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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注册会计师-税法(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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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注册会计师-税法(1-5).docx

    税 法前言一、税法考试的基本情况二、税法科目2015年教材结构与变化三、税法科目命题特点四、2015年税法科目考试复习建议2015年CPA专业阶段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全部机考)税法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8日(周日) 下午5:30-7:30一、税法考试的基本情况(一)四种题型(题量与分值基本固定):题型单选题 多选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 客观题与主观 题分数比例 题量和分值24题 14题 4题 2题 44题 45:55 24分 21分 24分 5分 31分 100分 (二)备考资料:指定的教材及统一的考纲税法考试大纲中掌握程度的内容:1.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 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2.掌握不同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及应纳税额计算;3.掌握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及相关纳税事项的有关规定;4.掌握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二、税法科目2015年教材结构与变化(一)教材特点:1.全面性:体现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税法专业知识内容涵盖:实体法(18个税种)、程序法、税务服务、税收原理、国际税收2.实用性:适用执业要求3.时效性:体现重要的最新政策,如营改增行业、小微企业优惠、消费税税目调整等。适时删除不适用政策(二)教材结构2015年税法科目教材共分15章,可分为五大部分:教材结构 框架内容 章次 第一部分 税法总论 第1章 第二部分 税收实体法:(分为12章、三类、18个税) 流转税法(3章:增、消、营) 第2-4章 其他税法(5章:13个税) 第5-9章 所得税法(2章:企业、个人) 第10-11章 第三部分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第12章 第四部分 税收征管法和行政法制(分为2章) 税收征管法 第13-14章 税务行政法制 第五部分 税务服务业务 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第15章 (三)教材变化:2015年税法教材在结构上有变化:由14章增为15章,增加第12章“国际税收”、第1章第8节“国际税收关系”各章主要变化:第二章 增值税法:1.增加了电信业改征增值税的相关内容;2.增加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3.增加了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相关内容;4.增加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办法;5.增加出口退税中“实耗法”“购进法”有关内容;6.补充了2014年增值税新的税收优惠。第三章 消费税法:1.消费税税目调整为15项:取消“轮胎”、增加“涂料、电池”、取消“酒”中的酒精;2.调整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扣除范围:由12项调整为9项。第四章 营业税法:1.删除了原营业税中电信业的内容;2.增加了金融商品转让差价计税的具体规定; 3.税收优惠有部分调整和变化,如:小微企业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第五章-第九章:1.第七章: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资源税优惠变化。2.第八章:有新增的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如地下建筑用地减征50%城镇土地使用税。3.第九章: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变化;参加沪港通业务的香港和内地投资者缴纳印花税规定。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 1.应税收入中新增: 从事沪港通、H股结算业务的内地投资者投资收益处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3.特殊性重组业务的条件有变化。4.税收优惠中:调整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限额;增加加速折旧的处理。5.增加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1.修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2.修订个人转让股权应纳税额的计算。3.新增沪港股票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规定。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境外所的税收管理、国际避税与反避税、转让定价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增电子发票的推广与应用;删除“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一节。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增加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要点。三、税法科目命题特点(一)全面考核,重点突出不论教材如何变化,每年考试试题都涵盖了考试大纲及指定教材的所有章次,每章少则1分,多则将近15分,但主次分明:分值 章节 题型 10-15分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涉及各种题型,计算题、综合题为主 10分以内 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土地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除单选题、多选题外,计算题为主 1-5分 其他 基本是单选题、多选题 (二)综合运用的难度逐年上升主要体现在各种题型的应用操作问题上,以计算题、综合题为例:题型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计算(共4题) 1.消费税、增值税 1.消费税 1.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 2.营业税 2.营业税 2.营业税+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 3.增值税+资源税、房+地+印 4.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综合(共2题) 1.增值税:计算与筹划 1.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 1.增值税+消费税 2.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三)几个特色之处:1.每年有耳目一新的题目:从负税人角度的税额计算、与税收筹划相结合、简单会计处理、指出纳税人的错误处理并说明理由;2.主观题会涉及文字性、分析性内容3.新政策的命题点:如营改增、增值税简并征收率、消费税范围调整、所得税折旧处理、国际税收等。四、2015年税法科目考试复习建议(一)学习计划5遍左右1.全面学习阶段:3个月(4、5、6月)2.习题提高阶段:2个月(7、8月)3.冲刺模考阶段: 1个月(9月)(二)学习内容全面、深入、灵活(二)学习资料综合运用:教材、讲义、以前年度考题、梦想成真五册通关系列丛书。(四)作答方式机考系统,特别是回答计算题、综合题。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内容结构:8节第一节 税法的目标第二节 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三节 税收法定原则第四节 税法要素第五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六节 税收执法第七节 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第八节 国际税收关系(新增)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在历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分值在12.5分。本章内容讲解第一节税法的目标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考情分析:近三年无考核一、税收与税法(一)关于税收: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关于税法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二、税法的目标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情分析:选择题一、税法的地位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2.性质上属于公法。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考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正确答案A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知识点:税收法定原则考情分析:单选题、多选题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原则 内容 要点 基本原则 核心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其他基本原则(3个) 2.税法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3.税收效率原则 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原则 内容 要点 税法的适用原则(6个) 1.法律优位原则 (1)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2)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1)含义: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2)目的: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2)应用: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1)含义: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2)目的: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例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各项税法原则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核心的是()。A.税收公平原则B.税收效率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法定原则  正确答案D【考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正确答案ABCD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考情分析:单选题、多选题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 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3.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第四节税法要素知识点:税法要素考情分析:单选题、多选题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一、纳税人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范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概念 含义 与课税对象关系 作用或形式 (1)税目 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 (2)税基(计税依据) 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税率形式 含义 形式及应用举例 (1)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如车辆购置税)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 (2)累进税率 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 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税率形式 含义 形式及应用举例 (3)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考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采用比例税率征收的有()。A.营业税B.消费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AD四、纳税期限: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相关的三个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纳税期限:(3个)例:销售货物(增值税)2015.3.20开具发票价款100万税款17万【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B.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C.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课税对象质的规定  正确答案BCD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知识点:税收立法考情分析:单选题、多选题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二、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公平原则3.民主决策的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第三,可以根据 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关注其中的4、6项四、税收立法机关 分类 立法机关 形式 举例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税收法规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 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性法规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办法、规则、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 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选项B属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选项C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税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等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法分类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二、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1.税收实体法体系 由18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要点】我国目前税制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主体税 商品和劳务税类(间接税)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直接税)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非主体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2.税收程序法体系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要点】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法的有()。A.税收基本法B.企业所得税法C.进出口关税条例D.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税收基本法,也没有出台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第六节税收执法 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收执法考情分析:单选题、多选题一、税收执法权范围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税务行政处罚)。二、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地税局系统 营业税(国税局征的除外) 、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海关系统 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提示】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关: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考题·单选题】(2012年)下列关于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车辆购置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 B.各银行总行缴纳的印花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 C.地方银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 D.地方所属企业与中央企业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车辆购置税由国税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选项B,印花税统一由地方税务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选项D,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但是,银行,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三、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4大税3小税: 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提示】营改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例题·多选题】(2014年)某汽车制造企业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应向国家税务局系统申报缴纳的有()。A.消费税 B.车辆购置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地税系统负责征管的。四、其他税收执法权关注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知识点: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考情分析:以前年度无考点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征纳双方 义务 权利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等 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等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等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等 二、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纳税、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代其办理涉税事宜的各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总称。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特点表现为: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确定性。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1.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2.税收筹划有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3.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利益最大化4.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5.税收筹划有助于税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6.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收筹划有助于国家增加税收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知识点:国际重复征税考情分析: 2015年教材新增内容一、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两大原则三种类型含 义属地原则地域管辖权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属人原则居民管辖权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公民管辖权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解析】居民、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法人、团体、企业或公司。二、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收不同于国家税收,也不同于涉外税收。三、国际重复征税(一)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二)类型:3种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一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2.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3.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各国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三)成因与形式 项目要点1.产生的前提条件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2.产生的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3.产生的形式:不同税收管辖权 重叠 甲国 乙国 (1)居民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3)地域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例如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例题·单选题】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称为()。A.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B.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D.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考情分析:2015年教材新增内容一、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二、国际税收协定的划分:1.按照处理的税种不同:所得税的国际税收协定、遗产与赠与税的国际税收协定2.按照所涉及的缔约国数量不同:双边国际税收协定、单边国际税收协定3.按照处理问题的广度不同:综合性国际税收协定、单项国际税收协定三、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1.协定适用范围2.基本用语的定义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5.税收无差别待遇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四、国际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本章内容总结1.税法原则2.税收法律关系主体3.税法构成基本要素4.税收制定机关: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5.现行税法体系6.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含义、执法权种类、征收管理划分7.国际税收关系第二章增值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较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学习与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一般在15分左右。本章内容:12节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第八节进口货物征税第九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第十节 税收优惠第十一节 征收管理第十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本章主要变化 1.增加了电信业改征增值税的相关内容 2.增加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3.增加了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相关内容 4.增加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办法 5.补充了2014年增值税新的税收优惠本章内容讲解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增值税的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2)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5)实行比例税率(6)实行价外税制度我国增值税特点:1.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前生产型增值税;2.以票扣税为主;3.划分两类纳税人;4.对劳务划分应税与非应税。其中:营改增分地区、分行业进行:2013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实施,即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4年1月1日起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项目 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 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2.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4)混业经营 知识点: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本知识点的 考情分析: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三、提供应税服务 试点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1.交通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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