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课件.ppt
第三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学习本章应当了解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内涵及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两权分离和产权关系,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征、实现形式,以及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与作用等问题。,二、教学重点和难点,通过学习,应重点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的非公有形式。难点是怎样理解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混合所有制的性质。,第一节 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产权,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内涵(一)所有制和所有权,所有权,所有制,经济范畴,法律范畴,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经济制度,即客观生产条件的归属问题,而不是对一般物品的所有关系。,是财产权归谁所有的法律制度,就其一般规定性来说,是指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垄断占有物,从而对它可以按照自己的个人意志自由处理。,(二)所有、占有、支配、使用,1.所有 是一个归属问题,是指主体对物的排他性的最终支配权,它表示财产的最终归属权。2.占有 在经典著作中有时是与所有同义、通用的。但是,当具体分析某种所有制的内部关系时,经典作家们又把占有同所有区别开来。 占有相对于所有而言,是一种有条件的归属关系,即占有者不能像所有者那样任意处置其占有的生产资料(譬如不能出卖),但是在一定条件下(给予所有者一定的经济利益)和一定期限内,这些生产资料又实际上归占有者处置,像归所有者所有一样地具有排他性。这种现实的占有,是所有制关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支配 所有制涵义中的支配,是指对生产资料的处置和管理。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它具体地表现为一系列的指挥系统。支配与所有和占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支配是由所有和占有决定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可以同时是支配者,在这种情况下,支配与所有和占有不易区分。另一方面,所有者和占有者也可以通过他人进行支配。,4.使用 所有制涵义中的使用,是指人的劳动对生产资料的直接作用,即人们运用生产资料进行的直接生产活动。从经济关系上分析,它是人们发挥生产资料效能从而取得经济效果的直接因素和基础。从生产过程来看,生产资料的使用,也是所有制关系体系的组成部分。,二、产权及其功能,(一)产权(Property Rights)的内涵 1.产生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出现而产生的。2.内涵 关于产权,有许多界定,实质上,产权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随着经济社会化的发展诸种经济权利与生产资料所有权分离而产生的经济范畴;产权是一个经济权利集合,这一组经济权利的配置和组合形成产权制度。一般认为,产权是财产关系的法律范畴,是建立在一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的财产的归属权利(所有权)和运用财产的行为权利(具体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权利)。这种权利要有法律的保障,他人不得侵权。,6,3.代表人物及其观点(1)科 斯 产权不是指所有权,只有当至少两个经济行为主体或所有权主体发生交易时,才会出现产权问题,产权不同于所有权但又与所有权有关,产权涉及到的是两种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即平等的所有权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社会成本问题(2)德姆塞茨 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是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够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 产权是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受损的权利。 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改变人们所采取的行动。关于产权的理论,(3)阿尔钦: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 产权是“授予特定的个人某种“权威”的方法,利用这种权威可从不被禁止的使用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对待物品的使用方式。”产权:一个经典注释,(4)菲吕博腾和配杰威齐 产权指的是“因物的存在而产生的,与这些物的利用相联系的、人们之间一组被认可的行为性关系。” 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 所谓行为性关系,也就是说产权的界定规定了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之间发生联系时必须遵守这些规范,不遵守者要负担由此产生的成本。因此,把产权理解为一种行为权利或行为性关系,其实质在于将产权理解为人与人的关系,而非单纯的人与物的关系。,(5)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定义 :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 最初人们认为,如果地主拥有一块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地主可以决定这块土地的用途,是用来种植玉米,或者用来放牧等等。地主对土地的使用肯定是排他性的,在未经允许下别人不能它上面建筑楼房。但紧接着人们就发现,即使地主拥有这块土地,也仍然存在许多的约束条件和不明朗的地带,例如根据法令地主不能在他的土地上种植大麻,也不能在他的土地上训练自己的小型部队,此外,当航空公司的航线恰好穿越了他的土地上空时,地主是否有权禁止飞机飞越其土地,也是难以确定的。 针对这个现实,我们可以把产权理解为必定附带约束条件的拥有:拥有土地但不能用来种大麻,拥有手枪但不能打劫银行,拥有汽车但不能违反交通规则,等等。这样理解产权虽然行得通,但有一个缺陷,就是有些行为对某甲来说是被禁止的,但对某乙来说却可能恰恰是合法的。比如同一辆汽车,如果被值勤的警察紧急征用,那么它超速驾驶是合法的。任何一件简单的物品,一块土地,一个杯子,一张面孔,都可能和无数的潜在行为联系着,拥有这件物品的产权,远远不意味着拥有所有与这件物品有关的行为的选择权。所以, 与其把产权看作是对物品的有条件的拥有,不如把产权看作一定范围内的与物品相关的行为选择权。这样一来,“约束条件”的概念对理解产权就不是必须的了。 按照这个定义,面对一块土地,严格来说,谁也不能完全拥有这块土地,地主仅仅拥有在“种菜、放牧、闲置、”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而航空公司拥有在“飞越、吵闹、观察”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而政府拥有“拍摄、修防空洞”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产权,就是行为的选择权,如果这项行为恰好与某物品相连,就被粗略地说成是对物品是所有权。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没有适当的行为权,那么即使他“拥有”某件物品,也是没有意义的。被剥夺通信权利的囚犯,拥有一部手提电话是没有意义的。,(二)产权内涵的演变,企业产权制度经历了从古典产权制度到现代产权制度的转化过程,其核心是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一系列权利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相分离。,1.古典产权,是单一的所有权制度,即生产资料所有权决定其他所有经济权利,由生产资料所有权单一地决定经济过程的决策。这时,产权与所有权是统一的,统一在所有权之中,即财产的归属权和财产的运营权是一体的。财产所有者自行行使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全部行为权利。,2.现代产权,现代产权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框架之下的理论分支。现代产权的特征在于资产的最终归属权和资产的运营相分离。由此,也就产生了两种对立统一的产权:资产归属权和资产运营权。例如,欧洲一些国家,在实行现代产权制度的企业中,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与所有者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决策机关。公司的决策机关是双层结构,一层是管理董事会,由经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一层是监事会,公司的重大决策由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成员一般分两部分,一是出资者代表,二是雇员代表,其中后者一般有1/3或一半席位。如在德国,2000人以上的企业,雇员在决策权中占50%;500至1999人的企业,雇员在决策权中占33%,这里,诸多经济权利与生产资料所有权分离开来,这些经济权利的配置和组合决定经济过程的决策。由于雇员拥有相当一部分经济权利,参与公司的决策,因而公司的目标不再仅仅是利润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也包括雇员的利益。,(三)产权的特征,1. 多元性:同一所有制内部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可以有不同的产权安排,从而形成多元产权主体,各种产权都有各自的权责和利益,从而形成多元的产权关系。,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2. 排他性:各种产权主体具有独立形式该项产权的职能,不允许他人侵犯。,(三)产权的特征,房地产产权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3.交易性:各种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有偿转让。,(三)产权的特征,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成都版权交易中心)首位现场客户办理新书版权服务登记,4.行为性:产权主体对其财产权利的运作,如管理、保护、处置等。,(三)产权的特征,(四)产权的功能,1.产权的激励功能 产权归根结底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任何产权主体对其产权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动机支配下的经济行为,没有收益的产权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产权能硬化财产约束,以利于资产增值。,2. 产权的约束功能 产权对产权主体在行使产权的经济活动中所施加的强制。有利于维护正当经营权利,抑制外部侵权行为。,3.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 产权制度的安排具有调节或影响资源配置状况的作用,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4.产权的协调功能 财产关系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关系更加复杂和多样,这就要求社会对各种产权主体进行定位,以建立和规范财产主体行为的产权制度,从而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保证社会秩序规范、有序的运行,保障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五)产权与所有制的关系,产权与所有制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产权是以所有制为基础并受所有制制约的,产权主体所运用的财产最终的归属,受到所有制的约束。 第二,产权也影响和制约所有制,因为任何所有制下的财产只有投入经济运行才能发挥现实的经济作用,而财产的运行必须遵守产权规则,否则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都难以得到有效的实现。,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经济关系的层次不同。所有制属于经济制度层次,决定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产权属于经济运行层次,界定各经济行为主体在经营运行中的权利和规则。第二,经济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在所有制关系中,所有者居于支配地位,经营者居于从属地位;在产权关系中,各经济行为主体则处于平等地位。,(六)知识产权,1、含义:是脑力劳动者依法维护其创造性活动所形成的智力成果的权利,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智力成果权,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2、特点: 第一,由于它是脑力劳动创的成果,因而它是一种无形财产,与物质形态的产品相比,它是一种精神财富。 第二,知识产权大多具有财产权与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第三,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第四,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第五,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知识产权的期限,著作权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打个比方,巴金老先生于2005年10月24日逝世,其著作权中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直至2056年12月31日才终止。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商标从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10年。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可申请续展。续展后有效期延长10年,如果未及时续展,在有效期满后有6个月的宽展期。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由于其本身特殊性,必然与他项权利所不同。其典型为:不公开性。也正是如此,各国立法均对此项权利作出了无限制的规定;实际,也正是由于不公开性,也无法对其权利存续期间作出规定。,讨论:,产权改革的利弊?,生产资料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第二节,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内涵,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由联合劳动者共同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的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形式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它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特征,1、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形成一种完全新型的平等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这一基本特征,意味着排除了所有制方面的任何私人特权。任何把劳动者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私有财产的行为和企图,都是与公有制本身的特征不相容的。但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所有,并不意味着必须由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支配和使用。2、劳动者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是为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服务的。它不再是剥削手段,而是广大劳动者为增进自己的物质福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物质条件。 然而,社会主义公有制服务于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并不是说劳动者在占有、支配和使用生产资料方面不会发生利益上的矛盾。,三、传统公有制的内在矛盾,1、财产所有者与财产所有者代表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及其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2、财产所有者的代表参与财产的直接经营者之间也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及其矛盾。(国家整体利益与企业自身利益),三、传统公有制的内在矛盾,3、传统公有制的管理是“政企合一”的模式的低效率。(政府与企业,信息的时效性),三、传统公有制的内在矛盾,四、公有制的多种形式和多样的实现形式,(一)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1、全民所有制 是指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创立的经济范畴,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具体理性模式。是指全体人民作为一个共同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其产权具有不可分性,由全体人民作为一个共同体共同行使产权。现阶段以国家所有制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全民财产产权,即国家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公有化程度很高的所有制形式,建立在生产力发达、生产社会化和劳动者具有很高劳动自觉性基础上。,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的方向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经济应当逐步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退出,以便把资金、技术、人才集中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和行业,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第一, 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关系 在传统体制下,国家的政府机构既拥有社会经济管理权,又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由于政府的双重身份,必然导致政府领导下的国有经济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运行,又要接受政府的行政指挥。这种双重行为,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把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实现国有资产的独立运转,势在必行。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的关系 国有资产运转是一个系统,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两类不同的内容。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职能。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经营,是资本金的经营活动,属于微观经济职能,如果把管理与经营混在一起,管理部门统管经营活动,也是一种“政企不分”,不利于国有资产的运营,因而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把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分开,也是必要的。,第三,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 把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分为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是我国国家所有制改革的新进展,这既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制性质,又使产权进入企业,使其具有支配和处置资产的法人权利,承担法人责任,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这样,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的国有资产,国家只承担有限责任,有利于企业对国有资产的运营。 第四,国有资产管理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国有资产管理权集中于中央政府手中,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今后,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利益、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有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一)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2、集体所有制:农业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1)农业集体所有制经济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由来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国内社会动荡,生产力始终没有得到恢复。由于文革时期的土地制度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 该“生死状”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开始。(1)包干到户。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2)包产到户。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概念是在土地、水利设施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使生产经营的责、权、利相结合,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劳动者的收益同劳动成果直接挂钩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是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3.特点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4.具体形式(1)包干到户。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2)包产到户。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在分配方面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5.发展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6.优缺点(1)优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第一,就全国来说,农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手工劳动,因此不适合大规模的经营,而将经营的单位划小到家庭,同这种手工劳动的生产水平相适应。 第二,原来那种大规模经营下的集体劳动(改革前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民评工记分年终分配)对每个人的劳动数量、质量很难准确统计,因而必然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可克服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的平均主义。 第三,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是动物、植物等生命体,劳动对象的这种特性要求劳动者有更强的责任心,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有助于这种要求的实现。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缺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已呈现出许多问题:第一,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制结构是在1962年实行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上确定的。“三级”即“组,村,乡”。从法律上看界限十分清楚,但具体到实践中,却无法操作。首先,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事实上不存在。政社合一的体制废除后,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中还是事实上都不存在所谓的乡农民合作社。因而也就找不到一个代表乡农民集体的组织或机构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这样,法律规定的乡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是无人所有。乡政府作为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上不可能成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但由于存在着上述无人所有的缺陷,使乡政府对土地的管理职能与所有权合二为一,集体土地事实上成了国有土地。其次,村民委员会也不能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是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因而,它不能成为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最后,村民小组也不能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代表。因为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村小组的组织基本上解除了,通常只有一个村民小组长充当类似行政村联络员的工作,况且村民小组仅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是一级集体组织,因而它也不能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 从理论上来讲,农村集体拥有法定所有权,集体应当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在客观事实上,我国的集体所有权是一种不完全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最终处分权属于国家且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最终处分权和部分经营收益属于国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缺点第二,权力寻租 2003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和继承权,以此来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但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征用农民的土地时,土地承包合同就成了一纸空文。由于土地权属不清,管理体制不健全,征地制度不规范。 另外,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分户经营”之后,国家对农村土地经营的大部分控制权下放给了农村各级基层政权,基层干部掌握着土地发包、调整地价、决定费用收取和宅基地分配等权力,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能力,就使得乡村干部容易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同时,作为土地转让价值的土地补偿费,无法由集体成员的农民直接支配,而被各级基层政权截留,导致了类似其他集体财产的所谓“人人所有,人人无权”的现象,极大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缺点第三,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 自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基本上按现有人口平均分配,把整块土地分割成许多小块分户经营,田埂、沟堰占了不少耕地。由于耕地面积狭小,农民还在沿用传统手工劳动工具,机械化大生产既不合算,也不可能,生产效益低下。这既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也不利于分工的发展,更不利于农业技术的进步。超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使中国农村经济带有浓厚的小农经济色彩,使我国农业生产长期滞留在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阶段,导致农产品成本过高,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率低下。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国农产品凭借其价格优势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农业将由于自身的低效率而受到强烈冲击,农业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缺点第四,阻碍土地资源市场配置 家庭承包责任制对土地使用权的划分,使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产生了恋土情节,农民不仅把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解决生活资料的来源,而且当作应付从事不稳定的非农产业带来的风险的一种手段。加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保障、生活福利保障和伤病养老保障等功能,许多农民即使已经从事了非农产业也不愿放弃土地占有权,宁愿粗放经营或抛荒。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户经营的土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下,而世界上中等收入以上的国家平均每个生产单位的面积是76.5公顷。我国人均农用地资源高度缺乏,而一些种田能手也为取得规模效益而希望得到更多的土地。换句话说,承包制使许多农民不能真正离开土地,安心从事非农产业;另一方面,又使得安心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不能通过扩大生产面积取得规模效益。因此,承包制既阻碍了广大农民真正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又阻碍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缺点第五,土地承包期限 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当时许多第一轮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即使是1984年签订的合同也要1999年才能到期。但中央在1993年又提出再延长承包三十年,并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003年3月启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重申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在此基础上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百年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离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24条)并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且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26、27、35条)。 中央政策的意图完全是基于农民的整体利益考虑。三十年承包期不变的设计者以为这一“定心丸”吃下去后,农民便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的信心增强,从而增加投资意愿。然而结果并非制度设计者所预料的那样,农民依然没有增加投资,很多农民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农民的生存状况并没有得到大的改善。农民认为不肯投资原因非常简单,种田太不划算, 与承包期的长短没有太大的关系中央三令五申要为农民减负,取消农业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减负”确实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实现,许多农民又过去的每年交几百元到现在的几十元。但是,农民们依然贫困,全国依然又那么多的贫困村,贫困县,每年依然有越来越汹涌的“民工潮”。如果政府不能从根本上,从制度层面上解决种田不赚钱的现实问题,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光依靠延长承包期是不管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7.改革思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立法缺陷,近年来,理论界对农村土地所有制度的改革进行了探讨。在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属确定上有三种不同的思路: 第一种:是改革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实行土地农民私有化,实现目前生产力条件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 第二种:是依然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改目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在“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又将使用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户以承包权入股参与经营和分配。 第三种:是废除农村集体所有权,实行土地的国有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小农经济,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一、概念,小农大 不列颠百科全书 : 耕种土地的小土地所有者或农业劳工;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 指 居住在乡村并在土地上工作的人; 中国大百科全书 经济学卷: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 从事小规模耕作的个体农民 。小农经济也可以说是自然经济,它的特点一是分散,二是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用来自己消费或绝大部分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思考:小农经济与自然经济的区别,特点,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小农的主要特征是 :小块土地的所有者、经营者;使用的是落后工具和传统技术,与机器、先进的农业技术无缘;生产是自给性的,主要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生活水平是低下的。 这四个主要特征成为后来学者分析小农经济的基本理论框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小农生产方式是一种过时的生产方式,注定要灭亡的。,8,特点,其他学者的观点首先,是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为自家消费而生产的单位,他在生产上所作的抉择,部分地取决于家庭的需要。在这方面,他与生产、消费、工作和居住截然分开的现代都市居民显然不同。其次,他也象一个追求利润的单位,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他又为市场而生产,必须根据价格,供求和成本与收益来作出生产上的抉择。在这方面,小农家庭的“农场”也具备一些类似资本主义的特点。最后,我们可以把小农看作一个阶级社会和政权体系下的成员;其剩余产品被用来供应非农业部门的消费需要。,农学中不同的传统,小农的这些不同特性,各主要传统学派已分别加以阐明。功利主义西奥多舒尔茨他认为小农作为“经济人”,毫不逊色于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舒尔茨,1964)。小农的经济行为,绝非一般人心目中那样懒惰、愚昧,或没有理性。事实上,他是一个在“传统农业”(在投入现代的机械动力和化肥以前)的范畴内,有进取精神并对资源能作最适度运用的人。传统农业可能是贫乏的,但效率很高。它渐趋接近一个“均衡”的水平。在这个均衡之内,“生产因素的使用,较少有不合理的低效率现象”。因此,舒尔茨提出改造传统农业的正确途径,不是苏联式的改造,而是在保存家庭式农场的生产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提供小农可以合理运用的现代“生产因素”。一旦有经济利益的刺激,小农便会为追求利润而创新,从而改造传统农业,如同美国所经历的农业改革一样。舒尔茨传统农业的改造(1964),舒尔茨模型的深入波普金波普金进一步阐明了舒尔茨的分析模型。在他看来,小农的农场,最宜于用资本主义的“公司”来比拟描述。而作为政治行动者的小农,最宜于比作一个在政治市场上的投资者。在波氏的分析中,小农是一个在权衡长、短期处益后,为追求最大利益而作出合理生产抉择的人。波普金理性的小农(1979),农学中不同的传统,实体主义蔡雅诺夫(Chayanov)他在20世纪20年代对革命前俄国小农作的研究,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小农经济不能以研究资本主义的学说来理解。资本主义的利润计算法,不适用于小农的家庭式农场。因为这种农场不是依赖于雇佣劳动,其家庭全年所投入的劳动,很难分计为一个个劳动单位的成本。农场一年所生产的农产品,是全年劳动的成果,也不易象现金收入一样按单位计算。最重要的是:小农的家庭式农场的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家庭的消费需要,不是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蔡雅诺夫小农经济的理论(1966),农学中不同的传统,实体主义卡尔波拉尼 波拉尼和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派学者,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学的概念和分析方法,都是以一个根据供求规律而定出价格的市场的存在为前提。将这种经济学应用到尚无此类市场的经济体系上,实际上等于强把“功利的理性主义”世界化: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等同一个追求经济合理化的“功利的原子”。波拉尼提倡用“实体经济学”取代上述“形式经济学”,以“实体经济学”分析资本主义市场尚未出现之前的经济。他还认为,“形式经济学”的前提是人人都有余裕作经济抉择,并假定土地、劳力和资本都可以用货币买卖。他所提倡的“实体经济学”,则认为在资本主义市场出现之前的社会中,经济行为“植根”于社会关系,如古代的“互惠”关系(例如互助及亲属之间的义务),而非取决于市场和追求至高利润的动机。研究前资本主义的经济,需要一种截然不同的方法:要把经济作为社会“制度过程”来探讨 。卡尔波拉尼 (1957),农学中不同的传统,实体主义詹姆斯斯科特斯科特力持:小农经济行为的主导动机,是“避免风险”、“安全第一”,在同一共同体中,尊重人人都有维持生计的基本权利的道德观念,以及“主客”间的“互惠关系”等。因此,小农的集体行动,基本上是防卫性和复原性的,是为了对抗威胁生计的外来压力,对抗资本主义市场关系以及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入侵。詹姆斯斯科特小农的道义经济:东南亚的叛乱和生计维持(1976),农学中不同的传统,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毛泽东 小农经济是“封建”经济的基础,其主要特点是一整套的阶级关系,即:地主和小农生产者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小农的生产剩余,主要是通过地租(包括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和赋税形式而被地主及其国家所榨取。封建社会中的农民,既非形式主义分析中的企业家,也非实体主义者笔下的道义共同体成员。他们是租税的交纳者,受剥削的耕作者。其生产的剩余用来维持统治阶级和国家机器的生存。(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封建主义社会中小私有者农民的存在,但认为当时主要的阶级关系是地主和佃户间的关系。,农学中不同的传统,小农经济的优势和不足,小农经济究竟有无优越性,有无生命力,归根结底要看它能否适应农业发展和高速工业化的需要,能否就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并为工业化进程作出贡献。对此,日本、韩国、台湾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近三十年的历史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日本早就完成工业化了,现在他的城市化率达到95%以上,但日本的农业是小农;韩国走的也是工业化,但是他的农业也是小农。我国台湾地区的情况也类似。,(一)小农经济改造的理论前提小农经济的成功改造是以正确认识小农经济历史为前提的。中国小农经济是伴随着集权官僚制的产生而产生的,在集权官僚制社会中,土地制度是以集权专制为依据的皇帝名义下的国家所有制,其土地所有权归皇帝所有,而其所派生出来的占有权分给官吏皇族以及部分农民。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这种制度尽管发生一些变化,但是一直没有瓦解。建国以后,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村经济经历了几次大变革,从初级社、高级社,再到互助组、人民公社。再到最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可以说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原点,所以说小农经济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而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只拥有土地的占有权,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小农经济独特而势力庞大,所以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全新的理论前提。,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二)小农经济改造的主题在当前复杂的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中既有公有制,亦有私有制。既有社会主义,也有资本主义。改造小农经济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并不是把资本和技术带入到农村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在当前的一些新农村政策中,仍然只是局限于政府给农民修建各种基础设施,以及将资金和技术带进农村。这种方案治标不治本。真正的解决之道是改造小农经济制度,落实农民对劳动力的所有权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从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推动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三)小农经济的改造方向合作是以劳动者的人身权利为前提,由劳动者本人自愿联合而成。合作制是由合作结成的经济关系制度。这种制度本应成为劳动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但是由于前苏联以及我国领导人对于公有制发展方向的错误认识,使得合作制产生了异化。诞生了四不像的集体制,最终导致了社会主义农村改造的失败。真正的合作制要保证农民对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旨在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技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创造集体价值。,对小农经济的改造,(四)小农经济改造中的私有资本与集权官僚制度相比,私有资本具有一定得优越性,其会在小农经济的改造中发挥一定作用。民间资本以及先进技术的引入,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使其与合作制相结合发挥作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五)小农经济改造中的政府经济制度的变革是小农经济改造的成功之道,制度设计的优劣将决定小农经济改造的方向以及改革所能取得的成果。而制度的设计现阶段是通过国家的权力来实现,政府作为改革的主导者,要坚持合作制反对集体制,保障农民权利,完善民主法制,建立占有权行驶机构的有效监督机制,才能实现小农经济的改造。,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一)荷兰荷兰的农业高度集约化,在整个农业社会中,存在多层农业合作组织。这些组织成为荷兰农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可以为我们今天的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荷兰农业的特点有:实行民有民营性的股份合作社经营。荷兰农业股份合作社主要是加工和供销合作社、采购(投入)合作社、信贷和保险合作社等三种形式。无论农场规模大小,其主人均是一个或几个(股份)合作社的成员,以入股的方式参加合作社。该组织的性质是民有民营,即农民自己所有,农民自己经营。这种由农民自愿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在国家区域规划和宏观指导下独立自主经营的农业股份合作社,在荷兰农业管理中起主导和中心作用。其所生产的农产品占全国农产品的60,市场出售的牛奶90来自农业股份合作社。在农民自己组织的股份合作社中,银行为农业提供的信贷资金占90。,合作制的实现形式“合作组织+农户”,(二)加拿大加拿大是典型的集约化农业国家,以大型家庭农场和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相结合为特色。目前加拿大的农场总数约为25.4万个,绝大多数是家庭农场,平均规模在300公顷上下。100公顷以下的小农场占农场总数的45,500公顷以上的大型农场占总数的10,但是机械化程度高,其中大功率的农业机械占很大比重。各种大型和高功率的农机具互相配套,许多田间作业可以一次完成,以节省人力、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