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 资源ID:1614816       资源大小:16.07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艺术创作等创新实践活动,主动强化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创业实践训练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全面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参与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的相关训练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或成果,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认定,所获得的学分。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的审核评定。学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教师教育中心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等。第四条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并受理申报、组织评审会议、公布认定结果等。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并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材料进行审核。第三章认定范围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明确以“XX大学学生”身份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项目的活动,并达到相关学分认定标准,均可申请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第七条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包括:L发表科研论文、出版学术著作、注册国家专利、发表艺术作品、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作学术报告。2 .参与科研立项并成功结项、参加相关学科技术研究培训、研究性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3 .参加国家、省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并获等级奖励。4 .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5 .参加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6 .获得各类技能证书或行业从业资格证书。7 .参加其它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项目活动。第四章学分值的核定第八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的具体分值由学校评审委员会依学生所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类别、层次、举办规模、学生本人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具体确定。详见附表XX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对照表。第九条学生参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时,不予重复计算,仅记取最高学分。第十条学生若多次参加同一项目,只记单次最高学分分值。如学生在已获得某项目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后,再次参加该项活动并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仅追加学分补差。第十一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以本人所获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结题证书等)或学校认可的著作、刊物及作品等材料为认定依据,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材料不足者不予认定。第五章申报与评审程序第十二条学校在每年的5月中旬和12月中旬各组织一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审核工作。第十三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填报XX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活动通知、获奖证书等)经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统一报经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办公室。第十四条教务处负责召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若无异议,报学校批准正式生效,以教务处文件形式在教务处网页发布,由各学院教学办统一录入教学管理系统。第六章学分管理第十五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一般作为附加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六条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可以替代不超过4学分的学业课程学分。第十七条学生以第一作者在专业学术刊物上或在正规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可替代学生对应课程的学期或学年论文。学生参加科研立项并成功结项、参加学科竞赛、专业(或行业)技能大赛获奖,所获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可替代专业方向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的学分。非艺术、体育类学生参加省级或更高级别的艺术或体育项目比赛获奖被认定的学分可以替代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分,参加校级比赛获奖被认定的学分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第十八条凡在专业领域因创新性成就取得4个以上学分者,优先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凡以虚假证明材料申报认定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者,一经查实,一律视为学业作弊,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条凡教师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帮助学生谋取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者,一经查实,一律视为严重教学事故,并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XXXX学年第一学期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