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ppt课件.pptx
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是一个国际性的非官方组织,用其法文名称“Fd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nieurs Conseils”的五个单词首字母代表。其中文名称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英文名称是“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非官方组织,FIDIC的宗旨是将各个国家独立的咨询工程师行业组织联合成一个国际性的行业组织;促进还没有建立起这个行业组织的国家也能够建立起这样的组织;鼓励制定咨询工程师应遵守的职业行为准则,以提高为业主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研究和增进会员的利益,促进会员之间的关系,增强本行业的活力;提供和交流会员感兴趣和有益的信息,增强行业凝聚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于1996年被接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正式会员。,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地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如今已在工程建设、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被广泛使用。 (一)通用条件 所谓“通用”,其含义是工程建设项目不论属于哪个行业,也不管处于何地,只要是土木工程类的施工均可适用。 (二)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相对于“通用”而言的,要根据准备实施的项目的工程专业特点,以及工程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法律、自然条件等地域特点,针对通用条件中条款的规定加以具体化。 (三)标准化的文件格式 FIDIC编制的标准化合同文本,除了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以外,还包括标准化的投,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标书(及附录)和协议书的格式文件。,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为适应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FIDIC于1999年出版了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新版FIDIC合同条件更具灵活性和易用性,如果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某一条不适用于实际项目,那么可以简单地将其删除而不需要在专用条件中特别说明。编写通用条件中子条款的内容时,也充分考虑了其适用范围,使其适用于大多数合同(不过子条款并不是FIDIC合同的必要部分,用户可根据需要选用)。新红皮书、新黄皮书和银皮书均包括以下三部分: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投标书、合同协议、争议评审协议。各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部分都有20个条款。绿皮书则包括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裁决规则和应用指南(指南不是合同文件,仅为用户提供使用上的帮助),合同条件共15条、52款。,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一)合同与合同文件 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及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出的其他文件。这里的合同实际上是全部合同文件的总称。 (二)合同履行中涉及的几个时间概念 (1)基准日期。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日期前第28天的日期。 (2)开工日期。按合同规定,开工日期若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则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的42日内,由工程师在这个日期前7日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在开工日后应尽可能快地施工。 (3)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所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或分步移交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承包商责任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批准顺延工,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期之和。 (4)施工期。施工期指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 (5)缺陷通知期。缺陷通知期指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6)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包括施工期、缺陷通知期等。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结清单”生效日为止,施工承包合同对业主和承包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价格 通用条件中分别定义了“接受的合同款额”和“合同价格”的概念。“接受的合同款额”指业主在“中标函”中对实施、完成和修复工程缺陷所接受的金额,来源于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并对其确认。“合同价格”则指按照合同各条款的约定,承包商完成建造和保修任务后,对所有合格工程有权获得的全部工程款。最终结算的合同价可能与中标函中注明的接受合同款额不相等。,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四)指定分包商 1.指定分包商的概念 指定分包商是指由业主和工程师挑选或指定的,进行与工程实施、货物采购等工作有关的特定工作内容的分包商。合同条款规定,业主有权将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或涉及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等工作内容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 2.指定分包商的特点 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相比,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力不同。 (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 (4)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3.定分包商的选择 特殊专项工作的实施要求指定分包商拥有某方面的专业技术或专门的施工设备、,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独特的施工方法。业主和工程师往往根据所积累的资料、信息,也可能依据以前与之交往的经验,对其信誉、技术能力、财务能力等比较了解,通过议标方式选择。若没有理想的合作者,也可以就这部分承包商不善于实施的工作内容,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指定分包商。,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一)业主的权利 施工合同条件第2条关于业主的权利有四项: 1.进入现场的权利 进入现场的权利,是指承包商进入和占用施工现场的权利,就是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现场的义务。 2.许可证、执照或批准 国际工程中,承包商的若干工作可能涉及许可证等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机构批复的文件,而有业主的协助往往能较顺利地取得这些文件,因此国际工程合同条件中往往有业主协助承包商获得这些文件的规定。本款规定:如果业主能做到,应帮助承包商获得工程所在国(一般是建设单位国)的有关法律文本,在承包商申请业主国法律要求的许可证、执照或批准时给予协助,这些文件可能包括承包商的劳工许可证、物资进出口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及环保等方面的许可。,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建设单位的人员 顺利地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是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目的,工程现场作业的复杂性也要求合同各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密切配合,才能使现场施工有序进行。 4.业主的资金安排 当今国际工程市场上,业主拖欠承包商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直接损害承包商的经济利益,也影响到承包商履约的积极性。 (二)业主的风险分担义务 国际工程的实施是十分复杂的管理过程,而且一般履约时间很长,涉及不同国家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乃至公司的声誉,因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常常会发生矛盾和争端。为了使工程实施顺利进行,在工程实施之前签订一份公平合理的合同就非常重要。而一份好的合同条件应该是既鼓励合同双方合作完成项目,又对各方的职责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理分配风险。,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一)承包商的义务 在FIDIC 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的工程施工管理模式中,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三位一体决定着项目建设过程的成败,而工程的具体实施者是承包商,所以合同条件中对承包商的义务规定得多而具体。 (二)承包商的权利 1.承包商终止合同的权利 (1)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承包商可以选择终止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责任承担。承包商终止合同的责任在业主,因而业主应承担一切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承包商在合同中应有的权利不受影响。当然承包商此时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如果停止下一步的工作,应保护生命财产和工程的安全,凡是得到了支付的承包商的文件、永久设备、材料,都应移交给业主。,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如果业主履行合同不当或出现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风险事件,给承包商造成损失的,则承包商可就损失向业主进行工期或者费用的索赔。,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一)承包商的质量体系 通用条件规定,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建立一套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在每一工作阶段开始实施之前,承包商应将所有工作程序的细节和执行文件提交工程师,供其参考。工程师有权审查质量体系的任何方面,包括月进度报告中包含的质量文件,对不完善之处可以提出改进要求。由于保证工程的质量是承包商的基本义务,当其遵守工程师认可的质量体系施工,并不能解除依据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职责、义务和责任。 (二)现场资料 承包商的投标书表明他在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数据进行过认真审查和核对,并通过现场考察和质疑,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的有关风险、意,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外事故及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三)对工艺、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1)承包商应以合同中规定的方法,按照公认的良好惯例,以恰当、熟练和谨慎的方式,使用适当装备的设施以及安全材料,进行永久设备的制造、材料的制造和生产,并实施所有其他工程。 (2)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自有的施工机械、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不包括运送人员和材料的运输设备),一经运抵施工现场后就被视为专门为本合同工程施工所用。没有工程师的同意,承包商不得将任何主要的承包商的设备移出现场。 (四)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通用条件对质量的检查与检验分别做了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1)工程质量检查。业主的人员有权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进入现场以及项目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基地检查、测量永久性设备和材料的用材及制造工艺和进度,承包商应予以配合协助,即规定了业主的人员有权进入现场进行跟踪检查的权力。,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工程质量检验。合同明文规定要检验的项目均应检验,同时还可能包括工程师要求的额外检验,即超出约定的检验,检验相关的费用应由此额外检验的结果来判定,若合格,则业主承担责任,不合格则承包商承担责任。承包商应为检验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人员、设施仪器、消耗品等。,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一)开工 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接到中标函后的42日内(合同未作约定)开工,工程师则应至少提前7日通知承包商开工日期。 (二)进度计划 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28日内,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详细程度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为完成施工任务而打算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安排,以及按季度列出根据合同预计应支付给承包商费用的资金估算表。 (三)暂停施工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可随时指示承包商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暂停期间,承包商应保护、保管以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工程师还应通知停工原因。 (四)追赶施工进度,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师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滞后于合同内竣工要求的时间时,可以下达赶工指示。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经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发生这种情况时,也要根据赶工指令的发布原因,决定承包商的赶工措施是否应该给予补偿。在承包商没有合理理由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果这些赶工措施导致业主产生了附加费用,承包商除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如有时)外,还应支付该笔附加费用。 (五)顺延合同工期 通用条件的条款中规定可以给承包商合理延长合同工期的条件,通常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误发放图纸。 (2)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3)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4)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5)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而对施工进度的干扰。 (6)由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7)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 (8)施工中遇到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异常不利气候条件影响。 (9)由于传染病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 (10)施工中受到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11)施工涉及有关公共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 (12)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 (13)非承包商原因使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 (14)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 (1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一)预付款 1.动员预付款 动员预付款是指业主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施工前期开展工作时的资金短缺,从未来的工程款中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 2.设备和材料的预付款 由于合同条件是针对包工包料承包的单价合同编制的,因此规定由承包商自筹资金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只有当材料和设备用于永久工程后,才能将这部分费用计入工程进度款内结算支付。通用条件的条款规定,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订购大宗主要材料和设备所占用资金的周转,订购物资经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按发票价值的80%作为材料预付的款额,包括在当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内。双方也可以在专用条款内修正这个百分比,目前施工合同的约定通常在60%90%范围内。 (二)保留金,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业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当承包商有违约行为使业主受到损失时,可从该项金额内直接扣除损害赔偿费。 (三)支付款的调整 1.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在基准日期之后,因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发生变动(包括适用新的法律、废除或修改现有法律)或对此类法律的司法解释或政府官方解释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了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工程施工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则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2.因物价浮动的调整 长期合同订有调价条款时,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价格调整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因承包商责任延误工期,则在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应竣工日后的施工期间,不再考虑价格调整,各项指数应采用竣工日当月值;对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施工延期,在工程师批准的展延期限内仍应考虑价格调整。,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四)工程量计量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对工程的估算量,不能作为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施工义务的结算依据。每次支付工程月进度款前,均需通过测量来核实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计量值作为支付依据。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 1.承包商提供报表 承包商应按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在每个月的月末提交一式六份本月支付报表。内容包括提出本月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应付款要求和对应扣款的确认。 (六)变更估价 承包商按照工程师的变更指示实施变更工作后,往往会涉及对变更工程的估价问题。对于变更工作进行估价,如果工程师认为合适,可以使用工程量表中的费率和价格。如果合同中未包括适用于该变更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可在合理范围内以合同中费率和价格为估价基础。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要求工程师与业主、承包商协商后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业主(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制约大都是由监理工程师执行的。其目标是保证承包商按期按质地建成并交付工程产品。在FIDIC通用合同条件中涉及业主对承包商的制约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履约担保 (1)承包商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的28日内向业主开具履约保函(5%10%合同金额),该保函不可撤销,有效期直到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才终止。一旦业主确认承包方严重违约,就有权没收该保证金,作为损失的抵偿。该保函(或保证金)如未被索赔,在最终竣工验收后退还承包商。 (2)业主有权从承包商应得的月结算工程款中扣留10%作为保留金,以保证承包商继续维护已完工程,直到工程竣工。经初步验收后退还5%,仍扣留5%,以保证在,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缺陷责任期间,承包商对已完工程可能出现的缺陷负责维修,业主可以雇用他人进行修补,并从保证金中扣除该费用。直到最终验收之后,方全部退还承包商。 (二)履约责任不得转让 (三)承包商的人员、施工装备和工程设备、材料,均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控之下 (四)保证进度和工期 (1)承包商应按期开工,否则视为违约。 (2)承包商要按要求进度施工,如有延误,应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可按违约终止合同,或进行分割。 (3)承包商未能按期提供施工图纸而影响工期,应承担相应责任;未能如期竣工,或未按计划(如网络计划)完成某一区的任务,可以按规定费率罚款。 (五)各项保证工程质量措施 (1)当监理工程师通过检验认为施工质量不合格,有权拒绝签认,要求返工,或者要求修补缺陷。,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承包商未能及时返工或修补缺陷,将被认为违约。监理工程师有权另行雇用他人完成,其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即所谓“分割”。 (3)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已完工程的某个部分进行额外检验、开孔,承包商应立即照办。如果检验结果证明该部分工程不合格,并证明属于承包商责任,则检验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六)其他额外费用 (1)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或保险不能回收部分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或分担。 (2)承包商不得将施工对交通或毗邻地区造成干扰,以及由于运输损害交通设施所造成的损失转嫁给业主。否则,业主将向承包商进行索赔。 (3)由于承包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安排加班加点,使业主增加监理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该费用。,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承包商对业主的制约的目标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保证按期按质完成工程的同时,索取由于业主或工程师,以及客观条件造成的费用或工期的损失,或由于增加费用应得的补偿。这种补偿数额往往是较多的,可能达到合同金额的10或者更多,往往超过承包商合理的利润。如果得不到补偿,承包商是难以承受的。因而这种索赔是合理合法的,是正常的。当然,承包商编制的索赔金额往往与实际损失或增加的费用有出入,这就需要认真核实,科学计算。同时,为了减少索赔,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都应采取措施,避免主观原因引起的延误。,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无论是国际工程还是国内工程,业主和承包商都不会轻易同意对方将已签订好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尤其是业主方。因为承包商是经过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和决标等严格的招标筛选程序最终被业主选中的,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双方的相互信任,而合同的转让与招标投标的目的是相违背的。但是国际工程承包过程相对国内工程更复杂一些,特别是在有关担保、保险方面,所以FIDIC 施工合同条件对合同转让的规定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有所不同。,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中,由于大型项目的复杂性和施工的长期性,业主在招标阶段所确定的方案及设计方提交的工程施工图往往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或设计深度不够,随着工程的进展和工程外部条件的变化,业主常常需要对工程的范围、技术要求等进行必要的修改。这些修改与调整就形成了工程变更。 如果没有得到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承包商不得对永久工程做任何改动。变更指令由工程师签发,承包商应按变更指令来实施变更。与国内工程施工不同的是:工程师在签发指令之前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承包商应尽快答复,若无法提交建议书则应说明。建议书应包括变更工作的实施方法和计划、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因变更而必须进行的调整、对变更工作的费用估算等。,学习情境七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没有单列违约责任的条款,但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贯穿于合同条件的始终,双方管理人员应当牢记己方的义务和责任,以合作的态度去处理问题,以高水平的质量和管理求得合同双方共同受益,从而达到“双赢”的共同目的。合同条件中责任的约定以采用竞争性招标选择承包商为前提,合同履行中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各种风险责任的划分以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阶段能否合理预见为界限,力求使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总体的平衡,风险分担尽可能合理。因而,任何业主和承包商都应以积极的态度、诚信的作风履行合同,致力于提高自己的信誉。 业主和承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相应条款中都有详细的规定,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另一方就获得了合同规定的向对方索取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