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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2014-6,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与国库决算衔接,前言,随着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为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2012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些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体系第一层 会计法 预算法第二层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中小学 高校 科学 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测绘 地质 文物 文化 建设 广电 计生 体育 农业 物资储备 社保基金等16项,分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201027号)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第一讲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单位从事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着力于建立财务管理运行机制,亦称“会计标准”,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是制定会计制度的依据,是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是提高会计信息一致性、可比性的可靠保证。,对以资金运动为主的经济信息的管理,(对主体的管理),1、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 2、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 3、是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基本准则 4、内容涵盖了事业单位所有财务活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地位,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于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一、新财务规则的出台背景,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我国自2001年开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为保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财政部于2001年7月27日发布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在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责的前提下,对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建设单位会计和对账作出明确规定。,2.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 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其中,支出功能分类取消了基本建设支出。因此,如何全面反映事业单位财务运行情况,改变目前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相对独立的状况,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旧规则的政府补助收入只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费,不包括外事经费、社会保障费、住房改革支出等。从2000年开始,实行部门预算改革,要求一个部门将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按照统一的内容和形式在一本预算中反映,做到一个部门一个预算,以保证预算的统一性、完整性。因此,需要重新界定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范围。,3.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不断规范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出台规范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支出管理、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要求将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如利息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分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事业单位将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并分别实行定员定额管理、项目库管理;要求将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分为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并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二、修订原则,(一)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创新和充实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二)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三)注重解决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 问题,促进和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四、新财务规则结构框架的变化,旧:十一章四十七条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 分析 第十一章 附则,新:十二章六十八条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十一章财务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五、主要修订的内容 新旧对照,第一章 总 则,旧: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新: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一)进一步明确规则的适用范围,附则:第六十三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十四条 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同时,为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在附则中规定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对于本规则的适用问题。,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二)完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三)强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管 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第七条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解析】 1.核定收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单位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一编列预算,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核定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规模。,【解析】2.定额补助或定项补助定额补助:根据事业单位收支情况,按照相应标准确定总的补助数额。定项补助:根据事业单位收支情况,确定对事业单位某些支出项目进行补助。对非财政补助收入可以满足单位经常性支出需要的,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解析】3.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事业单位预算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核定以后,其收支预算应当由单位自求平衡。除特殊因素外,增加支出由单位自行组织收入解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追加预算。形成结转和结余资金,按照同级财政管理规定执行。【解析】4.收入上缴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与原规则相比:,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定额或定项补助确定依据中增加“资产状况”,体现了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将定额或定项补助确定依据中“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改为“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并将先后顺序进行了调整。,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分类,确定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以“具有公益特点,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确定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补助范围的原则。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经费自给水平确定具体财政补助额度的原则。,确定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的原则,与原规则相比:一是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更加强化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根据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取消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将原“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改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三是进一步明确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调整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而不能仅由主管部门审批。,与原规则相比:一是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更加强化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根据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取消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将原“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改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三是进一步明确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调整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而不能仅由主管部门审批。,明确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新增3条)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决算的概念】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解析】决算是事业单位年度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年度决算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等。,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决算的编报】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解析】事业单位年度终了,应当根据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帐,编制年度决算,按规定程序报批。,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决算的使用】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解析】年度决算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各项预算指标和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加决算管理要求,体现单位预算管理的完整性。事业单位决算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普遍存在重预算、轻决算倾向,决算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与预算不衔接。增加“决算管理”内容,能够进一步强化决算管理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加强决算管理。,(四)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 修改完善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并进一步明确事业收入的范围,增加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收入(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二)上级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六)其他收入,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收入(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三)上级补助收入(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五)经营收入(六)其他收入,(新增1条)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主要修订内容 1.按照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完整性的原则,将财政补助收入为“各类事业经费”改为“各类财政拨款”。 2.将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部门取得”改为“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 3.在对事业收入的规定中,将原规定修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五)规范事业单位支出管理 1、修改完善支出的分类和事业支出的定义,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支出(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二)经营支出(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四)上缴上级支出,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支出(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二)经营支出(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四)上缴上级支出(五)其他支出,2、全面强化支出管理要求(新增4条),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六)完善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 分别界定了结转和结余概念,在此基础上,将结转和结余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并分别作了原则性规定。,结转和结余,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旧)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第二十条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第二十九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新)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结转资金项目设置明细科目,非财政拨款结余按规定设置“提取职工福利基 金”等明细科目,财政部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第二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七)规范专用基金的管理与范围,1、规范专用基金的管理,第三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三)其他基金,第二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三)医疗基金(四)其他基金,2、重新界定专用基金的范围,(八)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1、完善资产的分类和定义,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三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新增)第四十二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将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纳入单位统一的财务管理。有利于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信息,2、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第四十四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3、规范对外投资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也明确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流动资产,资产,货币资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 货,非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文物文化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待处置资产损溢,(九)加强事业单位负债管理,(新增)第五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新规则要求重点加强对借入款管理,同时,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降低债务规模;建立建设项目规划、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和单位债务情况动态监控机制等。不得违规举债。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补助,支出主要是消耗性支出。确有需要举债的,规则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提供担保。,流动负债,负债,短期借款 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 增设“财务监督”一章,具体规定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第十一章财务监督第五十八条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第五十九条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第六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第六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财务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十一)完善、规范财务报告体系,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第五十五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第四十一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五十六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十二)修改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旧)1.经费自给率衡量事业单位组织收入的能力和满足经常性支出的程度。计算公式为:经费自给率=(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100%支出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扣除的项目,应经财政部门批准。2.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新)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4.资产负债率,第二讲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读,前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自1997年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客观要求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新联谊事务所集团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 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12年12月6日,一、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背景,(一)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核算的调整,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有利于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二)2012年2月,由于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发布,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有利于通过日常会计核算将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的要求落到实处。(三)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变化,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共9章49条,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大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完善,在内容上规范包括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与原准则相比,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主要在以下十个方面作了调整:1.明确根据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3.合理界定会计核算基础,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协调,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4.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明确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5.强化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将第二章标题由“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会计信息质量增加了全面性的要求。6.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为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7.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8.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9.调整了净资产项目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10.完善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报表的基本列报格式。,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内容讲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第三条 【准则作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第四条【会计核算的目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第五条【会计基本假设】 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主体)第六条【会计基本假设】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持续经营),第七条【会计基本假设】 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会计分期)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第八条【会计基本假设】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货币计量),第九条【会计核算的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第十条【会计要素的内容】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第十一条【记账方法】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 【可靠性要求】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第十三条 【全面性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第十四条 【及时性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十五条 【可比性要求】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 【相关性要求】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七条 【可理解性要求】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三章资产,第十八条【资产的概念】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十九条【资产的分类】 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第二十条 【流动资产的内容】 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第二十一条【非流动资产的内容】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第二十二条 【资产的计量方法】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第二十三条【折旧摊销的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第四章负债,第二十四条 【负债的概念】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第二十五条 【负债的分类】 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第二十六条 【流动负债的内容】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各种款项,包括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款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第二十七条 【非流动负债的内容】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第二十八条 【负债的计量方法】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第五章净资产,第二十九条【净资产的概念】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第三十条【净资产的内容】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其中,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第三十一条 【净资产项目报表列示】 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净资产项目应当分项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六章收入,第三十二条 【收入的概念】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三十三条 【收入的内容】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第三十四条【收入的计量方法】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第七章支出或者费用,第三十五条【支出或者费用的概念】支出或者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第三十六条 【支出或者费用的内容】事业单位的支出或者费用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其他支出是指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第三十七条 【费用归集的方法】 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应当正确归集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数;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合理分摊。事业单位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