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投资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准则.doc

    • 资源ID:1603527       资源大小:569KB        全文页数:1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投资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准则.doc

    *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准则发布日期:自20 年1月1日起试行适用对象:各中心、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制 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目 录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总 则 3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机构人员及其工作性质 4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审计计划 6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审计通知书 7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审计证据 8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审计底稿 10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审计报告 12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审计决定 14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后续审计 14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法律责任 16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附 则 16*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管理,维护集团公司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内部制度建设,特设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结合本集团有关情况,特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仅适用于*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各中心、各分(子)公司及各部门。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公司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及其下属各分(子)公司审计部人员独立客观地监督和评价本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的行为。第四条 集团公司监察审计中心对集团公司总裁负责,行政上由集团总裁直接领导,各分公司审计部对监察审计中心负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下属各中心、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和任何个人不得干涉、拒绝、阻碍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审计,不得打击、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第六条 集团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审计部应积极了解、参与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第七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负责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第八条 集团公司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机构人员及其工作性质第一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审计部应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员。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定期接受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知识及内部审计业务的培训。第三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 审计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二) 审计对外投资; (三) 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装修工程的预算、决算等事项;(四) 审计经济效益;(五) 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六) 评价经营风险(七) 审计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八) 根据集团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财务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拟定审计处罚条例,并报总裁予以批准执行。 (九) 集团公司监察审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具有下列权限:(一) 要求各中心、分(子)公司及部门提供有关商品经营资料、财务收支计划、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流程、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二) 参加或者列席公司召开的有关投资、资产处置、重大财务收支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三) 检查各中心、分(子)公司经营有关资料、文件、计算机财务会计系统及电子数据,对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实物进行现场清查; (四) 对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公司或部门的相关人员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五) 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正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监察审计中心予以制止;(六) 对各中心、各分(子)公司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有关财务会计、经营的资料,经监察审计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暂时封存;(七) 对各中心、分(子)公司或部门有关人员违反财务收支规章制度的行为,经监察审计中心负责人批准,有权责令改正、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八) 对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经济效益显著的各中心、部门、分(子)公司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第五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需要查询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存款的,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应当配合查询,并提供证明材料。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职责,遵守职业规范,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知晓的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任本集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管理活动。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与各中心、各分(子)公司、部门(人员)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人员)也有权要求审计人员回避。集团中心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也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审计。第三章 审计计划第一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审计部和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一段时期的审计工作任务或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事先规划。第二条 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审计计划两个层次:(一)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二) 项目审计计划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及其时间等所作出的详细安排;第三条 年度审计计划应在下年度开始前由审计部负责人编制完成,并报监察审计中心批准,以指导审计部下年度的工作;项目审计计划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并经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审计部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若有必要,应按规定的程序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审计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第四条 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 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二) 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三) 后续审计的必要安排。第五条 审计部应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第六条 在具体实施审计项目前,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上次审计及其他重要情况,以制定项目审计计划。 第七条 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 审计目的和审计范围;(二) 审计期间;(三) 审计小组人员和审计时间的分配;(四) 具体实施的审计步骤;(五) 其他有关内容。第四章 审计通知书第一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通知书,是指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前,通知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第二条 审计部应根据经过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通知书。第三条 审计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 审计对象;(二) 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三) 审计期间和审计时间;(四) 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应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五) 审计小组名单;(六) 审计部负责人的签章和签发日期。第四条 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第五条 审计通知书主送被审计单位,抄送相关业务单位,并抄报集团总裁办和监察审计中心;分公司审计部应抄报监察审计中心和分公司总经办。第五章 审计证据第一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包括下列几种:(一) 书面证据;(二) 实物证据;(三) 视听电子证据;(四) 口头证据;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一) 充分性是指证据数量足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二) 相关性是指证据和审计目标相关联,所反映的内容能够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三) 可靠性是指证据能够反映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一) 审核;(二) 观察;(三) 监盘;(四) 询问;(五) 函证;(六) 计算;(七) 分析性复核。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对审计项目的某些特殊问题进行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第六条 对于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作进一步核实。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有必要,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如果证据提供者拒绝,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该证据依然可作为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作好审计证据的分类、筛选和汇总工作,保证已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在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第六章 审计底稿第一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是联系审计证据和审计结论的桥梁。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达到以下目的:(一) 为形成审计报告提供依据;(二) 说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三) 为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四) 证实审计部及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五) 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六) 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第三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第四条 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可以是纸质、电子文档、磁盘、胶片或其他有效的信息载体。第五条 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以下记录:(一) 内部审计通知书、项目审计计划、调整的记录;(二) 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三) 获取的各种类型审计证据的记录;(四) 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第六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载明下列事项:(一) 被审计单位的名称;(二) 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截止日期; (三) 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记录;(四) 审计结论;(五) 执行人员姓名和执行日期;(六) 编号及页次;第七条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按相关制度的要求归档、管理和使用。第九条 审计工作底稿归公司所有,由专人保管。第十条 审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如果审计部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要求查阅工作底稿,必须由审计部负责人或监察审计中心批准。第七章 审计报告第一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针对审计目的就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审计程序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如有必要,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提交期中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改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第三条 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一) 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事项;(二) 审计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编制,作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不遗漏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三) 审计报告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四) 审计报告应及时编制,以便适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五) 审计报告应针对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 (六) 审计报告应针对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提出审计处罚意见。第四条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 标题;(二) 正文;(三) 附件:(四) 签章;(五) 报告日期。第五条 审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 审计概况: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期间和审计时间等内容;(二) 审计依据: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应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三) 审计结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四) 审计意见: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五) 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第六条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向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征求反馈意见。第七条 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对审计报告持有异议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必要时应修改审计报告。第八条 审计报告经过必要的修改后,应连同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反馈意见及时送审计部负责人复核。第九条 审计部应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总裁办、监察审计中心、或分公司总经办,并要求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落实纠正措施。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及时地将审计报告归入审计档案,妥善保存。第八章 审计决定第一条 本准则所称处罚执行,是指审计部在提交报告后,公司监察审计中心、分公司总经办同意所提交的对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及其相关人员的处罚意见,并命令执行。第二条 审计终结后,审计部应当根据监察审计中心签字同意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审计意见,草拟审计决定书,经监察审计中心批准后,以监察审计中心总监、副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名义下达给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执行。第三条 经批准的审计决定,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必须执行。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对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总裁办、监察审计中心或分公司总经办提出申诉。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提出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仍须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未执行审计决定的,给予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审计决定中相应金额24倍的处罚。总裁办、监察审计中心负责人或分公司总经办应当自收到申诉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第九章 后续审计第一条 本准则所称后续审计,是指审计部为检查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实施效果而延续的审计。第二条 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管理层的责任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是评价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管理层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第三条 审计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或与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约定的期限内执行后续审计。第四条 审计部负责人应适时安排后续审计工作,并把它作为年度审计计划的一部分。第五条 审计部负责人如果初步认定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管理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可以作为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第六条 当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基于成本或其他考虑,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采取纠正措施,并作出书面承诺时,审计部负责人应向总裁办、监察审计中心或分公司总经办报告。第七条 审计部负责人应根据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反馈意见,确定后续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编制审计方案。第八条 对于已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内部审计人员应判断是否需要深入检查,必要时可提出应在下次审计中予以关注的事项。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后续审计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向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及监察审计中心提交后续审计报告。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一条 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人员)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由审计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提请总裁办、监察审计中心或分公司总经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二条 各中心、各分(子)公司或部门(人员)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财务会计、生产经营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第三条 打击、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监察审计中心提交总裁办后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集团公司给予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二) 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三) 玩忽职守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四)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五) 违反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审计部或者内部审计人员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严重不实的,监察审计中心将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条 过去所发文件与本准则相抵触的,以本准则为准。第二条 本准则由四川讯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中心负责解释。第三条 本准则自二OO七年二月一日起试行。 四川讯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月二十日

    注意事项

    本文(投资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准则.doc)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