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e)课件.ppt
2Z2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80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Z201080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为,上海“11-15”火灾造成人丧生。事故暴露五方面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大量易燃材料;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上海“11-15”火灾造成人丧生。事故暴露五方面问题:电,26日晚8时30分左右,位于雨花台区小行地铁站附近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倾覆,导致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分公司七名施工人员随倾覆钢箱梁一同坠落(高度约10米),七名施工人员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桥下另有三人受伤,目前无生命危险。,26日晚8时30分左右,位于雨花台区小行地铁站附近南京城市快,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措施(两项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一、生产经,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其它单位(1)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设立机构或专职人员(2)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人员,或委托服务 2.明确岗位责任(三类岗位) (1)主要负责人职责:制定规则、资金投入、督促检查、制定应急预案、报告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其它单位,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立即报告检查处理情况记录在案(3)对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负责的岗位 1)设计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 2)施工负责施工单位 3)竣工验收负责验收部门及验收人员,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安全,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二)管理保障措施(两项内容) 1.人力资源管理(1)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合格后任职(2)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对特种作业的人员的管理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二)管理,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物力资源管理(1)设备日常管理经常性维护、保养(2)设备淘汰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 备(3)生产经营项目、设备转让管理受让人必须具备安全 条件或相应资质(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协调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 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2.,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三)经济保障措施(4项内容)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资金三同时制度保证劳动保护与培训所需要资金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四)技术保障措施(8项内容) 1.对四新的管理了解技术特性、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 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危险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论证与评价 3.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经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三)经济,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4.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登记建档,定期监测,并制订应 急预案 5.对员工宿舍的管理 6.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7.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教育、督促从业人员,告 知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措施 8.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多个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人员检查与协调,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4.,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二、法律责任1.不满足资金投入2.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3.未配备合格人员4.不符合安全设施、设备管理5.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6.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当7.非法转让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法律责任8.未协调安全生产9.非法设置员工宿舍,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二、法律责,2Z201082 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一、从业人员权利(7大权利)知情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请求赔偿权如果工伤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获得劳动防护品权获得教育与培训权,2Z201082 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一、从业,2Z201082 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二、从业人员义务(3大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危险报告义务三、法律责任订立非法免责条件从业人员违章操作,2Z201082 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二、从业,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一、生产,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应急救援预案与救援体系的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急救援组织施工单位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规模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器材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二)应,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一)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事故现场人员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政府与管理部门现场组织抢救,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二、生产,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事故报告的规定 1.事故单位报告现场有关人员报告立即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现场人员可直接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报告(可跨过单位这一级),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二),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监管部门的报告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监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监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市级安监部门必要时可以超级上报安监部门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安监部门的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监管,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3.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 接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3.报告,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4.应急救援事故发生的单位、政府、安监部门、相关部门的负责 人应立即赶赴现场5.现场与证据因拯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 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保存现场物证。,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4.应急,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一)安全产生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调查处理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责任事故,除查明事故单位,还查处对此有审查批准和 监督职能的行政部门任何人不得干扰调查处理,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三、生产,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 1.事故调查的管辖(2种)(1)级别管辖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授权部门组织事 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组 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 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二),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政府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政府负责调查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因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由上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政府可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一般事故,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地域管辖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 区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应当派人参加,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地,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事故调查组的组成(1)组成原则:精简、效能的原则 (2)成员的来源:由有关政府、安监部门、其它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组成,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还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3)成员的条件: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有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指定,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事故,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与权利 1)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损失情况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3.事故,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事故调查组的权利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2)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职责保守事故调查秘密未经组长允许,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 2,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4.调查的时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60 日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4.调查,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5.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5.事故,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三)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事故处理的规定1.处理时限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政府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 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 30 日2.整改事故发生单位应整改整改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监部门应对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3.处理结果公布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向社会公布,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三),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四、法律责任(一)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责任1.救援不利的责任2.不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责任1、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四、法律,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因恶意阻挠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责任 1)谎报或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因,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3)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3)对,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政府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法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4)在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3、参与事故调查人员的法律责任(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 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2)包庇、袒护负有责任的人员或借机打击报复的,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政府,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监督管理部门全国安全生产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全国建设工程安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其它专业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可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管理部门,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审查批准与验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验收通过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同时审查工程有无安全施工措施,如无则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费,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权 检查、调阅资料、了解情况;当场纠正或限期改正,行政处罚;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业;对不符合规定的器材查封或扣押,15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四、安全生产监督检察人员的义务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出示有效证件保密义务五、法律责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责任 未履行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2Z20109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立法的目的在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政安全。,2Z20109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立法的目的在于加,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与核心制度)将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2.群防群治制度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企业自身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的对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处理方式: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安全责任,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二)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三)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建设单位提供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编制概算时确定),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的安全,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四)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不得明示或暗示购买(五)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在申请时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办理开工报告的,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安 全施工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四)不得推销劣质,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拆除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施工前15日前,报送资料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报送备案资料内容: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领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爆破作业,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六)对拆除工程进,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二、法律责任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法律责任其它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不合安全生产法规 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工期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法律责任,2Z201093 掌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审查施工方案的责任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重点是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Z201093 掌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审查施工方案的,2Z201093 掌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法律责任(一)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二)其它法律责任情况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2Z201093 掌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法律责任,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一)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其它对施工 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保证对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定期和专项检查,作好记录,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项,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项目负责人主要指项目经理,由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的 人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项目负责人,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例题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有() 。 A.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C.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D.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E.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例题1:,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独立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应当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机构安全机构职责落实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编制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活动,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其责任(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工作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专职管理人员责任: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行为立即制止,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2.专职安全生产管,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由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二)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总承包单位和分,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管理人员考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新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1、编制技术措施与方案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3、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施工单位应采取,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安全施工技术交底6、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8、施工现场的布置9、对周边环境采取防护措施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11、安全防护设备管理12、起重机械设备管理13、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5、安全施工技术交,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五、法律责任1、挪用安全生产费用 2、违反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2)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侯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安全施工措施3)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4)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5)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五、法律责任,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3、违反安全设施管理 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施的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 的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专项施 工方案的4、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 5、作业人员违章作业6、降低安全生产条件,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违反安全设施管,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7、其他法律责任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 监督的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特 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考 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 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的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 安全防护服装的5)未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 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7、其他法律责任,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例题1: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将其中 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由()承担。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分包单位 D.工程监理单位,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例题1:施工单位与,2Z201095 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勘察单位安全责任确保勘察文件的质量,保证后续工作的安全科学勘察,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二、设计单位安全责任科学设计的责任提出建设的责任承担后果的责任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应对设计负责三、法律责任未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 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2Z201095 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勘察单位,2Z201096 熟悉其它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一、机械设备和配件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二、出租机械设备设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有产品合格证有检测合格证明(判定责任的关键)三、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管理安装与拆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起重机械,由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特种设备,由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证明并签字,由机构和人员对检测结果负责,2Z201096 熟悉其它相关单位安全责任 一、机械设备和配,2Z201096 熟悉其它相关单位安全责任,四、法律责任未提供安全设施的装置的法律责任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的 法律责任违法安装、拆卸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法律责任,2Z201096 熟悉其它相关单位安全责任 四、法律责任,2Z20110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立法目的在于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内容】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2Z20110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立法目的在于为了严格规范,建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e)课件,2Z201101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特种作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参加工伤保险,危险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现场及用具符合要求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有预防、监控措施与应急预案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人员和设备其它,2Z201101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2Z201102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申请主体:施工企业申请的主管部门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的文件、材料,2Z201102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一、安全生产许,2Z201102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有效期 3 年,可延期,期满前 3 个月办理延期手续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变更:变更后 10 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注销: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遗失:立即向原颁发机关报告,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申请补办,2Z201102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二、安全生产许,2Z201102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领取施工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得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证书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五、法律责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法律责任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法律责任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责任,2Z201102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四、安全生产许,2Z2011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00年的1月30日开始实施,共包括137条,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立法目的在于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2Z2011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于2000年的1月3,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2、依法对材料设备进行招标3、提供原始资料4、不得干预投标人5、送审施工图6、委托监理7、确保提供的物资符合要求8、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9、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9、依法组织,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0、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二、法律责任违反资质管理发包肢解发包擅自开工违反验收管理未移交竣工档案擅自改变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其他,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0、移交建,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例题:对于实施监理的工程,应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A.工程监理单位B.总监理工程师C.建设单位D.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共同,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例题:对于实,2Z201112 掌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依法承揽工程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3、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4、按图施工5、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6、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7、见证取样8、保修,2Z201112 掌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施工单位,2Z201112 掌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二、法律责任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出借资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未取样检测不履行保修义务,2Z201112 掌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二、法律责任,2Z201113 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依法承揽业务二、独立监理三、依法监理四、确认质量五、法律责任超越资质出借资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违反公正监理违反独立监理,2Z201113 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依法承,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一、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单位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有工程保修书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保修书的实质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的合同,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一、工程质量保修书,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二、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二、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不按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修理,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保修责任的前提条件:质量问题在保修范围内质量问题发生在保修期内不属于保修范围的三种情况: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缺陷第三方造成质量缺陷不可抗力造成质量缺陷,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三、保修责任,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保修程序: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单施工单位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施工单位不按约定保修,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1)施工原因,保修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2)非施工单位原因,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要费用 (3)建设单位再向责任方追偿。,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保修程序:,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例题1: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A.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履行保修义务,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费用B.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保修费用C.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保修费用D.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保修费用,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例题1:对在保修期限内,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例题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A.保修条件B.保修范围C.保修期限D.保修责任E.保修费用,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例题2:工程质量保修书,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一)质量保证金的含义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的含义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设计文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约定,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二)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发包人原因,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可由发承包双方约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也不得扣除保证金。,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二)缺陷责任期,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三)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发承包人可在合同中约定数额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数额一般约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再预留保证金,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三)质量保证金的数额,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四)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到期后返还发包人接到承包人返还申请14日内核实发包人核实后14日内返还发包人接到申请14内不予答复,催告后14日内仍不给予答复的是同认可返还申请,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四)质量保证金的返还,2Z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