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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青田建设工作任务书考核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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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青田建设工作任务书考核评分标准.doc

    年度美丽青田建设工作任务书考核评分标准一、前置条件项目序号考核指标权重计分说明责任部门认定部门评优前置指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管理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按照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价结果在良好以上。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列入国家水十条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断面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列入国家水十条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断面,必须全部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评价结果在良好以上。评优前置指标未发生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共环境事件辖区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共事件。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分值位列全市前六位或与上一年相比有所提高根据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统计结果,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分值位列全市前六位,或相比上一年有所提高。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合格否决指标未完成剿劣任务或新出现劣类水体实行一票否决(否合格)。县治水办县环保局市治水办市环保局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因环境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否合格)。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认定参照环保部令号有关规定;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认定依据为县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未完成节能降耗或重点污染物减排年度工作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否合格)。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二、美丽青田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分)项 目序号考核指标权重计分说明责任部门认定部门“五水共治”行动(分)治污水水环境质 量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分)。按照年度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中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县环保局市环保局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分)。按照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得相应基本分分别为、分。评价结果为良好、合格的。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完成国家“水十条”主要目标指标(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达标率为的得满分,达不到的分,至之间的得分按公式计算:得分(达标率)×。完成个省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方案)编制工作(分)。“五水共治”行动(分)治污水落 实“河长制”深化落实“河长制”(分),健全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等河长履职制度,落实各级河长“治、管、护”职责。根据完成情况计分。县治水办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市治水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饮用水源保护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分);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建设局完成日供水规模吨或服务人口人以上水源保护区,以及日供水规模吨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水利局市水利局地下水污染防治和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千峡湖重点湖库按照“一湖一策”原则,编制实施良好水体保护方案(分);完成个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或防渗处理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河湖塘库清淤完成河湖塘库万方清污(淤)工作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治水办县水利局市治水办市水利局“五水共治”行动(分)治污水船舶污染防治完成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分);编制实施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受、运转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交通运输局县港航局市交通运输局丽水港航局防洪水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完成百项千亿防洪水工程建设年度任务(分)。根据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计分。县治水办县水利局市治水办市水利局排涝水排水管网改造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管网公里和清淤排水管网公里年度任务(各分,共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治水办县建设局市治水办市建设局保供水城镇供水保障加强水质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分)。县卫计委市卫计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现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目标(分)。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高于的,比上年下降不超过个百分点得分,超过个百分点不得分;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低于的,比上年上升超过个百分点得分,不足个百分点按比例得分。县水利局市水利局“五水共治”行动(分)抓节水完成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万户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治水办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市治水办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分)。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得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大气固定源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分)。加快推进天然气供气管线建设,加强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根据天然气供气管线建设完成情况,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情况计分。县发改委市发改委优化工业布局(分),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根据各县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情况计分。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窑炉、熔炉、煤气发生炉和茶炉。非禁燃区基本淘汰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窑)炉 (分)。县发改局市发改委实施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分),完成水泥和工业锅炉废气清洁排放年度改造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质监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分)大气固定源污染防治完成燃煤热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分),根据分解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督促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动态更新(分)。根据源清单动态更新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计分,未按时完成动态更新任务的,不得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源清单动态更新、重点行业和区域污染治理、监测能力建设、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等年度任务(分)。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源清单动态更新完成情况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计分。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涉气行业工作任务(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计分。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信息发布(分),完善气象、环保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按照浙江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根据完成情况计分。县气象局市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分)大气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浙江省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落实方案的时间要求,确保各类车型在相应时间内符合国五标准(分)。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扣分,扣完为止。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加强移动源管理。按要求推进老旧车淘汰工作(分),按要求推进得分,否则不得分。保障国五汽柴油燃油品质(分),发现一例不达标油品,扣分,扣完为止。发展清洁公共交通(分),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中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未达到每少个百分点扣分,扣完为止。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交通治堵工程,完成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的年度任务(分)。根据各县分担率提高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确保检验数据质量 (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矿山粉尘防治管理制度,所有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分)。达到得分,达不到不得分。县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分)治理扬尘污染,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工地按照 “七个”落实扬尘管理,完成县以上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目标(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县建设局市建设局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得分,不达到不得分。县农业局市农业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定实施县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完成企业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点位布设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农用地安全利用根据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制方案,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完成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完成污染地块重点治理修复工程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污染源头综合防治完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年度建设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完成危险废物信息化联网监控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完成危险废物“存量清零”年度工作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以上(分)。完成重金属年度减排目标(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节能减排行动(分)加 强节能降耗强化行业准入和源头控制,开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分);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完成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部分根据完成比例计分。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加大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监控和节能改造力度,在纺织印染等传统产业开展能源计量技术帮扶活动(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质监局市质监局扎实推进散装水泥应用工作(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经信局市经信委节能减排行动(分)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编制年重点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分);制定年度减排目标和计划(分);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标改造(分);完成水泥等行业清洁排放改造项目(分青田没任务);完成环保电价核定(分);完成农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农业局省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以上(其中国控以上),按比例计分(分),自行检测结果公布率达到以上(其中国控以上),按比例计分(分),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以上(其中国控以上),按比例计分(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省控以上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综合达标率得满分(分),达不到不得分,至之间的得分按公式计算:得分×(综合达标率),辖区内工业企业被国家和省环保部门抽检不合格的发现起扣分,扣完为止。县环保局市环保局深化工业污染整治按照新“三个一批”要求,集中培育环保领跑示范企业(分);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分);大力开展酸洗、砂洗、氮肥、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地方特色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分)。根据省市劣类水剿灭行动方案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得分。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绿色经济培育行动(分)完成省市发展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年度任务推进辖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中央预算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分),其中按项目信息数据的审核报送(分),统筹推进项目的实施(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发改局市发改委推 进低碳发展推进县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重点企事业碳排放报告工作(分),出现下列情形的酌情扣分:未按照省级要求按时提交县区清单的,县区清单经抽查不合格的,未及时提交重点企事业碳排放报告的。积极开展低碳发展试点,加强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分),出现下列情形的酌情扣分:现有低碳试点推进不力或未参与省级及以上低碳发展试点的,未落实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机制、人员机构、经费保障的。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融合推广,以及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县建设任务(各分,共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三改一拆”行动(分)“三改一拆”行动(分)深化“三改一拆”工作完成“三改一拆”年度目标任务(分)。按照市“三改一拆”办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折算。县“三改一拆” 办市“三改一拆” 办深化“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完成深化“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分)。按照市“三改一拆”办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折算。县六边办市六边办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分)。按照市小城镇综合整治办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折算。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座污水处理厂一级提标改造,新建污水管网公里年度目标任务(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绿道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绿道建设年度任务(分)。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分),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年度指标,已封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面进行生态修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场的排查工作。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建设局市建设局提高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分)。达标率得满分,达不到不得分,至之间的得分按公式计算:得分 ×(达标率)。其中:达标率区域内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各次监督性监测达标水量之和区域内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各次监督性监测实际处理水量之和×;达标率评价指标包括规定监测的全部指标。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提高声环境质量(分)。低于分贝的城市得满分,高于分贝不得分,介于分贝之间按比例得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分)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年度任务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任务(分),个村未完成扣分,扣完为止。完成当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改造任务(分),开展提标改造村数、新增受益农户每少个百分点扣分,扣完为止。完成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分),个村未完成当年计划进度的扣分,扣完为止。县农办市农办组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抽测工作(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 治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农办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农办全面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加强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年度目标(分)。完成目标要求的得分,比上年下降的不得分;比上年有所提升但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县卫计局市卫计委生态屏障建设行动(分)加强绿化造林和林业资源保护完成年度平原绿化扩面(分)、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分)、“新植亿株珍贵树”(分)、绿化造林(分)、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分)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任务(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降低个百分点扣分;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分);完成林地变更调查任务(分);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分),发现违反“十个范围”规定的或垦造后没有恢复森林植被措施的,每起扣分;落实林区警长制(分);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分),发生森林火灾伤亡事故的,每死亡人扣分,每重伤人扣分,发生超过小时未扑灭森林火灾的,每起扣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分),在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被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通报的,每项扣分;因监管不力,被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检查,或群众向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信访或,或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新发现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案件,每起扣分;以上案件未及时查处的,每起加扣分;以上案件被中央、省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约谈或问责的,每起加扣分。县林业局市林业局推进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根据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考核结果计分。良好以上得满分,良好以下不得分。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灾害防控行动(分)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改 扩 建完成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覆盖率达到、完成“新建、改扩建个避灾安置点”项目建设任务、实现地质灾害隐患村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全覆盖(各分,共分),未完成考核指标的酌情扣分。县民政局市民政局餐桌安全治理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六大提升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分),每项未完成扣分。县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实施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间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分),完善环境气象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环境气象监测站建设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县气象局市气象局生态文化培育行动(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分)。美丽青田办美丽丽水办生态示范创建和绿色系列创建国家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和省级生态县(乡镇)复查合格率(分),复查中每出现存在突出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的县、乡镇(街道)每个扣分;撤销的县、乡镇(街道)每个扣分,扣完为止。完成绿色家庭、绿色医院创建任务(各分,共分),各项每少个(家、户)扣分,各项任务最多扣分。省级教育基地没有任务分。县环保局县妇 联县卫计局市环保局市 妇 联市卫生计生委完成省级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街容示范街创建任务(分)县建设局市建设局完成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复查任务(分)。县旅委市旅委生态文化培育行动(分)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分值与前三年平均水平相比有所上升或稳定在前三年平均水平的(波动在以内视为稳定)得分,与前三年平均水平相比下降个百分点以上的,再每下降个百分点扣分,扣完为止。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推进生态文化宣传普及教育在县级以上主要媒体开辟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专栏(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在中小学普及环保宣传教育(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司法局市司法局构建共建共享社会行动体系,完成绿色学校创建任务(分);开展“五水共治”为主题的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分);建立健全环保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机制(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制度创新行动(分)建立“源头严管”制度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政策,有效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按照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工作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切实落实“三线一单”约束、“三挂钩”机制和“三管齐下”措施,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分)。被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查实辖区内存在项目环评审批失误的,发现起扣分,扣完为止;辖区内出现因未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问题导致被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区域限批等严重情形的,直接扣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加强建设项目环保执法监管和事中事后属地环境监管,督促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分)。被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查实辖区内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起扣分,扣完为止。建立“源头严管”制度依法依规全面推进县级以上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国家和省市各类开发区规划的规划环评工作,积极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分)。按照辖区内未完成规划环评或规划环评已超年有效期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所占比例予以扣分,对其他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则视情予以评分。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开发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全面落实总量控制创新制度(分),其中,推进刷卡排污管理(分),包括已安装刷卡排污系统全面联网、充值、刷卡工作(分),全面落实运维工作(分),加强刷卡排污系统在减排核算、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方面的拓展应用(分);结合企业综合评价工作,落实“三三制”总量激励措施(分),完成辖区内重污染行业上年度吨排污权税收贡献评价排序,落实激励约束措施。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分),根据国家要求完成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制度创新行动(分)完善“过程严控”措施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考核和督查,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分);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分);根据环保部要求,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按计划完成行业排查整改(分);推进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能力保障,切实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分);完成重点企业小时在线监测设施、雨污排放口监控建设任务(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实施“恶果严惩”机制仔细贯彻落实信访责任制,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法定途径处理,全面完成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化解和稳控工作(分),因工作不到位被市级以上单位督办、通报或批评的,每件扣分。推进公检法环保执法联动,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机制建设,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 法 院县检察院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 法 院市检察院三、美丽青田建设保障措施(分)项 目序号考核指标权重计分说明责任部门认定部门美丽丽水建设保障措施(分)扎实推进“”美丽丽水建设行动建立健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分);组织实施“”美丽丽水建设行动方案和各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分);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上报美丽浙江简报信息(分),全年报送篇以上(分),录取篇以上(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美丽青田办美丽丽水办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建立生态投入增长机制(分)。生态建设投入包括生态县(乡镇、村)建设补贴、生态示范项目补助、环境监控能力建设、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及美丽办日常办公经费。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导向,完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分);强化美丽青田考核的结果运用,引导各级干部树立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分)。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组织部县环保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实施绿色经济(信贷、采购等)相关政策(绿色信贷、采购各分,共分);绿色信贷重点考核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工业转型升级项目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长情况及“两高一剩”行业贷款退出情况。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青田银监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丽水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美丽丽水建设保障措施(分)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实施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措施(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经信局市经信委严格执行城市绿化补偿、城镇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置有关收费政策(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建设局市建设局仔细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助推全面剿灭劣类水的若干意见,建立常态化科技治水服务机制(分);组织成立技术顾问团队,开展本辖区内环境问题现状和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情况调研,为治水治气治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分);开展环境标准宣贯和新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根据浙江省“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至少实施一项以上环保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分)。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加强区划编制和管理,严格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分解落实国家和省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进规划实施(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本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分);做好年环境统计工作(分)。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四、附加考核项 目序号考核指标权重计分说明责任部门认定部门附加考核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环境违法事件、涉稳环保事件、区域限批和生态破坏事件等。酌情扣分(限分)。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强化生态环保属地责任落实被环保部、省市政府或省市环保部门约谈,或约谈事项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分(限分)。抓好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保障,督察问题处置整改不到位或报送材料不及时的,酌情扣分(限分)。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美丽丽水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创新。成效突出的酌情加分(限分)。美丽青田办美丽丽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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