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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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docx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XHZFCG-2010-Y-27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XHZFCG-2010-Y-272、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3、采购内容: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具体包括:课桌椅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不少于5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其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或者由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特别授权代理商作为其代理参加投标(特别授权代理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报告实例证明),代理商能够提供投标货物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也可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领取标书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8月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7、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必须到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本采购中心登记备案而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8、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代理商出具投标货物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8月5日下午2时整,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业务受理室)。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8月5日下午2时整,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11、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赵义明 ,联系电话:0571-88156329、传真:0571-88156329。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张中雪,13336051595;杭州市文一街小学:杨佐军,13606809601;杭州市翠苑中学:陈蔚,13575493655;西湖区留下中心小学:陈伟泉,13957121890;西湖区袁浦中心小学:来金良,13645711526;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王辉,13173683456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范广炼,13606614665;杭州市学军小学:楼叶通,13588873088 杭州市十五中教育集团 张荣华 87983894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课桌椅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不少于5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标项,投标人可以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同一标项不得拆标,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三墩镇董家路大禹路,杭州市文一街小学:三墩镇祥符南路秀月家园;杭州市翠苑中学:杭州市文一西路古墩路580号;西湖区留下中心小学:杭州市西湖区安乐街33号;西湖区袁浦中心小学:西湖区双浦镇袁浦街1号;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杭州市天目山路81号;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杭州市文三路上宁巷3号;杭州市学军小学:古墩路萍水西路耀江文鼎苑小区;杭州市十五中教育集团 杭州市玉古路165号要求质量标准:1、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通过国家有关检测机构环保等检测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安全、稳定的使用。2、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及投标承诺,提供产品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维护和保养。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市区设有投标产品的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项目实施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课桌椅的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2合同名称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课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杭州市文一街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杭州市西湖区留下中心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杭州市西湖区袁浦中心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杭州市学军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杭州市翠苑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杭州市十五中教育集团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3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45天。4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帐号:77088100000715-0047)。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6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业务受理室(杭州市竞舟路228号)。7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5日下午2时整。8开标时间:2010年8月5日下午2时整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赵义明,联系电话:0571-88156329、传真:0571-88156329。9标前会时间、地点:2010年8月4日上午9时,安排投标人察看现场,由采购单位介绍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联系单位:杭州市文一街小学,联系人:杨佐军,联系电话:1360680960110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5%。一、总则 1项目说明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采购单位: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杭州市文一街小学、杭州市翠苑中学、西湖区留下中心小学、西湖区袁浦中心小学、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杭州市学军小学、杭州市十五中教育集团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机构(合同中的鉴证方),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4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l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l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机构拒绝。6. 招标文件的解释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0年8月4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与采购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向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提出,否则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6.3 不论采购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7.2 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8. 投标报价8.1 标的物及投标要求8.1.1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课桌椅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不少于5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共一个标项,不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根据采购需求、经销品牌特点及服务优势对上述标项进行投标,同一标项不得拆标。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提出相应的配置和采购建议,并能满足本项目使用的需求。采购机构保留对部分直至全部设备另行组织采购的权利。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8.1.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8.1.3投标人应明确交货期。交货期是指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按合同清单所列的采购单位、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等,运至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在设备正常运行后交付使用的期限。8.2 报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方案设计费、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8.3 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8.4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需加盖公章)。10.1投标人的投标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清单;(3)投标响应函。10.2 投标人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下内容:(1)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l 产品材料样本(如面材、基材等)要求提供符合本次招标需求的断面小样;l 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投标课桌椅的外观实样要求提供效果图或图纸,每种档次、规格一件,装配部件图及组装图应详细标明具体标题、编号、数量、材料,产品样本说明书,具体结构图等;l 材料及配件一览表;l 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l 生产厂家现有设备情况,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l 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满足”应说明如何满足,回答“部分满足”要明确哪部分满足和哪部分不满足。同时明确满足的程度。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3)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产品设计、生产、供货、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培训、项目验收等内容。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4)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运行维护方案,包括本地(杭州)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原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情况。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护服务,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5)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包括产品安装、调试、维护、修理,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在杭州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职位、经验与业绩等;(6)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7)培训计划(每项注明具体内容及是否需要费用);(8)验收方案(中标后须提请采购单位确认);(9)技术偏离说明表;(10)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11)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0.3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至少应包括: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下内容:(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声明书;(3)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4)2010年第二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所有资质文件,包括投标人银行资信、政府部门(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名牌产品证书、产品质量免检证书、中国质量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拥有专利技术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有);(7)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关于产品质量环保检测的相关证明(一年以内);(8)投标人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记录(合同复印件、采购单位验收报告等工程实例证明);(9)商务偏离说明表;(10)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11)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2.2 投标保证金可以用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谢绝现金。12.3 采购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12.4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单位签署合同,缴纳5履约保证金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2.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12.6.2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13.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开标)一览表及反映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的资料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3.4 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4.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和投标文件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应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14.2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4.3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5. 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7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15.2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6. 投标文件的修改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16.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1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16.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17. 开标17.1采购机构将于2010年8月5日下午2时,在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杭州市竞舟路228号)开标(不唱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开标后随即进行竞争性谈判17.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7.3.1 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17.3.2 投标文件正本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7.3.3 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17.3.4 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8. 投标文件鉴定18.1开标时,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18.2在评标前,采购机构可组织审标小组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等方面的预审。18.3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1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机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8.5 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六、评标19. 评标组织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3人以上(含)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20. 评标原则20.1 竞争优选;20.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20.3 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20.4 反对不正当竞争。21. 评标程序21.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组织谈判采购。21.2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具体工作流程:l 评标小组讨论、通过评标工作流程和评标要点。l 评标小组审阅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l 投标人根据抽签顺序逐家讲解方案,并回答评委的提问l 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评标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l 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最多不超过三轮谈判。23最终报价和评审23.1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23.2 评审。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材质、交货期限、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谈判小组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24谈判评审要点:24.1 投标人资质。24.2 投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产品的材质、质量水平及产品材料样本等。24.3 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24.4 投标人承建同类项目建设经验。24.5 投标人提交的项目偏差情况。24.6 投标人提供产品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包括安排参与项目的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经验及人数是否符合标书要求。24.7 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24.8投标人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24.9 其他。25.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26.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其它实质性内容27. 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定标28. 定标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招标评审工作职责,以评审要点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特别说明:预成交供应商需制作1-2件实样,经采购单位确认无误后,由我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如预成交供应所制作的实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预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推荐次低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并制作实样,依次类推或报请批准后另行采购。八、合同签订及其他29中标书29.1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后,采购机构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29.2预成交供应商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3如预成交供应商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机构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6.4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即为供应商,采购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26.5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0合同的签订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单位代表签订合同,缴纳5%履约保证金,经采购机构鉴证后生效。31履约保证金31.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售后服务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原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1.2 供应商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机构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下一顺序单位商谈合同,或报请批准后另行采购。31.3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纳。32. 供货方式、交货时间及验收方式32.1供应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所供货物(出厂原包装)按合同清单所列的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运至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32.2供应商必须在所供货物说明书上粘贴填写完整的西湖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发票、货物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并对采购单位作使用和维护培训。32.3采购单位对所供课桌椅进行最终验收。西湖区政府采购办将组织有关专家随机对所供课桌椅进行现场检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罚。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供应商共同签署西湖区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或验收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采购单位留存,一份由供应商交采购机构备案,该单与设备运行期内采购单位的反馈意见,都将作为考核供应商售后服务和质量的依据。33. 货款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单位办理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结算手续;项目验收完毕后供应商凭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发票复印件、西湖区政府采购验收回复单、西湖区政府采购质量反馈表或验收报告向采购单位办理余款结算手续。34.售后服务考核采购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杭政采办20044号),对供应商进行合同的履约等方面的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机构将视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提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35. 采购方式改变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其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采购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应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36.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财库20071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36.2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办采购办提出投诉。36.4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办经审查,有投诉人不是参加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之外的当事人、所有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并及时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37. 解释权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课桌椅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不少于5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标项,不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根据采购需求、经销品牌特点及服务优势对上述项目标项进行投标,同一标项不得拆标。实施地址: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三墩镇董家路大禹路,杭州市文一街小学:三墩镇祥符南路秀月家园;杭州市翠苑中学:杭州市文一西路古墩路580号;西湖区留下中心小学:杭州市西湖区安乐街33号;西湖区袁浦中心小学: 西湖区双浦镇袁浦街1号;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杭州市天目山路81号;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杭州市文三路上宁巷3号;杭州市学军小学:古墩路萍水西路耀江文鼎苑小区;杭州市十五中教育集团:杭州市玉古路165号。项目实施时间:请投标人提供具体的交货期限,完成所有家具的生产、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市区设有投标产品的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二、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按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完成课桌椅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地标明整套课桌椅及其主要部件的原产地(生产基地)、品牌及相关技术资料,交货时应附上原产地(生产基地)出厂合格证明、装箱清单。2、提供的产品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 (1)按采购单位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具体设计、加工、制造、供货; (2)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3、采购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4、标准和规范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GB/T 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19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 13381991家具制图QB/T 22801996转椅QB/T 1952.1-2003软体家具沙发GB/T 10357.1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10357.5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9846-2004胶合板DA/t6-92 档案装具GB/T 13237-1991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FZ 90009-1991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QJ 2329-1992灰铸铁件技术条件HG/T 2576-1994各色醇酸磁漆5、主要技术参数课桌椅的使用功能、规格尺寸、材料说明、数量等详见清单,制作及加工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实际需要。6、生产过程监督和出厂检验在课桌椅生产期间,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生产厂家进行生产过程监督,生产厂家有责任提供有关各种数据,包括课桌椅主要原材料、结构图和部件图等详细中文资料。但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监督并不解除生产厂家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7、设备的防护、包装及运输所生产课桌椅需根据其使用环境做相应的防护处理。为了保证产品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三、采购清单(详见电子文档,家具名称、规格、数量与投标一览表一致)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1、合同将由杭州市三墩镇中心小学、杭州市文一街小学、杭州市翠苑中学、西湖区留下中心小学、西湖区袁浦中心小学、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杭州市文三教育集团、杭州市学军小学、杭州市十五中教育集团(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单位提出的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2、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3、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设备名称品牌规格材质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产地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注:(1)以上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生缺项,由乙方无偿补足;验收的设备及附件如少于合同总数的,将按实调减合同总价。(2)合同总价为本项目包干价(交钥匙工程),包括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操作维修培训费用及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等。(3)各课桌椅所投单价和总价为投标人按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完成课桌椅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税金等全部的费用。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及汇总总价中。4、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课桌椅及附件是符合我国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环保全新合格产品。在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与乙方提供的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与本合同相符合。课桌椅到达甲方时内外包装完好无损。(2)安装所需辅助材料选用的品牌与投标文件相一致。(3)课桌椅及附件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