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污水站及固废站土建工程招标文件(定稿)(DOC7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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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污水站及固废站土建工程招标文件(定稿)(DOC76页).doc
项目名称:年产15万辆微车项目土建工程污水处理站及固废站土建工程 招标编号:JG2012-7-536 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年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 招标编号:JG2012-7-536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八月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致:_:一、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对车架车厢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G2012-7-536)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施工投标人资格预审工作业已结束,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若有兴趣参加本工程建设,请持本通知书到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二、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四、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 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取现金、汇票、转账(同城)、电汇(异地)。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地 址:安徽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 话:0551-2220275 电 话:0551-2259258传 真:0551-2220274 传 真:0551-2259292联 系 人:奚工 周工 联 系 人:章 工邮 编:230088开 户 行:建行合肥市芜湖路支行账 号:34001474708050043497开户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工程经济技术要求第七章 图纸、工程规范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年产15万辆微车项目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2建设地点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内3建设规模建面积:约576.88M2结构类型及层数:单层钢结构,J局部二层4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5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建设工期为:厂房基础部分不超过 40 日历天(具备钢结构进场条件),地坪工程不超过2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 2012年9月20日 ,竣工日期:2013年2月15日(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招标,其中钢结构工程预留金30万元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8资金来源自筹9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采用 综合单价 报价法项目内 容说明与要求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11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13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保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15踏勘现场自行组织勘察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及电子评标不采用17投标文件份数 1 份正本, 3 份副本。1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地 点: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2厅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9月18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19开标地点及时间地 点: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2厅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9月18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20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 评标 2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肥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第103号令)、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监督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内容。 主要包括:2.1.1污水处理站及固废站区域场地平整、新增厂区道路300m2(做法同厂区道路做法)。2.1.2污水处理站及固废站车间基础、地坪及基础梁、+0.3M以下墙体(含外墙面砖及内墙涂料)、室外坡道及散水等。2.1.3厂房防雷接地。2.1.4车间地坪:防腐防渗耐磨地坪2.1.5含斜板沉淀池、检测水池、接触氧化池、水解酸化池、事故废水池、盐酸储池、金属污泥池、混合污泥池、电泳废液池、混合污水池、涂装废水池、磷化废液池、脱脂废液池、格栅井、集水井(含水池防水、钢梯、地沟、不包括不锈钢栏杆、栏杆门及盖板)2.1.6集中控制室、控制室、 修理室、更衣室、二楼走廊、鼓风机房、格栅间、楼梯间、及卫生间上部结构土建部分(含辅房门5樘卫生间门2樘、含外墙涂料、卫生间内的装饰包含在内(卫生洁具、面盆、水龙头、蹲位隔断)、)、除鼓风机房及格栅间外地面贴地砖、钢结构上的窗户、卫生间内的给排水管道都不含在报价中)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详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以及投标资格预审或后审文件。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组织或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6.2 其它事项说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下发后,投标人依据施工图纸和招标方要求进行审图和工程量计算,在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下发后,进行校核,于三日内提交疑义,清单缺项或漏项必须在答疑中提出,没有提出,视为默认。工程决算时投标报价中总价及单价均不再做调整。工程量计算误差在5%以内,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误差超过5%,投标单位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并提供全套工程量计算书(含计算过程,电子版及书面文本),并且投标(中标)单位必须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一切责任。因施工图纸标注不清楚部分以建设单位解释为准。(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投标邀请书)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第七章 图纸、工程规范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第九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7.2 除7.1内容外,资格预审文件或后审文件以及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经建筑业管理部门备案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语言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11.2为方便电子评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运行,在开标会上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本次不适用)11.3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投标报价(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 投标报价说明;(5) 投标报价汇总表;(6)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7) 替代方案及报价书(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8) 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9)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1.3.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2)总说明;(3)投标总价;(4)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1)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3)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4)主要材料价格表;(15)需评审的材料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内容应该符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的要求)11.4 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11.4.1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1.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4)项目管理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特殊说明资料(招标人特别要求的);(5)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6)同时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工程施工现场,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换或撤离,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7) 投标人必须同时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每天在现场,5日内人员、机械设备同时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同时必须承诺中标后在10日内完成临时设施建设。延迟1日处以1000元罚款;(8)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总包服务的工作内容;(9)临时设施的建设必须按照蒙城县环保有关要求,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完成后清除临时设施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11.4.3拟分包情况表(如果有);11.4.4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部分:11.4.5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1)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 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 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4)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 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6) 资源配备计划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分为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商务标。12.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13.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13.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13.5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否则其投标报价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不予结算及支付。13.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所发生的抢工费、合同工期内夜班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13.9 投标报价编制原则:13.9.1清单工程量计算依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13.9.2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钢材按马钢,水泥按巢东、海螺、东关等大厂产品报价,砼采用商品砼,主要材料需在招标方确认品种、质量后方可采购,否则该部分材料费不予以确认。13.9.3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按市场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13.9.4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辅材及摊销材料不计价差。13.9.5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他项目费用。13.9.6总包服务费按暂估价0.5计取,以后价格不做调整。此项费用必须包含以下服务内容:(1)给后续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提供进场的一切便利条件。(2)组织单体阶段性验收,并承担总包责任。(3)各分包单位资料的整理、报验及装订。(4)负责主入口大门的安全保卫及门前三包工作。(5)给后续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用水电的便利条件。(6)设置施工垃圾处置点,并且定期清理运出厂区外(7)工程投入使用后,负责临时设施拆除,现场垃圾清运出场中标后如果未按甲方要求实施的且属于总包范围的工作,甲方可另行安排,所发生费用从投标报价中扣除或以罚款的形式体现。13.9.7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13.9.8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13.9.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是完成工程必须保证的费用,费率按规定计取。13.9.10规费、税金是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不可竞争费用,承包人必须按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标准足额计取并上缴。13.9.11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13.10 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13.1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13.12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平衡报价为由在一项或多项综合单价中,低于成本进行投标报价,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3.13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规费费率参照亳州或蒙城当地文件执行,若当地无规定,参照合造价字2009001号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执行;(2)税金参照亳州市或蒙城当地文件通知;(3)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费、暂定金及备用金;(4)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可竞争费用包括: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工程特殊费(提前竣工措施费、优良工程费、交通干扰费 、特殊技术措施费等)。13.14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执业章”并签字。1315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期间可能出现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建设单位不承担远征施工增加费、商品混凝土超运距费用、从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大门至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含日常维护费用)、甲方指定的临时水电接入点起至施工单位的临时用水电、赶工措施费、文明施工增加费,但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投标人承担的税金、施工费、交易服务费、劳保基金、中标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316 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缺相或漏项,或者工程量计算有误,可以在招标答疑中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出修改意见。招标人将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订,并征求投标人认可。如果在招标答疑中未提出此类问题,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认可。竣工决算时,除以下情况外,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量的全部费用,为包死价,决算时不做调整。13.16.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13.16.2甲方与监理现场共同鉴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13.16.3上述两项变更,在500元之内的不予考虑。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16.2.1投标保证金 (1) 银行汇票; (2) 转帐支票;(3) 现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开 户 行:建行合肥市芜湖路支行账 号:34001474708050043497开户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定标后3日内予以退还,但最迟也将在本须知第13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9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6.6.1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16.6.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7、投标替代方案(此条不采用)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方案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6条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7.2条规定。17.2如果本须知前附表第16条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密封粘贴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若有)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以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须有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并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18.4 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8.3条款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8.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订,并标明“商务标”、“技术标”。19.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19.1.3 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2)招标编号;(3)工程名称;(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5)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1.4 电子清单计价文件随商务标正本封装。19.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4、开标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评审,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证书及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招标项目竣工为止。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3 投标人应携带所有参与评审的资质、业绩、信誉证书及合同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以上原件不能出示的,该项不予计分,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合肥市建筑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业绩库。24.4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24.4.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4.4.2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24.4.3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24.4.4 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24.4.5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招标人确认;24.4.6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将电子清单计价文件输入电子评标辅助系统;24.4.7 招标人设有标底或评标参考价的,当众启封并宣读标底或评标参考价;24.4.8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24.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26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及资格后审(如有)2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经评审确认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合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26.2 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审后审标准和方法以及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资料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程序。(六)评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将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由五人组成,其中工程造价专业的专家不少于2人,业主专家1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18款规定要求加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本单位工程造价人员“执业章”及签字的;(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 (七)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八)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或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九)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十) 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投标工期缩短超过合理幅度而又无充分理由说明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十一)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十二)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十三) 分包不符合“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的。30.3 细微偏差30.31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0.32 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30.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