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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高个税起征点 低收入群体受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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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高个税起征点 低收入群体受伤.docx

    调高个税起征点 低收入群体受伤?2010-12-29 08:45:45来源: 新京报(北京)跟贴 0 条 手机看股票 最近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总额为8580亿美元的减税法案。根据研究人员的分析,未来两年,年均收入约5万美元的美国家庭,每年可继续享有逾2140美元的税收减免;年均收入约31万美元的美国家庭,每年可继续享有逾9300美元的减税。(据12月27日上海证券报) 虽然美国的富人从减税中获得的利益更多,但是没有听说美国的穷人由此而反对减税的。据盖洛普事后公布的民调结果,约三分之二的美国人支持全民减税。与美国人普遍支持个税减免相比,来自于一个中国的消息则很苦涩。据媒体报道,一份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指出,大幅提高免征额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理由是: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2800元/月。所以提高个税起征点虽然是千呼万唤,但是就是不见动静。看了这份报告的理由和结论,实在让人哭笑不得。有个笑话,说是有个神仙对某个人说,可以满足他的一个愿望,但会把给予他的东西两倍给予他的邻居。神仙以为这个人也许想要大富大贵,但是这个人却说:我要瞎掉一只眼睛。由此看来,这份报告是不是在推测中国的中低收入者与想瞎掉一只眼睛的人的心态有相似之处,看不得别人好,为了伤人一万,宁肯自损八千?提出这个报告的人显然误解了中国中低收入者的心态。中国穷人并不仇富,只恨为富不仁和财产来路不正。从绝对额来看,虽然个税的减免导致穷人获益比富人小,但是穷人得益的边际效用要比富人高多了,100元对于穷人的作用和好处,要比1000元对于富人的作用大的多。再从相对比例来看,个税免征额的提高,给中低收入阶层带来的好处也要比富人大的多。上面的那个例子,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2%,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0.35%,前者近6倍得益于后者;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受惠3.5%,而月薪为10万元的受惠1.05%;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人受惠3.5%,月薪为10万元的受惠2.8%。所以,个税免征额的提高与税收减免,绝对是对于穷人更有利。面对中国高涨的CPI,面对着全国最低工资日益接近个税免征额的现实,也由于工薪阶层成为了个税的纳税主力,从而使个税已经发生了反向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所以个税改革最迫切的任务就是:大幅上调个税免征额。而这个工作是举手之间就能做到的,不需要高深的研究和复杂的决策过程,关键就看有没有诚意了。有着巨额财政赤字和低微的GDP增长率的美国能做到,对于高增长的财政收入和GDP的中国,应该更具备减税的条件。陈东海(上海 学者)近7成受访者盼2011房价回落 个税起征点调高2011-01-04 08:12:02来源: 人民日报(北京)跟贴 8 条 手机看股票 睁开双眼,跟2011道声早安。打开心扉,与2011诉说心愿。心愿不落空,中央有承诺。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11年新年贺词中强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年伊始,本版联合人民网要闻部开展“2011民生期盼”网上问卷调查,参与网友超过2.3万人。盼收入能再涨一点回首2010年,CPI指数一度破5,老百姓承受了物价上涨压力。同时,国家及时出手宏观调控,看紧粮袋子、菜篮子,稳定生活,安定民心。冀望2011年,从收入来讲,超七成的网友希望“工资收入涨一点”,17.3%盼望“投资收入增长”,且收入越高的人群越期望投资收入增长多一点。从支出负担来看,71.9%的网友期望“物价稳一点,支出少一点”。月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网友,超八成希望“退休金继续上涨”。面对新的一年,网友不希望增加的收入被上涨的物价所吞没。部分网友表示,愿政府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和贫困家庭的补助和收入,从而实现扩大内需的战略。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网友期待更加公平。对缩小财富差距、调节收入分配的呼声很高。65.9%的网友期盼“个税起征点调高,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55%希望“调高高收入人群缴税的税率”。同时,57.5%的网友希望“加强监管,将征税落到实处,尤其要阻止高收入人群偷税漏税”。提高个税起征点 您有什么看法?2011-03-03 11:34:26  来源:秦皇岛新闻网  有2人参与 此原创文章版权属于秦皇岛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在网上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作品。已经授权使用的,应注明“来源:秦皇岛新闻网”。违反此声明者,秦皇岛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 记者 李妍 张婉 童玲 王俏    2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与网友交流时说:“实现收入公平,是政府努力的目标我明确地告诉你,这已经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礼拜三(3月2日)就讨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 此话一出,引发了本地市民对于上调个税起征点的热议与猜想。        提至30004000元 合情合理        很多人都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按照不同区域进行不同划分,对于像秦皇岛这样的二线城市而言,3000元到4000元之间是比较合理的。    据市统计局2010年数据显示,我市2009年城镇单位(除私营)职工年平均工资32234元,月平均2686元。3000元以上的个税起征点,至少会让30%的上述群体免去个税。假如你是月薪+奖金为3000元的劳动者,在目前免征额为2000元的情况下:    应纳税所得额=30002000=10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500×10%=75(元)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可少交税75元。有网友表示:“个税起征点一旦从2000元调高至3000元,那么原来工薪在2000-3000元的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将为0了,说得直接一些,就是这个区间的人群的真正收入将比原来增加了几十元。”    “按照现在的物价水平,我看提到4000合适!”小郭是一名07年毕业的本科生,赶上了07年高校扩招后的大学生就业难,经历了08年的经济危机裁员狠,如今正处于2010年以来的物价飞涨。    “房贷起码要还1500元,日常开销600元,交通费200元,学习培训费200元,你看看一个月只剩500元,剩这么一点,还要交税就不好了。”就职于某国企的小王掂量着自己刚满3000元的收入。        减少税率档次 扩大级距        从1980年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历过两次调整,2006年免征额标准从1980年确定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2008年3月1日至今免征额标准是2000元。    但是税率档次和级距却从未调整过,始终按照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从500元到10万元以上划分的9个层次,税率从5%到45%不等。    “划分这么多的等级完全没有必要,只顾提高起征点,不顾减少档次是很片面的。对于中等收入的家庭来说,更希望能够把级距扩大,让更多工薪阶层受益。”市民韩女士说。        “提高”背后的支持与期许        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是中国高层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首次就个税调整做出明确表态,体现了对收入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很多市民表示,“无论提高到多少,这种政策趋势本身就是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随着市场上通胀预期的不断加强,2011年的物价上涨压力也在不断增强,在这一背景下,惠民减税成为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调高个税起征点的背后,隐藏着员工加薪的期盼。很多人认为“起征点”就是一个隐形的度量衡,提高之后自然引发大家对平均工资额度提升的揣测,所谓“水涨船高”,是否会带来新一轮的加薪呢?市民对此都很期待。            将“擦肩而过”的起征点 高高挂起        “工作快4年了,月收入始终1000多块,眼看就要突破2000大关了,心里窃喜,终于要成为光荣的纳税人了,结果起征点又要调高了.看来,我永远是被甩在起征点之下的那拨。”在移动公司上班的小孙,话语里带着一些诙谐和自嘲,听起来很轻松,实际上,他感觉自己已经被“高高在上”的起征点压抑了很久,在他看来,纳税是光荣的,纳税人会获得更多的权利。面对又要擦肩而过的起征点,小孙悻悻的说:“幸好咱这儿买房没要求多少年的纳税证明。”一问:个税免征额3000元是否合适?大问题大道理,小问题小道理。暂不讨论民众与国家税收之争的大问题,仅从个税免征额小问题入手,官方所提标准亦不能自圆其说。财政部解释此次免征额是根据“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标进行测算,认为2010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月消费支出约为2167元,从而将免征额定为3000元。这一支出还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的标准测算出来的,即每一就业者月消费支出只有1123元。而统计年鉴显示,在衣食住行这四项支出中,2010年居住支出仅为111元,排在末位。111元在草案征集意见过程中已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城镇居民居住支出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也就是说在目前高昂的房价下,买房费用包括每月为此所承担的利息等庞大的支出,没有统计进个税免征额中。统计局总统计师鲜祖德明确建议,有关部门不要按照111元的狭义口径进行决策。如果按照包括虚拟房租在内的广义口径核算, 2009年城镇居民含自有住房虚拟房租的月户均居住支出为636元,而鲜祖德还承认,目前虚拟房租核算所采用的成本分摊法,会导致居住支出被低估,也就是说,按照这一标准核算,居民每月支出早已超过3000元。此外,即使按照111元标准计算,根据统计年鉴按收入等级分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数据、以年均增速10%比例计算,全部交纳个税居民消费支出在2012年就超过3000元。即今年调整后,明年标准又不适用。可见3000元的免征额远低于目前的需要。财政部对此并没有解释。工资薪金税率偏高 作者:杨志勇本周个人所得税法案意见征集将截止,网易600字特别推出个税七问系列,以期推动个税朝着监管者表明的方向进行。本文为第二篇。二问:税率是否合理个人所得税的一个核心焦点是公平,但目前税率并不公平,体现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横向税率不平等体现在被雇佣的人的所得(即工资、薪金所得)最高边际税率(45%)高于自由职业者(劳务报酬所得最高边际税率40%),自由职业者的最高边际税率高于老板(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35%),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横向明显不公。纵向边际税率过高从修正案看,5%和10%低税率的适用范围扩大,有利于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但除此之外,个税还应担负起更高的目标,即将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作为重要任务之一。这主要通过税率调整来实现。首先,应纳税所得额介于500020000元/月的个人属于中等收入阶层。修正案提高他们的税率是不合适的,相反,适用税率应大幅度下调。修正案提高了月应纳税所得额在810万元的税率,从40%上调到45%。这种做法也值得商榷。月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的。但在2011年适用最高边际税率的不应该是10万元以上,而应大幅度上调。让月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适用45%的最高边际税率都有问题,那么再让月应纳税所得额在810万元的个人适用最高边际税率显然也是不合适的。为此,需要进一步调高最高边际税率适用的月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大幅度降低最高边际税率。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是国际税收竞争的客观要求。目前中国在福利远差国际水平而工资薪金税率高于国际平均水平(33%),显然也不合时宜。(三问  此次个税改革能否体现公平?个税改革促进公平一直被寄予厚望。但是,在现阶段,要将促进公平的任务全放在个税身上,并不现实。要靠个税改革来从根本上扭转收入分配格局,暂时还只会是有心无力。从修正案草案来看,此次个税改革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提高免征额和扩大低税率适用范围,都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二是高边际税率率适用范围扩大,将增加高收入者的税负。个税在促进公平上能够发挥一定作用。累进税制下,收入高的多缴税,就体现了税负的公平。但是,个税改革所能促进的公平作用非常有限。一是因为,当前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较低,2010年仅占税收总收入的6.6%。二是因为,此次个税改革只是全方位个税改革中的一小步,只涉及工资薪金所得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经营所得。要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促进公平的作用。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所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更值得高度关注。调节收入分配,不能只在工资薪金所得中转圈。加强高收入者征管,有利于税收促进公平作用的发挥。为此,必须有针对性地从重要税源入手。以非劳动所得为重点,加强征管,才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是初次收入分配的不合理,特别是垄断、腐败所带来的灰黑色收入,很难会为个税所调节。从根本上来看,这应更多地通过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要通过反腐败,减少政府规制来解决。五问  能否体现地区差异个税改革中,有声音认为因为中国不同地区生活成本差异也很大,因此个税应分地区设计费用扣除。但是官方并不认同这一提法,官方解释称按照社会平均消费确定,总体上反映了全国各类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有利于体现税收量能负担原则。同时也指出,这样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引导优秀人才向中西部地区流动。但这两个提法均有缺陷。首先,发达地区社会支出高,采用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将不利于这一地区的中低收入者。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例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分别为全国的1.45倍、1.7倍、1.37倍,按照年均10%的速度推算,2011年消费性支出均已超过3000元。这种体现税收负担不顾现实的政策着实让人难以理解。其次,关于引导优秀人才流动的说法也有令人不解的地方。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激励自主创新人才发展的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给予四类人才100%的个税补助,这四类人均是高收入人群,地方政府以这种超越正常法规的方式吸引人才,也未见财政部用不利于引导人才的说法给予驳斥。我们也认为,各地生活成本费用的确有差异,但个人所得税制只能是全国统一的。但是,这不意味着发达地区个人的利益就一定会受到更多的侵犯。为减少生活成本费用高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如果按照成本费用确定免征额,免征额的确定可"就高不就低",其确定应根据最高省市比如上海的消费性支出来确定免征额。百名经济学家个税大调查:七成认为免征额过低2011-05-25 00:14:09来源: 网易财经有597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38)在100名经济学家中,69%认为此次免征额设置的过低,应该提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等经济学家均持此观点。网易财经5月25日讯 今天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意见征集已满一个月,草案征集意见期间,网易财经针对个税调整等相关问题调查了国内百名经济学家。调查对象包括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微博)、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微博)等在内的经济学家共100名。经济学家们对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设置、税率级次和级距的调整是等问题发表了不同意见。七成经济学家认为免征额设置过低 关于个税免征额应该拟定为多少,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争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拟由2000元升为3000元。这意味着,一名纳税者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月收入为3000元,按照现行的纳税方式,他每月应纳的75元税可以免除。尽管免征额的提高会直接降低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但并不是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可免征额3000元的设置。百名经济学者中,包括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会长王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等在内的28名认为此免征额的设置比较合理,而剩余的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3000元并不合理。数据显示,在100名经济学家中,69%认为此次免征额设置的过低,应该提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等经济学家均持此观点。只有2位认为免征额设置的较高。七成经济学家认为免征额设置过低超半数经济学家赞同免征额 5000 元 对免征额具体数值的界定,不同经济学家也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调查结果显示,有2位经济学家希望免征额保持现有的2000元的现状,另有包含郑新立在内的24位经济学家希望免征额定在3000元。除上述26位经济学家外,其余经济学家皆希望免征额能够有所提高。数据显示,有8名经济学家认为免征额设置在4000元较为合理,另有包括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汪同三、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经济系教授李子奈在内的55位经济学家认为应将免征额设置在5000元,与此同时,有11位经济学家认为10000元的免征额才是最合理的。超半数经济学家赞同免征额5000元四成经济学家认为 5 级税率较合适 除免征额外,个税税率结构的调整同样备受关注。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将由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为7级。针对这项税率结构的调整,调查结果显示,有14位经济学家认为我国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设置已经比较合理,而认为税率调整为7级比较合理的有28名经济学家。除此之外,剩余经济学家不认可上述两种税率结构调整模式,包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在内的39位经济学家认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应该调整为5级。四成经济学家认为5级税率较合适六成学者不赞同扩大 45% 税率覆盖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供的税率结构调整方案,为让高收入群体多纳税,个人所得税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反,为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负,除直接提高免征额外,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还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针对此项调整,网易财经的调查结果显示,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等38位经济学家赞同扩大最高税率45%覆盖范围,与此同时,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张卓元等57位经济学家并不认可此项调整。六成学者不赞同扩大45%税率覆盖范围郑新立等部分专家建议最高税率降至 30% 其中数名经济学家提出了进一步降低最高税率的建议。例如,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前所长苏海南(微博)建议将最高税率降至35%-40%,并扩大对非劳动收入的征收。郑新立表示,则建议降至30%,称“应该30%到顶”,以此来减少中等收入阶层的负担。而对是否认为应扩大低税率覆盖范围的问题,网易财经的调查结果显示,有76位经济学家赞同1-3级税率应在改革草案的基础上再适当降低,一级税率下调至2%,二、三级税率分别下调5%。另有19位经济学家不赞成将1-3级税率结构再进一步降低。76位经济学家赞同1-3级税率应在改革草案的基础上再适当降低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作用有限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思路中,免征额的调整以及税率结构的变化皆是为了让高收入人群多缴税,让低收入者少纳税,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但网易财经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参与调查的经济学者认为目前的个税改革草案在调节收入分配中发挥的实际效果有限,将收效微弱。持这一观点的经济学者高达66位,包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副所长丁一凡等。另有耶鲁大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龚六堂等21位经济学家认为个人所得税本就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包括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姚洋在内的8位经济学家认为新个税草案能对收入分配起到明显调节作用。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作用有限57位经济学家认为个税应按家庭征收 网易调查显示,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还可以做出更大的调整,而这种调整不仅仅涉及免征额和税率结构。调查显示,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闽榕等38位经济学家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体现地区差异,而另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武常岐、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林桂军、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57位经济学家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参照家庭赡养系数,除此之外,另有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金祥荣、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陈学彬、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前所长曾国祥等49位经济学家认为应该提高投资回报征税比率,降低工资征税比率。尽管专家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做出上述变动,但也有包括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在内的13位经济学家认为上述改革目前暂无法实现。57位经济学家认为个税应按家庭征收财政部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答问2011-04-20 14:21:47来源: 财政部网站有655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一、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二是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三是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四是延长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二、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的主要考虑是什么?答: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规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当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发生较大变化时,减除费用标准也要作相应调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已按照法律修改程序先后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2006年1月1日起由8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根据前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测算办法,此次调整仍然采用“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标进行测算。该项指标既包括基本生活支出,也包括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其他支出;既包括价格上涨因素增加的支出,也包括因生活水平提高而增加的支出。因此,消费性支出要大于基本生活支出。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三、减除费用标准是否考虑了家庭负担情况?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比如,此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四、为什么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答: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主要考虑:减除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消费支出情况确定的,总体上反映了全国各类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就部分富裕地区而言,可能物价指数较高,但居民收入水平也较高,负担能力相对较强,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有利于体现税收量能负担原则。同时,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引导优秀人才向中西部地区流动,避免税源在地区间的非正常转移,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采用全国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五、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是如何调整的?答:为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4%,其中适用5%税率的比重约为70%,比按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了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通过上述调整,在简化和完善税制的同时,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从而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六、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是如何调整的?答: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调整后,为平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纳税人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负水平,草案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平均降幅约40,最大降幅为57,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发展。七、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为什么要延长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答: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每月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为次月7日内,而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种的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5日内。由于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不一致,造成了有些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一个月内要办理两次申报缴纳税款手续,增加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负担。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草案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八、今后对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有何打算?答: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一是科学界定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二是合理确定费用扣除。三是重新设计综合所得税率。四是构建新的征管机制。李贞:个税免征额应随通胀率相应提高 2007-12-26 11:21:00李贞瞭望新闻周刊信达地产4.4亿拿地 王亚伟连续加仓(5股)40%主升浪已展,抓住二次进场机会!字体:大 中 小 收藏 订阅 RSS 分享 打印 网友评论0条  手机也能看     宏观税负的高低,主要是看纳税人让渡的自身利益与所换取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否相称。尽管2007年全年税收收入的准确数字尚未正式公布,但在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收接近9000亿元的基础上,全年税收收入增收超过1万亿元已无悬念。中国税收收入已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03年以来,全国税收年收入接连突破了2万亿元、2.5万亿元、3万亿元、3.5万亿元大关,2006年达到3.7万亿元,今年将以5万亿元再创新高。税收收入是中国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占财政收入的95%以上。随着这一收入的快速增长,近年来,宏观税负从一个曲高和寡的学术研究课题,日益转变为公众、媒体、专家热议的普遍话题。中国的宏观税负到底是高是低,哪些因素才是衡量一国税负高低的关键?主管部门和公众"看法不一"宏观税负这一话题进入中国公众的视野,源自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公布的税负痛苦指数。根据福布斯2007年公布的2006年度税负痛苦指数,中国在60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三,税负痛苦指数是152。前两名是法国和比利时,税负痛苦指数分别是166.8和156.4。宏观税负和税负痛苦指数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宏观税负指一个国家总体的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政府所取得的税收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税负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国和地区的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率、财富税率、销售税率、增值税率,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等进行计算,通过将这些主体税种的最高边际税率直接加总得到。指数越高则纳税人的痛苦程度越高。税负痛苦指数作为一种计算税负的方法,主要选取有代表性的税种和税率,说明税收带给纳税人的负担程度。虽然它不是国际公认的客观指标。但从一定程度上,它与宏观税负大致成正比。针对近年来中国税负偏高的质疑,国家税务总局认为中国税负在世界上仍处于较低水平,税负痛苦指数不科学。所谓中国税负水平位居全球第二或第三位的结论,是没有正确依据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数字,2003至2005年,我国不含社会保障缴费的宏观税负分别是14.74%,15.12%,15.65%,大大低于其他国家;含社会保障缴费的宏观税负分别是18.33%,18.73%,19.39%。而同期发达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一般在30%45%的区间里,发展中国家一般在19%35%的区间中。2006年,全国未扣减出口退税的税收收入为37636亿元,较上年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据此计算,我国去年宏观税负为18%,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 但从公众角度来看,多数工薪阶层觉得自己所缴纳税款占个人收入的比例过高,而真正应缴税的富人却纳税很少,不公平的税负分配让他们觉得自己税负较重。关键是"付出与得到"是否成比例专家学者对此也从多个角度进行了阐述和研究,得出了不同结论。有的认为中国的宏观税负比较高,有的认为比较低。那么,中国的宏观税负到底是低了、高了,还是比较适当呢?分析这一问题,仅仅看一组宏观税负的数字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一定时期的真实宏观税负水平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分析。纳税人的付出和回报是否成比例,这是关键。公众纳税的目的在于,通过让渡一部分本属于自己的利益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宏观税负的高低,主要是看纳税人让渡的自身利益与所换取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否相称。如果付出和回报是匹配的,纳税人就不会有税负沉重的感觉。在我国,在政府职能方面存在较严重的缺位现象。财政收入被大量地用于行政开支和那些本应由市场力量发挥主要作用的竞争性和盈利性领域,对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投入不足,如生态环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领域,导致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的需求存在比较大的距离。统计显示,在我国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是16.7%,不仅大大低于用于经济建设的24%,甚至低于政府行政支出的17%。就公众比较关心的教育和卫生来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般不低于4%,高的达到8%左右,我国2005年为3.4%。财政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61.8%,发达国家是73%,我国是40%左右。与此相反,中国的行政成本则居高不下。由于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不足,公众难以从突飞猛进的GDP和税收增长中获得收益,从而出现工资收入增长缓慢,居民生存成本节节攀高,教育以及医疗费用不堪重负等情况。应注意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宏观税负有小、中、大三个统计口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被称为小口径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被称为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被称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政府收入包括财政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其中制度外收入指由各级政府采取各种非税收入形式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外制度管理的各项财政收入,如制度外基金、制度外收费和制度外罚没款等。在这三个指标中,大口径的指标最为真实、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水平。中国和许多国家不同的一个特殊"国情"是政府有大量非税收入。这些非税收入项目构成复杂,有国务院批准的,有地方政府设立的,也有某些部门自己征收的,很难准确计算中国到底有多少非税收入。有学者预测,目前中国非税收入规模在2万亿元以上。项目繁多、管理混乱的非税收入,等于是在税收之外,对企业和个人的另一道征收。所以,政府给公众造成的负担,不应仅仅考虑税收,还应包括企业和个人向政府所缴纳的各种项目的费用。提高居民收入的分配比重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实际的宏观税负是比较高的。整个社会的财富就像一个蛋糕,政府切得多了,私人得到的就少了,最新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强调提高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某种程度上就是针对的这一问题。税负的高低总是一个争议颇大的敏感问题。(资料图片)从现实情况来看,老百姓的收入增长滞后于政府收入增长,当前中国消费的真正主力不是居民,而是政府和垄断企业。税收收入增速已连续10年高于GDP增速,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大幅提升,而由于税费过高,吸纳就业人口最多的中小企业数量却在缩减,导致城市化过程出现严重滞碍。目前中国商品在国际上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依靠低工资的廉价劳动力支撑,但这不可能长久延续下去,也不符合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提高内需的战略目标。另外,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政府支出的效率要远远低于私人支出的效率。因此,在满足政府职能所必需的资金外,财富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应留在个人和非垄断性企业手中。从长远来看,这样做有利于税收的增长,因为财富更多地留在个人和企业手中,刺激了他们的消费和生产积极性,从而扩大了税基,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将会增加。实现藏富于民的具体措施有很多。以下是主要的两点:第一,调整税收和非税收入。以个人所得税为例,俄罗斯的个人所得税率已改为比例税率,只有13%;2006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降到了35%。我国除了应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外,还应按照通货膨胀率对扣除额进行调整。当前的扣除额是1600元。今年以来,我国价格总水平上升较快,8、9、10三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均超过6%,生活成本大幅提高,扣除额却不做任何调整。科学的做法是扣除额随通货膨胀率相应提高。同时,加紧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对于政府非税收入,应进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大部分名为费实为税收收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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