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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毒理及功能检验与评价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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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毒理及功能检验与评价课件.ppt

    保健食品毒理和功能检验及评价,仲 伟 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10,主要内容提纲,中国保健食品简介 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 保健食品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原则 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保健食品功能性检验与评价 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更改情况,第一部分,中国保健食品简介,第二部分,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检验及评价,主 要 内 容,检验评价依据 审评基本要求 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 实验动物的选择 样品的预处理原则 毒理学试验项目要点介绍 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时应考虑的问题 审评结论的判定,毒性及功能检验评价依据,1996年3月卫生部保健食品的管理方法 保健食品的标准、功能评价、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7月GB15193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 卫生部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仅包含了12项功能检验及评价方法2001年7月 卫生部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可受理和评价的功能调整到31项2003年2月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 将功能学、毒理学、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评价方法三者合一,审评的基本要求,1. 配方 原(辅)料、用量、理化性质2. 剂量 食用方法及用量3. 工艺 规格化产品 符合配方、工艺、质量标准4. 批号 注意批号是否一致,益生菌、奶制品等保质期短的除外,1. 毒理学评价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 经口急性毒性试验:LD50,联合急性毒性,一次最大耐受量试验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30天喂养试验,传统致畸试验 遗传毒性试验:原核细胞和真核细胞,体内试验和体外试验相结合Ames或基因突变试验;微核试验或染色体畸变试验;精子畸变试验等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 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2.无需进行毒性试验的保健食品以普通食品和卫生部规定的药食同源物质为原料生产的; 1)以传统工艺生产且食用方式与传统方式相同的 2)以水提物配制生产、服用量为原料常规用量,且资料未提示具有不安全性用已列入营养强化剂或营养素补充剂名单的营养素化合物为原料的,如其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3. 需进行一阶段和三项致突变毒性试验的保健食品 属于普通食品和卫生部规定的药食同源的物质且用水提以外的其它常用工艺生产的:(1)服用量与常规用量相同 急性毒性、三项致突变试验(2)服用量大于常规用量 还需加做30天喂养试验,必要时进行传统致畸试验和第三阶段毒性试验,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4. 需进行一、二阶段毒性试验的保健食品 以普通食品和卫生部规定的药食同源物质以及允许用作保健食品的物质以外的动植物或动植物提取物、微生物、化学合成物等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原则上须进行第一、二阶段的毒性试验,必要时进行下一阶段的毒性试验。卫生部规定允许使用的动植物及其提取物或微生物为原料的。,5.需进行一至三阶段毒性试验的情况:一、二阶段试验结果与国外产品不一致的国外少数国家或地区食用的原料或成分水提取物,大于常规服用量用水提以外的其它常用工艺生产的,大于常规用量,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6.需进行一至四阶段毒性试验的原料和成分国内外均无食用先例7.敏感指标及敏感试验的保健食品不同食用人群和(或)不同功能的保健食品,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对受试保健食品的要求,单一已知化学成分,应提供物理和化学性质 多种原料的配方产品,应提供配方 配方产品,必要时还应提供各组分,功效成分的 物理和化学性质及其检测报告 提供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人的可能摄入量。使 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受试物应符合既定配方和生产工艺的规格化产品,实验动物的选择及给样量,1.根据各项实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实验动物 常用大鼠和小鼠,品系不限,推荐使用近交系。2.动物应符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清洁级或清洁级以上 动物合格证号及动物实验室合格证号3.灌胃量 大鼠:10 ml/kgBW(若以水为溶剂,推荐 20 ml/kgBW) 小鼠:20ml/kgBW,样品的预处理原则,1.介质的选择 应选择适合于受试动物的溶剂、乳化剂、助悬剂,要求无毒、与受试物不发生反应、稳定性好。 常用的介质有:蒸馏水、食用植物油、淀粉、明胶及羧甲基纤维素等。2.液体类 受试物浓缩倍数应符合试验要求。 浓缩方法不应破坏其有效成份,常用的有6070减压或常压蒸发、冷冻干燥。 按工艺要求。,样品的预处理原则,3.袋泡茶类 处理方法与产品推荐饮用方法相同 推荐用:80-90 常压用水浸泡30min 水量为受试物的10倍,提取2次,2次提取液合并浓缩至所需浓度 标明该浓缩液与受试物的比例,样品的预处理原则,4.含乙醇类(1)不需浓缩的受试物 乙醇浓度15 乙醇浓度应调至15(2)需浓缩的受试物 乙醇浓度15 浓缩后调至15乙醇浓度 在进行乙醇浓度调整时必须用原酒基,样品的预处理原则,5.膨胀系数较高的受试物 选择可溶性介质 给受试物的方法:灌胃 其最高浓度最大灌胃量时达不到人体推荐量的100倍,按采用实际达到的倍数 标明受试物的膨胀系数,样品的预处理原则,6.益生菌等微生物类保健食品 在进行 Ames试验或体外细胞试验时需将受试物灭活。 需浓缩的应采用低温干燥法或由企业提供所需浓度的受试物(附方法、技术参数)。7.以食品为载体的受试物 (1)有营养价值:按设计量进行饲料的营养成份调整,提供详细的说明。 (2)大豆蛋白、乳清蛋白 如质量、工艺等符合食品标准和安全要求,允许去除。 如仅以该原料生产的,可申请免做毒理学试验。,毒理学试验项目要点介绍,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鼠伤寒沙门氏菌(Ames)试验 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30天喂养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目的:测定LD50,毒性分级。了解毒性强度、性质和可能的靶器官,为进一步的毒性试验提供剂量和观察指标的选择依据。原理:急性毒性:经口一次性、24h内多次给予,短时间内的毒性反应。致死剂量通常用半数致死剂量LD50表示。急性联合毒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受试物,可能发生拮抗、相加或协同的联合方式,可以根据一定的公式计算和判定标准来确定这三种不同的作用。,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时间周期:一般为3周 3-5天,大、小鼠适应期 7-14天,染毒及实验观察期 发生动物死亡时,应进行大体解剖观察和评价指标:毒性反应症状:各器官系统的异常表现(中枢、自主神经、呼吸、心血管、胃肠、生殖泌尿系统、皮毛、粘膜等)及体重变化死亡情况:死亡的时间、数量、性别、表现等。大体尸检结果:如果发生死亡动物,急性毒性(LD50)剂量分级表,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试验结果的判定:1. LD50人可能摄入量的100倍,放弃;反之继续下一步试验。2. LD5010g/kgbw或按最大耐受量染毒而未出现动物死亡的,可继续下一步试验。,鼠伤寒沙门氏菌(Ames)试验,目的:检测受试物的诱变性,预测其遗传危害和潜在致癌作用的可能性。 时间周期:一般为2周 第一周,鼠伤寒沙门氏菌种、试剂、培养基准备 第二周,染毒,培养48h,菌落计数剂量设计:决定受试物最高剂量的因素是对细菌的毒性及其溶解度。最低剂量为0.2ug/皿;最高剂量为5mg/皿,或最大溶解剂量,最大饱和剂量以及最小毒性剂量。可设五个剂量组,组间距不超过5倍。同时设:阳性对照组,溶剂对照组和未处理对照组。,鼠伤寒沙门氏菌(Ames)试验,观察及评价指标: 各受试物组及三个对照组的四种菌株(TA97a,TA98,TA100和TA102)分别在加和不加S9情况下的菌落计数。结果评价(掺入法): 受试物组回变菌落数增加一倍以上(即回变菌落数2未处理对照组数),并有剂量反应关系或有可重复的阳性反应,即可判试验阳性。,骨髓细胞微核试验,目的:检测整体动物体内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发生率,以评价受试物致突变的可能性。原理:微核是在细胞有丝分裂后期染色体有规律地进入子细胞形成细胞核时,仍然留在细胞质中的色单体或染色体的无着丝点断片 。末期之后,单独形成一个或几个规则的次核,被包含在细胞胞质内,因比主核小,故称为微核。,骨髓细胞微核试验,时间周期:一般为2周 3-5天适应期 小鼠经口染毒,30h给受试物法 取胸骨或股骨,收集骨髓,涂片,染色,镜检剂量设计:至少设置3个剂量,最高剂量组为动物出现严重中毒表现和/或个别动物出现死亡的剂量。低剂量组应不出现毒性反应。一般取LD50的1/2、1/4、1/8作为三个剂量。当受试物的LD5010g/kg.bw时,最高剂量通常采用10g/kg.bw。同时设阳性对照组和溶剂对照组。,骨髓细胞微核试验,观察及评价指标:每只动物计数1000个嗜多染红细胞 ,记录含有微核的细胞数,并计算微核千分率。同时观察嗜多染红细胞与成熟红细胞的比例。 结果评价:受试物组与对照组微核率相比,增高呈剂量反应关系并有统计学意义,试验结果为阳性。,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目的:检测受试物对整体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的致突变性,以评价其致突变的可能性。原理:当受试物作用于细胞周期G1期和S期时,可诱发染色体型畸变,而作用于G2期时则诱发染色体单体型畸变。给动物腹腔注射秋水仙素,抑制细胞分裂时纺锤体的形成,增加中期分裂相细胞的比例,并使染色体丝缩短、分散,轮廓清晰。在显微镜下便可观察染色体数目和形态。,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时间周期:一般为3周 3-5天适应期 小鼠或大鼠经口染毒2-4次,每次间隔24h,在末次染毒18-24h进行取材(取材前2-4h,腹腔注射秋水仙素)。 取股骨,收集骨髓,制片,染色,镜检剂量设计: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观察及评价指标:每只动物分析100个中期相细胞 ,每个剂量组不少于1000个。记录染色体数目及结构的改变。结果评价:受试物组与对照组染色体畸变率相比,增高呈剂量反应关系并有统计学意义,试验结果为阳性。,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目的:检测整体动物体内精子畸形发生率,以评价受试物对体内生殖细胞的致突变作用。原理:小鼠精子畸形受基因控制,具有高度遗传性,许多常染色体及X、Y性染色体基因决定精子形态。精子的畸形主要是指形态的异常,已知精子的畸形是决定精子形成的基因发生突变的结果。因此形态的改变提示有关基因及其蛋白产物的改变。,小鼠精子畸形试验,时间周期:一般为7周 3-5天适应期 小鼠经口连续染毒5天,于首次给样后的35天处死动物 取两侧附睾,收集精子,滴片,染色,镜检剂量设计: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观察及评价指标:每只动物检查1000个精子 ,记录精子畸形数目及类型。结果评价:受试物组与对照组精子畸变率相比,增高呈剂量反应关系并有统计学意义,试验结果为阳性。,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目的:检测整体动物睾丸染色体畸变发生率,以评价受试物对整体哺乳动物睾丸生殖细胞的致突变性。原理:不同周期的雄性生殖细胞对化学物质的敏感性不同,多数情况下化学诱变剂诱发染色体畸变必须经过DNA复制期,故在前细线期处理。第1214d采样,以观察作用于前细线期引起的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效应。,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时间周期:一般为7周 3-5天适应期 小鼠经口连续染毒5天,与首次给样后的12-14天处死动物取材,(取材前6h,腹腔注 射秋水仙素)。取两侧睾丸,收集生殖细胞,滴片,染色,镜检剂量设计: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观察及评价指标:每只动物分析100个中期相细胞 ,记录染色体数目及结构的改变(包括断片、易位、畸变细胞率、常染色体单价体、性染色体单价体等)。结果评价:受试物组与对照组的断片、易位、畸变细胞率、常染色体单价体、性染色体单价体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试验结果为阳性。,遗传毒性试验组合,试验结果的判定:如三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微核或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精子畸形或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中,体外或体内有一项或以上阳性,一般应放弃该受试物用于保健食品。如三项试验均为阴性,则可继续进行下一步的毒性试验。,30天喂养试验,目的:急性毒性试验的基础上,此试验可进一步了解毒性作用,特别是观察对生长发育的影响,并可初步估计最大观察到的无作用剂量,估计亚慢性摄入的危害性。原理: 以不同剂量受试物每日经口给予各组实验动物,连续30天。染毒期间每日密切观察动物的毒性反应,染毒结束后进行大体解剖、血生化及病理检查,以此观察重复喂食不同剂量的受试物对动物引起的有害作用。,30天喂养试验,时间周期:在获得了急性毒性数据后,一般为2月 3-5天,大鼠适应期 30天,染毒及实验观察期 再进行大体解剖、血液、生化、器官病 理检查。,30天喂养试验,剂量设计:至少设三个剂量组和一个对照组。高剂量应能引起动物明显毒效应但不造成动物死亡。低剂量应不出现任何毒作用,同时在这二剂量之间设几个中间剂量组。 对于能获得LD50的受试物:最高剂量为1025的LD50,最低剂量组至少为人可能摄入量的3倍。 对于不能获得LD50的受试物:最高剂量为人可能摄入量的100倍,或按最大灌胃剂量或在饲料中的最大掺入量。,30天喂养试验,观察及评价指标:一般情况观察:每日的表现、行为、中毒和死亡情况。每周1次体重及2次食物摄入量,计算食物利用率。血液学指标:喂养结束后测定血红蛋白、红和白细胞总数及分类,必要时测定血小板或网织红细胞数等指标。生化学指标:喂养结束后测定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尿素氮、肌肝、血糖、白蛋白、总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病理检查:大体解剖、脏器称重、组织病理学检查。,30天喂养试验,试验结果的判定: 对于只要求进行一、二阶段试验者,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人可能摄入量的100倍,综合其它试验结果可初步做出安全性评价。 最小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人可能摄入量的100倍,或观察到毒性反应的最小剂量组其受试物在饲料中比例10,放弃。 在中低剂量组中个别指标与对照组相比有差异,应综合分析,决定取舍或进行下一步毒理试验。,其它试验结果判断,传统致畸试验: 需大于或等于人摄入量的100倍。在50倍至100倍之间需进行安全性评价,小于50倍需放弃。 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1.仅在国外少数国家或国内局部地区有食用历史的原料或成分,需大于或等于人摄入量的100倍。2.国内外均无食用历史的原料或成分时,需大于或等于人摄入量的300倍。在100倍至300倍之间需进行慢性毒性试验,小于100倍需放弃。,其它试验结果判断,慢性毒性试验: 以LD50或30天喂养试验的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设计受试物各剂量组,未见有毒性作用。 致癌试验阳性判定依据:肿瘤只发生在实验组动物,对照组中无肿瘤发生。实验组和对照组均发生肿瘤,但实验组发生率高。实验组和对照组肿瘤发生率无明显差异,但实验组发生时间较早。符合以上三项中的情况之一,并经统计学处理有统计学意义,可认为致癌试验阳性。,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安全性评价的艺术性:1.动物实验结果外推到人必须考虑动物与人的种属差异;2.安全性标准与社会经济基础、技术能力的相符性;3.安全性标准与社会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性。结论:在对化学物质进行科学地安全性评价之后,应结合试验的局限性,社会经济状况,人们的生活习惯等因素,对评价结果作出一个合理的分析,为卫生标准的制定提供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依据。,应综合考虑的问题,1.试验指标的统计学意义和生物学意义 在分析试验组与对照组指标统计学的显著性时,应根据其有无剂量反应关系及与本实验室的历史性对照值范围比较的原则,来综合考虑指标差异有无生物学意义。2.生理作用与毒性作用 对实验中某些指标的异常改变,在结果分析时要注意区分是生理学表现还是受试物的毒性作用。,应综合考虑的问题,3.时间-毒性效应关系 对由受试物引起的毒性效应进行分析评价时,要考虑在同一剂量水平下毒性效应随时间的变化情况。4.特殊人群和敏感人群 对孕妇、乳母或儿童食用的保健食品,应特别注意其胚胎毒性或生殖发育毒性、神经毒性和免疫毒性。,应综合考虑的问题,5.人的可能摄入量较大的保健食品 应考虑给予受试物量过大时,可能影响营养素摄入量及其生物利用率,从而导致某些毒理学表现,而非受试物本身的毒性作用所致。6.含乙醇的保健食品 对实验中出现的某些指标的异常改变,在结果分析评价时应注意区分是乙醇本身还是其它成分的作用。,应综合考虑的问题,7.动物年龄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对实验中出现的某些指标的异常改变,要考虑是否因动物年龄选择不当所致。8.安全系数 鉴于动物、人的种属和个体之间的生物学差异,安全系数通常为100。,应综合考虑的问题,9.人体资料 在评价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时,应尽可能收集人群食用受试物后反应的资料。10.综合评价 在对保健食品进行最后评价时,必须综合考虑受试物的原料来源、理化性质、毒性大小、代谢特点、蓄积性、接触的人群范围、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人的可能摄入量及保健功能等因素,确保其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性。,应综合考虑的问题,11.保健食品安全性的重新评价:很早的毒性评价可 能因为当时科学水平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现已不适用需重新评价。12.若受试物掺入饲料的最大加入量(10)或液体受试物经浓缩后仍达不到最大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为人的可能摄入量的规定倍数时,如何综合其它的毒性试验结果进行安全性评价。,审评结论的判定,1.认可毒理学试验:试验设计合理,操作规范,试验结果能够证明受试物的安全性。2.属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补充资料后建议批准:(1)检验报告格式不规范,需要重新出具检验报告毒理学试验报告。(2)数据偏离历史对照较大,需检验机构做出解释。(3)未提供某些试验数据,需要补充提供。,审评结论的判定,3.重做试验,大会再审,属以下几种情况之一:(1)由于实验操作不规范,根据提供的检验报告无法评价产品的安全性,需要做除30天/90天喂养试验以外的毒理学试验;(2)已有数据提示可能存在安全性问题,但难以下结论,需要重复试验。,(1)毒理学评价的结果表明产品在推荐剂量下对人体具有一定的毒性,存在安全性问题。(2)产品的原料、配方存在明显的安全性问题,如配方含有“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名单以外的原料,且未进行新资源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3)选择安全性毒理学试验不符合程序规定,未完成相应阶段的毒理学试验。,4.对产品的安全性不予认可的情况如下(一):,(4)毒理、功能、兴奋剂与卫生学、稳定性试验样品的批号不一致。(5)未按规定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资料的。(6)30天/90天喂养试验剂量设计不合理或某些指标异常,结果不可信。,4.对产品的安全性不予认可的情况如下(二):,第三部分,保健食品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原则,保健食品新原料(以下简称新原料)是指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卫生部公布或批准可以食用以及生产普通食品的范围内,拟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不可用于保健食品以及禁止使用的物品,不得作为新原料。,保健食品新原料定义,在已批准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或卫生部已批准为新资源食品的原料,符合以下情况的仍按新原料进行管理:未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尚未列入卫生部公布或批准的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名单内;卫生部已批准为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与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生产批件中载明的申报单位不一致。,保健食品新原料定义,评价新原料安全性的基本原则,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无国家标准的应当提供行业标准或自行制定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质量标准;新原料的名称、物种(基源)、生物学或生态学特征、来源及使用部位应确切;加工工艺安全合理,质量稳定、可控;主要成分(或组成)、化学结构明确,含量稳定;适宜人群范围和可能摄入量明确,确定依据充分;,评价新原料安全性的基本原则,国内外安全性毒理学文献资料、人体食用情况的检索报告及流行病学资料显示,该新原料无食用中毒或有害作用史;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该原料在可能摄入量下对人体不产生急性、慢性或其它潜在的健康危害;微生物类新原料必须有食用习惯和安全食用历史,培养基、菌种及其代谢产物必须无毒无害。,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项目的选择 无食用史 需做四阶段试验 局部地区有食用史 需做三阶段试验 可只做一、二阶段实验的包括 1)推荐食用量未超过人群常规用量的新原料,若根据有关文献资料及成分分析,未发现有毒或毒性甚微不至对健康构成损害,或者较大数量人群有长期食用历史且未发现有害作用的 2)已有权威机构进行系统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且有资料证明所用原料与其一致 如试验结果与权威机构进行的评价不一致,需进入下阶段的试验,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要求,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项目的选择 多个国家或国内多数地区广泛食用 1)推荐食用量未超过人群常规用量:先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阶段毒理学试验 2)推荐食用量超过人群常规用量:进行第一、二、三阶段的毒性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第四阶段毒性试验。,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要求,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项目的选择 根据新原料的特性、作用机制、已有的试验资料及产品的适宜人群等信息,有针对性地选择敏感试验、敏感动物、敏感指标,以全面了解新原料的毒性。,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要求,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要求,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项目的选择 微生物类新原料除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外,还应进行以下试验: 1)菌种毒力试验; 2)耐药性试验; 3)有可能产生抗菌素、真菌毒素或其他活性物质的菌种,应进行有关抗菌素、真菌毒素或其他活性物质的检测; 4)菌种代谢产物分析及其不产生有毒有害作用的试验。,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要求,毒性试验的剂量设计1、高剂量组应出现毒性作用但不引起动物死亡,低剂量组应不出现毒性作用,并求出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2、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包括第一、二阶段的毒性试验及预试验的结果等)判定新原料毒性较小,或人体推荐量较大,则试验最高剂量应为可给予的最大剂量(即:饲料中最大掺入量或最大灌胃浓度下一次最大灌胃量)。,新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试验要求,毒理学试验结果新原料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应大于或等于人群可能摄入量的100倍;如果人体推荐摄入量较大,试验中可给予的最大剂量小于人群可能摄入量的100倍,则在可给予的最大剂量下不应观察到有害作用。,第四部分,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鉴于制订此程序的历史背景与目前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时,出现了选择毒理试验的项目、剂量、样品前处理等问题,现就上述问题一并提出供讨论。,存在的问题,充分了解受试物1.要求提供规格化产品,至少是中试产品。符合既定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2.仔细阅读配方以了解受试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3.了解生产工艺。4.按产品说明书的最大人体推荐量进行剂量设计。,存在的问题,动物年龄 主要指30天和90天喂养试验,“程序”中规定用离乳大鼠,而保健食品应视具体情况而异。最典型的是人参、鹿茸、减肥产品,并非受试物本身有毒影响了动物的生长发育,而是因为这类产品的服用对象是成人,所用的动物是离乳大鼠。,存在的问题,实验项目的选择配方中含有仅限局部地区人群食用而又不在“51号”名单上的原料,只对产品进行了两阶段毒理试验,而未对原料本身按要求进行毒理学评价,有的进行了评价但给予动物受试物的方式与实际食用方式不一样,如袋泡茶掺在饲料中给予动物。含“51号”文附录二名单上原料的产品只做了LD50和三项致空变试验。,存在的问题,实验项目的选择药食同源产品经有机溶剂提取未做毒理试验,或只做LD50和微核试验。从食品中提取某一成分的粗提物只做了LD50和三项致突变试验,如大豆异黄酮。配方中仅有单一成分,如人参、西洋参、蜂王浆不必进行全部二阶段毒理试验。,存在的问题,样品前处理(一)液体类(二)酒类(三)固体类(四)菌类(五)以某些食品为载体的保健食品:如富含微量元素的鸡蛋、南瓜粉等,存在的问题,LD50中存在的问题 1.经口LD50还用对照组。 2.不写禁食时间。 3.做到了21.5g/KgBW,结论是10g/KgBW。 4.将受试物掺入饲料吃24小时。,存在的问题,Ames实验 1.以油为载体的产品直接倒入平皿 2.工艺是低温提取或低温冷冻干燥的产品用8磅15分钟高压灭菌。 3.有溶剂对照而无自发回变对照。 4.菌落回变数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多已超过正常值而不是二倍而出具了合格的报告,存在的问题,Ames实验 5.有抑菌作用的产品不进行预试验找出抑菌剂量而出具了5mg/皿菌落回变数正常的报告。 6.产品中明显含有组氨酸,而不进行除组氨酸的前处理。 7.应该用XAD-2树脂对样品进行前处理 8.没有理解5mg/皿含义:系指有效成份,如某些产品含有80%的糖,没进行样品前处理或向送样方提出要求,直接用产品做5mg/皿,实际上是1mg/皿。,存在的问题,微核、精子畸形以及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1.微核试验:几份报告中都有阳性对照的数据,而这几份原始记录中皆无阳性对照。 2.精子畸形试验:阳性对照组精子畸形率3.4%,即判断阴性对照组与阳性对照组相比差异有显著性P0.05。(正常畸形率为0.8-3.4%)。 3.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阳性对照持续应用一年以上。,存在的问题,30天或90天喂养实验1.雌性鼠的体重比雄性鼠还重或一样重,上表为SD大鼠正常体重,存在的问题,30天或90天喂养实验2.食物利用率雌雄分不开,或为将雌、雄性大鼠食物利用率拉开差距,雌性和雄性大鼠的进食量基本一致。3.大鼠的进食量越来越高,雌性大鼠700多克、 4.雄性大鼠600多克,而体重与食物利用率和以前的差不多。5.剂量设计:相当于推荐量(以g/Kg BW计)的6.56、26和105倍,这是先设计再做试验,还是先做试验再设计?6.受试物掺入饲料的量高达18%,袋泡茶掺入饲料给予动物。,存在的问题,30天或90天喂养实验7.动物摄入饲料的量在30天喂养试验以体重的10%计,90天喂养试验以体重的8%计,这是经过大量资料统计得出,但将受试物以10-20%的浓度饮水给予动物,又不计饮水量,与报告的剂量设计是否基本一致?有的按每100gBw给10ml含有受试物的水,饮毕再给饮用水?8.有的试验动物体重增长缓慢,解释是受试物不好吃。9.生化指标:不做TG、AST;TC高达2.8mmol/L;BUN12.9mmol/L。,存在的问题,30天或90天喂养实验10.以大鼠为试验动物测尿酸,大鼠的代谢与人不完全一样,可将尿酸转化为尿囊素排出。11.病理报告:心肝脾无毒性损伤,两个产品,两份报告来自同一检测单位;A4纸写了一大篇,详细描述了病理组织结构,没有一点异常,四个产品、四份报告来源同一检验单位;写一小段也比较详细的描述了病理组织结构,亦无任何异常三个产品、三份报告亦来源于同一检验单位。,存在的问题,传统致畸试验 其剂量设计比30天喂养还高,程序已明确以亚急性试验的最大无作用剂量为高剂量,目的是:找强致畸物,即具有致畸作用,但无母体毒性出现,这种受试物致畸作用往往较强,存在的问题,其他典型问题 推荐量较大的产品,同一检测单位,30天喂养试验进行了样品前处理达到足够倍数,但LD50、三项致突变试验未进行样品前处理,相当于人推荐量的倍数很低;样品进行了前处理但折合到样品的量不一致;样品进行了前处理,但报告中写取一定量的样品用回旋蒸发仪浓缩至所需浓度,剂量设计写的是25、50、100ml/KgBw;有的报告要从字里行间为依据替检测单位计算出剂量设计是否正确;Ames试验的剂量以每皿百分之多少计。,第五部分,保健食品功能性检验及评价,主要内容,基本要求(一般程序) 动物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 人体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 各功能学试验主要指标评审要求,保健食品功能评价的基本要求,1.对受试样品的要求 提供样品物理、化学性质的有关资料 必须是规格化的定型产品 提供卫生学和毒理学检验报告,样品必须同一批次 提供功效成分和特征成分或营养成分的名称及含量2.对受试样品载体的要求 以乙醇和糖为载体的样品必须提供乙醇和糖的含量,1.受试物 所提供的受试物为组成成分、比例及纯度与实际产品相同的样品;必须在保质期内。2.受试物的预处理(具体方法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处理方法需在试验报告中详细描述 必须说明受试物浓缩或稀释倍数、浓度,据此计算出的给予剂量,动物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3.实验动物、受试物给予方式及时间(1)实验动物: 性别 单一性别 年龄 依试验要求进行选择 数量 大鼠每组8-12只 小鼠每组10-15只 其余要求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要求,动物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2)受试物给予方式: 必须经口给予,首选灌胃;若选择饮水或掺入饲料,最高剂量不超过10;提供每日每剂量组平均饮水量、食物摄入量及周食物利用率(3)给样时间: 根据具体功能主要指标而定,7天-120天,一般为30天。,动物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4.剂量设计原则 (1)根据产品说明书注明的食用方法及用量,确定功能学试验剂量设计是否合理。(2)进行动物实验时至少设三个剂量组,一个阴性对照组,必要时设阳性对照组或空白对照组。 以大鼠为实验动物必须有相当于人体推荐量(折算为每公斤体重)的5倍剂量组。 以小鼠为实验动物必须有相当于人体推荐量(折算为每公斤体重)的10倍剂量组。 最高剂量组不超过30倍,还必须在毒理学评价确定的安全剂量范围内。 当载体或辅料本身可能具有与受试物相同的功能时,应设载体对照。,动物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人体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1.观察对象的选择 (1)合理选择受试者 按照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规定的试验对象纳入与排除标准,并同时考虑试食设计要求、受试样品的性质等因素。(2)人数 试食组和对照组的有效例数不少于50人,且试验的脱离率一般不得超过10%。试验报告中必须注明脱离率,否则应予以补充说明。(3)均衡性 试验组间年龄、性别、社会状况构成、身体状况以及试验开始时各项功能主要指标均衡可比。,人体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2.伦理学审查要点(1)保证受试对象的食用安全。 必须在卫生学试验、动物毒理学安全性试验及兴奋剂检测(仅限改善生长发育、减肥功能)完成之后确定产品是安全的,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再进行。 原则上还应在动物功能学试验证明其有效的前提下进行。注意: 报告中应注明试验开始日期和报告日期。开始时间应晚于其它试验报告时间。 如果试验在不同单位进行的,必须提供同批号的受试样品。 人体试验必须得到检查单位伦理学审查委员会的批准方能进行,送审资料必须有审查委员的签字。,人体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2)受试者在试验开始前应进行常规体检 主观感觉 生理指标,症状和体征。 常规的血液学指标 生化指标 功效性指标,即与保健作用有关的指标,如抗氧化、减肥等方面的指标。 儿童一般不要求测心电图、胸透、腹部B超及肝、肾功能项 改善生长发育、缓解视疲劳、辅助改善记忆功能不要求便常规,其他人体试验便常规为必做项目。,人体功能学试验基本要求,(3)报告中需提供必要的体检常规项目资料及详细的数据。(4)对于选择的受试人群需要长期服药的试验,受试者必须在服药的基础上进行试食试验。(5)如需与医院共同完成的试验,必须选择三级甲等医院,报告中应同时加盖两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的等级证明。(6)改善生长发育和减肥功能的产品在人体功能试验进行前需提供兴奋剂检测报告。,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一)只要求动物实验的项目有:1. 增强免疫力功能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细胞免疫功能 体液免疫功能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 NK细胞活性测定 判定:四项指标中任两项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不认可增强单项免疫力功能。,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2. 改善睡眠功能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戊巴比妥纳睡眠时间实验 巴比妥钠睡眠潜伏期实验 戊巴比妥钠(或巴比妥钠)阈下剂量催眠实验 判定:3项实验中任2项阳性,且直接睡眠作用。 注意事项:对动物进行直接睡眠实验时,也要同样注意进 行30天灌胃。,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3. 缓解体力疲劳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血乳酸 血清尿素 肝糖原/肌糖原 动物负重游泳实验 判定:负重游泳实验结果阳性,血乳酸曲线下面积、血清尿素、肝糖/肌糖原3项生化指标中任2项指标阳性。 注意事项: (1)对同批受试样品进行违禁药物的检测。 (2)在负重游泳实验时,酒类样品测试当天可以不灌胃。,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4.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常压耐缺氧实验 亚硝酸钠中毒存活实验 急性脑缺血性缺氧实验 判定:三项试验中任二项实验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每批实验动物的体重尽量保持一致。,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5.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外周血白细胞计数 骨髓细胞DNA含量或骨髓有核细胞数 小鼠骨髓细胞微核实验 血/组织中SOD活性实验 血清溶血素含量实验 判定:以上5项实验中任3选项进行实验,3项实验中任何2项实验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选用小鼠,受试样品于照射前给予1430天,照射后仍然给予受试物,必要时可延至45天。,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6. 增加骨密度功能检验方法 根据受试样品作用的原理不同,分为方案一(补钙为主的受试物)和方案二(不含钙或不以补钙为主的受试物)两种。 主要指标:体重 骨钙含量 骨密度 判定:(方案一)骨钙含量/骨密度显著高于低钙对照组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钙的吸收率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方案二)不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其它指标(体重除外)不显著低于卵巢切除溶剂组。 不以补钙为主(可少量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其它指标(体重除外)不显著低于卵巢切除溶剂组。注意事项:(1)使用未批准用于食品的钙的化合物,除必做主要指标外,还必须进行钙吸收率的测定;使用属营养强化剂范围内的钙源及来自普通食品的钙源可以不进行钙的吸收率实验。(2)必须使用单光子骨矿密度仪或双能X线骨密度仪或其它相关仪器测量股骨中点及股骨远心端的单位面积骨矿含量。,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检验方法 根据样品的用途进行选择,方案一(四氯化碳肝损伤模型)和方案二(酒精肝损伤模型) 方案一主要指标: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判定:模型成立的前提下,ALT或AST任一项指标阳性,病理结 果阳性。 方案二主要指标:丙二醛+还原型谷胱甘肽+甘油三酯+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判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对酒精性肝损伤有辅助性保护作用肝脏MDA、GSH、TG三项指标结果阳性; 肝脏MDA、GSH、TG三指标中任2项指标阳性,且肝脏病理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报告中需提供列表详细描述肝脏病理情况。,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二)只要求人体实验的项目有:1. 缓解视疲劳功能试验 受试对象:为儿童、青少年或成人,长期用眼,视力易疲劳者。排除患有眼部疾病者、短期内服用与受试物功能有关的物品者或长期服用其它有关治疗视力的药物或使用其它治疗方法者。 要求:考虑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均衡性检验。,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2. 祛痤疮功能试验 受试对象:选择临床痤疮IIII度的自愿健康受试者,排除因病理性原因及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要求: 尽可能考虑年龄、性别、病程等因素,进行均衡性检验 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停止使用其它口服及外用有关养颜祛痤疮的用品。,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3. 祛黄褐斑功能试验 受试对象:选择无明显自觉症状,无明显内分泌疾病,并排除其它疾病引起的色素沉着健康受试者。 要求:尽可能考虑户外活动、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均衡性检验。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停止使用其它口服及外用有关养颜祛斑的用品。自身前后对照,不产生新的黄褐斑。,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4. 改善皮肤水份功能试验 受试对象:受试者的年龄为3050岁,皮肤水分12。 要求:尽可能考虑年龄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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