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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概论(第二版)课件第5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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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概论(第二版)课件第5章.pptx

    法学概论(第二版),法学概论,2,犯罪与犯罪构成,1,刑法概述,5,共同犯罪,第五章刑法,4,未完成犯罪,3,正当行为,6,罪数形态,8,刑法各罪,7,刑罚,2犯罪与犯罪构成1刑法概述5共同犯罪第五章刑法4未完成犯罪3,1.刑法的概念与功能。2.刑法的人权保障、谦抑和形式合理理念。3.正当防卫与防卫挑拨的异同,怎样正确认识防卫过当。4.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相互间的主要区别。5.犯罪构成、罪数形态、刑罚量裁和执行制度。6.我国刑法分则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等十大罪行的犯罪构成。,要点提示,1.刑法的概念与功能。要点提示,1刑法概述,(1)和其他法律相比,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2)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范围最为广泛(3)刑法是保障其他法律法规执行的坚强后盾(4)刑法是国家保护社会、个人法益与维持法律秩序的最后手段,一、刑法的定义与法律特征,狭义的刑法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为狭义刑法,即中国的刑法典。广义的刑法是指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一)刑法的定义,(二)刑法的特征,1刑法概述(1)和其他法律相比,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一、刑法,1刑法概述,第一,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任务。第二,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严厉惩罚直接危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第三,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我国刑法的重要任务。第四,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第五,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是我国刑法不可缺少的任务。,二、刑法的任务,1刑法概述第一,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这是我国刑法的基,1刑法概述,三、刑法的原则,1刑法概述三、刑法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1刑法概述,四、刑法的适用范围,(一)刑法的空间效力,(二)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概述四、刑法的适用范围(一)刑法的空间效力(二)刑法的,2犯罪与犯罪构成,一、犯罪与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一)犯罪的概念,(二)犯罪构成的概念,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是对犯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所做的法律界定。,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各种犯罪的具体要件不一样,但把这些具体要件加以抽象概括,都可归属为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基础,对正确定罪量刑具有指导意义。,2犯罪与犯罪构成一、犯罪与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一)犯罪,2犯罪与犯罪构成,(三)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第二,犯罪是违反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2犯罪与犯罪构成(三)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2犯罪与犯罪构成,二、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定义,(二)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中的基本要件之一。,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2犯罪与犯罪构成二、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定义(二)犯罪客,2犯罪与犯罪构成,三、犯罪客观方面,(一)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是指刑法明文禁止的、在人的意识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或言辞。它具备以下三个特征:(1)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这是危害行为的外在特征。这种身体的动静通过改变或影响客观事物而危害社会。(2)危害行为是在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无意识状态下的身体动静,即使在客观上造成损害结果,也不能认为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如人在睡梦中或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3)危害行为是刑法上明文予以禁止的行为,这是危害行为法定性的体现。某种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具有危害性,但在刑法上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这表明这种行为并非刑法所禁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就不能认为是犯罪。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作为与不作为,2犯罪与犯罪构成三、犯罪客观方面(一)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是指刑,2犯罪与犯罪构成,(二)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它具备以下三个特征:(1)危害结果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2)危害结果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包括物质性的损害结果,可以直接观察和测量的,如财产的、人身的伤害;也包括非物质性的损害结果,它是无形的,如对名誉、人格的损害。(3)危害结果有法定性,即只有刑法对它们做出了明文规定以后,它们才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意义。,(三)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犯罪的其他客观条件,2犯罪与犯罪构成(二)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客体,2犯罪与犯罪构成,四、犯罪主体,(一)自然人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我国刑法中最基本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犯罪主体。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二)单位犯罪主体,2犯罪与犯罪构成四、犯罪主体(一)自然人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2犯罪与犯罪构成,五、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故意,(二)犯罪过失,(三)犯罪目的和动机,(四)意外事件,2犯罪与犯罪构成五、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故意(二)犯罪过失,3正当行为,一、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但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对象防卫时间防卫限度,(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3正当行为一、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第,3正当行为,二、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1条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二)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避险意图避险起因避险对象避险时间避险限度避险限制,(三)避险禁止,(四)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3正当行为二、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1,3正当行为,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损害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是损害与造成危险无关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对行为的限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限度标准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只要制止不法侵害所造成的损害不明显超过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即可;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大于所避免的损害。,3正当行为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4未完成罪,一、未完成罪概说,(一)未完成罪的概念,未完成罪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形成的未完成犯罪形态,其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三种犯罪形态。,(二)未完成罪的特征,(1)未完成罪是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相对于犯罪的完成形态而言,它是犯罪的停止形态。(2)未完成罪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4未完成罪一、未完成罪概说(一)未完成罪的概念未完成罪是指在,4未完成罪,二、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各国刑法或刑法理论关于犯罪预备定义的理解大致相同,基本将犯罪预备界定为在着手实施犯罪的犯罪准备行为。,(二)犯罪预备的类型,(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2)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三)犯罪预备的处罚,必减原则得减原则,4未完成罪二、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各国刑法或刑法理论,4未完成罪,三、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刑法采取了狭义的概念,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未完成罪。根据上述概念,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完成。(3)犯罪未完成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二)犯罪未遂的类型,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三)犯罪未遂的处罚,得减原则,4未完成罪三、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刑法采取,4未完成罪,四、犯罪中止,(一)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是已着手实行犯罪,又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情形。自动性有效性彻底性时间性,(二)犯罪中止的类型,预备中止与实行中止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三)犯罪中止的处罚,4未完成罪四、犯罪中止(一)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是已着手实,4未完成罪,四、犯罪中止,(一)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是已着手实行犯罪,又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情形。自动性有效性彻底性时间性,(二)犯罪中止的类型,预备中止与实行中止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三)犯罪中止的处罚,必减原则得减原则,4未完成罪四、犯罪中止(一)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是已着手实,5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概述,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故意犯罪,在刑法上称共同犯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二、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5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概述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故意犯罪,在刑法,5共同犯罪,三、共同犯罪的认定,根据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下列情况不属于共同犯罪:(1)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2)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3)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4)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6)事后通谋的窝藏行为、包庇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5共同犯罪三、共同犯罪的认定根据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下列情况,5共同犯罪,四、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处罚,(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5共同犯罪四、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处罚(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5共同犯罪,五、共同犯罪的中止,首先,共同犯罪的中止,必须是所有共犯人都自动中止犯罪。其次,共同犯罪的中止,必须在共犯人主动消除了自己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性,才能成立。最后,教唆犯与帮助犯的犯罪中止,必须是自动停止教唆与帮助行为,同时阻止被教唆人和被帮助人的犯罪行为及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5共同犯罪五、共同犯罪的中止首先,共同犯罪的中止,必须是所有,6罪数形态,一、罪数形态概述,罪数,即同一主体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量。在我国刑法理论中亦称“一罪与数罪”,在国外称“犯罪的单复数”或“犯罪的竞合”。罪数形态,是指表现为一罪或数罪的各种类型化的犯罪形态。,一罪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数罪同种数罪异种数罪,(一)罪数形态的概念,(二)罪数形态的类型,6罪数形态一、罪数形态概述罪数,即同一主体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量,6罪数形态,二、实质的一罪,(一)继续犯,(二)想象竞合犯,三、法定的一罪,(三)结果加重犯,四、处断的一罪,(一)连续犯,(二)吸收犯,(三)牵连犯,6罪数形态二、实质的一罪(一)继续犯(二)想象竞合犯三、法定,7刑罚,一、刑罚的概念与功能,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一定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2)制裁程度的最严厉性。(3)适用主体只能是国家各级刑事审判机关。(4)适用刑罚的根据在于刑法的明文规定。,(1)对犯罪人的功能。一是剥夺功能。二是惩罚功能。(2)对被害人的功能。安抚功能。(3)对社会的功能。一是威慑功能。二是教育功能。,(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二)刑罚的功能,7刑罚一、刑罚的概念与功能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7刑罚,二、刑罚的种类,7刑罚二、刑罚的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7刑罚,三、刑罚量裁,(一)累犯,(二)自首,(三)立功,(四)数罪并罚,(五)缓刑,7刑罚三、刑罚量裁(一)累犯(二)自首(三)立功(四)数罪并,7刑罚,四、刑罚执行,(一)减刑,(二)假释,适用假释的条件假释的程序、考验和撤销,7刑罚四、刑罚执行(一)减刑(二)假释适用假释的条件,7刑罚,五、时效,(一)时效的含义,(二)不再追诉的法定情形,(三)追诉时效的计算,我国刑法中的时效,亦称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效期限。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不得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 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我国 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 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 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 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 人民检察院核准。,我国 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 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7刑罚五、时效(一)时效的含义(二)不再追诉的法定情形(三),8刑法各罪,8刑法各罪渎职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公民,阅读书目:1.张明楷.刑法学.5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2.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3.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4.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5.马克昌.刑罚通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6.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什么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 犯罪有哪些特征?3.犯罪构成包括哪些共同要件?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各有哪些构成要件?4.共同犯罪的概念如何界定? 共同犯罪如何认定?5.什么是刑罚? 我国刑罚有哪些种类?,阅读书目:复习思考题:,THANKYOUFORWATCHING,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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