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行动计划.docx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行动计划一、主要目标1、十四五发展目标高质量发展的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显著提高,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优势矿种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采矿权数控制在3000宗以内,其中砂石土矿控制在1500宗以内。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更加完备,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力度不断加强,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421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9%,森林蓄积量不少于71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稳定在%左右。高品质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建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度明显提升,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实施,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和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的模式和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以上。自然资源资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基本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基本明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初步建立,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现代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用地全程一体化监管、自然资源监测保护及督察执法保障体系全面建成,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在自然资源领域的获得感更加充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实现全覆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2035年远景目标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形成,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充分彰显。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建立健全,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现代化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完善。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稳固,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国土空间品质、生态保护质量、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加快绿色矿山建设1、构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优化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完善配套激励政策,总结和推广矿业转型发展改革试点经验,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生产矿山全部达到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基本形成环境友好、高效节约、管理科学、矿地和谐的矿山绿色发展新格局。推进郴州、花垣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荐一批省级示范矿山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2、规范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严格审查开采方法、选矿工艺等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门槛。以柿竹园、七宝山、水口山、瑶岗仙、香花岭、宝山等大中型矿山为重点,加强共伴生、低品位、尾矿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加强三率指标考核。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矿山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三、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强化创新思维、系统思维、科技思维、法治思维,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着力高效服务保障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着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高质量、更可持续保护和利用绿水青山,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湖南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篇章。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测绘地理信息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稳进高新工作方针,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协同创新,加强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增强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更好发挥自然资源保护和保障作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目标引领,聚焦三个高地定位和四新使命,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人与自然关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高质量的资源要素保障。第三节主要目标1、十四五发展目标高质量发展的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显著提高,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优势矿种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采矿权数控制在3000宗以内,其中砂石土矿控制在1500宗以内。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更加完备,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力度不断加强,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4.21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9%,森林蓄积量不少于7.1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稳定在11%左右。高品质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建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度明显提升,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实施,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和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的模式和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以上。自然资源资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基本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基本明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初步建立,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现代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用地全程一体化监管、自然资源监测保护及督察执法保障体系全面建成,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在自然资源领域的获得感更加充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实现全覆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2035年远景目标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形成,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充分彰显。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建立健全,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现代化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完善。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稳固,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国土空间品质、生态保护质量、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四、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取得的重大成效十三五时期,紧扣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职责,奋力拼搏、积极进取,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资源和生态保护取得新成就,完成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违建别堂问题清查整治任务,坚决遏制违法侵占耕地乱象,形成强大震慑。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950万亩。2020年,全省现状耕地为5550万亩,即可恢复耕地为468.21万亩。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妥善处置生态保护红线与矿业权和永久基本农田重叠问题,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21万平方公里。开展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完成五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工程、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的545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要素保障实现新突破,强化土地要素供给,持续推进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累计批准新增建设用地122.55万亩,供应土地179.41万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9998亿元。实施增减挂钩项目269个72万亩,贫困地区通过节余指标交易增收247.48亿元。实施地质勘查项目632个,基本完成80个矿种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雪峰山一幕阜山弧形构造带金矿找矿取得突破,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45处,矿产资源勘查增储进展顺利。资源利用效率再上新台阶,创新推进存量土地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46.79万亩,闲置土地处置26.2万亩,工作成效和经验在全国推介。实行园区周转用地政策,探索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圆满完成国家下达十三五期间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任务。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主要矿种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大中型矿山主要矿种三率指标达标率达到91%o矿业转型发展形成新局面,推动出台1+1+4系列政策文件,制度设计基本形成。矿业转型发展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探索成果。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推进郴州、花垣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65家、省级绿色矿山124家。启动县级砂石土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整顿矿业秩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矿业权数量由6994宗减少至3564宗,形成矿山整治三十六湾模式和花垣模式,矿山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改革创新增添新动能,全面完成自然资源机构改革,成立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建立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地勘单位改革和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机构、人员、职能深度融合。加大土地矿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测绘地理信息、地质灾害防治、存量土地处置、耕地占补平衡、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保障体系等工作举措,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取得较好成效。完成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阶段性任务,建立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度框架,持续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协同审批效率显著提升。民生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全面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核销地质灾害隐患5482处,12.95万户43.72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护。完成1:2000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湖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HNCORS)提质建设,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地理信息成果641.3万幅278.28TB,价值76.95亿元。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应急测绘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十三五时期,我省从国土资源事业迈向自然资源事业,资源管控力、工作执行力、管理支撑力明显增强。通过两年多平稳转换、继承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规律性认识。第二节面临的形势从全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从湖南看,全省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较大风险挑战。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要素保障刚性需求没有改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强烈诉求没有改变;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底线约束没有改变。有利的是,全省上下保护意识显著增强,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科学技术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应用日益广泛,机构改革后的自然资源治理效能逐步显现,在国省重大战略实施中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具备良好条件。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责任重大,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时间紧迫,统筹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压力依然较大,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更大提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任重道远,人均耕地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矿业转型迫切、改革创新不足,现代测绘供给与需求不完全匹配,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存在短板弱项。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以确定性工作应对不确定性形势,不断推进全省自然资源事业取得新发展。五、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职责,依托1+N卫星监测体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常规监测+违法用地、耕地数量、耕地使用、农民建房、无证采矿、生态保护红线等专题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推进自然资源监测常态化,推动调查监测成果广泛应用和社会化服务,有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一节统筹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对外发布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年度调查和成果更新,保证调查成果现势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开展耕地、湿地、森林、草原、水(含地下水)、地下资源、地表基质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源潜力、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程度、损毁土地等管理服务调查,进一步查清各类自然资源质量、结构、生态功能以及相关人文地理信息等。第二节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监测实施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比对,开展土地利用在内的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监测,按需开展耕地保护、违法用地、农民建房、无证采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修复、重要河湖、地理国情监测等专题监测。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实施多源数据综合监测,多角度、多层次分类划定监测网格区,综合应用光学卫星遥感、雷达、无人机等多源数据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开展精细化综合监测,探索开展自然资源固碳家底监测。第三节加强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共享应用1、开展调查监测成果统计分析评价研究建立自然资源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模型,在宏观上,立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叠加相关的经济社会、人文地理等信息,开展历史关系分析、现状评估和规律探寻,开展自然资源战略分析;在微观上,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采用基本统计分析和综合分析评价相结合方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耕地资源保护成效、建设用地、生态修复治理成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分析评价,用分析评价成果检验工作成效、推动问题整改、优化工作举措。2、推进调查监测成果应用服务大力推进调查监测成果省市县乡四级在线业务化应用,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健全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统计、电力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逐步形成一家出数据、大家用数据工作格局。制定涉密调查监测成果脱密脱敏清单,建立调查监测成果发布机制,扩大社会化应用服务效益。第四节健全调查监测支撑体系推进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以数字高程模型、数字表面模型等基础地理信息为基底,加快国土调查、自然资源监测、地质调查等各类调查监测成果的数据融合,逐步建成标准统一、相互关联、实时更新、可量测的全省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及配套管理系统,实现自然资源的一体化三维管理。研究制定调查监测数据库标准和卫星监测图斑提取、外业核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技术规程,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标准化。加强调查监测装备能力建设,加大自然资源部南方丘陵区自然资源监测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入开展变化图斑智能提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雷达、高光谱等新型遥感技术探索应用,拓展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研究,构建天一空一地一网一体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六、强化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资源要素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用地保障模式,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一节保障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用地需求1、助力三高四新战略落地实施强化国土空间和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全省产业空间布局,加快产业园区整合优化,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助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注重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融合发展,发挥好测绘地理信息基础保障作用,助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和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保护资源上监管从严、在保障发展上简政放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助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2、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服务保障全省先进制造业八大工程、科技创新七大计划、改革开放五大行动和制造强省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实事和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以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强化用地计划省级分类统筹配置,对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等四类项目全部由省级保障。对铁路、高速公路、水运、机场、水利等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保障产业园区用地需求推行周转用地+标准地+弹性供地产业园区用地政策,根据产业园区近三年平均供地水平,分类预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更好服务产业发展。4、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第二节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1、建立现代土地市场体系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初步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基本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保障新增租赁住房合理用地需求。落实住宅用地和储备土地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依法做好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定期确定和更新。完成交易平台搭建、交易规则制定,提升土地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第三节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发挥成片开发政策和计划调节作用,科学核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有效控制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无序扩张。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继续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建立土地精细化供应管理体系,服务五好园区建设。强化土地开发强度刚性约束,分行业制定产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强度指导标准,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的控制要求。完善承诺供地时间+逾期公告撤批制度,坚决防止新增批而未供土地。2、积极盘活存量用地统筹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手段,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规范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建立完善经济激励机制,形成形式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完善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促进批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开发区评优、扩区、升级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广节约集约用地经验做法。七、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以确权登记为基础,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第一节健全以所有权委托代理为核心的资产管理制度1、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明确委托代理的资源类型和范围、行权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等。探索建立包括调查监测、确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核算、储备管护、处置配置、收益管理等在内的受托资源资产全链条所有权管理体系。根据我省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探索实现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家公园等生态系统的委托管理目标。切实承担和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资产规划使用和管护制度,着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资产安全。构建范围明确、分类科学、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实物量与价值量相结合的报告体系,接受人大监督。督促受委托主体依法履行所有者职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公益诉讼的追责、追偿作用。2、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完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适时制定和调整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基准价,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构建统一规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提高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效率,对经营性资产坚持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所有者职责履行和所有者权益维护情况的监督,探索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第二节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1、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充分集成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完成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流等六类自然资源调查。形成涵盖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资源属性和价格、成本、收益、使用权等资产属性的自然资源资产本底数据集。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整体反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状况。开展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并关联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取水排污许可、生态红线、国土空间规划等公共管制信息,形成自然资源资产地籍调查成果。2、全面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全省范围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在实现全省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基础上,开展日常性的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管理。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并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有效衔接和融合。第三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1、推进全省一库一平台建设以国土空间一张图为基础,在统一流程、统一事项和统一数据标准基础上,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业务办理、权籍数据、档案资料、电子证照、信息共享交换、业务监管、综合统计分析、登记人员、登记平台的一体化管理。完成全省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整合、汇交、迁移和存储,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库,实现数据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省、互通共享、实时更新。深化省级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推广,做好登记数据日常统计分析和抵押融资、市场交易、税费征缴等专题统计分析。2、加强不动产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行风评价、考核评估等监督制度,积极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大登记质量和效能监测力度,建立全类型、全过程登记业务监测体系,加快制订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操作规范和纠纷调处制度。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法治化建设。3、加快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建设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一窗办事平台,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发展,并积极向银行、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端口延伸,实现所有登记业务全程在线、一网通办和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打造全省一站式服务网。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积极构建部门协同、流程优化、平台互联、全程监管和诚信约束的工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办证难问题。4、推进不动产登记向农村延伸全面完成农房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主体资格、权属来源等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手续,实现应登尽登。组织开展宅基地地籍调查,建立从乡村规划、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执法到登记发证、土地征收的全生命周期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登记服务点建设,规范日常登记发证。规范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和纠纷调处,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第四节显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1、加强自然资源储备体系建设探索将单一土地储备扩大到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储备。加大储备土地资产管护力度,定期清查核实各地储备土地情况。严格土地储备规模管控,发挥调控土地市场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推进片区收储和综合开发,优化储备土地来源结构。探索省本级土地储备,创新收入实现机制。优化省直管土地资产处置程序,探索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处置方式,盘活省直管土地资源资产。2、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适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资料整理来源: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