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汽车排放标准和排放试验课件.ppt
第五章 汽车排放标准与排放试验,目前,几乎所有国家对汽车排放均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这种规定以汽车排放标准或法规的形式颁布并执行。从某种意义上讲,汽车排放控制技术产生和应用的动力就在于这些具有法律效应的汽车排放法规。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及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都不一样,所以制定的汽车排放标准也有所不同。从现在世界汽车工业发展情况来看,汽车排放标准已经形成三大体系。汽车排放实验则是围绕着汽车排放标准进行,它包括研究和评价两个方面。,汽车排放标准,GB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 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11340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GB14763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一、组成部分压燃式发动机排气烟度排放控制要求型式核准已批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排气烟度排放控制要求为单独进行发动机型式核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排气烟度排放控制要求在用汽车的排气烟度排放控制要求二、测试内容与方法全负荷稳定转速试验的不透光烟度自由加速试验的不透光烟度(新车、在用车)在用车加载减速试验的不透光烟度,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一、怠速与高怠速工况怠速工况:发动机无负载运转状态。即离合器处于接合位置、变速器处于空档位置(对于自动变速箱的车应处于“停车”或“P”档位);采用化油器供油系统的车,阻风门应处于全开位置;油门踏板处于完全松开位置。高怠速工况:利用油门踏板将发动机转速稳定控制在50%额定转速或制造厂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高怠速转速时的工况。本标准中将轻型汽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2 500100r/min,重型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1 800100r/min;如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制造厂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高怠速转速。,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二、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三、过量空气系数()的要求 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的汽车进行过量空气系数()的测定。发动机转速为高怠速转速时,应在1.000.03 或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测试前,应按照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预热发动机。,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四、测试内容与测试方法双怠速法稳定工况法瞬态工况法,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一、测试内容与方法型试验: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双怠速试验:测定双怠速的CO、HC 和高怠速的值型试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型试验: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型试验: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 型试验:低温下冷起动后排气中CO 和HC 排放试验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型试验,型试验由两部分(1 部和2 部)组成。试验1 部包括4 个城区循环,每个城区循环包含15 个工况;试验2 部由1 个城郊循环组成,该城郊循环包含13 个工况。经制造厂同意,可以在1 部结束和2 部开始之间加入不超过20 秒的不取样时段,以便调整试验设备。,双怠速试验,试验在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双怠速试验,制造厂在型式核准时,应提交双怠速的CO、HC 污染物排放值和高怠速的值的控制范围。并保证在出厂后24 个月内车辆的高怠速值在控制范围内。制造厂应对生产下线的汽车进行双怠速试验。汽车的双怠速CO、HC 排放值和高怠速值都应在制造厂型式核准时申报的控制范围内。,型试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除装压燃式发动机的汽车外,所有汽车都必须进行此项试验。 对于两用燃料车,仅对燃用汽油进行此项试验。对于单一气体燃料车,仅对燃用气体燃料进行此项试验。进行型试验时,发动机曲轴箱通风系统不允许有任何曲轴箱污染物排入大气。,型试验(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所有汽油车都必须进行此项试验。两用燃料车仅对燃用汽油进行此项试验。进行型试验时,蒸发污染物排放量应小于2g/试验。,型试验(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试验在跑道上、或道路上、或底盘测功机上进行80000km 耐久性试验,确定实测劣化系数,劣化系数应不大于表3中的数值。 表3 劣化系数表从试验开始(0km),每隔10000km(400km)或更短的行驶里程进行一次型试验,测量排气污染物。, 型试验低温下冷起动后排气中CO 和HC 排放试验,试验应在环境温度266 K (-7)下进行。试验由型试验1 部的四个城区循环组成,共持续780 秒,试验期间不得中止,并在发动机起动时开始取样。试验应进行三次。CO 和HC 测得的排放量必须小于表4 所示限值。对于每种污染物而言,只要这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小于规定的限值,三次测量结果中允许有一次的值超过限值,但不得超过该限值的1.1 倍。,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车载诊断(OBD)系统应满足下表的要求。试验在型耐久性试验用汽车上、型耐久性试验结束时进行。如果没有进行型耐久性试验,可使用经适当老化(经检测机构确认相当于行驶了80 000km)并具有代表性的汽车进行车载诊断(OBD)系统验证试验。当失效导致排放超过下表规定的极限值时,车载诊断(OBD)系统必须指示出与排放相关的失效部件或系统。,试验装置,测量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采用的试验装置主要有:底盘测功机定容取样器分析设备控制系统,测试内容与仪器,一氧化碳(CO):采用不分光红外线吸收型分折仪(NDIR) 碳氢化合物(HC):采用氢火焰离子型分析仪(FID),其原理是利用某些气体在高温火焰中的电离现象,通过检测电极间的离子电流来测定气体浓度。氮氧化物(Nox):采用化学发光型分析仪(CLD),其原理是:被测气体中的NO与O3反应产生化学发光现象,这种化学发光的强度与NO浓度成正比。NO2转换为NO后(转化器),再进入化学发光室,转化效率应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