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ppt课件之五.ppt
授课计划及各章节课时分布,行政法概论 课时行政法的法源课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课时行政主体课时行政人课时行政相对人课时行政行为概述课时,授课计划及各章节课时分布,.行政程序概述课时.行政立法课时10.具体行政行为课时11.行政强制课时12.行政瑕疵课时13.行政复议课时14.行政诉讼课时15.行政赔偿课时,第七章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概念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分类第三节行政行为的效力,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概念,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二、行政行为的特征三、行政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及联系四、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五、行政行为的内容,一、行政行为的概念,通说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二、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的从属法律性具体体现为执行法律服从法律实质法治三个方面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的强制性行政行为的服务性行政行为的无偿性,三、行政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1行政行为与国家行为。行政行为与国家行为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可诉性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2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之间的区别在于:当事人的地位不同。行为的性质不同。,三、行政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3行政行为与行政机关的行为。4行政行为与职务行为、职务相关行为及职务中的行为。5行政行为与行政法上的行为。,四、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从主体上看,行政主体是行政行为的作出者。此为行政行为的主体要素从职能依据上看,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 执行公务的行为。此为行政行为的权力要素从行为的内容和作用上看,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法律要素,五、行政行为的内容,行政行为的内容即行政行为所包含的意思及其要达到的目的。概括地讲,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定权利和义务。2实现权利和义务。3剥夺、限制权利和减、免义务。4确认和恢复权利、义务。5确认法律事实。,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分类,(一)行政行为的理论分类(二)行政行为的法律分类,(一)行政行为的理论分类,程序行政行为与实体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与侵益行政行为附款行政行为(如道路期间禁止通行等)与无附款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强制行政行为与非强制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理论分类,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及多方行政行为主行政行为与从行政行为可诉行政行为与不可诉行政行为中间行政行为与最终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的法律分类,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的法律分类,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终局行政行为与非终局行政行为合法行政行为与违法行政行为有效行政行为与无效行政行为,第三节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行政行为效力的界定二、行政行为的空间效力三、行政行为的时间效力,一、行政行为的效力界定,(一)定义(二)特点(三)内容(四)有效要件,(一)行政行为的效力的概念,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所发生的法律效果行政行为的效果表现为它产生的特定的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这种约束力和强制力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一方都必须遵守和服从,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行为的效力特点,效力先定单方意志性,(三)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行政行为的公定力行政行为的不可改变力(实质确定力)行政行为的不可争力(形式确定力)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做出,除自始无效外,即获得有效性推定,在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撤销之前,要求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其给予承认、尊重和服从并不得根据自己判断对其无视、否定或抵抗的效力。,、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公定力发生的前提是:其一,行政行为已经做出而成为客观存在的事物;其二,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并非自始无效。公定力的本质是:是一种临时效用,它反映了行政行为效力在程序上的不间断性。,、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公定力的基本要求为:第一,先行服从义务,这主要是针对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而言的。第二,不容否定义务,这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而言的。,、行政行为的不可变更力,指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所具有的限制行政主体一方依职权随意对其予以改变的作用力。这一概念由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第一,发生时间。发生于行政行为成立之时,即只要行政行为一经正式做出,行政主体一方就不能随意加以改变。,、行政行为的不可变更力,第二,适用对象。既包括行政主体一方,也包括其上级行政机关。第三,行为范围。一切行政行为。第四,基本要求。要求行政主体一方非有法定事由且经过严格的程序,不得对原行政行为做出改变。,、行政行为的不可争力,不可争力是指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排除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届满之后对其提起争讼的作用力。行政行为不可争力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是:当法定时效超过时,行政行为即告确定;相对人也将随之失去正常的救济手段对其效力进行攻击的权利。,、行政行为的不可争力,不可争力概念包括以下三个基本要素:第一,不可争力的适用对象:行政相对人行使法律上的救济权利。第二,发生时间。发生于法定救济期限届满之时。第三,基本要求。是对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种限制。,、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执行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行为具有的要求相对人自行履行或者强制相对人履行其所设定义务的作用力。执行力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阶段性。从时间上看,执行力发生于行政行为生效之时。而且,在行政行为失效之前,执行力始终都是实际存在着的。,、行政行为的执行力,第二,有限性。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并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对于相对人权益影响较大的强制执行力来说,所受的限制更多。第三,灵活性。在有的情况下,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只能依赖于相对人自觉履行,行为本身不能强制执行。而在另一些情况下,行政行为做出即意味着执行完结,既不需要相对人自觉履行。,(四)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权限合法,即权限要件行政内容合法,即内容要件行为程序合法,即程序要件形式要件,二、行政行为的空间效力,行政行为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行为在空间上的拘束范围,即关于行政行为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三、行政行为的时间效力,行政行为的时间效力也就是行政行为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为止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包括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时间效力、生效时间()发布之日;()发布之日后另定一个时间生效,三、行政行为的时间效力,(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时间效力、失效时间。通常当授权法规定的授权时效届满时,依授权法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失效;新法废除旧法;法规清理中宣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废止;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宣布废止、撤消;抽象行政行为调整的社会事态已消灭或效果已完成而失效。,三、行政行为的时间效力,(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效力、即时生效。、告知生效。、受领生效。、附款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