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教材课件.ppt
第七章确认与验证,确认与验证的主要内容,确认与验证的管理原则确认与验证的实施确认与验证的验证状态的持续保持确认与验证文件的管理,确认与验证的定义,确认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验证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检验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验证与确认的关系,验证和确认本质上是相同的概念确认通常用于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验证则用于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在此意义上,确认是验证的一部分,验证与再验证,验证与再验证再验证一项生产工艺,一个系统或设备经过验证并在使用了一个阶段以后,旨在证实其验证状态没有发生变化而进行的验证活动。验证是包括再验证,再验证是验证工作的延续。,工艺验证与工艺优选,工艺验证也称为过程验证。证明工艺在预期参数范围内运行时,能有效地、重复地生产出符合预定质量标准和质量属性的产品的有文件记录的一系列活动。是以工艺的可靠性和重现性为目标,是对工艺优选条件的确认。工艺优选工艺开发的一个阶段,对工艺条件的优化过程。工艺优选是工艺验证的基础或前提,不应拖到工艺验证阶段。,最差条件与挑战性试验,最差条件在SOP范围内,由工艺参数的上、下限和相关因素组成的一个或一系列条件。与理想条件相比时,最差条件使产品或者生产工艺失败的几率为最大,但这类最差条件不一定必然导致产品或工艺的不合格。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挑战性试验确定某一个工艺过程或一个系统的某一组件,如一个设备、一个设施在设定的苛刻条件下能否确保达到预定的质量要求的试验。,第一百三十八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 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即,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建立风险评估系统 - 执行风险评估,找出关键的项目(设备、工艺参数)- 建立验证主计划(VMP), - 完善VMP的附件: 验证项目清单 (列明了确认/验证的项目,以及时间安排)所谓找出验证的范围:就是通过风险评估,确定关键的设备、工艺。所谓验证的程度:即风险程度不同的项目,所需的关注程度不同,从而采取的验证手段也不同。,如果没有进行风险评估就开展确认/验证工作,会导致两个问题: 1. 无法向监管机构证明所有关键的项目都被确认、验证涵盖; 2. 无法提供制定确认/验证方案(检查项目、标准)的依据。,通过风险评估,可以找出:1. 哪些设备为关键设备,从而确定是否需要做确认、具体的确认活动(DQ, IQ, OQ和PQ),以及具体的检查项目、参数;2. 关键的工艺参数,为编写工艺验证报告提供依据;3. 选择清洁验证的关键物料和设备等等。,用风险管理工具对工艺进行评估,评估出工艺中的一些关键点:关键步骤、关键物料、关键工艺参数、关键控制点、关键设备。针对关键点需要制定控制策略。我们验证就需要针对这些关键点进行验证。另外还要注意风险评估评估的都是因素,对于关键因素的控制范围则需要进行进一步关键性分析从而确定需要验证的点。,第一百三十九条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验证状态保持的主要手段有:预防性维护保养(设备)校验(设备)变更控制、偏差处理(质量保证)生产过程控制(物料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产品年度回顾(质量保证)再验证管理(质量保证、验证管理),第一百四十条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记录证明达到以下预定的目标。第一百四十五条企业应当制定验证总计划,以文件形式说明确认与验证工作的关键信息。第一百四十七条应当根据确认或验证的对象制定确认或验证方案,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应当明确职责。第一百四十八条确认或验证应当按照预先确定和批准的方案实施,并有记录。确认或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当写出报告,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的结果和结论(包括评价和建议)应当有记录并存档。以上条款是针对验证组织及职责、验证文件的管理提出要求。,验证组织及职责,对于制药企业来讲,验证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且对验证人员的专业知识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建议成立专管部门并且由专人进行管理。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都有确保完成验证或确认工作的职责。,验证的职能机构的职责,通常验证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管理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变更控制的审核;验证计划、验证方案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参加企业新建和改建项目的验证以及新产品生产工艺的验证;企业验证总计划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验证文件的管理,由于验证文件是重要的GMP文件,所有的验证文件必须按照企业文件的管理规程进行管理。第一百六十二条有要求。第一百六十二条每批药品应当有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关的记录。批记录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其他重要文件应当长期保存。,验证文件包括,验证总计划 (VMP)验证方案验证实施记录验证报告标准操作规程(SOP),验证总计划( validation Master Plan,VMP),又称验证规划,是项目工程整个验证计划的概述,是指导企业进行验证的纲领性文件。是为公司的整个验证工作的实施提供政策、导向以及公司生产、设施、系统和质量计划的总体情况。阐述企业应进行验证的各个系统、验证所遵循的规范、各系统验证应达到的目标,即验证合格标准和实施计划。,企业的最高领导层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需要批准验证总计划,质量管理负责人的批准以确保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法规和企业的要求,最高领导层即各个职能部门和企业的负责人的批准以确保能够提供足够资源进行验证。 而且该文件必须定期更新以反映该企业最新的验证状况。,验证总计划的目的,保证验证方法的一致性和合理性界定工艺、设备,使其处于受控状态是制定验证程序、方案及报告的基础为验证的有效实施提供保证作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具,验证总计划至少包括以下信息:,验证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与指南;详细说明验证活动中相关部门的职责;概述企业所有的验证活动;项目进度计划。,验证总计划所包含的内容(一),批准页和目录介绍和目的 设施和工艺描述 人员、计划和时间表 验证委员会成员职责 工艺控制因素需验证的设备、仪器、工艺和系统,合格标准文件,如验证方案和报告 标准操作规程 (SOP)培训及其要求,使各个项目的验证执行人员可以清楚的知道验证的方法和接受标准,验证总计划所包含的内容(二),分析方法的验证;计算机系统验证;下次验证的间隔周期、时间;新工艺的周期验证;意外事件(不利因素),例如,动力停止,计算机的损坏和修复,过滤器的完整性检验失败等;关键可接受的标准;确保系统布局方法的文件,例如:培训记录,原数据的保留记录,校验记录,验证方案,验证报告等相关的SOP列表计划和日程验证的场地,验证方案,应该能够清楚地描述出验证程序。至少应该包括: 重要的背景信息,验证目的 负责人员,SOP的描述 设备(包括验证前后的校验) 相关产品和工艺的标准,验证类型和频次 应该清楚地确定需要验证的工艺和/或参数验证方案应在审核并得到批准后实施。,验证报告,应反映验证方案的要素内容至少包括:简介概述验证总结的内容和目的。系统描述 对所验证的系统进行简要描述,包括其组成、功能以及在线的仪器仪表等情况。相关的验证文件 将相关的验证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列一索引,以便必要时进行追溯调查。人员及职责 说明参加验证的人员及各自的职责,特别是外部资源的使用情况。 验证的实施情况 预计要进行哪些试验,实际实施情况如何。验证合格的标准 可能的情况下标准应用数据表示。如系法定标准、药典标准或规范的通用标准(如洁净区的级别),应注明标准的出处,以便复核。验证实施的结果 各种验证试验的主要结果。偏差及措施 阐述验证实施过程中所发现的偏差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措施。验证的结论 明确说明被验证的子系统是否通过验证并能否交付使用。,第一百四十条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记录证明达到以下预定的目标:(一)设计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二)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装符合设计标准;(三)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四)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五)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确认,确认分四个阶段:一设计确认(DQ)一安装确认(IQ)一运行确认(OQ)一性能确认(PQ),确认,确认应在生产工艺验证实施前完成。确认的过程应有逻辑性、系统性,应起始于厂房、设备、公用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阶段。根据设备、公用设施或系统的功能和操作,可能仅要求安装确认(IQ)和运行确认(OQ),因为设备、公用设施或系统的正确运行足以证明其性能。设备、公用设施和系统随后应按照常规计划进行维护、监控和校准。主要设备以及关键公用设施和系统需要进行IQ、OQ和PQ确认期间,应准备操作、维护和校验的所有SOP。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设计确认,应提供文件证据证明符合设计标准。,安装确认,应提供文件证据证明安装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在安装确认过程中,应核对采购标准、图纸、手册、备件清单、供应商详情。控制和测量装置应经校验。,运行确认,应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公用设施、系统或设备以及所有的部件能按运行标准操作。应设计测试以证明在整个正常运行范围内及其运行条件的上下限(包括最差条件)时都能正常运行。应测试运行控制、报警、开关、显示以及其他运行要素。应完整阐述根据统计学方法而进行的测量。,性能确认,应提供文件证据证明公用设施、系统或设备以及所有的部件在常规使用中能持续一致地符合性能标准。应收集覆盖适当时间段的测试结果以证明一 致性。,工艺验证方法,一、前验证指投入使用前必须完成并达到设定要求的验证适用于正常使用前的新设备/新工艺二、同步验证指在工艺常规运行的同时进行的验证(是在已确认的设备上用产品来进行)一般为前三批产品,为连续的三个全批量风险大,比较少用以上两种是通过试验获得的证据三、回顾性验证(基于对积累的数据的分析对于现有的设备/工艺的验证,建立在对丰富的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使用常用于非无菌生产工艺)(无菌工艺不推荐使用),工艺验证通常应在药品上市前完成(前验证)。尽可能优先采用前验证,在例外情况下,如无法进行前验证时,则有必要在日常生产中进行工艺验证(即同步验证),回顾性验证,可用于回顾验证的数据留样检测数据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工艺控制图维修保养工作日志人员变更记录工艺能力研究(如:CpK)成品检测数据(包括趋势)产品稳定性数据,第一百四十一条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前,应当验证其常规生产的适用性。生产工艺在使用规定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应当能够始终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这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GMP的核心内容,目的为了扭转验证工作与实际生产脱节的现状。,第一百四十二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第一百四十四条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再验证的分类,强制性再验证(法规要求的)改变性再验证(发生变更时的“改变”性再验证)定期再验证(每隔一段时间进行的“定期”再验证)。包括进行规律性工艺 模拟研究;环境监测、消毒规程、设备清洁和灭菌;设备例行维护和再确认(如:蒸汽灭菌柜、空气净化系统等);产品过滤器、容器、呼吸器等进行有规律的完整性测试。水系统的验证是持续性的验证,影响验证状态的变更包括:,起始物料的变更(包括物理性质,如密度、粘度,或可能影响工艺或产品的粒径分布等);起始物料生产商的变更:将生产转移到不同的场所(包括厂房的变更和影响工艺的安装等);内包装材料的变更(如用塑料等材质替代玻璃);设备变更(如增加自动检测系统、安装新设备、机器或装置有较大的改动以及故障等);生产区和配套支持系统的变更(如区域重新布局,或采用新的水处理方法等);出现不良的质量趋势;基于新知识而出现的新情况,如新技术;改变配套支持系统,再验证方案,再验证方案强调验证目的,接受标准,测试方法及结果评估再验证不是简单重复首次验证的过程,必须考虑自上次验证 后设备/工艺/系统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偏差情况,变更情况等再决定验证方案再验证方案必须考虑现行法规对验证的要求,工艺再验证是为了证实一个产品的生产工艺在使用一个阶段以后,其“验证状态”没有发生漂移而进行的验证。由于关键设备和工艺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即使是在设备及规程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也应定期进行再验证。,以下4种情况需考虑再验证:1、生产工艺改变2、连续性地出现生产批产品不合格,并无法找到发生偏差的根本原因3、连续性地出现中间体、成品或稳定性检验结果呈现不良趋势,并无法找到根本原因4、连续性地出现生产偏差,并无法找到根本原因,再验证的方法,回顾性验证同步验证同步验证的方法,应结合对历史数据的回顾,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如使用过程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过程流程图、过程关键性分析等工具)来确定再验证的频次和范围。,第一百四十三条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 明确了对清洁验证的要求,详细规定了清洁验证的要点和技术要求。是条款第八十四条的基础。是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手段。清洁与其它的关键工艺一样应当加以验证。,强调了为确认清洁规程的效力,应进行清洁验证。并且应根据所涉及的物料,合理的确认产品残留、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限度标准。这个限度标准应该是可以达到的,能够被证实的。 强调了应使用经验证的、检出灵敏度高的检验方法来检测残留或污染物。每种分析方法或仪器的检测灵敏度应足以检测出设定合格限度水平的残留或污染物。 通常只有接触产品设备表面的清洁规程需要验证。某些场合下,还应考虑不直接接触产品的部分。 强调应验证设备使用与清洁的间隔时间,以及已清洁设备可保留的时间,并通过验证确定清洁的间隔时间和清洁方法。,51,要求:建立书面标准操作程序(SOP),其中必须详细规定设备各部件的清洗过程。 建立书面的清洗方法验证通则要求。 清洗方法验证通则应规定执行验证的负责人、批准验证工作的负责人、验证标准(合格标准)、再验证的时间。 对各生产系统或各设备部件进行清洗验证之前,应制定专一特定的书面验证计划,其中应规定取样规程、分析方法(包括分析方法的灵敏度)。 按验证计划进行验证工作,记录验证结果。做出最终的验证报告,报告应由有关管理人员批准,并说明该清洗方法是否有效。,在对一清洗程序进行评估时,要考虑:- 在何时开始对设备或系统进行清洗? - 表面清洗指的是什么? - 是否需要对设备进行手工擦洗? - 用溶剂洗了之后,还要进行手工擦洗,其目的在于什么? - 人工清洗程序在批与批之间和产品与产品之间是如何变化的? - 最适合的溶剂或清洁剂是什么? - 对于同一设备,生产了不同的产品是否需要不同的清洗程序? - 清洗过程需进行几次才可以确保设备的每个零件都得到了充分的清洗?,检验方法应经过验证。检验方法对被检测物质应有足够的专属性和灵敏度。方法验证还包括检测限度,准确度,精密度,线性范围,回收率试验,重现性。,下列情况需考虑再验证:,清洁程序本身发生改变新的产品;新的生产设备或生产设备发生改变新的生产工艺或生产工艺发生改变日常环境监测重复性地超标或呈现不良趋势;年度的清洁程序确认批(连续3批)无法达到接受标准,第一百四十九条应当根据验证的结果确认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强调工艺验证报告与工艺规程和相关操作规程、操作及记录的一致性,确保工艺验证的状态的有效控制。,分析方法验证,任何分析测试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稳定、可靠和准确的数据。分析方法验证在其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方法验证的结果可以用于判断分析结果的质量、可靠性和一致性。分析方法应使用经过确认的仪器进行验证。通过方法验证,应确定系统适用性试验和质量控制检查的参数和接受限度。,附录2:原料药 第五章 验证,第二十条 应当在工艺验证前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通常在研发阶段或根据历史资料和数据确定。第二十一条 验证应当包括对原料药质量(尤其是纯度和杂质等)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操作。,附录2:原料药 第五章 验证,第二十二条 验证的方式:(一)原料药生产工艺的验证方法一般应为前验证。因原料药不经常生产、批数不多或生产工艺已有变更等原因,难以从原料药的重复性生产获得现成的数据时,可进行同步验证。(二)如没有发生因原料、设备、系统、设施或生产工艺改变而对原料药质量有影响的重大变更时,可例外进行回顾性验证。该验证方法适用于下列情况:1.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均已确定;2.已设定合适的中间控制项目和合格标准;3.除操作人员失误或设备故障外,从未出现较大的工艺或产品不合格的问题;4.已明确原料药的杂质情况。(三)回顾性验证的批次应当是验证阶段中有代表性的生产批次,包括不合格批次。应当有足够多的批次数,以证明工艺的稳定。必要时,可用留样检验获得的数据作为回顾性验证的补充。,附录2:原料药 第五章 验证,第二十三条 验证计划:(一)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工艺变更的类别决定工艺验证的运行次数。前验证和同步验证通常采用连续的三个合格批次,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更多的批次才能保证工艺的一致性(如复杂的原料药生产工艺,或周期很长的原料药生产工艺)。(二)工艺验证期间,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与质量无关的参数(如与节能或设备使用相关控制的参数),无需列入工艺验证中。(三)工艺验证应当证明每种原料药中的杂质都在规定的限度内,并与工艺研发阶段确定的杂质限度或者关键的临床和毒理研究批次的杂质数据相当。,附录2:原料药 第五章 验证,第二十四条 清洁验证:(一)清洁操作规程通常应当进行验证。清洁验证一般应当针对污染物、所用物料对原料药质量有最大风险的状况及工艺步骤。(二)清洁操作规程的验证应当反映设备实际的使用情况。如果多个原料药或中间产品共用同一设备生产,且采用同一操作规程进行清洁的,则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作为清洁验证的参照物。应当根据溶解度、难以清洁的程度以及残留物的限度来选择清洁参照物,而残留物的限度则需根据活性、毒性和稳定性确定。(三)清洁验证方案应当详细描述需清洁的对象、清洁操作规程、选用的清洁剂、可接受限度、需监控的参数以及检验方法。该方案还应当说明样品类型(化学或微生物)、取样位置、取样方法和样品标识。专用生产设备且产品质量稳定的,可采用目检法确定可接受限度。,附录2:原料药 第五章 验证,(四)取样方法包括擦拭法、淋冼法或其它方法(如直接萃取法),以对不溶性和可溶性残留物进行检验。(五)应当采用经验证的灵敏度高的分析方法检测残留物或污染物。每种分析方法的检测限必须足够灵敏,能检测残留物或污染物的限度标准。应当确定分析方法可达到的回收率。残留物的限度标准应当切实可行,并根据最有害的残留物来确定,可根据原料药的药理、毒理或生理活性来确定,也可根据原料药生产中最有害的组分来确定。(六)对需控制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污染水平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设备清洁验证文件中有详细阐述。(七)清洁操作规程经验证后应当按验证中设定的检验方法定期进行监测,保证日常生产中操作规程的有效性。,总结,确认与验证是GMP的基本组成部分。 企业应建立和维护验证总计划,明确验证职责,确定技术要求,以保证验证方法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企业应根据药品生产的工艺要求、复杂性、技术实现性等因素选择系统、合理的确认和验证方法对设施、设备、工艺、清洁和灭菌方法、检验方法、计算机化系统进行确认与验证实施,保持验证文件的相关文件。 通过产品/系统回顾、生产过程控制、变更控制、验证管理等方式界定工艺和设备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