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述课件.ppt
.,1,经 济 法,主讲人 龚志军,.,2,序 言,我们国家正在从“法制”社会走向“法治”社会:“法制”与“法治”是什么关系?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还是“法治”经济?为什么要学习经济法?,.,3,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4,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产生时间: 产生过程:,.,5,二、中国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经济法概念的提出 最早提出经济法概念的是胡乔木同志 1978年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文中提出了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两个专门性经济法律用语。 (二)我国的经济立法 1、19791992年的经济立法:(摸索阶段) 2、1993年以后我国经济立法的现状:(逐渐成熟),.,6,第二节 概念、调整对象和主要内容,概念: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干预)和经济协作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对象:(一)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宏观层面)(二)经济协作关系(三)内部经济管理关系(四)涉外经济关系,(微观层面),.,7,经济法的主要内容:,(一)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三)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四)社会保障法律制度,.,8,(一)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对各类经济主体的资格条件、法律地位、责任形式、权利义务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规定等。 市场主体法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等。,.,9,(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运行状况和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因素实行全局性管理、协调的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是指调控主体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对国民经济所进行的总体调节和控制。宏观调控法必要性: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不能解决长远的、全局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包括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方面的调节。通过经济杠杆,实现总量和结构平衡,以保障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如计划法、价格法、金融法、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10,(三)市场规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在调整市场关系的过程中,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降低交易风险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而制定的法律制度。市场运行法可包括: (1)调整协作关系的立法:合同法律、法规,票据法、信托法。 (2)调整竞争关系的立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3)保护性立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产品技术质量立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11,(四)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推进社会整体福利、走向共同富裕,在调整就业、失业、教育、培训、养老、医疗、工伤、救济等方面活动时所制定的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法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收入分配的社会调节法。一般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 (社会保障的城乡差别),.,12,补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中的最高准则,同时, 也可起到弥补成文法局限性或不足之重任: 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促进社会公平原则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13,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关系:是在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诸种关系的总称。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经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4,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参加经济管理、经济协作和经济组织内部活动,并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15,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征:,国家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具有主导性。经济组织和公民具有独立性(个人、企业事业单位不是附属)。 主体的法定性(who参与、when参与、how参与法定)。,.,16,我国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国家与国家机关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它们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在通过实施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来调节和控制社会经济活动中,同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形成一种具有命令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法律关系。,.,17,2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企业等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是拥有土地、劳动者和资金,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如公司、全民、集体、外资、合伙、独资企业 其他社会组织主要是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参加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18,3城乡个体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可以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生各种经济关系,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公民的依法纳税等) 4. 外国经营者,.,19,(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过程中,依法具有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过程中依法承担的必须为一定经济行为和不为一定经济行为。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20,(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无形财产。 它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也是双方当事人结成经济法律关系所要追求的目的。,.,21,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就是通过经济法来确保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权利实现、确保经济义务得到履行,以保护主体的合法权益。手段有奖励和制裁两大类:,.,22,案例分析 1999年国庆放长假,受聘于上海某公司的黎民准备与妻子趁假期外出旅游。黎民在晚报上查阅了不少旅行社登载的广告,决定选择新江旅行社提供的昆明大理五日游。于是黎民在9月25日亲自到新江旅行社办妥了手续,预约旅行时间为10月2日上午飞机去昆明,10月7日上午飞机回;在云南期间有进口空调大巴接送至旅馆及各景点;住宿条件为三星级宾馆、双人房;旅行社承担第一门票及三餐,每日餐费为50元/人;旅行社为每一名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2万元;每人费用为4500元/人。黎民当即付款9000元。9月30日,旅行社与黎民又进行了确认,并告之具体起程时间。 10月2日上午,参加旅行的游客来到指定地点,应到45个人(包括一名导游),实到44人,有一位叫万林的游客因昨夜搓麻将突发脑梗阻死亡。,.,23,大家来到机场,不料由于机场有大雾,班机推迟了两小时才起飞。到昆明后,游客在机场又等了近两小时,才开来了一辆国产大巴,且未开空调。游客们表示不满,而司机则责怪是他们迟到违约在先。车至旅馆后,游客们发现该旅馆实为二星级,而且因旅游情况火暴,在双人房里均加铺一张。游客们提出不满意见,但一直未能解决。在以后几天的旅游中,游客对景点游览时间太短、三餐价高质次等颇为不满。10月6日,在去一景点游览途中,游客与司机、导游又发生争执。司机竟然殴打游客,将黎民等三人打伤并摔坏了黎民的照相机。后在当地警方的干涉下,司机被治安拘留。 结束这次不太愉快的旅行回到上海后,游客们纷纷向新江旅行社和消费者协会投诉,黎民等三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24,请分析本案例中的经济法律关系及其保护。,.,25,解析: 黎民等游客与新江旅行社约定昆明大理五日游,这是合法行为,引起了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劳务法律关系的发生,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 10月2日上午飞机误点是因机场大雾,是自然现象引起了乘客与航空公司的运输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间延后)。这种绝对事件往往被认为是不可抗力,当事人都无过错,所以任何一方均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游客万林在旅行前死亡,他与旅行社的旅行劳务法律关系随之终止,他的死亡不是他自己和旅行社所能决定的,是绝对事件,没有法律责任。,.,26,游客们到达云南后,旅行社未提供原先约定的住宿、就餐及出行条件,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旅游合同中已约定过违约责任,就按约定做;若没有约定,按照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规定,也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等法律责任。 司机殴打黎民等三名游客是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制裁。 受伤的游客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需要订立保险合同和发生保险事故两个法律事实出现才能成立。本案中以上两个事实均已出现,所以引起了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加害人追偿。受伤的游客也可直接要求新江旅行社给予损害赔偿,因为导游、司机都是旅行社的雇佣人员,他们在行使职务时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旅行社应承担后果。,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