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治安管理手段与措施ppt课件.ppt
第五章 治安管理手段与措施,第一节 治安防控,第二节 治安强制,第三节 治安处罚,治安防控,是指围绕预防、控制违法犯罪这个基本目标,将多种防范控制要素、相关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机整合,形成整体联动、协调运行、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措施。它是动态环境下强化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控制能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第一节 治安防控,宣传教育治安许可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当场盘查堵截秘密控制,(一)宣传教育的内容1.治安管理法律法规。2.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3.社会公共道德。,(二)宣传教育的方法1.通过指导治保会工作开展宣传教育。2.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教育。3.通过经常性治安检查开展教育。4.通过查处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进行教育。5.通过开展社区警务活动进行教育,(三)宣传教育的注意事项 1.在内容上应具有针对性。 2.在对象上应突出重点。 3.在形式上应多样化,(一)治安许可的概念 治安许可,也称为治安行政许可、治安行政审批,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涉及治安管理的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措施。 (二)治安许可的范围 根据管理部门的不同,治安许可的范围包括户政管理许可、特种行业管理许可、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大型活动许可、危险物品管理许可、消防管理许可、道路交通管理许可等。 (三)治安许可的一般程序 1.治安许可的申请 2.治安许可的受理 3.治安许可的审查 4.治安许可的决定,二、治安许可,3.及时为公众提供救助服务,密切警民关系,三、治安巡逻:治安巡逻,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巡行、查看活动,(一)治安巡逻的作用,1.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强化社会面控制,2.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增强公众安全感。,(三)治安巡逻与快速反应机制 快速反应机制,指巡逻民警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指挥通讯系统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处警的工作系统。,(二)治安巡逻的基本方法 1.划定巡逻区域 2.选定巡逻人员 3.确定巡逻路线 4.制定巡逻制度,四、治安检查 (一)治安检查的概念治安检查,是指公安机关运用科学的手段、方式和方法,依法查看、检验有关场所、行业、人员及其相关方面,以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治安管理活动。 (二)治安检查的内容 公共场所检查、特种行业检查、物品检查、证件检查、人身检查、住宅检查 (三)治安检查的方法 1.感官检查 2.仪器检查 3.利用动物检查,(二)当场盘查的方法 1.发现疑点 2.盘问 3.检查,五、当场盘查:指民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发现或确认有无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盘问和检查措施,(一)当场盘查的对象: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有违法犯罪可能或有可疑的人,(三)当场盘查的注意事项 1.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职权。 2.要严谨、细致、科学,确保安全,(一)堵截的概念 堵截,是指公安机关为了加强阵地控制,依法在交通要道、重要界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逃窜的方向设置关卡,对可疑行人及车辆进行盘查,以发现和截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违禁品和赃物的一项重要措施,六、堵截,(二)堵截的方法1.设卡堵截。2.巡查堵截。3.围捕堵截。4.设伏堵截。,(三)堵截的注意事项1.制定行动方案。2.明确堵截任务。3.合理设置关卡。 4.防范对象避关冲卡。 5.果断完成堵截任务。,(三)秘密控制的注意事项,七、秘密控制,(一)秘密控制的概念 秘密控制,是指依法物建和使用治安耳目、依法动员公众参与,对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人员、场所、行为进行相应监视、控制的一种治安管理行为和过程,(二)秘密控制的种类 1.管理重点人口 2.物建治安耳目。,第二节 治安强制,一、治安强制的概念和特征,二、治安强制的类型,治安强制:是指公安机关为制止、控制或者预防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害治安秩序、妨碍治安管理情形,或者迫使相对人履行治安义务,或者为了调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依法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者行为施加的暂时性限制,(一)治安强制的概念,1.实施治安强制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2.治安强制的对象是妨碍或可能妨碍治安管理的障碍或者不履行治安义务的相对人或者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涉及的人、物品或者场所。 3.治安强制是公安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4.适用治安强制具有紧迫性、暂时性。 5.治安强制以行政权力为基础,以警察强制力量作后盾。 6.治安强制的结果是对相对人权利的限制而不是剥夺,(二)治安强制的特征,二、治安强制的类型,(一)人身强制:以限制相对人行使人身自由权来达到治安管理目的的治安强制 (二)财产强制:以限制相对人行使财产权来达到治安管理目的的治安强制 (三)行为强制:以限制相对人的行为权利,迫使相对人必须作为或者不作为来达到治安管理目的的治安强制,(一)人身强制,(3)适用地点和方法,1 约束,(1)概念:约束是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或精神病人,在他们危害社会治安或可能威胁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时,或者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时,所采取的保护性限制和管束措施。,(2)适用对象 a.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b.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的人; c.本人有危险、不能保障自身安全的醉酒的人。,(一)人身强制,(1)概念 强行带离现场是指为制止、控制或预防危害行为的发生,人民警察依法将正在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有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带离现场,以作进一步审查、处理的强制措施。,2 强行带离现场,(4)强行带离现场的后果,(3)适用方法 公安民警适用强行带离现场措施时,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械具,但应以“必要”和“最低伤害”为前提,避免过度使用警械。,(2)适用对象 强行带离现场适用于正在危害公共场所秩序或者有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人,(一)人身强制,(3)适用程序,3 强行遣送,(1)概念 强行遣送是公安机关对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强制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强制措施,(2)适用对象 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的人。,(一)人身强制,(1)概念 继续盘问,也称为留置、留置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2)适用对象 继续盘问适用于经当场盘查,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a.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b.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c.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d.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3)继续盘问的程序 (4)对被盘问人合法权益的保障,4 继续盘问,(一)人身强制,(1)概念 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要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嫌疑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传唤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嫌疑人,不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被侵害人和证人。 (3)形式及程序 传唤分为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两种形式。 (4)适用方式 (5)被传唤人人身受限的程度,5 传唤,(一)人身强制,(1)概念 强制检查性病,是公安机关对发现的卖淫、嫖娼人员,强令其进行性病检查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强制检查性病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安机关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 (3)适用方法 (4)强制检查性病引起的后果,6 强制检查性病,(一)人身强制,7 强制医疗,(1)概念 强制医疗,是公安机关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强制其在专门处所接受医治和监护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3)适用程序,(一)人身强制,8 强制戒毒,(1)概念 强制戒毒是指公安机关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强制其在专门处所接受治疗以戒除毒瘾的措施。 (2)适用对象 强制戒毒仅适用于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 (3)适用程序,(一)人身强制,9 收容教育,(1)概念 收容教育是指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依法处罚后,强制其在专门处所(收容教育所)接受教育、矫正的强制教育措施。 (2)适用对象 收容教育适用于患有性病的卖淫、嫖娼人员以及卖淫、嫖娼但尚不够劳动教养的人员。 (3)适用程序,(一)人身强制,10 出入境强制措施,(1)遣送出境,是我国公安机关将不符合居留条件的外国人(或台湾居民)强行送离我国国境的强制措施。 遣送出境适用于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在中国继续居留的外国人或台湾居民。 遣送出境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 (2)不准入境,是指对曾经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或者有可能入境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外国人,我国公安机关禁止其进入中国国境的强制措施。 (3)不准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追究法律责任等不宜出境的人,在一定时间限制其出境的强制措施。 不准出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未了结的民事、刑事案件的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二)财产强制,1 收缴追缴,(1)概念 收缴,是指公安机关对发现的危害社会治安的物品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强行予以缴获,并依法予以处理的强制措施 追缴,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被行为人转移的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强行追回并予以收缴的措施。,(2)适用对象 收缴的适用对象是:毒品、淫秽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倒卖的有价票证;在公共场所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 ; 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追缴适用于已经被转移的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 (3)适用程序 (4)对收缴、追缴财物的处理,(二)财产强制,1 收缴追缴,(二)财产强制,(1)概念 作为治安强制措施的扣押,是指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为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暂时收至公安机关,待取证完毕再予返还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扣押适用于与查处治安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3)适用程序 (4)对扣押财物的处理,2 扣押,(二)财产强制,(1)概念 强制拆除,是指公安机关在交通管理和消防管理过程中,对违法的附着物或者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建筑物、构筑物强行予以拆除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机动车上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消防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物体、逾期不恢复原状的; 在火灾现场有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3 强制拆除,(二)财产强制,(1)概念 紧急征用,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实施戒严或者侦查犯罪的紧急情况下,临时征用非警用物资或场地的措施。 (2)适用对象和要求 紧急征用适用于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房屋、场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机械、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a.公安机关在实施戒严命令时,适用紧急征用的要求。 b.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侦查犯罪时,适用紧急征用的要求,4 紧急征用,(三)行为强制,(1)概念 禁止观看比赛,是指公安机关对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禁止观看比赛适用于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3)适用程序,1 禁止观看比赛,(三)行为强制,(1)概念 责令改正,是指公安机关发现治安隐患时,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责令其消除违反治安管理的状态、进行改正的措施。 (2)适用对象 责令改正适用于存在治安隐患的个人或者单位。 (3)适用方式 责令改正的方式是口头批评教育。民警既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改正,也可以口头约定一定的期限,令其在约定的期限内改正,2 责令改正,(三)行为强制,(1)概念 限期整改又称为限期改正、限期改进,限时消除隐患等,它是公安机关责令治安隐患较严重的单位在限定期限内加以整顿,消除隐患、改正错误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火险隐患或不安全隐患的,可以责令其单位限期整改;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设施或者部位,可以责令其所属的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整改; 大型活动准备或举行过程中存在治安隐患的,可以责令其举办单位限期整改; 旅馆、娱乐场所、饮食服务场所、出租汽车内发现有卖淫、嫖娼活动的,可以责令其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3)适用方式 (4)与责令改正的比较,4 限期整改,(三)行为强制,(1)概念 责令停止活动,是指在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体活动现场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情形时,或者在未经许可的群体活动现场,公安机关为避免发生更大的危险或者危害社会治安的后果而发出的停止活动命令,以恢复现场正常秩序的措施。 (2)适用对象 责令停止活动适用于以下两种群体活动:一是未经许可举办的群体活动,对这种活动一经举办,公安机关发现后即可发出停止活动的命令;二是合法举办的群体活动在进行过程中出现秩序混乱或者不安全因素,公安机关认为可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者威胁公共安全时,可以发出停止活动的命令。,4 责令停止活动,(三)行为强制,(1)概念 命令解散,是指在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时,或者在群体活动中出现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社会秩序行为、经公安机关制止但危害行为未得到控制时,或者经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的群体活动仍在继续时,公安机关发布解散命令强制聚集的人群解散、活动停止的强制措施。,5 命令解散,(三)行为强制,(2)适用对象 群体性治安事件; 合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或者群体性治安事件中,出现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社会秩序行为,经公安机关制止后危害行为未得到控制的; 未经许可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或者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或者虽经许可举行上述活动但组织者、举办者未按许可的内容举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发布停止活动命令后不予服从、仍继续活动的。 (3)实施方式,5 命令解散,(三)行为强制,(1)概念 强行驱散,是指公安机关对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现场拒不离去的人员,运用必要的警察手段迫使其离开现场的措施。 (2)适用对象 强行驱散适用于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现场经公安机关劝导或者命令解散拒不离开现场的人员。 (3)适用程序 (4)实施方式,6 强行驱散,(三)行为强制,(1)概念 交通管制,是指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或者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为保障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对有关陆地或水上交通沿线或区域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人员或者交通工具通行或停留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过程中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时;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 (3)适用程序 (4)实施方式,7 交通管制,(三)行为强制,(1)概念 现场管制,是指公安机关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划定一定区域进行警戒和控制,限制或者禁止人员进出警戒区域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现场管制措施适用于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在现场周边一定范围划定警戒区域。 (3)适用程序 (4)管制方式 (5)与交通管制的区别,8 现场管制,(三)行为强制,9 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即是对执行行为的强制,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为了保证治安处罚决定的执行,对拒不履行治安处罚决定的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称为治安强制执行。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治安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是强制执行罚款,强制执行罚款的方式有两种:抵缴和加处罚款。 抵缴:即治安管理部门对逾期不履行罚款处罚的人,将依法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充抵罚款数额的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是指治安管理部门对逾期不履行罚款处罚、又无可执行的扣押财物的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新增罚款,新增罚款与原罚款数额一并执行的强制措施,第三节 治安处罚,一、警告 警告,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谴责,指出其行为违法,告诫行为人不得再犯的治安处罚。 警告处罚属于名誉罚、申诫罚。 警告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二、罚款 (一)概念 罚款,是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处罚。 (二)罚款与罚金 (三)罚款与损害赔偿,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一)概念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违法获得的财物和非法占有、使用的财物收归国有,并依法予以处置的治安处罚。 (二)适用范围 1.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如赃款、赃物。 2.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或财物。如赌博用的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殴打他人使用的器械,倒卖营利的各种票证或者骗取财物的用品,等等。 3.毒品、淫秽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禁品。 (三)对没收财物的处理 (四)没收与收缴、追缴 (五)没收与扣押,四、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送至关押场所,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 (一)期限 (二)行政拘留的执行 (三)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2.性质不同。 3.适用目的不同。 4.执行拘留的场所不同,五、暂扣驾驶证 (一)概念 暂扣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对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人,暂时收回其驾驶证、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驾驶资格的治安处罚。 (二)适用对象、裁决权限及暂扣期限 (三)暂扣与扣押,六、吊销许可证 吊销许可证,即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指公安机关对经许可从事某项特殊活动或经营的个人或单位,因其违反治安管理而将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件强行收回并予以注销,禁止其从事该项特殊活动或经营的治安处罚,七、停业整顿 (一)概念 停业整顿,是指公安机关对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或者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其停止生产或停止营业并进行整顿,以消除不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行为的治安处罚。 (二)适用范围 1.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或使用单位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的。 2.某些单位实施了特定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三)停业整顿与限期整改、责令改正,八、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一)概念 限期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外国人,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治安处罚。驱逐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强迫其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治安处罚。 (二)适用对象 限期出境、驱逐出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外国人。 (三)裁决权限及执行 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只有公安部有权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