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docx
工作预案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安徽沃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二。二一年三月【目录】【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编制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2.1 行政区划及社会经济错误!未定义书签。2.2 河流、气象、水文等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错误!未定义书签。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危险区、安全区错误!未定义书签。四、组织指挥机构、责任制及工作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4.1组织指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4.3防指成员单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五、监测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错误!未定义书签。5.2 实时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5.3 通信错误!未定义书签。5.4 预报预警措施及响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六、转移安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1 转移安置回迁错误!未定义书签。6.2 转移安置工作纪律。错误!未定义书签。6.3 抢险救灾错误!未定义书签。七、责任追究错误!未定义书签。八、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金安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促进防御山洪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最大限度 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实施法律、法 规的办法等规章。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06年4 月编制)金安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1.3编制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为首要目标。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 合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 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4适用范围本预窠适用于我区境内各乡(镇)、行政村,指导防山洪等自然灾害防御预 案的编制。二、基本情况2.1行政区划及社会经济金安区是六安市府所在地,辖5个街道、17个乡镇。截至2018年底,全区 人口 84. 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3. 1万人。据统计,2017年全年生产总值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 2乐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为288728万元,增长4.5乐 第二产业为660852万元,增 长8.6%;第三产业为939312万元,增长IL 6机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688元,城镇人均可分配收入为29632元,农村人口为11680元。2. 2河流、水文情况金安区地势南高北低,地形复杂,以丘岗为主,山、岗、弯、贩皆有,江淮 分水岭横贯东西,将我区分成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沸河、陡涧河、新三源河、 东观河西支等河流向北流入淮河;张母桥河、陈家河、思古潭河等汇入丰乐河东 向经巢湖入长江。境内现有在册小(I)型水库11座,在册小(II)型水库263座。金安区属北亚热带北部边缘的东亚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 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较长。多年平均降水量在900140Onim之间,自南向北 递减,且年际年内分配悬殊。最大月降水量出现在6、7月份。境内年平均蒸发 量1462. 5mm,略多于降水量。正常情况下59月为汛期。“一岭两河”特殊地 貌及气候环境,导致我区水旱灾害频繁,防汛抗旱任务艰巨。2. 3山洪灾害防御现状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主要依靠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从力度、普及上 有待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测网络正按“金安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完 善,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机制已在落实防汛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在汛期通 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体向全市发布。防灾、抗灾预案进一步细化,救灾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能 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抗灾能力有待提高,目前主要采用的方式是“防、避、撤、 让”,落实防灾非工程措施缺乏资金基础。三、危险区、安全区按照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原则,我区危险区应包含有:1、大坝高度在15米,蓄水量在10万立方米的水库,及塘坝下游有群众居 住的区域。2、我区境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河溪旁的居住区。3、其他受威胁的区域属安全区。四、组织指挥机构、责任制及工作职责4.1组织指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我区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委由 区委书记担任,指挥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区 应急局、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 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政府 督办室、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六安城郊供电公司、中 国人保财险三里桥支公司、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地点在金安区水利局,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值班电话:。4. 2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省防汛抗旱纪律第一项的 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 门负责二我区防汛抗旱总负责人为区政府行政首长,各镇政府行政首长负责辖 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包括小型水库和重要堤防、地质灾害点、低洼危房、 沿河学校;万方以上大塘、机电灌站。一般河段由各村民委员会负责人负责;各 街道行政首长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包括城区内涝、地质灾害点。市防指 有关成员单位对中心城区重点防汛地段实行包保责任制。(职责按中心城区城 市防洪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执行)一、行政首长负责制:1、贯彻制定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督促建立健 全防汛抗旱常设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督促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和防汛抗旱物资; 2、督促检查防御洪水措施方案,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防汛抗旱物资;3、批准紧 急抢险措施等重大决策,调动辖区内人力和物力,有效地投入防洪抢险,确保工、 农业的有序生产。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水库、河段、 区域、灾害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防汛、分级负责。三、岗位责任制:参照区委办、区政府办文件执行。四、技术责任制:为实现科学抢险,科学抗旱,凡是制定调度方案、制定和 采取抢险措施、抗旱措施等有关技术问题,均由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建 立技术责任制。五、汛期、旱期值班工作制:1.及时掌握汛情。一般包括水情、工情和灾情;2.及时请示报告,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上级下达的各种防 汛抗旱指令要及时准确传达基层一线;3.及时掌握险情、灾情及处理情况,做好 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4. 3防指成员单位职责金安区防指在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指挥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相应职责。指挥长:负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全面工作,执行国家防总 和省、市防指的命令,进行重点检查,及时部署研究解决防汛、抗洪抢险和救灾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副政委:协助政委和指挥长工作,重点负责水利部门水情旱情预警、防御洪 水抗御旱灾调度、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抗洪抢险 和生产救灾的经费和物资筹集,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以及行蓄 洪区迁移安置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民兵抢险和友邻部队联络工作,协助指挥长审定行蓄洪 区和城镇群众的迁安撤退方案,督促检查防汛命令的执行情况。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协调全区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中 的相关事宜。副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及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 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为区政府、区防指组织防汛 抗旱当好参谋,并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副指挥长:负责水情旱情预警,负责主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 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 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技术保隙。负责区本级防汛仓库、物资管理。负责本年度防 汛抗旱会商地点和防汛抗旱决策信息系统保障。成员:区政府办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车辆调度、安排和保隙工作。成员:区委组织部负责防汛抗旱时期的组织纪律检查,并联系全区防汛抗旱 督查工作。成员: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区防汛、抗旱、救灾的宣传舆论工作。成员:区发改委负责协调防洪保安建设、除险加固工程、抗旱水源工程等资 金的计划协调、安排,负责灾民、民工口粮筹集拨付工作。成员:区经信局负责全区工业厂矿的防汛工作,协调安排防汛抗旱有关物资, 根据区防指安排意见,协调落实防汛抗旱用电指标。成员: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中小学、职业院校的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成员:区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居民的生活救助安置工作,负责行蓄洪区和坪 区转移群众临时安置及生活安排。成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 察和预防预报工作,做好防汛抢险取用土地协调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所需毛竹、 杉木等的调拨和供应。成员:区住建局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工程安全运行,调度人防通讯、 队伍力量,协助防汛抗旱指挥、应急通讯和抢险保隙。成员:区交通局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等的安全通行,及时征调、组织紧 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水毁道路桥梁的修复工作。成员: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农业洪涝旱灾的灾后农业自救、生产恢复。成员:区商务局负责汛期有关消费品市场调控和组织供应。成员:区卫健委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工作。成员:区城管局联系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排水管道、街道排水系统 管理、洲河六安城区金安段橡胶坝防汛工作。成员: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水环境监测和城市供水安全工作。成员:区政府督办室协助常务副指挥长工作,协调全区防汛、抗旱、抗洪抢 险和生产救灾中的相关事宜。成员: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成员: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行蓄洪区启用前现场警戒以及灾 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犯罪,做好防汛 抗旱治安保卫工作。成员:区财政局负责及时下拨上级防汛抗旱经费,督查全区各级财政对防汛 抗旱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成员:区应急局副局长罗伟,协助副指挥长工作,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 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区水利局协助副指挥长工作,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六安城郊供电公司负责防汛、抗旱、排涝和灾民生活的电力供应,水 毁电力线路修复。成员:中国人保财险三里桥支公司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灾后保险理赔工 作。其他未明确职责的区级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协助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在汛 期积极主动的协助包保单位落实好各项防汛责任制。五、监测预警4.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4.1.1 山洪灾害雨情临界值确定金安区属丘陵区,本地降雨尤其暴雨受台风影响较大。据建国后我区山洪灾 害统计情况分析,本区域发生暴雨过程中大都拌有强风出现,山洪灾害基本上都 发生在主汛期5-9月,且都发生在特大暴雨过程中或前期有较多降雨后的大暴雨 过程中,因此,确定我区山洪灾害雨情临界值为12小时降雨总量大于70mm, 24 小时降雨总量大于12OnInl的大暴雨。5.1. 2山洪灾害水情临界值确定我区受山洪灾害影响最大的区域是丰乐河和涉河金安区段,多年来我区均以 下龙爪和双河水位作为我区防汛警戒水位。因此,确定采用下龙爪水位37. 76 米和双河水位24. 7米作为我区山洪灾害水情临界值。在主汛期,当水位上升至 警戒水位时,全区的洪水预报预警系统即开启运行,实时监控水情、雨情的最新 数据。4.2 实时监测5. 2.1监测内容降雨监测方面的信息主要由六安市气象台和六安市水文局等提供;水位监测 方面的信息主要由六安市水文局提供。本区域监测的主要内容是山洪灾害等。5. 2. 2监测要求据统计建国后我区因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洪水淹渍和冲击为主。降雨监测 由六安市气象局负责,山洪、水位监测由六安市水文局负责。一般性降雨,每 12小时监测报告一次;强降雨每4小时监测报告一次;特大强降雨每2小时监 测报告一次。对驻地上游易发生山洪灾害的险塘险坝要派专人监测,专业人员进 行技术指导。5. 2. 3监测系统的设立水情、雨情监测系统:六安市水文局监测的水情信息及六安市气象局监测的 雨情信息可靠,并且能在较短时间内传送到户,金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建山洪 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预警系统,可极大提高全区的水情、雨情监测准确度。因此, 利用六安市水文局、六安市气象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系统作为本区的水情、 雨情监测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系统的设立: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由区地灾办(设在区住建委),负责监测。各镇、各街道设立指导站,指导站负 责本区域防山洪灾害的检查指导工作。监测预警程序按一般情况预警程序和紧急预警情况执行。5. 3通信我区在防御山洪灾害采用的通讯方式以手机、固定电话、警报器、广播、喇 叭、锣等。5.4预报预警措施及响应措施按洪涝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三级。进入汛期,各级防指参照国家防汛应急预案,应实行24小时值班,跟踪 掌握雨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水工程管理单位应配 合当地防指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地防指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 努力控制险情。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 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水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 施抗洪抢险、排涝等方面工作。按照权限和职责负责所辖水工程的调度,并向本 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机构及时报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区防指报告,任 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跨区域发 生的水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 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5.4.1 川级应急响应5. 4.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应急响应(1)济河、丰乐河、济东干渠、瓦西干渠、沸杭干渠有可能发生接近保证 水位的洪水;(2)思古潭河、张家店河、张母桥河、新三源河堤防发生严重险情;(3)水库、重要涵闸发生严重险情;(4)发生面积大于5万亩的洪涝灾害;(5)预报将有强台风或大暴雨。5.4.1.2 m级响应行动(1)各有关单位、人员需采取的行动和责任界定各防汛单位和防汛责任人:强化防汛纪律,加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组 织防汛人员随时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排查险段,突出重点,强化预测预警和 避险措施,准备防汛物资。区直联系乡镇单位和联系人迅速到岗到位,各防指成 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区应急管理局:所有工作人员到岗到位,上传下达各种防汛抗洪信息;保 障防汛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及时组织收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水库运行情 况及各地抗洪抢险救灾情况,分析汇总并及时向上级应急局防汛部门和区委区政 府有关领导汇报,提出防汛抗洪建议方案;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向 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核灾、组织救灾。区气象局:按照区防指或有关领导要求,及时作出短期天气预报,以及未 来24小时、48小时天气预报。区水利局:所有工作人员到岗到位,上传下达各种防汛抗洪信息;保障防 汛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及时组织收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水库运行情况及 各地抗洪抢险救灾情况,分析汇总并及时向上级水利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汇 报,提出防汛抗洪建议方案;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向区委区政府有 关领导汇报。局领导按照分工带技术人员分赴各乡(镇)协助、指导防汛抢险抗 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应督促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 测、加强巡逻。明确信号发布人,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 现快速转移。区交通局:贯彻执行区政府、区防指的指示精神,组织相应的运力和机械 随时准备投入防汛抢险抗灾工作。各乡镇(街):乡镇(街道办事处)长(主任)到本级指挥机构坐镇指挥; 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做好本辖区的紧急动员,加强防汛查险;及时开展危 险地带人员撤离工作;相关区域做好预案启动或启动准备,其他区域做好救灾支 援准备。灾情发生时,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要及时赶赴灾区第一线,按照抢 险预案,组织制定抢险方案,调动抢险队伍,调运抢险物资处理险情,对可能影 响到的下游地区,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对灾情、 灾害损失及时统计上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好本行业抗洪抢险工作,服 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调遣。(2)召开防汛会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听取有关雨情、水情、气象、险情、灾情和水库运行情况汇报,分析未来天 气趋势及雨、水、工情变化动态;研究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及应采取的紧急对策;会议主持人:防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指成员单位、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防汛办有关工作人员。会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区防指根据会商决定下派工作组、 专家组加强对各地防洪救灾工作的指导,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防 洪抗灾工作。5.4.211级应急响应5. 4. 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沸河、丰乐河、济东干渠、瓦西干渠、济杭干渠发生接近保证水位的 洪水;(2)思古潭河、张家店河、张母桥河、陡涧河、新三源河、木北分干渠、 双河分干渠堤防发生决口;(3)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4)发生面积大于10万亩的洪涝灾害;(5)预报将有超强台风或特大暴雨。5.4. 2.2II级响应行动(1)各有关人员和单位需采取的行动和责任界定各防汛单位和防汛责任人:强化防汛纪律,加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调 拨防汛物资,组织抢险队伍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区直联系乡镇单位和联系人迅速 到达防汛抗灾一线,各防指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区应急管理局:上传下达各种防汛抗洪信息;保障防汛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及时组织收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水库运行情况及各地抗洪抢险救灾情况, 分析汇总并及时向上级应急局防汛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提出防汛抗 洪建议方案;按照防指领导指示,及时下达防汛工程调度命令及防汛抢险救灾指 令,并监督执行;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 核灾、组织救灾。区气象局:负责作时段气象预报,未来1、2、3日的天气预报,密切监视 天气演变过程。区水利局:上传下达各种防汛抗洪信息;保障防汛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及 时组织收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水库运行情况及各地抗洪抢险救灾情况, 分析汇总并及时向上级水利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提出防汛抗洪建议方 案;按照防指领导指示,及时下达防汛工程调度命令及防汛抢险指令,并监督执 行;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局领导按照 分工带技术人员分赴各乡(镇)协助、指导各乡镇(街)开展好抗洪抢险,督促 各地加强水利工程防守和巡查。区自然资源局:应督促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 测、加强巡逻。明确信号发布人,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 现快速转移,对危险点的群众要督促落实其提前转移。区交通局: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防洪交通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相关人员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做好运力调度、防洪物资和人员的抢 运、车辆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抢修、路桥抢修等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好本行业和联系乡镇(街) 抗洪抢险工作。(2)召开防汛紧急会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听取工情、险情、灾情等汇报。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发布汛情紧急通报。研究、决定、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发布进入防汛紧急期命令。协调各部门抗洪抢险救灾行动,研究抗洪抢险人、财、物的调度问题。5.4.31级应急响应5. 4. 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1)济河、丰乐河、陡涧河、济东干渠、瓦西干渠、沸杭干渠发生超过保 证水位的洪水;(2)沸河、丰乐河、济东干渠、瓦西干渠、沸杭干渠主要堤防发生决口;(3)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4)发生面积大于20万亩的洪涝灾害。5. 4. 3. 21级响应行动响应的行动与H级响应行动相同,只不过牵涉的范围更广,力量更多。必要 时请求市防指和省防指紧急支援。(1)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 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请市有关领导和专家及时赶赴灾区指导抗洪抢险 工作。与此同时要密切监测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灾情的预测预报, 做好重点工程调度,组织抢险救灾。在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 洪抢险进展情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根据灾情和发展情况,区防指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加强值班。区 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深入灾区,靠前指挥,按照应急抢险预案,转移危险地区 群众,按照权限调度防洪工程,组织强化巡坝查险,及时控制险情。发生决口事 件,要采取工程措施封堵决口。将灾情及救灾情况及时上报。紧急防汛期间,区防指可以在全区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 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交通管制。 六、转移安置6.1 转移安置回迁6.1.1 防山洪泥石流灾害转移对象:被各镇划定为危险区内的居住人群及 财产。6.1.2 人员转移要突出一个“避”字。各镇、各街道安全转移组按事前制 定的安全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组织危险区内的人员撤离工作。安全转移组工作 人员要做好责任分工,按轻重缓急,有组织、有秩序地安全转移人员及重要物资。6.1.3 危险区内的居民在接到安全转移组下达的转移命令后,应积极配合、 支持安全转移组工作人员实施应急转移方案,听从转移、安置命令,必要时,可 采取强制措施,安全转移有关人员。6.1.4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情况紧急时,各镇、各街道应立即出动抢险 组支援、协助安全转移组,全力做好人员撤离道路的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 发生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时,应迅速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有效处置, 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6.1.5 后勤保障组应对抢险物资及车辆、船只等抢险工具组织、统一调配 使用,做好撤离人员安置的被台风、洪水及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受灾严重人员的生 活必需品的紧急供应,做好受灾人群的思想稳定工作。6.1.6 安全返回。台风、洪水、山洪、泥石流灾害影响解除后,安全转移 组要有秩序地组织转移人员回迁,并积极做好原居住房屋、校舍、地段等安全隐 患的排查工作,存在危险隐患的,待隐患排除后,再行回迁。6. 2转移安置工作纪律。按制定工作职责,实行区、镇、街道、村(居)、组、小区层层干部负责包 干制的办法实施应急转移安置方案,统一由区防指部指挥,坚持“以人为本,安 全第一”的原则进行。6. 3抢险救灾6. 3.1 一旦发生险情,各镇、各街道防灾领导组在及时向上级防指部报告 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防指部指挥人员靠前指挥,确保灾区、危险 区内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 配车辆、设备、物资,并请驻军、武警部队参予抢险。7. 3.2灾情监测组应迅速组织技术骨干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水工 程、建筑物等实施跟踪监测,确保回迁人员的安全。8. 3.3物资保障组要及时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协调市区有关单位抢修 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生 活等工作的有序开展。七、保障措施7.1汛前检查汛前,全区以自然村为单元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造册,并作处 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防守。7. 2宣传教育督促辖区内乡、镇、村,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即发资料、办宣传栏窗等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御山洪灾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具体防治措施,防山 洪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联系方式,紧急避灾的程序、信号、临时转移的安置方案、 转移的路线、地点、安置办法等,使用发放应急转移明白卡等手段使区域内的群 众掌握简单的察灾防灾以及转移自救等知识。7. 3防汛纪律7. 3.1各防指成员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和参加抢险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 责任制,坚守岗位,恪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8. 3. 2防汛抢险,必须坚持统一指挥,集中领导,分级负责。各级领导干部 和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抢险期间不得擅离职守。9. 3. 3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汛期必须日夜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清、险 情和灾情,并随时反映,互通情报。10. 3. 4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严格职守,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同 时积极组织抢救。11. 3. 5防汛抢险中,一切人力、物力、交通工具等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 指挥调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12. 3.6 一旦发生险情。人民群众受困,在场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 抢险、抢救,不准临阵脱逃,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人身安全。13. 3. 7防汛经费、器材、物料必须保证专用,严禁挪用和滥用浪费。14. 3. 8加强防汛抢险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破坏防汛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 犯罪分子,要严加惩罚。15. 3. 9防汛期间担负防汛组织领导责任的各级干部,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玩 忽职守。16. . 10滥用职权,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17. 3.11拒不执行防御山洪灾害方案,防汛抢险指令和防汛调度方案的工作 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凡认真执 行上述纪律,对防汛抢险作出成绩的有功人员,应予表扬或奖励。对不负责任, 违犯纪律,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八、责任追究1.1.1 区防山洪灾害工作事关金安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金安区防指 及成员单位必须听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抗灾抢险期间,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各尽所能,严格履行规定的防范职责,开展防灾抗灾抢险工作。1.1.2 凡拒绝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指令或执行指令不力,造成防汛抢险工作 出现失误。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徽省防汛抗旱纪律的规定追 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1.1.3 在防汛抢险期间因渎职、失职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监察法、安徽省防汛抗旱纪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9.1 本预案根据本区经济发展状况3-5年修订一次。9.2 本预案由区水利局负责解释。9.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