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docx

    • 资源ID:1645005       资源大小:111.40KB        全文页数:5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docx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授课教师:授课班级:法学专业本科生使用教材:经济法,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学,李昌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教学课时:72课时编写说明:经济法学是属于教育部审定的法学专业课程目录中的必修的十四门核心课之一。本经济法学教案,立足于全面,紧密配合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来编写。本教案的内容共有以下几部分:教学编章节、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纲要、教学重点、教学难点、课时分配、教学方法、教学进程设计、复习思考题、参考书目等。经济法学中的有些组成部分还属于我校全日制法学专业单开的必修或选修课程,如企业和公司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劳动法等,其相关内容在本教案中比较简单,由各个相关课程的教案来具体反映。本教案具有以下特点:第一, 针对性强,是针对法学专业72课时教学计划编写的;第二, 注重经济法理论的系统完整性,突出内容的实用性;第三, 注意内容安排合理,详略得当,使学生有重点的掌握该课程的内容,并能具体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四, 既突出了经济法自身的特点,又做到了使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以及相关经济学、管理学更好的衔接。绪 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领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结构体系、历史发展及其研究方法。教学内容纲要: 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2、经济法学的结构体系3、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4、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教学重点: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教学难点: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经济法学简介;二、大学学习及生活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讲授内容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课堂讲授法)我们认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以经济法律、法规为基本内容的经济法律现象。这一研究对象由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责任五个基本要素组成。二、经济法学的结构体系(课堂讲授法)(一)构建经济法学体系的理论要求(二)一般而言,经济法学的体系由绪论、总论、分论构成。三、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课堂讨论法)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一)19781986年阶段(二)19861998年阶段(三)19982000年阶段(四)2000年以后的阶段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课堂讨论法)(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二)实证分析法(三)比较的方法 :教学内容总结绪论部分主要讲述了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结构体系、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以及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考核要点:通过学习,必须领会和重点掌握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结构体系与研究方法。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领会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三方面涵义,了解中国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大致历程。教学内容纲要: 1、经济法概念的形成与发展2、经济法部门产生与发展的原因3、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与展望教学重点: 经济法概念的形成、经济法部门产生的原因教学难点: 经济法部门产生的原因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历史与逻辑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 回顾上节课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结构体系与研究方法。二、几乎所有的经济法教科书都设有“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或“经济法的兴起”等章节。研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是研究经济法的起点。:讲授内容第一节 概 述一、研究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方法二、研究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方面研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同时进行:1、经济法概念的形成。2、经济法部门的产生与发展。3、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二节 经济法概念的形成一、摩莱里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二、德萨米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三、蒲鲁东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四、赫德曼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第三节 经济法部门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兴起的经济原因(二)经济法兴起的政治原因(三)经济法兴起的法律文化原因(四)经济法兴起的部门法原因(五)经济法兴起的理论原因第四节 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一)   经济法概念的提出(二)我国的经济立法(三)我国经济法的前景展望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经济法概念的形成与发展、经济法部门产生与发展的原因以及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与前景展望。考核要点:通过学习,必须领会和重点掌握经济法概念的形成、经济法部门产生的原因。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与地位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领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准确把握经济法概念的定义,了解中国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概念进行界定的各种主流观点,深刻理解与把握我国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原因。教学内容纲要:1、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经济法的地位教学重点: 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原因教学难点: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原因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节课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三方面涵义、摩莱里、德萨米、蒲鲁东、赫德曼如何使用经济法概念以及现代经济法部门产生的主要原因。二、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认知的前提和研究的起点。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法学家在经济法学的研究中,都无一例外地依据自己对经济法的认识,给经济法作过不同的定义。:讲授内容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定义的方法二、经济法的定义我们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揭示了两个方面的内容: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干预经济关系。2、经济法是由众多经济法律规范组成的。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法律调整概述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 经济法的地位一、经济法地位的含义二、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三、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决定于经济法是否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我们知道,经济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1、它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有具体内容的。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明确而又相互区别的。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中国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概念进行界定的各种主流观点以及我国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原因。考核要点:通过学习,必须领会和重点掌握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原因。第三章 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领会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教学内容纲要: 1、经济法的本质2、经济法的特征教学重点: 经济法的本质、特征教学难点: 经济法的本质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节课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及经济法的地位。二、经济法的本质与特征是经济法重要的理论问题。:讲授内容第一节 经济法的本质一、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二、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三、经济法是“以公法为主、公私兼顾”的法律第二节 经济法的特征在分析了经济法的概念、对象和本质的基础上,再将经济法的特征总结如下,以便对经济法这一新型法律现象和部门作到进一步全面深刻的理解、把握。一、经济法具有经济性或专业性二、经济法具有政策性三、经济法具有政府主导性四、经济法具有综合性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考核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必须领会和重点掌握我国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第四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把握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特征与意义,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依据,以及我国经济法究竟应当确立那些基本原则。教学内容纲要: 1、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2、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教学重点: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教学难点: 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依据、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节课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重要的理论问题。:讲授内容第一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特征二、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三、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依据第二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我们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三个:一、社会本位原则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考核要点:通过学习,把握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特征与意义,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依据,以及我国经济法究竟应当确立那些基本原则。第五章 经济法律关系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把握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构成要素、产生变更终止与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教学内容纲要: 1、概述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3、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4、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教学重点: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与保护教学难点: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课时分配: 4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节课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构成要素、产生变更终止与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二、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经济法中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讲授内容第一节 概 述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1、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2、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所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或事物。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国家机关(二)社会组织(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四)个体户与承包户(五)自然人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一)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二)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研究思路1、“事物是什么”的研究。2、“事物分(表现)为什么”的研究。(三)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1、有形物。2、 物质财富。3、经济行为。(四)客体、标的、标的物的异同第三节 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一、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概述1、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经济活动时所享有的维护、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2、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二、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一)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经济管理的职能对社会生产总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时所享有的权利。经济职权主要包括:1、 国民经济决策权。2、协调权。3、命令权。4、监督权。此外,国家机关的经济职权还包括批准权、确认权、禁止权、免除权、审核权和许可权等。(二)财产所有权(三)企业经营管理权(四)请求权三、经济义务在我国,经济法主体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国家法律和计划的要求;3、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5、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缴纳税金;6、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7、不得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一、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意义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模式三、经济法律责任制度(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法律责任即指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作为社会责任的最高形态,与其他责任形态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律的规定性。2、国家的强制性。3、义务的违反性。4、因果关系性。(二)法律责任的构成原则法律责任这一资源在各法律部门之间进行配置时,一定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 资源共享原则,2、 合理配置原则。(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应当性的不利后果。经济法律责任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1、从责任目的上来看,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是经济法律责任的第一目的。2、从归责原则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公平归责,而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则侧重于过错归责和无过错归责。3、从责任形式来看,限制或剥夺经营性资格和经济补偿是经济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四)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2、行为人的心理状态。3行为的违法性。4、损害事实。5、因果关系。(五)经济法律责任的分类经济法律责任分为追究经济责任,追究行政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类。四、经济法律奖励制度奖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有关单位对遵守法律成绩显著或为非法定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所进行的鼓励。奖励可分为物质奖和荣誉奖两类。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经济法律关系的有关内容。考核要点:通过学习,把握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构成要素、产生变更终止与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第二编 经济法分论第六章 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掌握经济法主体的构成及其具体内容。教学内容纲要: 1、经济法主体体系2、经济管理主体3、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教学重点: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教学难点: 中间层主体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总论的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二、开始分论具体制度的学习。:讲授内容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体系一、经济法主题的概念和特征二,经济法主体的体系(一)“政府”“市场”框架(二)“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在我国'三层框架”已经通过立法进入相关的体制设计。三、经济法主体的资格,又称经济法人格,即一定社会实体依法能够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资格。第二节 经济管理主体一、经济管理主体的界定二、经济管理主体的资格三、经济管理主体的双重身份(一)现代各国的经济管理主体 ,都有着公共管理者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简称所有者)双重身份。(二) 双重身份分开的方式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公共管理者与所有者的分有机关分开和规则分开两种思路。第三节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法律制度一,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概念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特征1、地位的法定性2、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和隶属性3、权责的统一性二、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种类三、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又称经济职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依法行使经济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力。经济职权特征第四节 企业法律制度一、企业的概念和种类二、企业的种类企业基本法律形态的分类:1、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法人资格) 3、公司三、企业法的概念、特征和企业法律体系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经济法主体一般原理。通过学习,掌握经济法主体体系。(留3分钟时间答疑解惑)第七章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掌握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构成及其具体内容。教学内容纲要: 1、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特点2、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分类3、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教学重点: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教学难点: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社会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的分离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总论的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二、开始分论具体制度的学习。:讲授内容讨论案例:“环保风暴”与电力危机问题:1、试以本案为例,说明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特征。2、说明国家环保总局的专业类别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3、对本案所体现的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进行评述。4、对于本案中所出现的一些矛盾和疑问进行评析。第一节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和特点特点:(一)地位的法定性(二)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和隶属性(三)权责的一致性第二节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分类(一)宏观调控主体(二)专业和行业经济管理主体(三)经济监督主体(四)社会保障管理主体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国家经济管理主体一般原理。通过学习,掌握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种类和职权。第八章 企业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公司的区别;把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模式、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的设立条件。教学内容纲要: 1、企业法概述2、合伙企业法3、个人独资企业法教学重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教学难点: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公司的区别课时分配: 4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自学辅导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一节课的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二、开始企业法具体内容的学习。:讲授内容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的一般定义是: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企业的本质特征是:1、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组织。2、企业是一种社会经济组织3、企业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经济组织。4、企业是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二、企业的分类1、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2、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3、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4、涉外企业与非涉外企业。三、企业法的概念与体系(一)企业法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就是指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活动、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现代企业的法律形态及其立法体系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的概念与分类合伙是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合伙的类型主要分为:1、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2、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3、企业型合伙与非企业型合伙。(二)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合伙企业的特征包括:1、由各合伙人组成。2、以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3、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依法承担无限责任。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名称。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三、合伙企业的财产(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合伙企业财产由以下两部分构成:(1)合伙的出资。(2)合伙企业的收益。(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三)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四)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一)合伙事务执行的方式(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2、合伙人在合伙事务执行中的义务(三)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四)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在合伙企业中,为弥补合伙人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的缺陷,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合伙企业法第35条规定,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有两项:(1)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2)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一)合伙人的对外代表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我国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对外代表权包含以下内容:1、以所有合伙人都拥有对外代表权为原则;2、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3、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4、如果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则应当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二)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的关系:2、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六、入伙与退伙(一)入伙。(二)退伙。七、合伙的终止(一)合伙企业解散(二)合伙企业清算八、法律责任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点是:第一,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第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第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四,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经营实体。二、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合伙企业的区别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三者的法律形态截然不同。(1)存在的法律依据不同:(2)组建方式不同。(3)投资人与公司或者企业的财产关系不同,责任形式不同。(4)法律地位不同。(5)内部事务管理结构不同。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现有的个人独资企业和部分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独资企业,也不包括外商投资的独资企业。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出发,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比较简便易行。其具体程序是:1、申请。2、提交申请的有关文件。3、审查与登记。4、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5、设立分支机构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都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五、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六、个人独资企业的权益保护七、个人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对职工权利的保护(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职工权利的保护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企业法有关内容。考核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公司的区别;把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模式、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的设立条件。第九章 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社会中介组织的种类与职能。教学内容纲要:1、社会中介组织的中介性;2、我国的中介组织的由来发展3、我国中介组织发展的原因4、国外社会中介组织5、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管理教学重点: 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管理教学难点: 社会中介组织的二重性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自学辅导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一节课的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二、开始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法具体内容的学习。:讲授内容第一节 社会中介组织的中介性一、中介二、准公共物品的中介性准政府组事业组织 公益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政 府组 三、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分析四、社会中介组织的涵义和特点五、社会中介组织的类型六、社会中介组织确立的理论依据第二节 我国的中介组织的由来发展一、我国的中介组织的发展阶段二、我国中介组织的发展规模三、我国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状况第三节 我国中介组织发展的原因一、我国中介组织发展的原因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意义三、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五.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方式六、社会中介组织的资金来源第四节 国外社会中介组织一、美国的社会中介组织二、德国的社会中介组织三、日本的社会中介组织四、香港的社会中介组织五、 国外中介组织经验借鉴第五节 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管理一、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二、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化三、实现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范化应当解决的相关问题1.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范化的政府规制2.强化社会中介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中介服务的整体水平(1)中介机构四大转变应对市场变化转变之一:树立品牌、理性引导 转变之二:引进更好的项目转变之三:提升服务价值、保证服务质量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市场中介组织基本理论问题。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市场中介组织的分类与职能。第十章 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领会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与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教学内容纲要:1、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3、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教学重点: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与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教学难点: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课时分配: 2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比较分析法、自学辅导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一节课的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公司的区别。二、开始市场秩序规制法具体内容的学习。:讲授内容第一节 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含义是调整因国家在控制、协调和维护市场交易及市场竞争秩序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市场秩序规制法的调整对象市场秩序规制法调整的主要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第二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一、市场要素规制法二、市场竞争行为规制法第三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一、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市场秩序规制立法、执法和守法过程中,人们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二、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二)实质公平原则(三)社会效率优先原则(四)保护弱者原则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理论问题。考核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领会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与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第十一 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重要的法律规范,了解竞争法的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与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源和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领会不正当竞争的概念、规范模式与特征;深刻把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特征、构成要件。教学内容纲要:1、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2、不正当竞争行为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4、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教学重点: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规范模式与特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特征、构成要件;教学难点: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课时分配: 4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经济分析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一节课的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与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二、开始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内容的学习。:讲授内容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竞争的涵义与功能二、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与体系世界各国的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及垄断和限制竞争这两类行为大体采取了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分别调整;另一种是统一调整,即将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作为同一部立法的调整对象,制定统一的立法。三、不正当竞争的规范模式与特征现代的不正当竞争概念已较为具体,但各国在表述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可以分为三种规范模式:(1)概括式。(2)列举式。(3)概括与列举结合式。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源和发展五、反不正当竞争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假冒行为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三、商业诋毁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五、商业贿赂行为六、限购排挤行为七、贱价排挤行为八、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九、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十、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十一、串通勾结投标行为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本章内容主要讲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问题。考核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重要的法律规范,了解竞争法的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与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源和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领会不正当竞争的概念、规范模式与特征;深刻把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特征、构成要件。第十二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有关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重要法律理论,主要掌握垄断的概念和特征、垄断的具体形式、反垄断法的性质和地位,以及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了解反垄断法的产生、发展历史,以及在我国反垄断法的起草制定过程中,法学界所存在的一些理论上的学术争论。教学内容纲要:1、垄断概述2、反垄断法概述3、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模式4、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教学重点: 垄断的特征和主要形式,反垄断法的除外情况。教学难点: 垄断的特征及反垄断法的除外情况课时分配: 4课时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法、经济分析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教学进程设计:授课导入一、回顾上一节课的重点理论问题,巩固主要知识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特征、构成要件。二、开始反垄断法律制度具体内容的学习。:讲授内容第一节 垄断概述一、垄断的经济学定义二、垄断的法学定义三、垄断的基本特征四、垄断的分类(一)根据一国立法对垄断的态度,可分为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1、 合法垄断。合法垄断的范围和种类有:(1)特定的经济部门的垄断。(2)知识产权领域。(3)对外贸易领域。(4)协同组合行为。2、非法垄断非法垄断的主要形式即各国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主要有:(1)独占。(2)合并。(3)兼并。(4)合谋协议或联合行为。(5)独家交易。(6)股份保有。(7)董事兼任或董事交叉任职。(二)根据垄断形成的原因或垄断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目前危害较大、亟待规制的行政性垄断主要为以下几种:(一) 地区封锁。(二)部门垄断。(三)政府设立行政性公司。(四)政府限定交易。第二节 反垄断法概述一、反垄断法的概念和称谓种种二、反垄断法的作用(一)保障企业自由(二)打击行政性垄断目前存在于我国的行政性垄断主要有行业壁垒、地区壁垒和行政性公司。1、行业壁垒2、地区壁垒3、行政性公司(三)消灭企业差别待遇制三、国外反垄断法的产生与发展(一)国外反垄断法的初创阶段(二)国外反垄断法的发展时期第三节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模式一、我国反垄断的实践与反垄断法的制定二、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模式我国目前的反垄断相关立法具体规定了下述内容:(一)禁止公用企业及其他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二)禁止滥用经济优势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三)禁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四)禁止串通投标行为。此外还就反垄断的除外情况作了若干规定,如涉及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营业与服务,风险极大行业如航天工业等等。反垄断法的立法模式:(一)松散型与法典型的反垄断法(二)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的描述第四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注意事项

    本文(《经济法学》教学大纲.docx)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