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课件.ppt
,1,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2,一、概述,1. 生活饮用水及其重要性2我国饮用水卫生现状3我国现行饮用水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简介 4饮用水术语,3,1.生活饮用水及其重要性,生活饮用水(简称饮用水,Drinking Water)是指供人们正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既包括日常生活的饮水,也包括日常洗漱、洗涤物品、沐浴等生活用水。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需求,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污染的饮用水可引起疾病,有介水肠道传染病、化学物质污染引起的公害病、水性地方病、接触病原体污染的水引起疾病;提供充足的卫生安全的生活饮用水,既能预防控制疾病,又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4,饮用水(又称生活饮用水)是指人们的饮水和生活用水,主要通过饮水和食物经口摄入体内,并可通过洗漱、洗涤物品、沐浴等生活用水接触皮肤或呼吸摄入人体。,5,水污染概况,河流:有机污染普遍,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顺序为:海河、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长江、珠江。 湖泊:富营养化现象严重,总P和总N已分别占到各类污染物入湖总量的一半以上。 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大多受到污染,大肠杆菌超标、有机物污染严重。 地下水(某些地区):含氟化物、含盐量超标,浅层地下水也不同程度受到污染。,6,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 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t/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t/km2的安全上限。施用量大、施用不合理、利用率低、流失率高,是水污染中N、P的主要来源。 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实际上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80%-90%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它们大部分进入了水体。,7,8,污水灌溉,我国污灌面积由1978年的约4000km2增加到2003年的30000km2,约占全国总灌溉面积的10%。污灌地区主要集中于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海、辽、黄、淮四大流域,约占全国污水灌溉面积的85%。大型污灌区主要集中在北方大、中城市的近郊县,其中包括全国五大污水灌区的北京污灌区、天津武宝宁污灌区、辽宁沈抚污灌区、山西惠明污灌区及新疆石河子污灌区。,9,10,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我国农村由原来的分散养殖变成了集中养殖,由此带来了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排放处理和污染问题。这些地区没有足够的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生产地点离人的聚居点近或者处于同一个水资源循环体系中,加之其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注意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11,居民生活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农村废弃物的污染中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每年产生的约1.亿吨的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超过2500万吨的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 农村的生活垃圾除了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及生活垃圾外,现又增加了白色污染等难以降解的垃圾。经过日积月累,形成了很多“垃圾村庄” 。 由于耕作机械和耕作技术不配套,秸秆难以就地还田,农民便将秸秆付之一炬,出现了“刀耕火种”的返祖现象,有的甚至直接将其推入河里,河塘成了“天然垃圾场”。,12,13,水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1)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水体受化学有毒物质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便可造成中毒,如甲基汞中毒(水误病)、镉中毒(骨痛病)、砷中毒、铬中毒、农药中毒、多氯联苯中毒等。这是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主要方面。 (2)致癌作用。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铬、镍、铍、苯胺、苯并(a)氏和其他多环芳烃等污染水体后,可在水中悬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内蓄积。长期饮用这类水质或食用这类生物就可能诱发癌症。 (3)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生活污水以及制革、屠宰、医院等废水污染水体,常可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和某些寄生虫病,如伤寒、痢疾、肠炎、霍乱、传染性肝炎和血吸虫病等。 (4)间接影响。水受污染后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发生异臭、异味、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抑制水体天然自净能力,影响水的利用与卫生状况。,14,我国常见的与饮用水有关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地方性氟中毒 地方性氟中毒是人体从水、食物、空气中摄入过量的氟而引起的一种慢性全身性疾病。主要表现为氟斑牙和氟骨症。氟斑牙主要表现为门牙出现釉斑,牙齿表面粗糙无光泽,严重时牙面磨损,碎裂并脱落。氟骨症主要表现为四肢、脊柱关节持续疼痛,关节僵硬,骨骼变形,甚至瘫痪。 虽然摄入人体的氟来源较多,但由于水中氟化物具有易溶性,吸收率可达90%以上,因此是体内氟化物的主要来源。我国地方性氟病主要属饮水型。氟骨症的患病率与饮水中的氟含量呈正相关,饮水中氟含量低于3.0mg/L时,氟骨症病情较轻;4.0mg/L以上时,氟骨症患病率增高;当饮水中氟含量高于10.0mg/L时,氟骨症患病率明显增高,严重可致患者残疾。地方性氟中毒遍及我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海市除外),病区人口总数达8561万。,15,地方性砷中毒 地方性砷中毒是由于饮用含砷量高的水而引起的一种地方病。主要表现为末梢神经炎,皮肤色素沉着,手掌和脚掌皮肤高度角化,严重者可致皮肤癌。由于砷进入机体后引起四肢(尤其是下肢)血管神经紊乱,使肢体血管痉挛,最后完全阻塞,导致皮肤变黑坏死,因此该病又称黑脚病。 饮水性地方性砷中毒分布于8个省市区(内蒙古、山西、新疆、吉林、宁夏、青海、安徽、北京),受影响人口234万3千余人,查出砷中毒一千余人。内蒙古、山西为饮水性地方性砷中毒重病区。,16,地方性甲状腺肿 地方性甲状腺肿的主要发病原因是水和土壤中缺乏碘。该病的主要临床特征是甲状腺肿大,严重流行地区儿童可发生地方性克汀病,病人痴呆、矮小、聋哑,智力低下。病区的土壤、饮用水、食品中碘的含量普遍偏低。饮水中碘含量越低,该病发病率越高,饮水中碘含量低于10.0g/L时,就有可能发生地方性甲状腺肿;饮水中碘含量低于4g/L时,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患者明显增多;含量低于2g/L时,居民中甲状腺肿患者可达50%,饮水中碘含量高时该病患病率较低。但当饮水中碘含量过高(大于90g/L)时,甲状腺肿患病率反而升高。说明摄入过多的碘可能导致抑制甲状腺素的生成和释放。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主要办法是采用碘制剂和含碘多的海产品,大面积预防可采用食盐加碘的办法。除上海市无地方性甲状腺肿外,其余省、市、自治区均有不同程度的流行,病区人口总数达37864万人。,17,砷中毒,氟斑牙,18,2 我国饮用水卫生现状,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27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了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杜鹰报告说,近年来,各地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投入力度,工程建设显著加快,监管力度持续加强,饮用水状况总体安全。2011年,全国设市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水样达标率为83.0%,设市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末梢水水样达标率为79.6%。目前,全国约85%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定了保护区,编制了水源地保护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基本稳定在80%左右。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由40%提高到58%,供水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报告同时也指出,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责任不到位、体制不健全、设施不匹配等问题。,19,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不容乐观 关于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指出,水源地水质状况不容乐观。据环境保护部2011年对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显示,约35.7亿立方米水源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蓝藻水华频发,河流型水源地安全隐患多,极易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大量工业项目布设在江河沿岸,不少尾矿库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大江大河及周的流动源污染风险较大,直接威胁饮用水安全。 部分地区供水能力不足。一些地区尤其是西南地区水源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供水普及率分别为85.0%和87.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城和建制镇的供水普及率分别为85.1%和79.6%,低于城市水平。 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亟须完善.城市供水条例已颁布实施1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缺乏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目前企业进入供水市场没有任何准入门槛,一些地方政府在引入合作伙伴时,注重资金而忽视能力和业绩,相应的退出机制也未建立。 报告指出,水价受到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约而难以及时调整到位,无法保障设施更新改造与大修的费用,供水企业无力投入,也缺乏对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的积极性。据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公共供水企业亏损面为31%,资产负债率高于50%。,20,农村供水设施仍然较为薄弱 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指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依然繁重。总体上看,我国农村供水设施仍较为薄弱。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农村自然地理条件复杂、人口居住分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供水工程投资需求大,工程建设标准低,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只能采取分散或单村供水工程等措施解决饮水问题。 工程长效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供水成本高、水价不到位,难以实现专业化管理,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的难度大。 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建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中,有90%是单村供水工程;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平均水价还达不到完全成本,绝大多数工程只能维持日常运行,水费收入只能弥补运行成本,无法足额提取工程折旧和大修费,不具备大修和更新改造的能力。 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相对薄弱。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复杂,规模小、分布广,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不达标排放问题突出,水源地保护难度大,各项保护措施难以完全落实,甚至在南方部分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也难以找到合格水源。由于缺乏专项经费,一些地方缺乏水质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水质检测工作薄弱。 报告还指出,部分地区基层管理和技术力量不足。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工程实施时间紧、任务重,但大多数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和管理力量并没有相应增加,人员培训滞后,整体素质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工程专业化管理程度不高。,21,3现行饮用水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了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又进行了修订。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共九章80条,其中有10条与饮用水密切相关。其内容明确了法定介水传染病的种类,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职责以及失职应负的法律责任。1996年建设部和卫生部公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并于1997年起实施。办法共五章31条。包括立法目的、依据、管辖和适用范围,行政执法主体,卫生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法律责任四方面。该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饮用水卫生行政规章,基本思路是对供水各环节实行一体化法制管理,随着办法实施,在全国范围开始推行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管理制度。 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国家标准有: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172181998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评价标准;,22,当时这个标准要求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加以执行,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对于落实生活饮用水强制标准中规定的106项卫生指标的时间表,目前的计划分为三个层次:到2015年,各省(区、市)和省会城市106项指标要实行全覆盖;地市级城市要覆盖42项常规指标再加上当地重点控制的指标;在县级实现42项常规指标的全覆盖。,23,4饮用水卫生的几个术语:,集中式供水:按照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定义,集中式供水是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24,自建设施供水是指由单位或个人自行建设并主要自用的供水方式;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是指在一些地方出现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饮用水等供水形式,如果用于提供日常饮用水,应列入集中式供水;分质供水也称作管道分质供水或管道直饮水,是指将集中式供水(或其他水源水)及其二次供水作进一步净化处理和消毒处理后,由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供给用户直接饮用的供水系统。由此归纳,集中式供水包括市政自来水、自建设施供水、农村自来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为公共场所和居民社区提供的管道分质供水。从事上述生产或者供应活动的单位称为集中式供水单位。,25,自来水:采集江河湖泊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在一定的条件下投加一定的混凝剂,使水中的悬浮性成分和胶体形成沉淀或絮体后进行分离,然后通过过滤进一步将浊度降低,过滤后的水再加入一些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最后通过管网供给用户。 饮用天然水(山泉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地表水(深层水库或江湖水、自涌山泉水)或地下水(井水、地下泉水)为原水,经过一定的过滤、消毒或灭菌等过程处理,祛除了水中的微生物和其他有害成分,保留了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不含任何添加物,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26,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特征性矿物质与元素的含量要求: 饮用纯净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饮用矿物质水:以饮用纯净水为溶剂,通过一定添加装置,定量添加一种或几种矿物质添加剂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苏打水:以饮用纯净水或饮用天然水为溶剂,通过一定添加装置,压入二氧化碳或定量添加碳酸氢钠、甜味剂和香料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剂加工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严格来说,苏打水属于碳酸饮料。,27,二次供水:按照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定义,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目前二次供水方式在城镇供水中被广泛采用,以这一方式供水的单位称为二次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集中式供水单位统称为供水单位。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简称涉水产品,是指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28,由于涉水产品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密切接触,以下两个卫生学特点直接影响饮用水水质:一是卫生安全性,涉水产品本身含的有害物质在与水接触过程中可能会溶解到饮用水中去,造成二次污染;二是净化水的功能,部分涉水产品(例如水处理剂、水质处理器等)有净化水、去除水中有害物质的功能。通过涉水产品卫生安全评价,防止其对饮用水的二次污染,保证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并可验证部分涉水产品的净化水的效率,以保证饮用水质量。,29,二、集中式供水的基本要求,(1)厂址与周围环境 施工现场位置与申请单位所报资料必须相符,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5条的要求:水厂厂址要选择地势较高、不易受洪水或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侵害的地段。有较好的废水排放条件、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便于设立防护地带。施工、运行、管理方便的地方。,30,(2)水源选择 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第5条、第6条、第7条规定的要求。 卫生规范第5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卫生规范第6条规定了水源选择原则,要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报告(全年度)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水源水质的卫生要求,地表水应符合GB3838的要求;地下水应符合GBT14848的要求;卫生规范第7条有同样规定,并规定水质不符合规定时,不宜用作饮用水水源。如条件所限必需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31,(3)水源卫生防护,应符合管理办法第13条;卫生规范第8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的要求。 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卫生规范第8条规定当地政府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发布实施。建立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告示牌,地表水取水口100米半径内不得有污染源,地下水水源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32,卫生规范第10条规定了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的六项规定。要求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应符合GB3838中规定的II类标准。 卫生规范第11条规定了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的四项规定。要求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人工回灌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33,(4)水厂总体设计和取水构筑物,宜选择在交通便捷以及供电安全可靠和水厂生产废水处理方便的地方(GB50282200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选择地势较高、不易受洪水或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侵害的地段。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卫生防护设施图按卫生规范第24条、第25条、第26条审查。,34,第24条规定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的要求。比如在实际设置中,加氯(氨)间必须与其他工作间隔开,设直接通向外部且向外开的门,有观察窗。加氯(氨)间外部应备有防毒面具、抢救材料和工具箱。防毒面具应严密封藏,以免失效。照明和通风设备开关应设室外开关。加氯间及氯库内宜设置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设备,以及氯的吸收装置,应有每小时换气812次的通风设备。有防蚊蝇、防虫、防鼠设施,下水道出口处应装防鼠隔栅,隔栅间距应能防止老鼠进入。 第25条规定了污泥水排放要求。第26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应在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布局图中应检查未经处理的污泥水排放位置。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生活区和独立行政办公区,生产区要在生活区的上风向,生产区外围30米不得设置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取水构筑物和水厂总体设计应符合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要求。,35,(5)水处理的设计,水处理的设计包括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和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符合卫生规范第16条和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有关水处理的规定。 卫生规范第16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应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应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生产能力、处理后的水质要求,参照相似条件水厂的运行经验,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研究确定。水处理构筑物的生产能力,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必要时还必须加消防补充水量。,36,输配水管网应符合卫生规范第17条、第20条、第2l条、第22条、第23条和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有关配水管网的规定。内容包括:输配水管网径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输水干管一般不宜少于两条;管网宜设计成环状,若设计为树枝状的,末端应有排水阀。给水管应设在污水管上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不得有任何连接。建立管网放水、清洗、消毒、检修制度和操作规程。供水管网应使用经卫生安全检验和卫生许可的材料等等。,37,地表水源时,饮用水常规处理的主要去除对象是悬浮物、胶体物和病原微生物,采用的技术包括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典型的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净水厂处理工艺流程,38,地下水源时,饮用水常规处理的主要去除对象是水中可能存在的病原微生物。对于不含有特殊有害物质(如过量铁、锰等)的地下水,饮用水处理只需进行消毒处理就可以达到饮用水水质要求。,39,(7)水质检验室。,是否按管理办法第10条、卫生规范第30条规定的要求进行配备。即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并有能力对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水质检测。,40,三、水处理工艺,常规的集中式供水净化消毒设施包括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设施。 (1)混凝 水厂应根据当地水质的水温、pH值、碱度、水中悬浮物浓度和性质决定混凝设施、混凝剂种类及投加量。保证经过混凝之后能产生易于沉淀的矾花。 混凝剂投加宜采用湿投方式。投加应有瞬时指示的计量设备和稳定投加措施。混合设施要求混合必须快速均匀,可采用水泵混合、管道混合及机械混合池等。加药点可采用泵前投加、高位溶液池重力投加、水射器投加、泵后投加以及混凝剂自动投加控制设备等。,41,(2)沉淀和澄清池,沉淀是指水中悬浮颗粒依靠重力作用,从水中分离出来的过程。有自然沉淀、混凝沉淀和化学沉淀等方式。常规水厂有平流式沉淀池、斜板与斜管沉淀池等。沉淀设备是去除反应后的絮凝体,要求出水浊度小于10NTU。,42,(3)过滤,过滤一般是指以石英砂等粒状滤料层截留水中悬浮杂质,从而使水获得澄清的过程。过滤的作用不仅降低浊度,而且水中有机物、细菌乃至病毒等随水的浊度的降低而被部分去除。残留于滤后水的细菌、病毒等失去浑物的保护或依附时,滤后水消毒也较易将它杀灭。 过滤时滤料能截留小于孔隙直径的悬浮颗粒,这是悬浮颗粒与滤料之间粘附作用的结果。滤料粒径一般0512mm,厚度70cm。,43,(4)消毒,给水厂的饮用水消毒是减少肠道传染病保证饮用水微生物指标合格的有力保证。饮用水必须消毒。消毒过程中既要保证消毒效果(杀灭微生物),保证出厂和管网末梢水余氯达到要求,又要保证水质中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在一定限值内。,44,氯化消毒,1)常用氯消毒剂的种类1.1 氯 1.2 漂白粉1.3 漂白粉精 1.4 有机含氯消毒剂 1.5 次氯酸钠,45,2)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2.1 加氯量2.2 接触时间2.3 水的PH值2.4 水温2.5 水的浑浊度2.6 水中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46,3)加氯地点和加氯设备,3.1 加氯地点 3.1.1滤前加氯 指在混凝沉淀前加氯,其主要目的在于改良混凝沉淀和防止藻类生长,但易生成大量氯化副产物。 3.1.2滤后加氯 指在滤后水中加氯,其目的是杀灭水中病原微生物,它是最常用的消毒方法。也可采取二次加氯,即混凝沉淀前和滤后各加一次。,47,3.1.3 中途加氯 输水管线较长时,在管网中途的加压泵站或贮水池泵站的补充加氯。采用此法既能保证末梢余氯,又不致使水厂附近的管网水含余氯过高。,48,3.2 加氯设备,3.2.1加氯机3.2.2次氯酸钠发生器3.2.3二氧化氯发生器(电解法和化学法)3.2.4其他,49,4)氯化消毒的安全性问题,对氯化副产物的防治,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尽可能选择有机前体物含量低的水源;加强混凝沉淀和过滤等净化措施;防止藻类在制水构筑物内的生长,以降低有机前体物的含量;改善氯化消毒方法,如取消预氯化和避免折点氯消毒,采用管网中途加氯等,以减少氯化副产物的形成;采用颗粒活性炭过滤,以除去已形成的氯化副产物;此外还可考虑采用二氧化氯或臭氧作氧化剂消毒剂,也可改用氯胺消毒。,50,二氧化氯消毒,二氧化氯是一种强氧化剂,它在水的消毒中有以下独特的优点:可减少水中三卤甲烷等氯化副产物的形成;当水中含氨时不与氨反应,其二氧化氯的氧化和消毒作用不受影响;能杀灭水中的病原微生物和病毒;消毒作用不受水质酸碱度的影响;经二氧化氯处理后,水中余氯稳定持久,防止再污染的能力强;因氧化作用强,可除去水中的色和味,不与酚形成氯酚臭;对铁、锰的除去效果较氯强;二氧化氯的水溶液可以安全生产和使用。 其缺点是:二氧化氯具有爆炸性,必须在现场制备,立即使用;制备含氯低的二氧化氯较复杂,其成本较其它消毒方法高;二氧化氯的歧化产物对动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和变性血红旦质血症等中毒反应。,51,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的优点是所需接触时间短,杀菌效率高,不改变水的物理化学性质;不产生残留物质和不良异味;缺点是消毒后水中无持续杀菌作用,每支灯管处理水量有限,且需定期清洗更换,(每周应用酒精棉球擦试灯管),成本也较贵。因此,除单位供水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外,未获得广泛应用。,52,臭氧消毒,臭氧消毒的优点是:消毒效果较Cl02和Cl2好;用量少;接触时间短;PH在68.5范围内均有效;不影响水的感官性状,同时还有除臭、色、铁、锰、酚等多种作用;除水中有溴离子外,不产生三卤甲烷;用于前处理时尚能促进絮凝和澄清,降低混凝剂用量,并因而减少化学污泥量。 缺点是:投资大、费用较氯化消毒高;水中03不稳定,控制和检测O3均需一定的技术,缺乏剩余消毒剂,出厂水无剩余03(03对管道腐蚀作用强,也不允许有剩余03),因此需用第二消毒剂,以防止细菌后生长。,53,5)饮用水制水、输配水流程及设施图例,图1.饮用水厂制水、输配水全过程简图取水部分水处理部分加压输配水管网二次加压用户,54,取水-沉淀-过滤-吸附-消毒-配水,自来水厂净水过程图,吸附水中悬浮的杂质,沉降杂质,除去不溶性杂质,除去可溶性杂质、颜色、异味,杀死残存的细菌,55,图3。地面水取水:岸边式、河流式,56,图4。取 水 塔,57,图5。地下水处理工艺要点,如下:,58,图6。地下水消毒工艺,如下:,59,图7.地下水除铁除锰工艺,如下:,60,图8。地下水除铁除锰曝气,61,图8。地下水除铁滤池,62,图9。地下水除锰滤池,63,图10。地面水常规处理工艺,如下:,64,图11。地面水处理投药工艺1,65,图11。地面水处理投药工艺2,66,图12。地面水处理沉淀池,2022/12/1,67,68,图13。加氯机,69,图14。加压泵房1,70,图15。加压泵房2,71,多介质过滤器 也称压力过滤器,填充一种石英砂滤料称为砂过滤器;填充两种以上过滤介质则称为多介质过滤器。,72,多介质过滤器的工作原理: 多介质过滤器内填精制的石英砂和无烟煤,采用不同颗粒的大小滤料,从上到下、由小而大的依次排列顺序;当水从上流经滤层时,水中部分的固体悬浮物质进入上层滤料形成了微小的孔眼,受到吸附和机械阻留作用被滤料的表面层所截留。同时这些被截留的悬浮物质之间又发生重叠和架桥等作用,就好象在滤层的表面形成一层薄膜,继续过滤着水中的悬浮物质,就形成了所谓的薄膜过滤。 同时,由于滤料之间紧密排列,水中的悬浮物质颗粒流经滤层中那些曲曲弯弯的孔道时,水中的悬浮物质在滤料的颗粒表面与絮凝体相互黏附,从而发生接触混凝过程。,73,井水处理设备实际是由不同的过滤器串联而成的过滤净化装置,过滤器内填石英砂、活性碳、锰砂等水处理滤料,通过加压使原液通过过滤器内填料,截留悬浮物,去除原水中杂质,从而达到过滤的目的。过滤器内填料按一定比例装配,可以在一个过滤器内填充一种填料也可以填充多种填料,填充一种时为单一过滤器,填充多种时为多介质过滤器,经絮凝的井水在一定压力下自上而下通过滤料层,从而使水中的悬浮物得以截留去除,多介质过滤器能够有效去除原水中悬浮物、细小颗粒、全价铁及胶体、菌藻类和有机物。不同的介质有不同的作用。,74,1、活性碳过滤器可去除水中的色素,异味,余氯,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及重金属,洗涤剂等。是水质深度处理的一种常规设备2、石英砂过滤器作为多介质过滤器中的一种过滤方式,可以去除水中的悬浮物质,固体颗粒,以及不溶解的非胶体固体物质。3、除铁除锰过滤器主要去除水中的泥沙、铁锈、锰、红虫、藻类、一些金属物质、各种悬浮物等固体物质,能有效去除地下水中的铁锰及铁系胶体等多种有害金属,去除率高达90%,可直接将高含铁地下水处理成可饮用水。4、软化设备:软化设备用以降低井水硬度。利用离子交换原理,当含有钙,镁离子的水(就是烧开的水结的白垢)通过钠离子交换剂时,水中的钙,镁离子被结合在交换剂上,而交换剂本身的钠离子则被等量的排到水里,钠型树脂失效转变到钙镁型,再用食盐溶液与树脂接触来恢复树脂到原来钠型,通过这样一个再生,软化,再生循环达到原水处理,75,钠型离子交换钠型离子交换树脂工作原理:a.在净水生产中,通过交换树脂中的钠离子与水中的钙镁离子进行置换反应,来降低水的硬永久硬度。反应式如下: Ca2+2NaR-2Na+CaR2 Mg2+2NaR-2Na+MgR2b.当交换树脂中存留了一定的钙镁离子后,交换树脂就会失效。这时就需要用高浓度食盐溶液对交换树脂进行再生处理,即用钠离子把树脂中的钙镁离子置换出来。反应式如下: 2NaCl+CaR2-CaCl+2NaR 2NaCl+MgR2-MgCl+2NaR,76,钠离子树脂交换器的结构,77,78,氯消毒步骤,计算水量,确定加漂白粉(精)量,加氯消毒,测定余氯,脱氯(超氯消毒时用),应熟悉水井、水池的水量计算方法。,1mg余氯可用3.5mg硫代硫酸钠脱去加漂白粉量一半的硫代硫酸钠即可亦可将水通过活性炭或木炭过滤器脱氯每片100mg维生素C可脱氯64.7mg,保证消毒效果的重要环节。一般要求游离余氯 0.30.5 mg/L。,应先将漂白粉(精)调成浆状或配成溶液加入,充分搅拌,放置30min。,估计法:根据水质清浊估计加漂白粉量。简便但不太准确。试验法:可用三杯法或三桶法。以余氯量评判正确的漂白粉加量。计算法:必须先知道漂白粉有效氯含量,再根据水质确定加氯量,按公式计算加漂白粉量(g),79,四、卫生许可审查内容,卫生许可审查包括资料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资料形式审查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反映水厂实际情况,有无不符合项;现场审查有八项内容:(1)水源卫生检查(2)检查水厂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情况(3)检查水处理及卫生设施运转情况(4)检查涉水产品供方的资料(5)检查从业人员(6)检验室的检查(7)检查是否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污染事件报告制度。(8)对出厂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80,(1)水源卫生检查 检查水源地卫生防护情况,是否与预防性卫生监督一致,并按相关要求,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2)检查水厂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检查水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转,岗位责任是否明确,在相应岗位处有无作业指导书和岗位职责。可以现场询问相应管理人员和制水人员,对其水质净化消毒过程中相关问题处理和反应能力,判断其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这些规章制度的主要涉及:,8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采购索证库房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患病调离以及个人卫生(包括工作衣帽、口罩的穿戴、卫生习惯)等卫生管理。取水、输水、净水、蓄水、配水等设施的管理。各生产工序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水质检验和检测资料报告。各部门岗位责任。卫生检查、奖惩等。,82,(3)检查水处理及卫生设施运转情况,如果是地表水厂应检查混凝是否达到效果,即待滤水(原水)浊度情况,滤后水质情水厂设置预处理设施,比如地下水铁、锰超标时的处理设施,应检查是否达到效果。无论是地表水厂或地下水水厂都应检查加氯消毒情况。 检查重点查看水厂记录与实际检查结果是否一致,核对相应设计资料,判断设备运转正常与否,是否能够确保安全供水。,83,(4)检查涉水产品供方的资料,按照卫生规范第19条,检查水厂所用与饮用水接触材料供方的卫生许可批件、厂方生产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等资料是否齐全,现场抽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是否从合格供应商进货,进货后是否进行验收,有无验收记录。以此来判断所用的涉水产品是否卫生安全。,84,(5)检查从业人员,按照卫生规范第14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核对相应岗位人员是否到位,检查不同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持有效专业资格证书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其专业水平是否可胜任相应工作。判断员工素质能否保证供水卫生安全。,85,(6)检验室的检查,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9.1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卫生规范第4章水质检验的要求,检查检验室的设备、人员、制度、检验记录等,判断供水单位是否配备与供水规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水质检验是否进行质量控制、采样点与检验频率是否符合要求、水质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清晰,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好,是否上报水质资料。,86,(7)检查是否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污染事件报告制度。,(8)对出厂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经过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许可决定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规定要求请大家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87,卫生许可证的样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的样式:有效期为4年,所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卫生许可证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其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项目应与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内容一致,单位地址按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实际地址填写。卫生许可证号格式为:(市、区、县简称)卫水字年份号,采用统一编号。,88,五、违法行为的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程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惩罚或者制裁。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是卫生监督人员一项重要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的行政处罚有: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面归纳了三条处罚依据,具体规定请查阅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89,(1)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办法第25条);(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办法第26条);,90,(3)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传染病防治法第73条的要求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1,水质检验结果判定,(1)判定依据 对水质检验结果的判定主要依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该标准是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最为重要的技术标准。掌握了标准的内容,才能做出正确的判定。(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全文强制,有106项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强制限值,并附有28项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参考限值,标准的正文共有10章:,92,第1章范围 共两句话,第一句说明标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五方面行为要求;第二句说明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即城乡各类供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8个标准和1个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前面介绍过,引用后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