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32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327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5号令)3322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3343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3383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5355号)34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主席令第74号 )344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87号令) 355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国务院第284号令)36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第49号)37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20号)380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主席令第77号)384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394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40640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主席令第82号)41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42342. 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43043. 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国家审计署审投发1996346号)4364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Q/SY21.11-2001内部审计规范)43845.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44346.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8号令)4484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16号令)45348.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45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60附件三:计量单位4701 总 则1.1 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明确相关方职责及工作程序,全面考核和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手册。1.2 本手册适用于专业公司业务范围内所有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包括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气管道、储气库、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城市燃气、压缩天然气站及相应配套设施等油气储运项目。1.3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1.4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试运投产形成生产能力,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转资手续。1.5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除执行本手册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专业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2 术 语2.1 建设单位指油气储运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包括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地区公司、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等。2.2 EPC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投产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承包商。2.3 运行单位指承担油气储运项目运行管理的地区公司。2.4 项目类别定义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石油计2008380号),对油气储运项目界定如下:一类项目:新建跨省输油及输气干线管网项目,新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二类项目: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油气储运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节能减排项目。三类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1亿元的油气储运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1亿元的压缩天然气站项目。四类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油气储运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节能减排项目、生产支持性科研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压缩天然气站项目。2.5 建设项目在一定的条件约束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标的一次性事业。一个建设项目必须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相互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2.6 建设规模指建设项目中主要生产装置的设计生产能力。2.7 建设性质指固定资产再生产的性质,一般分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2.8 单项工程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2.9 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2.10 开工报告建设项目或单项(位)工程开工的依据,包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和单项(位)工程开工报告。2.11 专项验收包括建设项目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档案及竣工决算审计等。其中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水土保持、土地利用由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档案由股份公司总裁办或由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竣工决算由股份公司审计部或建设单位审计管理部门组织审计。2.12 初步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在正式竣工验收前组织的验收。2.13 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是项目由建设转入正式生产,办理固定资产转资手续的标志。2.14 竣工资料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无损检测、试运投产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它等同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中的项目文件。2.15 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各专项总结。各专项总结包括勘察设计总结、物资采办及引进工作总结、EPC项目管理工作总结、施工总结、监理总结、监造总结、无损检测总结、生产准备和试运考核总结、质量监督总报告等。3 竣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3.1 竣工验收的依据3.1.1 批准的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文件;3.1.2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3.1.3 国家及地方、股份公司及专业公司对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修改和调整文件;3.1.4 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或专业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3.1.5 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施工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质量验收标准;3.1.6 建设项目专项验收的批复文件;3.1.7 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3.1.8 引进国外的新技术、成套设备合同以及相关材料;3.1.9 设备技术规格书、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或手册;3.1.10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或有关质量证明文件;3.1.11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3.2 竣工验收的条件3.2.1 建设项目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a)生产性工程和辅助性公用、生活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生产性工程经试运投产达到设计能力,辅助性公用、生活设施能够正常使用。b)主要工艺设备经连续72小时试运考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c)对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的项目,按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完成验收。d)生产操作人员配备、抢修队伍及装备、生产性辅助设施、备品备件和规章制度等能适应生产的需要。e)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合格意见。f)环境保护、安全、水土保持、消防、职业卫生相关设施已按设计文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并通过相关部门的专项验收。节能降耗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范或设计要求。g)土地利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证书。h)应用ERP管道工程建设管理子系统(简称PCM系统)录入项目建设全过程相关数据,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生成部分竣工资料。PCM系统数据采集按照的中国石油管道工程建设数据采集内容规定(试行)(油气2008306号)执行。i)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汇编完成,竣工资料通过档案验收。管道走向信息已按照沿线政府规划部门要求进行备案。j)竣工决算审计完成。3.2.2 建设项目尚未全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但根据实际情况需进行竣工验收的,作如下处理:a)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只是零星土建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b)建设项目生产运行和操作正常,但因资源、市场等原因造成短期内无法达到设计能力的,可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c)建设项目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已在实际生产中使用,近期又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缩小规模,报专业公司批准后,对已完工项目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d)对于具备分期建设、分期受益条件的建设项目,部分建成后,只要相应的辅助设施配合得上,能够正常生产,应分期组织验收。3.2.3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试运投产结束后一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在三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若三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可适当延长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4 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与组织程序4.1 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划分为三个级别,即国家级验收、股份公司级验收和建设单位级验收。4.1.1 国家级验收是指凡国家核准的项目,由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报请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或由国家相关部门委托股份公司进行验收。4.1.2 股份公司级验收是指非国家核准的一类、二类项目,由专业公司组织竣工验收,或委托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4.1.3 建设单位级验收是指三类、四类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4.2 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4.2.1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复杂程度,一类、二类项目验收分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进行,三类、四类项目可直接进行竣工验收。4.2.2建设单位应在一类、二类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向专业公司上报竣工验收方案条件落实单。4.2.3初步验收4.2.3.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组织调控中心、运行单位以及设计、EPC总承包商、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项目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和评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检查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准备情况,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初步验收程序如下:1)召开预备会,协商成立初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确定初步验收工作日程;2)现场察验工程建设情况;3)检查专项验收完成情况;4)审议、审查竣工验收报告书和各专项总结;5)审议、审查竣工资料;6)审议、审查建设单位交工验收工作报告;7)对审议、审查和察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要求,明确分工,落实整改措施并限定完成时间;8)听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及验收程序的监督报告; 9)编写初步验收报告。4.2.3.2 调控中心和运行单位应在初步验收完成后一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验收检查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初步验收检查情况及调控中心和运行单位检查意见组织整改,并将逐条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调控中心和运行单位。4.2.3.3建设单位在初步验收整改完成后向专业公司上报竣工验收申请文件,申请文件的附件包括: 1)竣工决算审计报告。2)用户评价。3)试运投产72小时运行考核及正常运行72小时考核报告。4)项目安全、消防、环保、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文件清单。5)初步验收及整改报告,调控中心和运行单位对初步验收的检查意见,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调控中心、运行单位对初步验收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确认。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条件落实单。4.2.4竣工验收4.2.4.1专业公司一般应在竣工验收开始前组织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分工程(包括安全环保)、资料、经济三个组开展工作,汇总形成现场检查总结报告,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现场检查也可在竣工验收期间组织。4.2.4.2一类、二类项目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三类、四类项目可根据需要适当简化:1)召开预备会,确定会议日程,协商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名单。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由国家及地方环保、水利、土地、规划、职业卫生、安全、消防、档案等部门,股份公司规划计划、财务、审计、质量、安全环保和档案等有关部门,建设单位、调控中心和运行单位的代表参加。2)召开竣工验收工作会议,听取并审议竣工验收报告书,勘察设计、物资采办及引进、监理、EPC总承包商、施工、生产准备和试运考核等总结,听取初步验收及整改情况汇报,听取现场检查总结报告。3)现场考察工程建设情况。4)审议竣工验收鉴定书。5)召开竣工验收总结会议,签署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对现场检查和审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落实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6)经竣工验收委员会审议,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报专业公司一套备案,其它竣工验收文件以电子版方式报专业公司备案。5 竣工验收的职责划分与工作内容5.1 专业公司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1.1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是否完成初步验收及整改,竣工验收申请文件的附件是否齐全。5.1.2凡国家核准的项目,由专业公司向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上报竣工验收申请。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或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组织或根据其委托组织竣工验收工作。5.1.3组织或委托建设单位组织非国家核准的一类、二类项目竣工验收。5.2调控中心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2.1参加竣工资料汇编、竣工验收文件编写及初步验收工作。5.2.2参加竣工验收工作。5.3运行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3.1参加竣工资料汇编、竣工验收文件编写、专项验收及初步验收工作。5.3.2参与试运考核工作,收集试运考核资料,会同建设单位编制生产准备和试运考核总结材料。5.3.3参加竣工验收工作。5.4建设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4.1项目前期阶段的工作内容a)负责收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核准申请文件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工作文件。b)项目开工报告、勘察设计有关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c)负责组织项目划分,统一工程编号,作为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统计、工程管理、采办管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以及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文件编制的基础。d)负责对竣工资料的编制做出统一规定,要求监理、EPC总承包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无损检测等单位从项目开始就注意积累竣工资料,在保证资料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资料的原始性、准确性、科学性、系统性。e)明确各单位承担的竣工资料编制任务、责任以及完成的时间等,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5.4.2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内容a)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理、EPC总承包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无损检测等单位及时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b)负责做好项目试运投产及考核期间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c)负责对各单位提供竣工资料的审核、签收工作。5.4.3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工作内容a)组织监理、EPC总承包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无损检测、监造等单位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查验合格后组卷存档,完成档案验收工作。b)通过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土地利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消防设施验收等验收工作,并完成验收手续办理工作。c)完成竣工决算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d)完成竣工验收报告书编制工作,会同运行单位完成生产准备和试运考核总结工作,组织监理、EPC总承包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无损检测、监造等单位完成各专项总结编制工作。e)组织完成初步验收及整改工作。f)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会同有关单位落实资金、实施方案及完成时间等。g)承担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及竣工验收费用。h)做好与竣工验收相关的其它工作。5.5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5.1 负责完成监理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5.2 负责编制监理工作总结。5.5.3 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施工安排。5.5.4 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EPC总承包商、施工、无损检测等单位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5.5 参加初步验收、竣工验收。5.6 EPC总承包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6.1 负责完成EPC总承包商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负责组织所辖承包商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6.2 负责编制EPC项目管理工作总结。5.6.3 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施工安排和资源。5.6.4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初步验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初步验收问题进行整改。5.6.5 参加竣工验收。5.7 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7.1 负责完成勘察、设计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7.2 负责编制勘察设计工作总结。5.7.3 参加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5.8 采购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8.1 负责完成物资采购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8.2 负责编制物资采办及引进工作总结。5.8.3 参加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5.9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9.1 负责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9.2 负责编制施工总结。5.9.3 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施工安排和资源。5.9.4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初步验收,负责对初步验收问题进行整改。5.9.5 参加竣工验收。5.10 监造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10.1 负责完成监造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10.2 负责编制监造工作总结。5.10.3 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制造单位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10.4 参加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5.11 无损检测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11.1 负责完成无损检测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5.11.2 负责编制无损检测总结。5.11.3 参加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5.12 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内容5.12.1 负责编制质量监督报告。5.12.2 参加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6 专项验收6.1 专项验收的内容建设项目专项验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土地利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等。6.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2.1 建设单位负责与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手续。凡需国家环境保护部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向主管部门申报,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验收。6.2.2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的附件格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的编写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要求,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6.2.3 试生产期间,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 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经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对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清洁生产工艺和环境设施运转效果进行监测,并取得由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6.2.4 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办理完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审批手续。6.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6.3.1 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系并办理安全设施专项验收手续。6.3.2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8号令)的要求,对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实行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6.3.3 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他项目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6.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6.4.1 建设单位负责与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凡需国家水利部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向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并完成技术评估后,方可报水利部验收。6.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管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分别验收管道所经地区水土保持设施。6.4.3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16号令)要求进行。6.5 土地利用6.5.1 建设单位负责与沿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土地利用验收手续。6.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要求,在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乡(镇)、村共同进行地貌恢复、农田复耕检查,合格后办理青苗赔偿及地貌恢复验收证书,然后到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由县、乡、村三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利用合格证明。管道工程建设永久占地应根据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其附件等文件内容,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管理部门参加进行验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6.5.3 在完成土地利用专项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单位还应获取“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6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6.6.1 建设单位负责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凡需国家卫生部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向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卫生部验收。6.6.2 按照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 (卫监督发2006375 号)要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 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6.6.3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6.7 消防验收6.7.1 建设单位负责与政府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手续。6.7.2 在建设项目消防设施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试运投产之前,按照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要求,建设单位应编写消防设施情况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向政府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验收申请。6.8 竣工决算审计6.8.1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后,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署2001第3 号)要求,建设单位要及时向相关审计部门申请竣工决算审计,并获取审计报告。6.8.2 国家级和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内部审计完成后,由股份公司审计部按照相关审计程序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6.8.3 建设单位级竣工验收项目,由建设单位所属审计部门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报专业公司备案。6.8.4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署或股份公司审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历次调整概算文件、承包合同及结算文件、建设单位自行采办设备、主要材料合同、清单及出入库文件、重大设计变更文件、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