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考勤制度.docx
统计局考勤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全局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 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结合全局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全局干部职工。三、管理规定:(一)管理方式:实行考勤机打卡签到签退及公务外出 情况登记相结合的考勤方式,如遇特殊情况,考勤机不能使 用,则暂时用纸质签到签退代替。因公需外出开会或办理事 务的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直接到办公室登记注明外 出地点、事由及起讫时间,特殊情况不能到办公室签到的人 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电话转告办公室负责考勤的同志, 由其作好相关情况登记(同时,办公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应向 分管领导核实情况)。(二)工作时间:工作日(一般是周一至周五,含法定 节假日安排的补班)上午9: OO至12: 00,下午13: 00至 17: OOo(三)签到制度: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全局干 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每日上午上班9: 00前签到 (签到时间范围:上午8:009:00、下午下班17: 00后 签退(签退时间范围:下午17:0018:00o在规定时间以 外签到签退的示为无效。(四)抽调到相关部门或指挥部的按相关部门的制度要 求管理。(五)各类假期规定:1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 放假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 法的决定。法定公休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年初公布的法定节假日放假(被 安排值班的人员按照要求值班);妇女节(3月8日),妇 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至28周岁的青年放 假半天。2 .病假、事假。执行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病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规范公务员津贴 补贴实施管理办法、其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管理办 法。(1)病假与基本工资。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工资 照发;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 满十年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 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60猊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满十年不 满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满三十年以上的, 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特殊病例除外)(2)事假与基本工资。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工资 照发;事假超过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 人基本工资的50%;连续事假超过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 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40%;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 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本工资。(3)病事假与津补贴、奖励性绩效及年终目标奖。单 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 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或连续事假一个月内的,津补贴、年 终奖励性绩效(34%部分)及年终目标奖全额发放。连续病 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发生活补贴,停发工作性 津贴或相对应月数的奖励性绩效,同时扣除病假期间的年终 目标奖;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生活性 补贴,停发工作性津贴或相对应月数的奖励性绩效,同时扣 除事假期间的年终目标奖;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 个月起,停发所有津补贴、年终奖励性绩效(刘)及期间的 年终目标奖,同时取消当年年终目标奖。3 .休假。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 施办法。(1)干部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作人员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下月起享 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 产假和节育手术假以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 假的假期。(2)病假事假与休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再享受 年休假:(1)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且累计工作不满 10年的职工;(2)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且累计工作 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职工;(3)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4)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含20天)以上 的(若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含20天)以上且当年 已休假的,次年不再安排休假)。(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 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年度安排职工年 休假的,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4 .婚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国家劳 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 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 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职工本人登记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 况,经分管领导批准,给13天的婚假,一次性请完。婚假 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5 .产假。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3)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再顺延。过期不 上班者视为旷工。6 .丧假。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 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 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分管领导批准, 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 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丧假不包括公休 日和法定节假日。7 .探亲假。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干部职工工作满一年的,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 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 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 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 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经分管领导批准,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 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 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 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 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天。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 定节假日在内。8 .会议请假。(1)县级及相关部门会议:凡县委、县政府及县相关 职能部门通知召开的会议,局办公室应及时通知相关参会人 员,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会,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协 调相关人员参会或由参会人自行向会议组织召开部门请假。 因局办公室人员不负责任,未通知到参会人员造成单位被通 报或影响工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参会人 员自身原因,未参会或中途退会,造成单位被通报或影响工 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参会人员责任。(2)局内部会议:凡经局班子研究,同意召开的会议, 由局办公室统一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签到,参会的干部 职工应按时参会,因病、因事不能到会的需按规定提前请假, 工作原因不能到会需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向办公室 负责会议签到的同志说明情况,凡不请假的按旷工论处,旷 工及病、事假的计入当月考勤。会议签到均不得代签,一经 查实,代签人员按旷工论处。(六)请假制度:(I)干部职工请假,一般应提前由本人办理,同时提 供经领导签批的书面假条及相关证明,并将假条交到局办公 室负责考勤统计同志处,否则按旷工处理。丧假、病假情况 可先电话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善相关请假手续。病假 3天以上除领导签批的请假条外需同时持县级以上诊断证明。 事假必须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上班并经组织批准的, 方能生效。签批的事假条须于请假日之前交办公室负责考勤 的人员。凡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带薪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征求职工本人意 愿统筹安排,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休假。(2)请假的批准权限:假条必须签字方可生效。即:1天内(含1天)由科室 负责同志批准;3天内(含3天)报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 上由主要领导批准。副职领导向主要领导请假,主要领导请 假按县的相关规定执行。(3)请假的工作安排:请假应建立在不能影响正常工 作的情况下,请假的同志应将请假情况告知其负责工作的B 角(Bl角为第一协办人,B2角为第二协办人)及相关科室 负责同事和分管领导,并将所负责工作安排和移交好,原则 上请假期间的工作暂由B角代为履行,待请假的同志销假后, 再交工作交还。如果请假的同志没有按程序履行告知义务, 后果自负。四、缺勤规定:上午签到超过9: 00、下午签退在17: 00前视为迟到、 早退;无故未签到或签退的人员视为旷工。工作期间查岗不 在且未在办公室登记的视为旷工。五、奖惩规定:(1)奖励规定:凡因工作需要确需法定公休日、节假 日加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视为加班。按照同意的时间 加班,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当年不能安排补休的,于次年 一季度前安排。因各类突击检查、临时性工作等原因确实需 要加班的,经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凡一年内无任 何违纪违法行为,无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的干部 职工(正常公休假、公休日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 产假不记入),全局通报表扬,同时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人选。(2)其它惩处规定:干部职工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 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含10 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未达到辞退期限的, 全年累计迟到和早退21次以上(含21次)、无故旷工3天 以上(含3天),其当年的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病、事 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年度不进行考核。以上情况者, 一律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和取消当年年终目标奖发放。七、其他。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考勤情况、罚款、奖励 金额统计、汇总、公示工作。每月统计公示:出勤情况和信 息报送情况,同时做好存档工作备查,并作为年终目标奖扣 罚和年终一次性奖励的依据。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