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ORACLE-湘潭钢铁ERP系统培训手册应收模块用户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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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ERP系统培训手册应收部分文档作者:创建日期:确认日期:控制编码:CMEW/ORACLE/MANUAL/AR当前版本:1.0文件控制更改记录日期作者版本更改参考审阅姓名职位审阅签字分发人员编码姓名地点和位置Note:Note:Note:Note: The copy numbers referenced above should be written into the Copy Number space on the cover of each distributed copy. If the document is not controlled, you can delete this table and the Copy Number label from the cover page.编写说明最终用户培训手册的每一章将按应收业务中涉及的基本操作类型来展开,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相关操作键说明本文档的操作步骤中使用的菜单路径等按照以下方式标识:N应用产品路径M应用产品菜单B命令按钮R屏幕分区目录文件控制I更改记录I审阅I编写说明II相关操作键说明II目录III职责菜单1应收系统基本业务流程2客户信息管理流程2应收核算流程收款业务流程5客户信息维护操作详细说明11设置客户配置文件分类11增加新客户客户层信息12增加新客户地址层信息13增加新客户地址业务目的及其明细信息15事务处理17输入事务处理17在事务处理中输入发票号19贷项事务处理19贷记事务处理行21创建记帐贷项22贷记事务处理时取消已核销现金23查询或更新贷项通知单25输入分期付款的发票26复制发票26维护事务处理28打印发票28收帐31查看事务处理31收款36输入收款36核销收款37杂项收款39收款冲销40重新核销收款41复核收款和核销42查询外币事务处理汇率44按批输入收款44输入快速收款46应收帐款的调节48调节未付客户余额48调节事务处理49调节收款49过帐时的调节核对50结帐51确认收入51运行GL接口52打开和关闭会计期53To update the table of contents, put the cursor anywhere in the table and press F9. To change the number of levels displayed, select the menu option Insert>Index and Tables, make sure the Table of Contents tab is active, and change the Number of Levels to a new value.职责菜单本章明确在Oracle应收管理系统中用户职责对应的菜单。应收系统基本业务流程本部分用于说明根据湘钢集团的业务及Oracle系统的功能,由湘钢方面提供确定的湘钢的业务流程。销售结算流程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描述收款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描述职责说明:应收操作步骤及业务核算说明应收款处理商品由销售模块引入发票或财务人员手工开发票并审核后,系统产生以下分录:借:应收帐款贷: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2. 财务部收款并选择客户及发票核销后,系统产生以下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预收款处理财务部输入收款,收款科目为预收款科目,产生以下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由销售模块引入发票或财务人员手工开发票并审核后,系统产生以下分录:借:应收帐款 贷: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财务部核销发票后,系统产生以下分录:借:预收帐款 贷:应收帐款收款处理Oracle系统中收款的三种类型未确认收款:未确认客户的收款,使用科目预收账款-未确认收款。未核销收款:已确认收款客户, 但未确认所对应发票,使用科目预收账款-未核销收款。已核销收款:已确认客户及发票,即已使用核销功能,使用科目应收账款。收款步骤:收未确认收款,系统产生以下分录: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预收账款-未确认收款。未确认收款确认客户,系统产生以下分录:借:预收账款-未确认收款 贷:预收账款-未核销收款收款核销后,系统产生以下分录:借:预收账款-未核销收款 贷:应收账款客户信息维护操作详细说明本章节主要介绍如何对应收系统中客户行维护。设置客户配置文件分类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增加新的客户配置文件分类或查询。操作路径N:客户配置文件分类操作过程定义新客户配置文件分类,步骤:定位至 客户配置文件分类输入配置文件分类的名称和简要说明。选定状态复选框以激活此配置文件分类。输入其它配置文件分类信息,包括(均为可选项):1) 信用:输入默认收帐员和容限,决定是否选定“信用检查”复选框。说明:用于订单分录管理系统将在创建新订单之前检查此客户的信用(如果与订单和订单类型关联的付款条件也要求信用检查)。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创建事务处理,则系统将不检查客户的信用情况。2) 条件:输入付款条件。确认不允许折扣。3) 收款:不输入结算天数。整个区均不填。4) 对帐单:均不填入。确定是否发送对帐单、对帐单中是否包含贷项。选定“对帐单”的须输入对帐单频率。5) 财务费用:整个区均不选。6) 催款:整个区域不填。7) 开票:在“打印税”选项区选定“分项列举和汇总项目”。“ 分组规则”中选定“默认”。8) 合并开单发票:不选。(可选项)打开t配置文件分类金额备选区域,然后输入币种。对于每个币种,定义各种限额。在输入“信用限额”后,必须输入订货信用限额。保存所做的工作。增加新客户客户层信息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人工增加客户。客户的大部分默认信息可以从客户配置文件中获得。可以对客户输入多个地址并对每个地址指定业务目的,也可以对每个客户定义联系人、付款方法、电话号码和关系。允许将客户状态由“有效”更改为“无效”并指定不同的税务信息。操作路径N:客户标准N:客户汇总B:新建操作过程定位至客户标准或N: N:客户汇总B:新建窗口。对新客户直接执行下一步。查询及修改老客户,使用菜单“查询”定位至选定客户。输入客户名称。(为避免客户名称重复,请在输入之前查询现有的客户名称)输入唯一的客户编号。选定“有效”复选框。(说明:不能输入无效客户的新事务处理。但可以处理和核销现有事务处理的付款项目)输入客户的纳税登记编号(可选),纳税人标识不填。在“使用”字段中选定“客户”。选定此客户”配置文件分类”。输入通用客户信息,包括类别、分类信息等。输入客户”Address地址”,详见下一节。输入客户”Contacts联系人”(可选)。输入客户和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可选)。保存所做的工作。增加新客户地址层信息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客户地址层信息。可以为客户输入多个地址,并为每个地址指定一个或多个业务目的。可以为客户地址输入不同层次的信息。操作路径 N客户标准R地址B打开或新建N客户汇总B打开或新建R地址B打开或新建操作过程查看客户的所有地址,步骤: 定位至客户标准或N:客户汇总B:新建窗口。选择菜单“查询”找到要查看地址的客户。如果已进入“客户”窗口,请打开 “地址”备选区域。如果正使用“客户汇总”窗口,选择“地址”。选择“打开”以查看特定地址的明细。输入客户的新地址,步骤: 定位至“客户”或“客户汇总”窗口 。查询要输入其地址的客户。如果正使用“客户”窗口,打开“地址”备选区域。如果正使用“客户汇总”窗口,选择“地址”按钮。选择“新建”按钮。进入“客户地址”窗口输入此地址的”国家”。在“地址”字段中输入此客户的街道地址。输入此客户的附加地址信息,城市、省、邮政编码和县。此地址的参考由系统设定,不输入。输入此地址” 语言”(可选),地址类别不输。对此客户地址指定业务目的。详见下一节输入此地址的Contact客户联系人(可选)。 保存所做工作。 增加新客户地址业务目的及其明细信息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客户地址业务目的及其明细信息的输入。操作路径 N客户标准R地址B打开或新建R业务目的 N客户汇总B打开或新建R地址B打开或新建R业务目的操作过程对地址指定详细的业务目的信息,步骤: 在“使用”字段中输入此地址的业务目的。有效的业务目的包括开单至、催款、合法、销售、发运目的地或对帐单等。已选择的每个业务目的均处于有效和非主要状态。不能对地址指定重复的有效业务目的。每个客户只能有一个有效的对帐单和催款业务目的。系统要求每个客户至少需要一个“开单至”和“发运目的地”地点。输入此业务目的的地点名称。如果已对此地址指定“发运目的地”业务目的,请输入“开单至”地点。有效的“开单至”地点包括此客户的所有“开单至”地点,以及所有相关父客户的“开单至”地点。如果在发票或订单分录期间选择此“发运目的地”业务目的,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使用此地址作为默认“开单至”地址。如果业务目的是此地址的主要业务目的,选定“主要”复选框。注意:每个客户只能具有一个有效的主要业务目的。选择“打开”按钮,然后输入此业务目的的详细信息。必须输入的包括:S销售人员、税码。其它的如果与该地址的配置文件不同则可输入,包括:说明:如果为“开单至地点”输入了销售人员,则“发运目的地地点”可以不输入销售人员。建议为各个地点都收入相同的销售人员。保存所做工作。事务处理本章节主要介绍如何在应收系统中进行事务处理操作。输入事务处理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手工输入事务处,主要应用于非标准流程销售业务。操作路径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操作过程人工输入发票或借项通知单,步骤: 定位至“事务处理”窗口。“事务处理号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在“参考”字段中输入参考信息,再输入日期,币种选择人民币。选择修改“事务处理批来源”。选择“事务处理类型”。 输入 “总帐日期”。选择 “客户开单至”名称和地点。输入 “付款条件”。如果“销售人员”字段无信息,请输入销售人员。注意:发现此情况请通知相关人员为客户的地址层输入默认的销售人员。选择 “行项目”按钮,然后为每项输入项目、数量和单价。系统将自动计算每行的总额。1) 在“项目”字段中输入需销售的产品,或者在“说明字段”中输入标准通知单行。说明:在输入产品和输入标准说明行中只能输入一种。2) 输入“数量”和“单价”,“ 金额”和“税码”将由系统自动提供。3) 可以根据需要改写“税码”。说明:如果改写了“税码”,系统将保留所有发票更新的改写。同样,更改发运目的地地址或行项目也可以更改默认税码。4) 在改写过程中,系统显示一个弹出式窗口,询问是否要对此发票行重新运行“自动会计”,或者询问是否要重新计算发票行的税务信息,请选择是,以保证自动会计处理的正确性。要复核或更新此行的税务信息,请选择 “税”按钮。说明:系统在此不提供免税功能。所有非税项目请用零税率替代,或在事务处理类型中选择不计税的事务处理类型。“运费”功能,输入运输方式及运费金额。要复核或更新销售业绩信息,请选择 “销售业绩”按钮。系统将自动分配销售业绩给默认的销售员。要复核或更新会计信息,请选择 “会计方法”按钮。保存所做的工作。贷项事务处理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输入贷项事务处理。因价格调整产生的贷项,请使用“贷记事务处理行”功能,不使用本功能。操作路径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汇总N:事务处理贷记事务处理操作过程创建与事务处理相抵的贷项通知单,步骤:定位至“事务处理汇总”或“贷记事务处理”窗口。查询要贷记的事务处理。如果正使用“事务处理汇总”窗口,选择事务处理,然后选择“贷记”按钮。 要将此贷项通知单添加至批,请参阅相关章节。确认贷项通知单的批来源为人工来源。输入贷项通知单的日期。说明:如果此贷项通知单是批的一部分,则默认值为批日期。如果没有批信息,或批日期早于贷记事务处理的日期,则默认值为当前日期。如果要贷记的发票的日期迟于贷项通知单日期,则默认值为发票日期。如果批来源未使用自动事务处理编号,请输入“贷项通知单编号”,否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您保存时指定一个编号。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 “事务处理类型”。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日期”。说明:此日期必须在打开或可在将来输入的会计期中,且必须等于或迟于贷记事务处理的GL日期。如果此贷项通知单是批的一部分,则默认值为此批的GL日期。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币种。注意:如果此贷项通知单是批的一部分,则默认值为批币种;否则,默认值为本位币。贷项通知单币种必须与事务处理币种相同。要仅贷记此事务处理的部分到期余额,在“贷记通知单”区域输入要贷记的行百分比或税金额。要贷记特定金额,在“金额”字段中输入一个负数。注意:o 百分比建立在要贷记事务处理原始余额的基础上,系统自动冲销对销售人员销售收入业绩。o 不能输入超额核销事务处理的金额。o 为保证增值税发票收入与税的固定比例关系,必须输入相同的百分比。要贷记此事务处理的全部到期余额,选择“贷项余额”按钮。保存所做工作。系统将创建所有的会计冲销分录,并冲销对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如果准备完成此贷项通知单,请参阅相关章节。注意:o 可以删除未完成的贷项通知单。o 即使要贷记的事务处理含税,“行”字段也将显示不含税的金额。o 因价格调整而产生的贷项,必须使用“贷记事务处理行”功能。贷记事务处理行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输入针对行的贷项事务处理。如果事务处理具有多个行项目,可以部分或完全贷记每行或仅限于单行项目的到期额。操作路径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汇总N:事务处理贷记事务处理操作过程贷记特定的事务处理行,执行以下步骤: 定位至“事务处理汇总”或“贷记事务处理”窗口。查询要贷记的事务处理。如果正使用“事务处理汇总”窗口,选择事务处理,然后选择“贷记”按钮。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通用信息。选择“贷项行”按钮。o 注意:如果要查看已记录的贷记事务处理行,系统将在“行”窗口中显示。o 定位至编号字段,从值列表中选择要贷记的事务处理行。输入此行要贷记的数量和单价或金额。o 注意:如果输入数量,则单价将是要贷记的原始发票行的单价。对要贷记的每个事务处理行重复步骤 5 和 7。要输入或复核贷项通知单或税行的帐户指定,请选择“会计”。要输入或更新贷项通知单行的销售业绩信息,请选择“销售业绩”。要复核或更新此贷项通知单行的税务信息,请选择“税”。保存所做工作。注意:系统不允许超额贷记事务处理。创建记帐贷项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创建与特定发票无关的客户帐户的贷项,如质量议异及客户间应收帐款调整。操作路径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操作过程创建记帐贷项,步骤:定位至“事务处理”窗口。输入此贷项的日期和币种。选择此贷项的批来源为人工来源。选择“贷项通知单”为 “事务处理分类”。输入 “事务处理类型”。输入要客户的开单至名称和地点。选择“行项目”。在“项目”选定适当的项目,或在“说明”字段中选定适当的标准通知单或直接输入文字“记帐贷项”。输入此记帐贷项的金额。保存所做的工作。注意:由于系统启用了自动计税功能,请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是否启用含税的贷项通知单类型。并在“行”窗口中谨慎处理税。贷记事务处理时取消已核销现金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贷记已收款核销的事务处理。适用于贷记已收款且已核销的事务处理,如客户退货,先取消收款,再贷记事务处理。系统不允许超额核销,在未取消已核销现金时,系统不允许贷记事务处理。操作路径N 收款收款N 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操作过程取消核销现金并创建贷项通知单,步骤:定位至“收款”窗口。 查询要取消核销的收款,然后选择“核销”按钮。进入“核销”窗口。撤消选定事务处理旁边的“核销”复选框。保存所做工作。定位至“贷记事务处理”窗口。查询步骤 3 中的事务处理。创建全额贷项通知单。保存所做工作。查询或更新贷项通知单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查询或更新贷项通知单。操作路径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汇总操作过程1. 查询贷项通知单,步骤:定位至“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查询要查看的贷项通知单或记帐贷项。如果正使用“事务处理汇总”窗口,选择要查看的事务处理,然后选择“打开”按钮。打开“贷项”备选区域。2. 更新贷项通知单,步骤:定位至“贷记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窗口。查询要更新的贷项通知单。按照需要更新贷项信息。保存所做工作。3. 更新记帐贷项,步骤:定位至“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查询要更新的记帐贷项。如果正使用“事务处理汇总”窗口,选择要查看的事务处理,然后选择“打开”按钮。按照需要更新记帐贷项信息。 保存所做的工作。输入分期付款的发票操作说明本操作适用于输入分期付款的发票。操作路径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汇总操作过程前提条件定义分解付款条件要输入具有分解付款条件的发票,请执行以下步骤: 定位至“事务处理”窗口。输入此发票的通用信息。在“条件”字段内输入分解付款条件的名称,或者从值列表中进行选择。保存所做的工作。复制发票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复制发票。操作路径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N事务处理拷贝事务处理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汇总操作过程要复制发票,请执行以下步骤:定位至“事务处理”或“复制事务处理”窗口。查询用作发票副本标准的发票。如果正使用“事务处理汇总”窗口,选定发票,然后选择“ 复制”按钮。选择复制规则。如果 “复制规则” 为“天数”,输入发票副本日期之间的天数 。在“”字段中输入要创建的份数。在 “First Transactions Date” 中输入发票副本的第一次事务处理日期。此日期必须在打开、将来或未打开期间内。说明:如果选择了未打开期间内的日期,则系统会将这些发票作为未完成来创建。保存所做工作。附加说明复制发票功能使用注意事项:复制事务处理功能可用于快速创建共享相同属性的一组发票。复制发票时,系统从第一次复制发票的日期推导汇率和税率。因此,复制外币发票,或者税率更改,则需要人工更新汇率和税率。可以在事务处理窗口中创建、复核和更新发票副本。复制规则维护事务处理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维护事务处理操作路径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N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汇总操作过程要维护事务处理,请执行以下步骤:定位至“事务处理”窗口。查询事务处理。更新此事务处理信息。保存您所做的工作。附加说明可以维护的信息:可以复核和更新发票、借项通知单、贷项通知单、记帐贷项通知单以及转期的信息。可以更新借项信息,包括:到期日、订单编号、销售人员、汇入地址,以及争议额。如果借项没有与之相抵的任意活动,系统允许输入或更新借项的汇率。通过在事务处理窗口的“备注”备选区域中添加有关借项的备注,可以记录其它信息。打印发票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打印事务处理操作路径N打印单据发票操作过程打印事务处理,步骤:定位至“打印发票”窗口。从值列表中进行选择:o 发票打印发票批:打印单一事务处理批,而不考虑是否已经打印。o 发票打印新发票:打印先前未打印且打印状态为“打印”的所有事务处理。o 发票打印预览报表:打印发票批、新发票或特定发票时,预览已选定待打印的事务处理。o 发票打印选定的发票:打印特定的事务处理,而不考虑是否已经打印。o 打印调整:打印先前未打印且打印状态为“打印”的事务处理特定调整。输入打印参数。选择“确定”。要更改默认打印选项,输入要打印的份数、打印样式和要使用的打印机。要将此次提交的输出数据保存到文件中,选择“保存输出”复选框。要多次提交打印程序,请输入运行选项。可以输入重新提交间隔、重新提交的起始日期和时间以及停止重复运行的终止日期。选择“提交”按钮。系统将显示此次提交的请求标识。可以使用此编号以在“查看并发请求”窗口中查看请求的状态。 收帐本章用于查看客户资料、客户状态及打印客户对帐单等查看事务处理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查看事务处理和客户收款情况等。操作路径见操作过程操作过程查看账户明细N收帐帐户明细N收帐客户帐户B帐户明细 N收帐帐龄B帐户明细可以查看特定事务处理的状态、到期日、延迟天数、争议额以及到期余额。路径:N收帐客户概览N收帐客户帐户B客户概览可以按事务处理类型和特定客户的时期查看到期总额。查看事务处理N收帐事务处理概览可以查看客户开单至和发运至地址、付款条件、到期日、状态以及发票行之类特定事务处理等信息。将光标定位在“编号”等窗口头字段,按上下键可进行浏览。查看催款历史N收帐客户催款可以查看特定事务处理的催款历史。查看有关客户事务处理的详情,步骤:定位至“客户帐户”窗口。 在“查找客户帐户”窗口中输入选择标准。如果不想限制查询,则对字段留空。o 选定“显示币种”复选框,以查看附加币种信息。o 要查看每个客户的“开单至”地点,选定“显示地点”复选框。选择“查找”按钮。选择要查看的帐户,然后选择“帐户明细”按钮。查看汇总表中客户事务处理的总数和总额,步骤:定位至“客户帐户”窗口。要限制仅查询特定的帐户,在“查找客户帐户”窗口中输入选择标准。如果不想限制,对字段留空。o 选定“显示币种”复选框,以查看附加币种信息。o 要查看每个客户的“开单至”地点,选定“显示地点”复选框。选择“查找” 按钮。选择要查看的帐户,然后选择“ 帐户概览”按钮。要查看此客户的按时、延迟、(资金不足),打开“关键指示”备选区域。要查看不同期间的事务处理,则选择不同的期间。要查看多个期间的事务处理总额,请选择期间,然后按住“”键以选择另一个期间。复核有关特定事务处理的详情,步骤:定位至“帐户明细”窗口。要限制查询,在“查找帐户明细”窗口中输入选择标准。如果不想限制查询,对字段留空。选择“查找”按钮。选择要查看的事务处理,然后选择“ 事务处理概览”按钮。如果要查看收款,请选择“帐户明细”按钮。注意:在通过“帐户明细”窗口定位至收款或事务处理工作台时,无法通过按下“下箭头”键来查看下一个事务处理。要显示下一个事务处理,须返回“帐户明细”窗口,使用鼠标或“下箭头”键来选择要查看的事务处理,然后再选择“明细”按钮。备选方法:定位至“客户帐户”窗口。要限制查询,请在“查找客户帐户”窗口中输入选择标准。如果不想限制查询,请对字段留空。o 选定“显示币种”复选框,以查看附加币种信息。o 要查看每个客户的“开单至”地点,选定“显示地点”复选框。选择“查找”按钮。选择要查看的帐户,然后选择“帐户明细”按钮。选择要查看的事务处理,然后选择“事务处理概览”按钮。对照事务处理查看打开的活动,步骤:定位至“帐户明细”窗口。要限制查询,请在查找帐户明细”窗口中输入选择标准。如果不想限制查询处理,对字段留空。选择“查找”按钮。选择要查看的事务处理,然后选择“活动”。查看特定事务处理的所有相关信息,步骤:定位至“事务处理概览”窗口。要限制查询,请在“查找事务处理概览”窗口中输入选择标准。如果不想限制查询,对字段留空。选择“查找”按钮。要查看有关此事务处理的附加信息,打开“事务处理”或“其它”备选区域。要查看按查询检索的下一个事务处理,请按下箭头键。查看事务处理的当前余额,步骤:定位至“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查询要查看的事务处理。如果正使用“事务处理汇总”窗口,选择要查看的事务处理,然后选择“打开”按钮。选择“余额”按钮。选定“ 输入的币种”或“本位币”复选框。按帐龄时段查看客户的未付帐户余额,步骤:定位至“客户帐户”窗口。要限制查询,请在“查找客户帐户”窗口中输入选择标准。如果不想限制查询,请对字段留空。o 选定“显示币种”复选框,以查看附加币种信息。o 要查看每个客户的“开单至”地点,选定“显示地点”复选框。选择“查找”按钮。选择要查看的帐户,然后选择“帐龄” 按钮。要修改显示内容,请在“查询”菜单中选择“查找”后输入选择标准。选择“查找”按钮。要查看特定帐龄时段内的过期事务处理,请选择要查看的时段,然后选择“帐户明细”按钮。备选方法:定位至“收款帐龄”窗口。在“查找帐龄”窗口中输入要查看的客户名称、编号和帐龄时段。要限制查询,请输入选择标准。选择“查找”按钮。要查看帐龄时段内的过期事务处理,请选择要查看的时段,然后选择“帐户明细”按钮。收款本章介绍收款的输入、查询、核销和冲销。输入收款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输入新的收款或查询现有收款。操作路径 N收款收款N收款收款汇总操作过程人工输入收款,步骤:定位至“收款”或“收款汇总”窗口。选择“现金”类型的收款。如果要使用人工单据编号,请输入唯一单据编号。如果正使用自动单据编号,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保存时对此事务处理指定唯一编号。如果可以明确相应的事务处理编号,则输入事务处理编号,此编号将显示“核销”窗口中。如果未输入事务处理编号,并且此收款不是未标识的收款,须输入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称或编号以及开单至地点。如果客户存在多个开单至地点,将光标定位至“地点”字段,从值列表中选定地点。注意:如果客户无开单至地点且没有对帐单地点,则未核销或记帐收款额不显示在发送给此客户的对帐单中。打开“汇款”备选区域,然后输入收款的“存款日期”和“到期日期”。注意:默认存款日期是在批层输入的存款日期,如果没有批信息,则为收款日期。可以更改此值,但存款日期不能早于收款日期。默认收款到期日为存款日期。保存所做的工作。注意:如果输入了客户,则收款额将显示在“应用(核销)汇总”备选区域的“未核销”字段中。否则,全部收款额将显示在“未标识”字段中。要核销此收款,请参阅相关章节。其它说明可以在系统中输入以下两种类型的收款:o 现金收款:从客户处收到的有关货物或劳务的付款o 杂项事务处理:从投资、利息、退款和股票销售中获得的其它收入。其它说明o 可以对发票、借项通知单、记帐贷项和转期核销收款;o 对单个借项或多个借项进行部分或完全核销收款;o 在打开或将来的会计期内输入收款,并将其核销至事务处理;o 如果没有对某个收款指定客户,则此收款为未标识。无法核销未标识收款。收款状态o 已结清:此收款的付款已传送至银行帐户,并且银行对帐单已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进行了调节(对自动和人工输入的收款均有效)。o 已冲销:此收款已冲销。o 已审批:已审批用于自动收款创建(仅对自动收款有效)。o 已确认:客户已审批此收款的核销,并且其帐户余额已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更新(仅对自动收款有效)。o 已汇:此收款已汇出(对自动和人工输入的收款均有效)。o 注意:本系统中只有“已结清”和“已冲销”状态适用。核销收款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核销已有收款。操作路径N收款收款N收款收款汇总操作过程成批核销,步骤:定位至“收款”窗口。查询或输入要核销的收款。如果此收款为未标识收款,须输入汇款客户的名称或编号。选择“成批核销”按钮。输入事务处理选择标准,选定要核销收款的事务处理。注意:建议使用排序标准以确保首先要支付的事务处理排在“核销”窗口中的第一位。o 在“包括”区,选定要纳入查询的事务处理类型。o 输入 “核销日期(可选)。要查看与选择标准匹配的事务处理而不直接标记核销,选择“预览”按钮。要自动标记与选择标准相匹配的事务处理以进行核销,选择“核销” 按钮。系统按查询顺序选择核销每个事务处理,直至此收款的全部金额均已核销为止。如果选择了“预览”,须通过选定“核销”复选框来选择用于核销的事务处理。通过选择或不选择“核销”复选框,确认需核销的事务处理,可以修改已核销额。注意:在收款核销期间,收款的未核额可能为负,但在保存收款核销之前必须为零或为正要将任何余额记帐,请使用下箭头键插入新记录,然后在“事务处理编号”字段中输入“记帐”。保存所做的工作。人工核销收款,步骤:定位至“收款”窗口。输入或查询要核销的收款。如果为未标识收款,须输入汇款客户的名称或编号。选择“核销”按钮。定位至“事务处理编号”字段,从值列表中选择要核销事务处理。要对另一个事务处理核销此收款,请重复步骤5。要将金额记帐,请在“事务处理编号”字段中输入“记帐”。默认金额为此收款的未核销额,但可以对其进行更改。保存所做的工作。注意:如果核销出错,可用 “编辑删除记录”菜单来删除错误的核销。杂项收款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杂项收款。操作路径N收款收款N收款收款汇总操作过程输入杂项事务处理,步骤:定位至“收款”窗口。选择“杂项”收款类型。输入事务处理信息,包括“收款编号”、 “币种”、 “收款额”、 “GL 日期”和 “付款方法”。 如果此收款为外币,且未定义每日兑换率,须输入汇率信息。输入应收款活动的名称,或从值列表中进行选择。要复核此活动的分配集或帐户信息,选择“分配” 按钮。输入此事务处理的 “税码”(可选)。修改 “存款日期(可选)。注意:存款日期不能早于收款日期。默认收款到期日与存款日期相同。输入 “参考类型”(可选)。如果输入了“参考类型”,需输入对应的“参考编号”。保存所做的工作。收款冲销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冲销收款。操作路径N收款收款N收款收款汇总操作过程冲销收款,步骤:定位至“收款”窗口。查询要冲销的收款。要复核此收款的核销,请选择“核销”按钮。要复核杂项收款的分配,请选择“分配” 按钮。选择“冲销”按钮。输入收款冲销的日期以及将此冲销过帐至总帐的日期。注意:可以更改冲销日期和GL日期,但冲销日期必须等于或迟于原始收款的存款日期,并且冲销GL日期不能早于收款GL日期或冲销日期。输入此冲销的类别。定位至“类别”字段,输入“%”,在值列表中选取。输入此收款冲销的原因。定位至“原因”字段,输入“%”,在值列表中选取。要创建标准冲销,选择“冲销”。要创建借项通知单冲销,执行以下步骤:o 选定“借项通知单冲销”复选框,输入冲销的事务处理类型。o 输入此新应收款的帐户。借项通知单事务处理类型已为此字段提供默认值,可以更改。o 选择“冲销”。特殊事项说明在冲销收款之后,无法更新收款的任何属性。系统允许创建两种类型的冲销:o 标准冲销:在创建此类型的冲销时,系统将自动创建总帐的冲销日记帐分录,并重新打开所有与原始收款一起结清的借项和贷项。如果不存在与转期相抵的活动,并且转期未过帐至GL,则可以为与此转期相关的事务处理创建标准冲销。如果转期已过帐至GL,则您必须创建借项通知单冲销。注意:如果为已核销收款创建了标准冲销,则只要未将这些调整过帐至总帐,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冲销已创建的任何调整或转期。o 借项通知单冲销:在创建此类型的冲销时,系统并不更新与原始收款相关的任何收款活动。新借项通知单冲销实际上是取代由原始收款所结清项目的新应收款。应收款管理系统要求在以下条件下创建借项通知单冲销:§ 要冲销先前对转期核销的收款,且此转期具有与其相抵的活动,§ 转期或调整已过帐至总帐不能为 “杂项”(与发票无关)收款创建借项通知单冲销。重新核销收款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重新核销先前已核销的收款。操作路径N收款收款汇总操作过程重新核销收款,步骤:定位至“收款汇总”窗口。查询要重新核销的收款。选择要重新核销的收款,选择“核销”按钮。通过撤消选定每个事务处理旁边的“核销”复选框,可以冲销核销。有必要时,需输入冲销GL日期。说明:冲销GL日期是过帐此重新核销至总帐的日期。此日期与原始核销的GL日期或当前日期(如果原始核销的GL日期在关闭期间内)相同。如果当前日期在未打开期间中,则默认值是最近打开期间的最后日期。对不同的事务处理或多个事务处理核销此收款。保存所做的工作。注意事项在重新核销收款时,首先应“取消核销”原始收款核销,以重新打开先前由收款结清的每个事务处理。如果,一项收款已有相关联的调整,则不能取消核销,除非首先将事务处理重新调整为原始额。如果出现与事务处理相抵的转期,且此转期具有与其相抵的任何活动,则不能取消核销事务处理。复核收款和核销操作说明本操作用于复核、查询收款及其核销。操作路径N收款收款N收款收款汇总操作过程复核收款核销,步骤:定位至“收款”或“收款汇总”窗口。查询要查看的收款。如果正使用“收款”窗口,打开“核销汇总”备选区域。如果您正使用“收款汇总”窗口,选择“打开”,然后打开“应用(核销)汇总”备选区域。要复核现金收款的特定核销,选择“核销”按钮。要复核杂项收款的分配,选择“分配”按钮。查看收款的历史,步骤:定位至“收款”或“收款汇总”窗口。查询收款。从“特殊”菜单中选“收款历史”。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