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理课件.pptx
一、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概念,安全生产法中的概念,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概念,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的概念,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概念,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危险物质:一种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概念的扩展,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隐患和事故的关系,宏观上: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微观上:单起事故后果的偶然性,海因利希法则:1:29:300,预防重大事故必须减少隐患和未遂事故,危险源与隐患的特点 1危险源的特点:客观存在,稳定,可显示; 2事故隐患的特点:主观和客观,时效性, 隐性,动态变化; 3一个重大危险源可存在多个隐患。 不知道隐患的存在是最大的隐患! 事故预防必须从危险源辨识抓起!,二、国内外重大危险源监控法规政策与技术要求,1974年英国最早开始研究,1974年,英国卫生与安全委员会设立了重大危险 咨询委员会,简称CAMH 英国卫生与安全监察局(HSE)专门设立了重大危 险管理处 CAMH于1976年首次向英国卫生与安全监察局提 交了建议的重大危险源标准 1999年颁布了重大事故危险控制条例(COMAH),1982年欧共体开展工作,欧共体在1982年6月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EC Directive 82501,简称塞韦索法令 ,1996年颁布了塞韦索法令 ,OECD在重大危险源方面开展的工作,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OECD Council Act(88)84中也给出了20种重点控制的危害物质的临界量,为实施塞韦索法令 欧共体各国开展的工作,为实施塞韦索法令,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欧共体成员国都颁布了有关重大危险源控制规程,要求对工厂的重大危害设施进行辨识、评价,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措施,并向主管当局提交详细描述重大危险源状况的安全报告。,美国OSHA开展的工作,1992年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颁布了“高危险性化学物质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标准,提出了137种易燃、易爆、强反应性及有毒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要求企业在1997年5月26日前必须完成对上述规定危险源的分析和评价工作。,其他国家开展的工作,在国际劳工大会(ILO)支持下印度、印尼、泰国、马来西尼和巴基斯坦等都建立了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993年9月澳大利亚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颁布了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各州将用该标准作为控制重大工业危险源的立法依据。,国际劳工组织开展的工作,1988年ILO出版了重大危险源控制手册;1991年ILO出版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实施细则;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及建议书。,2000年9月发布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2002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6月29日公布了安全生产法 2004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机构起草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送审稿)。 2004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7年1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9年3月发布了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ILO第174号公约),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重大危险源安全报告 应急计划 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 重大危险源的监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重大危险源的评价,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 联合作用 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 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 施,降低危险水平,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企业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报告。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计划等。 安全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技术进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主管部门经常进行检查和评审。,应急计划,企业现场应急计划 政府主管部门场外应急计划 传达到公众 修订和重新散发相关资料,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地使用政策,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和其他工作场所、机场、水库、其他危险源和公共设施安全隔离。,重大危险源的监察,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评估和咨询。,重大工业事故预防控制技术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 (二)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二十二条规定“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第八条 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第四十一章 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第二节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测监控,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搞好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每3年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现场检测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每3年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现场检测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以及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并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并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各类信息的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安全管理基本思想的转变,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从传统的安全管理向现代安全管理模式转变; 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 从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转变。,三、重大危险源辨识,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的工业设施(重大危险源)。 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害设施/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通过危害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源。,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参考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工业生产的特点和火灾、爆炸、毒物泄漏重大事故的发生规律,以及1997年由原劳动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试点的情况,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提出了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2009年该标准修订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 贮罐区(贮罐) 压力容器 库区(库) 煤矿(井工开采) 生产场所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压力管道 尾矿库 锅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3 定义 单元 unit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4.1 辨识依据4.1.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和表2。4.1.2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a)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 b)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表1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9类78种),表2 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4.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4.2.1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4.2.2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 + q2/Q2 + + qn/Qn 1 (1)式中: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危险物质超过临界量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单元中的一种危险物质数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 另一种情况是单元中的各种危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之比的和大于1。,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 贮罐区(贮罐) 压力容器 库区(库) 煤矿(井工开采) 生产场所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压力管道 尾矿库 锅炉,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的管道。,长输管道 公用管道 工业管道,长输管道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管道;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管道公称DN300mm的管道。,长输管道是指用于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一般指跨越地(市)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公用管道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点前的热力管道。公用管道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工业管道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输送GB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的管道;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工业管道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锅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1(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1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蒸汽锅炉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锅炉制造许可级别划分,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液体的气瓶;氧舱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煤矿(井工开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尾矿库,全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m的尾矿库。,从2004年初开始,经过准备、培训、申报登记、核实4个阶段的工作,按照储罐区(储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含采矿厂)、尾矿库等9大类,以文件界定的临界量标准进行申报登记。全省共查出各类重大危险源1705个,其中,储罐区140个,占8.21%;库区104个,占6.1%;生产经营场所1198个(加油站859个),占70.26%、压力管道6个,占0.35%、锅炉75个,占4.4%、压力容器164个,占9.62%、金属非金属11个,占0.65%、尾矿库7个,占0.41%。,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技术标准还不完善。国家公布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0)只是规定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有毒物质和活动性物质等共142种物质及其临界量,对其他物质缺乏标准和依据。 二是对重大危险源辨识缺乏统一的评估分级标准。使重大危险源分级工作无法进行下去。 三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配套法规不完善。尽管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颁布与实施,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配套法规不完善,就评估分级来说,是由企业自己评估分级,还是由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完成。 四是由于无资金投入,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监管系统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的信息管理平台暂时无法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价分级的目的和意义,重大危险源评价分级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 企业和政府安全管理的需要; 分级管理的依据; 制定应急计划的需要; 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的依据。,风险评价的一般程序,紧急应变,风险(R) = 频率(F) 严重度(C),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风险的严重度等级,第64页,风险的可能性等级,第65页,风险指数矩阵,确定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推荐采用:基于潜在生命损失值(PLL),PLL重大危险源的潜在生命损失值;Pi危险源的第i个事故情景发生的概率;Ni危险源的第i个事故情景造成的死亡人数;S为危险源事故情景的个数。,重大危险源快速评价方法,重大危险源快速评估方法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进行评价,以预测事故发生的死亡半径为主要评价指标,以死亡半径的大小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事故后果预测的原则,最大危险原则 如果危险源具有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种事故形态,按后果最严重的危险物质或事故形态考虑;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悬殊,则按后果最严重的事故形态考虑。 概率求和原则 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不太悬殊,则按统计平均原理估计总的事故后果。,假设条件,在估算事故后果时,假设事故的伤害效用是各向同性的,且无障碍物; 伤害区域是以单元的中心为圆心、以伤害半径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四、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 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采取措施减少故障的发生 故障安全设计,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的基本出发点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 1、消除危险源 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3、隔离,1、消除危险源 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源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但是,人们不能消除系统中所有的危险源,只能根据具体的技术、经济等条件,消除其中的部分危险源。,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受实际的技术、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有些危险源不能被彻底根除,这时应该设法限制它们拥有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降低其危险性。,第76页,3、隔离 预防事故发生的隔离措施有分离和屏蔽两种。前者是指时间或空间上的分离,防止一旦相遇则可能产生或释放能量或危险物质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物质相遇;后者是利用物理的屏蔽措施局限、约束能量或危险物质。,第77页,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其基本出发点是防止事故时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达及人或物,或者减轻对人或物的作用。 1、隔离:远离、封闭、缓冲 2、个体防护 3、薄弱环节 4、避难与援救,第78页,1、隔离 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隔离措施其作用在于把被保护的人或物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隔开。具体地,隔离措施包括远离、封闭、缓冲三种措施。 远离:把可能发生事故而释放出大量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工艺、设备或工厂等布置在远离人群或被保护物的地方。 封闭:利用封闭措施可以控制事故造成的危险局面,限制事故的影响,以及为人员提供保护。 缓冲:缓冲可以吸收能量,减轻能量的伤害作用。,第79页,2、个体防护 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也是一种隔离措施,它把人体与能量或危险物质隔开。,第80页,3、薄弱环节 利用事先设计好的薄弱环节使能量或危险物质按照人们的意图释放,防止能量或危险物质作用于被保护的人或物。一般地,设计的薄弱环节即使破坏了,却以较小的损失避免了大的损失。因此,该项技术又称为“接受微小损失”。,第81页,4、避难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该努力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但是,当判明事态已经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时则应该迅速避难,撤离危险区域。,采取措施减少故障的发生 1、安全系数 2、提高可靠性 3、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系数 最早的减少故障的方法是在设计中采用安全系数。安全系数的基本思想是,把结构、部件的强度设计得超出其必须承受的应力的若干倍,这样就可以减少因设计计算错误、未知因素、制造缺陷及老化等原因造成的故障。 可以通过减少承受的应力、增加强度等办法来增加安全系数。 在工程实践中还常常应用安全阀的概念,显然,欲减少故障,必须增加安全阀。,故障安全设计 在系统、设备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破坏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证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称为故障安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