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两个特殊的货物贸易协议《农业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ppt课件.ppt
第六讲 两个特殊的货物贸易协议,1、农业协议的产生背景是什么?2、国内农业支持三种措施是什么含义?3、什么样的补贴措施受到削减承诺的约束?4、纺织品与服装如何回归贸易自由化?5、如何处理非法转口纺织品, ?6、为何把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叫做阶段性协议?,思考题,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达成,使农产品、纺织品贸易回归到“自由化”的多边贸易体制之中。 农业协议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规定从1995年开始,在10年 过渡期内,渐进回归自由贸易体制。 乌拉圭回合前,农产品、纺织品与服装贸易一直游离于GATT1947,实施非关税措施限制。,(一)、在货物贸易方面 分为两个内容,一是关于关税减让的谈判;二是关于规则的谈判。 1、关税减让 发达成员对工业品的关税减让幅度达40%,即加权平均税率从6.3%减为3.8%;发达成员承诺关税减让的税目占其全部税目的93%,占全部贸易额的84%,其中零关税税目的比例由21%增长到32%,涉及的贸易额从20%增长为44%;15%以上的高峰税率比例由23%下降为12%,主要为纺织品和鞋;从关税约束水平方面分析,发达成员承诺关税约束的税目由78%上升为99%,涉及的贸易额由94%增长为99%。,发展中成员工业品的关税减让水平低于发达成员,贸易加权平均税率由15.3%减为12.3%。约束关税范围上,比例由21%上升为71%,涉及的贸易额由13%增长为61%。大部分发展中成员全面约束了关税,工业品关税的实施期为从1995年1月1日起5年内完成。 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均全面约束了农产品关税,并承诺进一步减让,农产品减让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发达成员的实施期为6年,发展中成员的实施期为10年,但部分发展中成员也承诺6年的实施期。 发达成员总体关税的削减幅度在37%左右,发展中成员平均减让幅度在24%左右。,2、制定规则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协议主要分为四组 第一组GATT1994 和如何履行谅解和减让表的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马拉喀什议定书。 第二组包括两项主要协议,主要目的是将农产品贸易和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纳入到正常的贸易规则管辖之下。 第三组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海关估价、装运前检验检疫、原产地规则、进口许可程序、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7项协议, 第四组包括保障措施、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三项贸易补救措施协议。,(二)、在服务贸易方面 经过8年的讨价还价,最后签署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于WTO成立的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三)、在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方面 1991年12月提出了关于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对冒牌货贸易的协议(TRIPs)。该协议经过讨论修改后,在乌拉圭回合结束之际被各国接受而成为正式协议。,第六讲 两个特殊的货物贸易协议,第一节 农产品贸易协议第二节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一节 农业协议(Agreement on Agriculture),第一节 农业协议,一、农业协议的谈判背景,第一节 农业协议,(一)GATT的特殊措施,土地的有限性、粮食安全决定农产品贸易容易引起政治、社会问题。鉴于此,必须保护农业生产者的收入。为此,各国都实施农产品补贴政策。 GATT1947承认,缔约方之间的农产品贸易,采取不同于工业产品的特殊措施。 数量限制、出口补贴、国内补贴等保护措施,在WTO前成为合法。,第一节 农业协议,GATT1947的特殊措施 (即事实上承认的不同于工业品的特殊措施),第一节 农业协议,GATT 第 11 条规定,对进出口产品不得设立数量限制。而对 农产品,在一定条件下,作为例外措施 同意对进出口的数量实施临时性的限制。,第一节 农业协议,初级产品外的任何产品禁止“给予或维持任何补贴,包括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价格支持”。 对农产品、初级品“如一缔约国直接或间接给予某种补贴,则实施补贴时不应使它自己在这一产品的世界出口贸易中占有不合理的份额。” 不是完全禁止出口补贴,只是禁止对不断增加世界贸易比重的出口补贴。,第一节 农业协议,GATT第16条补充规定:“凡与出口价格无关,为稳定国内价格或稳定某一初级品的国内生产者收入而建立的制度,即使售价低于相同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时的可比价格”,也不应视为出口补贴。,第一节 农业协议,(二)乌拉圭回合前的农产品谈判,GATT 对农产品“例 外”承认数量限制、出口补贴、国内支持等措施。 乌拉圭回合前的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农业被视为重要谈判领域。 美要求贸易大幅度自由化;欧共体则坚持实施农业保护的“共同农业政策”。,第一节 农业协议,乌拉圭回合谈判背景,GATT1947、“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未能将农产品贸易纳入GATT自由贸易体制。 美、欧一面推行农业支持和进口限制;另一面通过巨额出口补贴倾销农产品。 80年代初,美、欧农产品贸易冲突升级。“乌拉圭回合”将此列为一个中心议题。,第一节 农业协议,法、德、意、荷、比、卢、英、丹、爱、希、葡、西、瑞典、奥地利、芬兰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巴西、智利、 哥伦比亚、斐济、匈牙利、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 菲律宾、泰国、乌拉圭。,第一节 农业协议,1、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1958年7月确立农业一体化政策,1968年7月建成 。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 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包括农业收入目标、农产品市场目标、农业结构目标和农村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在发展中不断深化和具体化。,第一节 农业协议,其目标主要包括: (1)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农业合理生产和对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充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 (2)在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理的生活水平; (3)稳定农产品市场,保障供应的可靠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产品; (4)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保证食品安全; (5)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第一节 农业协议,共同农业政策,基本原则:共同体市场统一(Market Unity);共同体优先(Community Preference) ;价格和预算一致(Financial Solidarity)。 具体内容:(1)成立各类农产品共同市场,制定共同价格;(2)建立对外统一的农产品关税壁垒和对内统一的价格体系;(3)共同农业政策的其他做法。,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2)建立对外统一的农产品关税壁垒和对内统一的价格体系,通过门槛价格、最低价格和干预价格等措施对共同体市场价格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市场平衡,保护生产者利益。 门槛价格(Threshold Price):最低进口价 最低价格(Minimum Price):标位价格 干预价格(Intervention Price):生产者出售农产品可以得到的最低价格。,第一节 农业协议,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3)共同农业政策的其他做法,出口补贴制度:大多数产品生产配额制度:糖、牛奶对外保护制度:蛋、家禽直接补助:羊肉、油和油脂、烟草、棉花、干饲料等落后地区发展补贴: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对新技术、改进产业结构和发展非农产业提供资金支持。,第一节 农业协议,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第一节 农业协议,价格上升刺激了农业生产,1959-1969年,农作物增长了13%,畜产品增长了29%。共同体内部农产品自给率,91%升到96%。出口竞争力显著提高。1980年后,欧共体的农业生产力再次提高。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也增加了,全球农产品供给过剩。,第一节 农业协议,第一节 农业协议,(1)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演进,世界农业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既源于美国的资源禀赋,又源于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政策。美国农业是一个逐步完善的制度体系,从最初单一的土地分配到现在的经济、社会和战略目标兼顾,经过了200多年的历程。,建国大萧条 的100多年中,间接手段: 19世纪60年代后,成立农业部,农业支持政策逐渐细化。 1916年,国会通过联邦农业信贷法。 “大萧条”的到来为政府在经济中干预了环境基础。1933年农业调整法通过,此后,价格和收入支持政策成为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核心内容。1996年农业法确定了缩减农业补贴的政策改革方向。由于利益集团反对而中断。2002年农业法把为农场主“提供可靠的收入安全网”为主要目标,在农产品补贴、资源保护、贸易促进、农业信贷、技术推广和灾害救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支持措施.,(2)农业支持的理论依据,斯蒂格利茨(1981):市场失灵 政府管制可纠正市场失灵,提高效率。 农业的正外部性比较显著 农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 信息的不完全 产业链较长成本收益分析Shleifer(2001):监管型政府理论,加、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凯恩斯集团对美、欧出口竞争引起的农产品贸易混乱强烈不满。,第一节 农业协议,二、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谈判四阶段,第一节 农业协议,(一)埃斯特角宣言的立场,埃斯特角会议指出:“为实现农产品贸易更大自由化,把一切影响进入市场和出口措施放在强化的和更加行之有效的GATT规则和纪律下”,必须要“通过削减进口壁垒来改善进入市场的条件”。,第一节 农业协议,美、欧最初严重对立,美国 提出废除对农产品贸易有影响的农业补贴(国内、输出补贴)。欧共体 坚持共同农业政策。认为美国指向“共同农业政策”是主权问题,不容谈判。凯恩斯集团(农产品出口国)日本、韩国、瑞士(农产品进口国),第一节 农业协议,(二)蒙特利尔(中间评审)会议的妥协,美主张“一定时期废除农业保护”为长期目标。 欧主张“逐步减少对农业的支持”作为长期目标。 美、欧对立只得把农业同知识产权、纺织品 等作为待解决课题,待1989年高级事务级贸易 谈判委员会上继续交涉。,第一节 农业协议,(二)蒙特利尔(中间评审)会议的妥协,大致同意把“相当程度的分阶段削减”作为长期目标。 1、短期措施;现状维持在不能超过现行水平和增加输入壁垒等;削减约束以资助合计量为基准。 资助合计量=(国内管理价格-输入价格)管理价格所适应的产量+直接间接的补贴 2、考虑贸易政策以外因素,诸如:粮食安全保障、环保等。,第一节 农业协议,(三)从布鲁塞尔僵局到邓克尔文本的提出,布鲁塞尔部长会议一致同意要达成协议。 布鲁塞尔会议后,在邓克尔支持下,集中讨论边境措施、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三领域的技术问题,但各国依然对立。 最终,12月20日,提出包括农业领域的最终协商文本方案-邓克尔文本。,第一节 农业协议,1、所有非关税措施转为关税,农产品关税年内要削减;2、转化为关税后,要保证市场准入为国内消费量的3%,6年扩大到5%;3、国内补贴,各个产品在6年间削减20%;4、输出补贴削减,6年达到支出基准的36%,带有补贴的输出数量基准的24%。,第一节 农业协议,欧盟反对邓克尔文本,欧盟则提出修改: 1、共同农业政策对农家的直接所得补偿,不能列入国内补贴削减范围; 2、输出补贴的削减不以数量为基准(补贴的输出数量6年间要削减24%); 3、饲料谷物代替物品没有补偿,提高关税; 4、市场准入、国内补贴及输出补贴的三个部门之间要纠正削减率不平衡的情况。,第一节 农业协议,(四)、农产品谈判的最终妥协,其后,美、欧经双边交涉,1992、11月达成布莱尔大厦协议:1、削减国内补贴,全部农产品削减20%;2、改革“共同农业政策”;3、输出补贴削减率,从24%降低到20%;4、在欧从美输入的小麦急剧增加时,美、欧要 协商解决。,第一节 农业协议,部长宣言-最初对立-中间评审会议 -邓克尔文本- 布莱尔大厦协议,1992年欧提出减让表,1993年1月美也提出,但双方对峙;欧部分成员一致反对布莱尔协议,就协议的实质问题同美再次交涉。美国拒绝,交涉又陷困境。1993、12月美、欧农业部长再开协商,同意修改布莱尔大厦协议,达成农产品贸易的最终协议。,第一节 农业协议,美、欧农产品最终协议方案,1、输出补贴削减(补贴输出数量基准);2、和平条款的使用期限,从6年延长为9年;3、抑制小麦输入问题;4、扩大美国关心产品的市场准入程度。,第一节 农业协议,三、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参加方1993年12月15日达成农业协议。 协议由本文12部分,21条款5个附录组成。 协议包括:适用产品范围;农产品贸易规则;给予发展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建立农业委员会。,第一节 农业协议,三、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一节 农业协议,(一)、适用产品范围,(1)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第124章 包括的产品(鱼及鱼产品除外)。(2)税号2905.43(甘露糖醇)、2905.44(山梨醇),税号33.01(精油),税号35.0135.05(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税号3809.10(整理剂)、3823.60(2905.44以外的山梨醇),税号41.0141.03(生皮),税号43.01(生毛皮),税号50.0150.03(生丝和废丝),税号51.0151.03(羊毛和动物毛),税号52.0152.03(原棉、废棉和已梳棉),税号53.01(生亚麻)、53.02(生大麻)。,第一节 农业协议,(二)、市场准入,第一节 农业协议,制定相应进口关税的依据是关税等值。关税等值=该产品国内市场平均价格 - 该产品国际市场平均价格;加工品的关税等值=农产品原料的关税等值 原料占农产品加工品的比重。,第一节 农业协议,承诺减让的,按减让税率减让;未承诺的,按1986年乌拉圭回合开始时的税率征收;实施关税外措施的农产品先转化为关税。 以上两条6年内,平均削减36%,各产品最低削减不得少于15%;减让农产品关税税率。,第一节 农业协议,第一节 农业协议,如果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采取特殊措施(暂不把农产品转化为关税):, 19861988的进口量,不满国内消费量3% 不支付输出补贴 没有采取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第一节 农业协议,农产品非关税壁垒转变为关税后,如果进口急剧增加,并对国内产业造成影响,对部分农产品进口数量的增加或者进口价格的降低,可以无代价的追加征收关税。,第一节 农业协议,美、欧对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中,农户直接所得补偿是否放入国内支持的削减范围内,存在对立。欧共体主张可以放在削减范围之外,而美先反对,后同意一定条件下可以放入。,第一节 农业协议,国内支持是市场价格支持、直接支付以及其他补贴形式的国内保护。分为黄箱、绿箱、蓝箱补贴。,“黄箱”措施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包括:种子、化肥、水利等农业投入的补贴;对农产品营销贷款的补贴等。 用综合支持量衡量“黄箱”补贴大小。 综合支持量指,为支持农产品生产者,或为支持广大农业生产者而提供给某种农产品、非特定产品的年度支持水平。 黄箱补贴的国内支持,以1986-1988年的补贴换算成具体的数额为削减基准,6年内削减20%。,“黄箱”补贴,第一节 农业协议,农业协定规定,1995年开始,19861988年为基准期,发达成员在6年内逐步将综合支持量削减20%;发展中成员在10年内逐步削减13%。 在此期间内,每年的综合支持量不能超过所承诺的约束水平。对特定农产品或所有农产品的支持,实行微量允许,即只要综合支持量不超过该产品生产总值或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国家成员为10%),就无须削减。,“黄箱”补贴,第一节 农业协议,“绿箱”的国内支持,指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的退休、农地的转用及投资补助的机构调整方面的支持政策。,“绿箱”补贴,第一节 农业协议,一、 少量资助1)、特定产品的国内资助(不超过农产品总值5%)2)、非特定产品的国内资助(不超过农产品总值5%) 二、 根据生产调整计划给予的直接收入补贴1)、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畜产的牲畜头数)的补贴;2)、支付的补偿不超过基本生产85%的补贴 三、免除国内资助的附录: 基本标准:对生产的影响、贸易扭曲限制在最小范围内1)、由公共基金进行的补贴,不能转嫁给消费者2)、对生厂商没有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第一节 农业协议,四、 政府各类服务计划:1、一般服务(研究、防疫、教育、普及、检查、促销、社会基础设施)2、粮食安全保障为目的的公共储备;3、国内粮食援助;4、对农户的各种直接收入补贴 a、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补贴 b、环境保护 c、收入保险计划 d、结构调整 e、自然灾害补贴 f、地区援助,第一节 农业协议,“蓝箱”措施,按固定面积和产量给予的补贴(如休耕补贴,控制牲畜量)、按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给予的补贴、按固定牲畜头数给予的补贴。这些补贴与农产品限产计划有关,成员方无须承担削减义务。,“蓝箱”补贴,第一节 农业协议,(1)输出补贴。 当国内产品输出时的价格高于国际价格时,就需对输出农户支付输出补贴。国际价格同国内价格的差额就是输出补贴的金额。(2)农业交涉中,美、欧在补贴输出削减的数量基础问题上存在对立。,第一节 农业协议,1993年12月,美国和欧共体达成协议,在一定条件下,1991-1992年的平均值为削减基准,其后可均等削减。这样就减少了削减的数量。但是从1986-1990年的数量基准来看,削减率并没有减少。,第一节 农业协议,“乌拉圭回合”农业补贴和保护的削减比例,项目名称 发达成员(1995-2000)发展成员(19952004)关税全部农产品平均削减 36% 24%每项农产品最低削减 15% 10%国内支持综合支持量削减 20% 13%(基期19861988)出口补贴补贴额削减 36% 21%补贴量削减 21% 14%(基期19861988)1)最不发达成员无需承诺削减关税和补贴;2)关税削减的基础税率为1995年1月1日前的约束税率,对原未约束的关税,基础税率为1986年9月“乌拉圭回合”开始时的税率;,第一节 农业协议,第二节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Agreement on Textiles and Clothing,一、世界纺织品贸易与多种纤维协议(MFA),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纺织品贸易增长迅速。发达成员的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猖獗。 纺织品贸易额仍不断增长。主要原因是,发达国家的垄断企业把一部分中、低档,劳动密集型的纺织业转移到发展国家和地区。,1973年达成了 多种纤维协议()。 年月日生效,有效期年。后三次延长,第四个协定1986年8月签订,为期五年,1991年7月到期。后又延续到1995年1月1日。 有54个纺织品进出口国家参加了该协定。我国1984年1月1日加入。 适用范围包括:棉、毛、亚麻、苎麻、丝、混纺织品、人造纤维及其制品。 MFA的目标:逐步实现世界纺织品贸易自由化。,1、限制措施,2、双边协定,作为限制措施主要依据的“市场扰乱”,是由美国提出的,内容为:特定供应者的某项产品进口的急剧而大量的增长,或紧急增长;这些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大大低于质量相当的同类产品的现行价格;进口国生产者因此受到严重的损害或损害威胁,在符合本国的协议基本目标和原则的情况下,进口国可要求同出口国协商缔结进出口数量限制的双边协议。 年月,美同国缔结了第五个进口数量限制的MFA协定,欧共体同个国家缔 结了这个协定。,二、多种纤维协议同GATT的关系,签订和延续多种纤维协议为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提供依据,使发达成员纺织品的关税水平高于工业品的倍。由此,每年给发展国家造成巨大的贸易损失。这背叛GATT贸易自由化的宗旨。,因此,乌拉圭回合纺织品贸易谈判,发展中成员一致认为,MFA1991年7月到期不应再延,而应纳入GATT。发达成员也表示MFA到期后不延长,但在取消MFA后到纺织品完全贸易自由,要有过渡期。 所以,谈判的焦点是:过渡期长短;过渡期的纺织品贸易任何安排?,多种纤维协定纳入GATT的方式,美国、加拿大提出,把限定国家的输入数量变更为不限定国家的,采用世界统一的输入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 而发展中成员提出,在维持限定国家的输入数量限制的同时,需分阶段废除多种纤维协定。最终,美、加作出让步,同意在年内废除多种纤维协定。,三、纺织品、服装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包括10个条款和1个附件。协定的最终目的是把纺织品、服装最终纳入GATT,并规定给最不发达成员特殊待遇。 协定主要内容:(1)纺织品、服装贸易全部纳入GATT的一体化过程;(2)纺织品、服装贸易实施自由化的过程(3)过渡性保障条款,(4)反规避条款(5)设立纺织品监督局的规定(6)协定适用的产品范围。(附录中列出),纺织品、服装协定的一般原则:1、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小供应方的市场准入的实质性增长做了规定,并给新参加方以发展机会;2、要体现产棉国的具体利益,特殊兼顾多种纤维协定成员方的利益;3、鼓励协议各成员方进行持续的自动产业调整4、纺织品服装产品范围是过渡期内纳入GATT的基础。,三、纺织品、服装协议(一)一般条款(第1条),三、纺织品、服装协议(二)过渡性条款(第2条),1、 通知条款 协议生效后日内,详细通知纺织品监督机构; 2、 一体化比例 附件所列产品年总进口量的纳入GATT1994, 3、 增长率 分三个阶段提高增长率。,三纺织品、服装协议(三)证明条款(第3条),在协议生效后的日内,各成员方应将保持的限制,都详细通知纺织品监督局。同时提供GATT1994认同可以此项限制合法的证明。 GATT1994未能合法证明的,应最迟不超过协定生效后的个月,向纺织品监督局递交一份逐步取消这些限制的计划,此项计划应包括所有这些限制在不超过本协议有效期内予以全部取消的情况。,三、纺织品服装协议概要,由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实务、规则、程序、归类等方面情况的改变,在贯彻和执行协议的限制时,不应使与协议有关的各成员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失衡,以制造贸易混乱。这就要求在确属必要时,有关成员方应将要作出的改变事先通知对方,予以协商,协商不成,将此事递交纺织品监督局按规定程序进行调解。,三、纺织品、服装协议,也是协议的中心内容之一。各成员方应在符合本国法律和程序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法规和行政措施来处理并打击通过转运、改道、谎报原产地或原产国、伪造文件来规避协议的规定和逃脱配额管理的做法。,三、纺织品、服装协议,也是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当某一产品进入某一成员方的境内,且该产品增加的进口数量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实际威胁,并且自单个国家的进口出现急剧和实质性的增加,则可针对该出口方采取保护行动。,产量、生产率、开工率、库存、市场份额、出口、工资、就业、国内价格、利润、投资等。其中只有单独某项因素或兼其他相混的因素,均不能作为决定性的主导因素。,确定损害的经济参数,保障措施应在国家对国家的输出上,一成员方或各成员方应归咎于进口有明显的实质性的增加的基础上,对其构成真正的和危急的增加。而且,在进口水平、于进口的其他渠道、市场份额、商业城交界点的进口价格和国内价格作了比较的基础之上,才能做出是否严重危害、实质性威胁的结论。,在程序上,协议规定提出采取保障条款的一方,与该行动影响的另一方要谋求协商,并将协商通知纺织品监督局。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拖延将导致难以挽回的损害,一方可采取临时性行动,但不得超过个工作日,即应发出请求协商的通知,并通知纺织品监督局, 保障措施的期限最多年,直至该产品从协议的范围内取消。,确定损害的程序,三、纺织品、服装协议,所有成员方必须参加乌拉圭回合的具体义务削减和约束关税,减少和取消关税壁垒,简化手续确保执行纺织品的服装公平贸易条件的政策以总的贸易政策为由采取措施时,应避免歧视纺织品和服装部门的进口,三、纺织品、服装协议(八)机构条款(第条),WTO设立了纺织品监督机构,发挥调整和准司法的作用。 该机构是一常设机构,由1名独立主席和10名成员组成。成员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还应按适当的间隔期进行轮换。,成员由货物贸易理事会指定的WTO成员任命,他们以个人身份履行职责,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决定。,三、纺织品、服装协议(九)最后条款(第条),规定在WTO成立后的第个月的第天,纺织品和服装部门的贸易全部纳入GATT1994,MFA协议不再延长。,三、纺织品、服装协议(十)附件(一体化产品范围),涉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第5063章的全部产品和第3049章、第6496章的部分产品,共多种,囊括了成员方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已实行进口数量限制的全部产品,也包括少量的多种纤维协议以外的部分产品。,协议附件中,列明了逐步取消配额限制的产品范围,包括毛条和纱、机织物、纺织制品、服装等四个组。,四、纺织品、服装协议的特点,1、一体化过程,WTO协定生效后年之内,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将全部纳入年GATT。具体步骤是:将年进口总量纳入年GATT,剩下的纺织品和服装,在年内分个阶段来纳入。,第阶段,年进口总量的,第阶段,年总进口量的,第3阶段,年总进口量的,全部纳入年GATT。各阶段纳入产品情况必须通知纺织品监督局。,纺织品、服装贸易纳入GATT1994的四个阶段,2、自由化过程,在全部纳入年GATT为止的过渡期间,要逐步提高尚未纳入关贸总协定的双边协定的数量限额的年增长率,增长率在第阶段提高,第阶段提高,第阶段提高。在本协定生效后的天内,必须通知纺织品监督局。,3、过渡期保障条款,在WTO生效年内,尚未纳入GATT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可以使用过渡期保障条款。但是,采取保护性措施应与各有关方进行磋商,并将磋商情况通知纺织品监督局。所实施的措施不得超过年,不得延展,而且无论如何要在过渡期结束时,或该项产品纳入GATT时终止。,4、反规避行为,在纺织品和服装贸易方面,对采取转运、改变运输路线、谎报原产地以及伪造官方文件等方式妨碍纺织品和服装纳入GATT的规避性行为必须采取抵制措施。 反规避行为包括,禁止规避产品进入本国境内,对规避产品经由其境内转船的成员国引入某种限制措施。,5、市场准入,纺织品和服装的市场准入,是一体化过程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个方面的内容,采取削减和约束关税、削减和取消非关税壁垒。目的是提高纺织品和服装的市场准入程度。 降低纺织品和服装关税的谈判,美国通过废除多种纤维协定作了很大的让步,在纺织品和服装关税方面,美国不准备再作大的降低。对此,欧共体要求美国大幅度降低它的成员国意大利、法国高级服装的输入关税。结果美国同意降低关税,但是关税降低的期限,原则上由年延长为年。,、农业协议分为个部分,个条款,个附件。协定主要从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实施卫生与植物措施等方面,对成员方作出了贸易自由化的约束。 、纺织品、服装协议目的是:在有效期内,逐步把纺织品、服装贸易最终纳入WTO体制。、纺织品、服装协议有10个条款,1个附件。内容包括:适用产品的范围,分阶段取消配额限制,过渡性保障措施,非法转口的处理,设立纺织品监督机构等。,小 结,1997年10月8日,美国向WTO争端解决机构申诉加拿大的牛奶出口补贴和关税配置问题。后来,新西兰也对加拿大提出了类似的申诉。其中,涉及WTO农业规则的是牛奶出口补贴。 美国和新西兰认为,按照加拿大的牛奶特别计划,出口奶制品的生产者,可以得到价格低于国产奶制品的原料,构成了出口补贴,说明加拿大逃避出口补贴义务。 后来,WTO的专家小组上诉机构经过研判,尽管结论略有不同,但均裁定加拿大违反了WTO的农业协议等规则。,案例(一),1999年10月27日,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上述机构和专家小组的报告。11月19日,加拿大声明将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 这起案件所涉及的WTO农业规则的主要内容为:各成员必须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扩大市场准入,同时,规定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补贴,应在6年内按技术水平削减20%;发展国家在10年内削减13%。 关于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规定发达国家应在6年内将农产品出口补贴总额,在1986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削减36%,发展国家在10年内最低削减为24%。,案例(二),美国诉加拿大牛奶补贴案,是WTO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的第一起涉及农产品补贴的纠纷。 另外,WTO成员的农产品贸易争端并不仅仅是涉及补贴问题,还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农产品规则,如市场准入规则、实施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等。这起案例引起我们思考以下两个问题:1、当前全球农产品贸易争端的特点和变化趋势2、农产品贸易争端涉及的主要措施及其哪些协议?,案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