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课件.pptx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目 录,一,立法背景,二,立法过程,三,主要特点,四,主要内容,重点条文解读,五,一、立法背景,第二阶段,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启动、调研阶段,时间大致为2006年-2011年。2006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启动的工作会议,财经委的主任和国家质检总局领导还有各部委都参加了工作组。随后人大财经委隔年就将它列入了人大立法计划中,经过5年的工作时间,起草组在全国进行调研,开始起草、修改、论证,提出草案, 2011年8月23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55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第三阶段,上会通过阶段,2011-2013年。到十一届人大最后一年,这部法律在2012年8月一审,2013年4月二审,2013年6月三审,高票通过,这部法律稿子变化很大,从最初的8章65条直至现在的7章101条,前后增加了30余条。在内容和框架上这部法有巨大的调整,经过三个阶段,使特种设备安全法顺利通过。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4年1月1日实施。,立法过程,二、立法过程,三、主要特点,法律条文具体明确,有很强的可执行性。,(一),妥善处理法律的稳定性和实践的变动性的关系,为改革预留了空间。,(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妥善处理条例的既有规定与制定法律的关系。,(三),明确了调整范围:1.特种设备的种类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八大类;2.环节,贯穿了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一直到报废的全过程,还增加了销售、租赁环节使之更加完整;3.采取了目录管理,国务院定目录,是法律规定八大类的特种设备细化的子目录;4.监管的范围就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节能监管工作相结合。,四、主要内容,(一),明确了工作原则:四大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其中还另有两个原则对管理工作更为重要,一个是分类监管的原则,一个是重点监管的原则。这两个原则的确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改革是方向性的、战略性的、根本性的。一定要充分体现对八大类特种设备的分类监管,这是法的原则和灵魂。,四、主要内容,(二),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体制。“三位一体”的工作监管模式和体制,主要主体是三大块,即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齐抓共管。这个体制的描述和思想比条例高出一个层级,是一大进步。条例更重要的是一部行政的法规,强调的更多是行政部门对安全的监察,而特种设备安全法花了很多的笔墨和章节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四、主要内容,(三),明确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这部法律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义务和要求做了详细规定,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一是明确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负责,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负有质量保证、安全管理、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义务,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二是建立特种设备的“身份证”制度,确保特种设备“从生到死”整个生命周期都有相应的安全信息记录,产品质量责任和使用管理责任可以追溯。三是规定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行报废制度,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的继续使用作出规定。四是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作出特别规定。,四、主要内容,(四),确立检验、检测制度。检验、检测专门设立了一章,其内容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自检,一类是政府监检,政府又分为监检和定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需要依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同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要求作出统一规定。一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核准,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经考核取得资格后,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二是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要求和职业道德。三是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四是要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资料和条件。,四、主要内容,(五),完善了政府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负有监管职责,但这个职责不是当“保姆”,而是做“警察”,依法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纠正“违章”。本法对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权限义务、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一是现行的监管体制不变,同时强调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明确除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适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不适用本法外,包括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适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其中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四、主要内容,(六),二是明确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对象,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是一个监督检查的重点。三是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要求和实施程序、期限等。四是明确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享有的职权,发现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当采取的措施,以及执法的程序要求。五是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安全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相关义务。,四、主要内容,(六),突出了社会监督。本法有针对性地对社会监督、公众安全和自我保护等问题做了规定。一是社会公众有权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省级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情况,组织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三是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公司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督促作用。四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五是社会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要求,服从管理和指挥。,四、主要内容,(七),五、重要条文解读,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一章 总则,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的定义及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本法将特种设备的经营纳入监管范围,主要是考虑到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独立进行的销售、出租活动越来越发达,也影响到特种设备的安全。 按照特种设备的“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基本特征,用列举法罗列了特种设备的种类范围: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这些特种设备是因设备本身性能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设备。,五、重要条文解读重要条文解读,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规定。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特种设备安全如同生产安全一样,所有的工作都是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其中人的生命是首要的重中之重,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因此也会产生一定的矛盾。比如,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会因增加强度和刚度而增加材料,会为保护安全而设置安全保护装置,会为加强可靠性而进行破坏性的型式试验等,这些措施都会增加设备本身的成本;采取许可、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强化运行管理,实行监督检验就会增加管理成本。在处理这方面的矛盾时,首先确保的是设备的安全性,也就是常说的安全一票否决权。,五、重要条文解读,二、预防为主的原则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包括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两个方面。防止事故的发生是最根本的一种要求,事前预防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事后处理是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特种设备的事前预防就是将所有能够造成事故的因素,从设计、制造、安装,以及改造、修理、使用等都要考虑到,并且采取必要的技术、行政、管理等手段和措施,使其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五、重要条文解读,三、节能环保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不是说不考虑其他方面,特别是节能和环保。特种设备中有一些设备本身就是高耗能设备。在特种设备设计时,如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到材料的使用、结构的合理、锅炉运行方式的科学等等,就会使特种设备达到既安全又节能环保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原则规定,未新增罚则) 。,五、重要条文解读,四、综合治理的原则要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涉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诚信、服务意识,涉及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政府监督管理和执法能力,涉及全社会的安全意识,需要各方协同,通过教育、道德以及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来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就是我们常说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要贯穿在整个安全工作中,有时也需要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典型事故,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治理工作。,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本条主要明确了特设监管的三大环节:生产、经营、使用。较之特设条例新增了经营环节。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五类行为。经营包括:销售、出租、进口三类行为。使用的主要制度包括:使用登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定期检验、注销、报废。,五、重要条文解读,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责任,以及要求各单位按规定配备和培训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一、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使用特种设备的活动中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此款强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既赋予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法定指挥决策权,同时也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法定义务。,五、重要条文解读,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按国家规定配备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导致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经营和使用特种设备活动的安全,除了有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外,还要从人员上加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涉及材料、力学、结构、焊接、仪表、电气控制、热能工程等多个学科的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相应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作业经验,才能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一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分为生产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确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制订日常检查的程序和要求,配合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工作,安排定期检验计划及其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其目的是确保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五、重要条文解读,二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国内外特种设备事故统计数据表明,操作失误和自行检测不到位是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最主要原因。特种设备的运行,离不开特种设备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他们的行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同时,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他们往往也是最直接的受害者。我国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始,就将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监察手段。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测和作业人员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其单位的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测和操作。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配备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但要满足相关规定的数量要求,同时应满足对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种类和技术能力的要求。,五、重要条文解读,三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有义务对其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特种设备的运行好坏,除基本要求外,还有针对装置情况、生产工艺和具体设备的许多其他要求,只有达到这些要求,才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因此,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技能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针对具体的设备和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对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持续培训、教育,可以保证培训、教育的有效性,确实提高执业水平。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技能水平的提高,也必然有利于安全水平的提高。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各企业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负责的基本原则,在法律的基本框架下,针对自身情况对员工进行培训,保障自身安全。,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与工作要求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本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包括生产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经营、使用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包括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从事无损检测、理化检测和从事使用自行检查等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焊接人员、各类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和操作人员等。由于特种设备本身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特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不但与特种设备本身质量安全性能有关,而且与其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及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有关。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保证安全管理、检测及作业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才能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因此,相关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这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监察工作一项主要工作和制度。,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自行检测、维护保养和申报接受检验义务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一、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设备的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内在原因和外界的因素,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进行经常性的自行检测、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才能保持正常的运行状况。定期做好自行检测、自行检查工作,可使一些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做好自行检测、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是使用单位的一项义务,也是提高设备的使用年限的一项重要手段。,五、重要条文解读,二、按规定对在用的特种设备的自行检测、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设备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自行检测、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时间。自行检测、自行检查、维护保养的项目、要求应该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进行。自行检测、自行检查、维修保养情况必须加以记录。在自行检测、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也必须做好记录,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许多使用单位都有自行检测、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并制定有相关的记录表格。,五、重要条文解读,三、及时申报并接受国家规定的检验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包括生产活动中的监督检验和使用中设备的定期检验,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由于特种设备检验的重要性,已经成为特种设备安全体系中与行政监督一样重要的技术监督。由于国家规定检验具有强制性,也称为法定检验。因此要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接受检验。按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定期检验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是以特种设备在运营、使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用其有关利益,或者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条款的约定对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 江苏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五、重要条文解读,第二节 生 产,第十八条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五、重要条文解读,本条是关于对特种设备生产实施行政许可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条件的原则规定。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措施。为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性,同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社会安全成本,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根据不同类别特种设备产品特点、危险性、复杂程度,及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生产活动的不同特点等,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设计、建立、实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五、重要条文解读,(一)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生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质量保证体系人员、技术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等,条件包括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资历要求,并规定相应的数量。(二)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包括与生产相适应的厂房场地、生产设备、工艺装置、试验设备、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等,并规定需要的数量。,五、重要条文解读,(三)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生产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建立一种以责任制为中心的质量控制体系,将整个生产过程,纳入科学、有效的管理轨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要求,生产单位应当从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材料和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焊接控制、热处理控制、无损检测控制、理化检验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其他过程控制,以及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环节,从质量方针目标、质量控制的基本要素、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以及相应的程序、内容、记录作出规定,并且形成文件,称为质量保证手册和相应的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工艺)文件等。,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一般义务的规定。 本条在本法中没有罚则。,五、重要条文解读,关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是指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不能满足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并列入国家特种设备淘汰产品目录的产品。根据节能法的要求,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特种设备产品实行淘汰制度。在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改造、检验、检测等环节将严格进行审查,确保特种设备淘汰制度的贯彻实施。例如:2011年6月1日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明确将TQ60、TQ80塔式起重机和QT1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以及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双层固定炉排燃煤锅炉除外)等特种设备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国家质检总局随之发布了关于注销新列入淘汰目录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11369号),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停止相关产品的制造许可并做好相关企业制造许可证的注销工作。,五、重要条文解读,第二十条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进行安全性验证的,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一、关于设计文件鉴定。(一)基本概念设计文件鉴定,是指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设计验证活动。设计文件是指涉及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结构、强度、材料和与安全性能有关的功能的设计图纸、计算书、说明书等,具体内容应在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中予以明确。(二)进行设计文件鉴定的产品范围在本条中将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实施设计文件鉴定。锅炉、气瓶、氧舱为定型产品,批量生产,设计量不大;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数量较少,但设计工况复杂,需要丰富的经验才能保证质量。把这些特种设备的设计审核集中在一些技术业务素质高的单位,可以积累丰富的经验,保证设计质量和审查工作的质量,提高管理效率。(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本条所规定的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承担。,五、重要条文解读,二、关于型式试验(一)基本概念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包括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或材料的型式试验是指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满足安全要求而进行的全面的技术审查、安全性能试验,以验证其安全可靠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内容也包括能效。(二)型式试验范围型式试验具体范围在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有三种情况。一是指新研制开发出来首次投放市场的或者首次在国内使用的进口产品;二是某个企业首次制造的;三是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按期进行的。特种设备材料制造单位的制造工艺、资源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等情况决定了其产品安全性能。 (三)型式试验机构本法所规定的型式试验工作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承担。,五、重要条文解读,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本条是关于承担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主体和电梯制造单位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环节中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电梯是一种特殊的机电产品,在制造完成时以部件形式出厂,安装完成之后才形成完整的产品,安装实际上是电梯的总装配工序,是制造的继续。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或更换原设备的结构、机构、控制系统等,使电梯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的活动。改造实际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电梯制造,不仅需要较强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调试能力、试验能力,还需要有一支具有相应能力的安装队伍,电梯改造活动甚至比普通电梯制造活动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电梯修理是指通过拆卸或更换电梯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等,但不改变原电梯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等活动。电梯修理中进行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修理、主要零部件的更换和校验、调试等,需要熟悉电梯的结构和特性,制造单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五、重要条文解读,关于委托。制造单位通过书面合同、协议或授权书等方式,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受托单位应取得相应许可,即安装由取得安装资格的单位承担、改造由取得改造资格的单位承担、修理由取得修理资格的单位承担。 制造单位有义务对其他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提供指导,并监督其工作质量,对安装、改造、修理完成的电梯进行调试和校验。,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四节 使 用,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合格特种设备的规定。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无论出厂时是否允许,只要使用时已经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范围,都不得再使用。,五、重要条文解读,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特种设备进行登记时,使用单位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特种设备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使用单位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持证作业人员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等,并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附产品数据表。符合规定的,方可进行登记。 考虑到实际情况,如调试等,允许使用单位在使用后的30天内办理登记手续,但必须经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使用登记标志包括使用登记证明文件或者使用登记证明文件中编排的使用登记编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该证明文件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包括设备本体、附近或者操作间。,五、重要条文解读,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含的内容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备本身技术文件和使用管理、检查的有关记录等二个方面。(一)证明特种设备本身质量的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提供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文件,有设计文件资料、制造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质量证明书等。特种设备在使用中,因工作需要进行改变性能的改造,应当按照设计、制造、安装的有关规定,进行改造的设计、施工的各项检查等,需要设计、施工单位出具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等资料。 重大修理,如承压设备的承压部件修理,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重要部件的修理应该由负责修理的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检验单位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五、重要条文解读,(二)特种设备使用过程的记录文件,包括定期检验、自行检查记录、设备日常运行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1.定期检验记录。主要是将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进行记载,出具的检验报告也应该一同存档。2.自行检查记录。为及时发现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各种隐患,并对设备安全使用状况进行分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对使用过程中的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查和定期巡回检查。一般情况下,自行检查和巡回检查是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的,反映了设备在当时的安全运行状况,都需要记录下来。 3.设备日常运行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控制的运行参数,由人进行观察并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五、重要条文解读,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一、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是指一个危险源和避免受其伤害的对象(人、设备或环境)之间的最小分开距离。安全距离的作用是减轻可预见的偶然性事故的影响,防止小事故逐步上升为大事故。安全距离包括了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是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的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安全距离取决于危险的种类(如介质毒性、易燃性、氧化性、窒息性、易爆性,高压力等)、特种设备设计和运行状态(如压力、温度、速度等)以及物质在这些状态下的物理性质、减少事故升级的外部缓解措施(如设置防火墙、围堤、排洪系统等)及其有效性、潜在的伤害对象(如人、环境或设备)。一级LPG(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要求站内LPG储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100米,与明火地点距离不小于45米等。,五、重要条文解读,二、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是指通过设置防护设备设施或利用空间距离等手段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或者避免人、设备或环境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防护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安全事故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如,为防止高空跌落,对于操作人员立足地点距离地面或运转层高于2000mm的大型锅炉,要求设置平台、扶梯和防护栏杆等设施,且这些设施应当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五、重要条文解读,三、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种设备用途广泛,涉及到千家万户,特种设备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是离不开的。例如,电梯必须安装在专用的电梯井内;锅炉一般要求安装在锅炉房内;大型压力容器必须安装在满足一定的水平度要求的基础上,基础中心圆直径、地脚螺栓中心与基础中心圆的间距、地脚螺栓预留孔中心与基础中心圆的间距、基础标高的允许偏差都应有详细的规定等。特种设备安全相关附属设施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施工等应满足消防法、建筑法、电力电气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例如汽车加油加气站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都属于典型特种设备,其设计、制造、使用、检验等都需要遵守本法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而与这些特种设备相关的建筑物、土建工程、附属的消防设施、仪器仪表、电气、报警装置等必须满足建筑、消防、电力电气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本条是关于定期检验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请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是指定期检查验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一些强制性技术措施。 根据特种设备本身结构和使用情况,在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如锅炉一般为二年、压力容器为三至六年,电梯为一年等。经过检验,其下次检验日期,都在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明中注明。,五、重要条文解读,二、定期检验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申请后,应当及时制定定期检验计划和方案,实施定期检验工作。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机构一般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交付使用单位存入技术档案。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不同种类的特种设备具有不同的定期检验标志,标志的主要内容为下次定期检验的日期。使用登记标记结合检验合格标记,是证明该设备合法使用的证明,置于显著位置,提示使用者(乘座者),在有效期内可以安全使用。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本条是关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的义务和与作业人员处理紧急事务的规定。,五、重要条文解读,一、安全管理人员有处理紧急事务的权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是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指定的人员,具体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2.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4.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5.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6.其他规定的义务。,五、重要条文解读,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事故隐患的报告义务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会产生事故隐患或者出现某种不安全因素,如锅炉出现超温、超压、低水位等现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从事设备运行的直接操作人员,这就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方面必须具备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另一方面也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密切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当发现异常情况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以便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当出现问题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包括停止运行,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消除的义务。,五、重要条文解读,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因各种情况发生故障和异常情况,不及时消除,可能就会引发事故。如锅炉出现超温、超压、低水位等现象,压力容器出现罐体的泄漏、变形、鼓包、隔热层脱落、法兰紧固螺栓松动等现象,压力管道出现管子泄漏、管道异常振动、管道变形、支吊架脱落、膨胀节开裂等现象,起重机械出现异常声响,游乐设施出现异常振动或者噪声等等。,五、重要条文解读,第四十五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五、重要条文解读,一、电梯维护保养的主体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电梯的维护保养技术性较强,而电梯的使用管理者一般不熟悉电梯的专业知识,所以必须由专业单位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