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课件.ppt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目 录,第五节 民事法律责任,第六节 练习,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社 会 关 系,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赋予:权利、义务,“触发器”:法律事实,(一)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二)现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三)上述两者的中介:法律事实,“ 客观权利 ”,“ 主观权利 ”,(四)社会关系的法律模式,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德国法学家耶林在法律的斗争说,“生存的保全是一切动物的最高原则。但是其他动物只依本能而保全肉体的生命,人类除肉体的生命之外,尚有精神上的生命。而此精神上的生命由法律观之,则为权利。没有法律,人类将与禽兽无别。”正是建立在这种观念之下,他认为“权利斗争是权利人受到损害,对于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地说,“个人拥护自己的法律即法律上的权利又是对于社会的义务”。由此观之,权利是主观化的法律,法律是客观化的权利。,德国法学家耶林在法律的斗争说,“生存的保全是一切,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1、主体具有平等性,2、内容具有相互性和公平对应性,3、其之产生,以意思自治为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的意义,民法总则,人格权 物权 债权 继承权 亲属权,民法分则 各编,1、对民事法律规范的意义,2、对民法学学科的意义,3、对民法学研习的意义,4、对民法规范之适用的意义,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权利、义务的享有、承担者 两人以上,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如,物、智力成果、人格要素、身份、行为,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主体 权利 客体,连接主体与客体的纽带,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第三节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权利,(一)概念,包含: 1、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二)民事权利的分类,1、财产权、人身权,财产权-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第三节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第一编 民法总论,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如: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可撤销婚姻撤销权、要约和承诺的撤回或撤销、追认权、典物赎回权、物权的抛弃等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2、根据权,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4、主权利、从权利,权利A 权利B,可独立存在,以权利A的存在为前提,5、专属权利、非专属权利,是否为特定权利主体所专有(土地 ),不得转让、继承,6、既得权、期待权,既得权:,期待权:,甲 权利A,享有,取得权利B,内容:,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且可以实现的权利,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4、主权利,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7、原权利、救济权,(三)民事权利的行使,1、利益的实现,行使的自由,2、自由的限制 禁止权利滥用 维护公序良俗,(四)民事权利的保护,1、自我保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2、国家保护:,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原权利-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 。救济权-由原权利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7、原权利,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义务,(一)民事义务的概念,(二)民事义务的实现,1、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义务的产生依据,2、积极义务、消极义务,义务的内容,3、专属义务、非专属义务,义务与人联系的紧密程度,民事主体在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义,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有益性 2客观性 3法定性,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三、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是指现实存在的,具有一定形体、占据一定空间,能够为人掌握、利用,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包括天然存在的和人工制造出来的物质财富, 2智慧财产,是人的智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它属于一种非物质的财富,无一定的形体,但它有其表现形式,能够为他人感知,可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一定需求,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依照法律的规定,智慧财产不仅可以为一定主体所专有利用,还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换。,三、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3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有意识的活动,其能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的行为。 主要包括下列三类行为: (1)给付财产的行为; (2)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行为;(3)提供劳务或服务。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尊严、荣誉、身份等。人身利益虽然与主体人身不能分离,但并非主体本身,而只是能够满足主体人身需求的客观事物。,3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有意识的活动,其能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第五节 物 一、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具有稀缺性和合法性,有一定经济价值能满足人的需要的财产。 物,是最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二、物的特征 1物存在于人体之外 2物能满足社会生活需要 人们设立一定的财产法律关系就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只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能够满足人们社会生活需要的物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五节 物,3能为人们所支配 只有能为人们所控制或支配的物,人们才能以此为客体设定各种的权利、义务关系。 4物具有稀缺性和合法性 三、物在法律上的分类 (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二)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三)动产和不动产 (四)特定物与种类物 特定物,指具有自身独特的特征,不能由其他物所代替的物。 种类物,指具有共同特征,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过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具有可替代性。,3能为人们所支配 只有能为人们所控制,法律意义:特定物在交付前灭失时,权利人不能要求义务人交付原物,只能依法请求赔偿损失;而种类物在交付意外灭失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义务。 (五)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法律意义:在数人共有一物时,共有人可采取实物分割的办法解决争议;如为不可分物时,不能采取分割的办法,只能采用变价分配或者折价补偿等办法予以解决。,法律意义:特定物在交付前灭失时,权利人不能要求义务人交,(六)主物与从物 在相互主联需要共同使用的两个以上的物中,凡能独立存在,起主要作用的物是主物,起从属作用的物是从物。 1、从物离开主物也能独立存在。 2、主物与从物必须是同属于一个所有人。 法律意义: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特别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应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六)主物与从物 在相互主联需要共同使用的两个以上,(七)原物与孳息 原物是能够被使用或收益的物。孳息是从原物产生出来的收益。孳息又可分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依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 法定孳息:依据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依照合同收取的租金、利息等。 法律意义: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孳息的所有权归原物的所有权人。转移原物的所有权,孳息的所有权也同时转移。,(七)原物与孳息 原物是能够被使用或收益的物。孳息,第六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一、货币 1、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体现着社会劳动,是一般财富的代表,是以货币金额计算的种类物; 2、货币为一般等价物,是其他商品的价值尺度,又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支付的手段。因此,又是许多民事法律关系对价的支付手段。 3、它是我国唯一通行的货币。禁止外币和金银在我国流通,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外币不能作为支付手段。,第六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二、有价证券 (一) 概念: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凭证。 1、有价证券表现了权利与证券合为一体,即权利证券化; 2、有价证券券面上所记裁的金额(或权利)就是持券人所享有的权利内容、离开证券,权利人则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 3、有价证券为虚拟的资本,权利人只有提出证券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义务人只对持券人履行的义务。 (二)种类:记名有价证券、无记名有价证券、指示有价证券。,二、有价证券 (一) 概念: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取,三、票据 (一)概念: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 (二)种类:本票、汇票、支票 本票-由发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汇票-由发票人委托付款人对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支票-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从的票据。,三、票据 (一)概念: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四、股票与债券 (一)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用以证明其所入股份及所持有股权、并据以定期取得股息、红利的一种资本性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的法律形式,购买股票者便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二)债券 债券,是国家金融机构或企业向他人借款的一种法律形式。它属于资本性有价证券。 其种类基本上有三种:公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四、股票与债券,第七节 民事责任,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1、其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民事责2、其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3、其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4、其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民事责任,(二)民事责任的特征,(三)民事责任与民事法律关系,基础权利与法律关系的救济、回复,救济权与法律关系的内容,(四)民事责任与公法责任的区别,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民事义务,从而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七节 民事责任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二、民事责任的分类,(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其他责任,(二)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三)单独责任、共同责任,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依据:义务发生的根据,区分依据:责任的内容,区分依据:责任人的数量,(四)单方责任、双方责任,区分依据:责任方的数量,(五)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区分依据:责任的范围 针对“营业体”的出资人而言,(六)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区分依据:责任承担的原则“归则原则”,二、民事责任的分类(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其他责任(二)财,六、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为行为的是()。 A.不可抗力 B.自然人的死亡 C.除斥期间的经过 D.订立遗嘱 2.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将5辆汽车卖给乙。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买卖合同 B.5辆汽车 C.甲将汽车所有权转让给乙的行为 D.汽车所有权,六、练习一、单项选择题,4.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为事件的是()。 A.期间的开始 B.合同的签订 C.合同的解除 D.法人的设立 5.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A.婚姻自由权 B.亲属扶养权 C.作品修改权 D.仲裁请求权 6.下面各项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保障措施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惩罚性 D.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4.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为事件的是()。,7.民事责任以()为主要内容。 A.财产补偿 B.惩罚 C.非财产责任 D.恢复原状 8.合同关系属于()。 A.绝对法律关系 B.相对法律关系 C.人格法律关系 D.身份法律关系 9.民事责任中,不属于财产责任的是()。 A.恢复原状 B.停止侵害 C.返还财产 D.赔偿损失 10.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称为()。 A.民事法律规范 B.民事法律事件 C.民事法律行为 D.民事法律事实,7.民事责任以()为主要内容。,11、下列为民法上物的是:( ) A天上的星星 B镶在嘴里的金牙 C商标 D河中的鱼12、下列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A甲的锁和乙的门 B甲的拖拉机和乙的拖犁 C甲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房屋和墙13、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这部手机应当:( ) A归某甲所有 B归某乙所有 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 D归甲、乙二人共有,11、下列为民法上物的是:( ) A天上的星星,二、多项选择题1.不合法的民事行为包括()。 A.合同行为 B.违约行为 C.侵权行为 D.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2.关于事实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事实行为是合法行为 B.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 C.事实行为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 D.事实行为不同于民事法律事实 3.以下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A.甲将乙打伤,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目前拥有的财产包括汽车、房屋和若干现金 C.乙对“力康”商标享有商标权 D.甲公司卖给乙公司300台冰箱,二、多项选择题,4.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A.不当得利 B.债的标的给付行为 C.收取货款 D.赠与电脑 5.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类别的表述,正确的有()。 A.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中都必须有义务主体 B.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都是特定的 D.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 6.以下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民法通则 B.甲与乙签订合同 C.继承人 D.亿万富翁张三死亡,4.属于事实行为的是()。,7.民事权利的含义包括()。 A.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B.权利人自己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C.权利人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D.权利人要求他人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8.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为财产法律关系的是()。 A.所有权关系 B.租赁关系 C.夫妻关系 D.借贷关系,7.民事权利的含义包括()。,三、比较下列概念 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四、简答题1.简述民事法律事实的种类。 2.简述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的区别。,三、比较下列概念,五、案例分析1、2011年4月15日晚导演姜欣欣与朋友到北京香口鱼餐厅就餐,因送朋友出门,将LV公文包放在座位上离开,回来时发现餐桌所有食品及其物品都被收走。他找到服务台,却被告知物品已被客人拿走。其包内装有1.8万元现金、名牌眼镜和衣物等,还有10个SD存储卡、五六个U盘、价值两千元的移动充值卡,存储卡内有大量视频资料,包括一些女演员裸露的镜头,若流入社会将造成不良影响。餐厅监控录像显示,当晚在姜欣欣旁边就餐的3名顾客返回餐厅,冒领了包。姜欣欣认为,该餐厅将其物品放置在服务台里,就有妥善保管义务。姜欣欣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该餐厅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被告认为,姜欣欣忘记将包带走,离开长达40分钟,是其丢包原因。餐厅已张贴提示告知顾客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服务员没义务看包。何况,餐厅对领包顾客还进行了简单核实。 问:法院应当如何审理?,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五、案例分析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2、甲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甲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花饲料费、登报费800元。某日,甲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女儿A玩耍的乙。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末顾及A,结果A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乙要求甲承担其A的医疗费,并要求赔偿A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丙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甲认领。乙也向丙提出上述赔偿请求。甲、丙二人均以乙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乙的要求。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哪些是人身关系?哪些是财产关系? (3)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2、甲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甲将该狗带回,甲,丙,狗,A,乙,案例1法律关系示意图,A,甲丙狗A乙案例1法律关系示意图A,3、甲与乙经人介绍产生恋爱关系,甲送给乙一条项链作为定情物,两年后二人结婚。婚后,两人攒钱买了一辆车。某天,丙将甲开的车撞坏,甲要求丙赔偿。数年后,甲、乙因感情不和而离婚。 请问:(1)在本案中,存在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在这些民事法律关系中,哪些是财产关系,哪些是人身关系?哪些是绝对法律关系,哪些是相对法律关系?哪些是物权关系,哪些是债权关系? (3)在丙将甲的车撞坏,甲要求丙赔偿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内容、客体、民事法律事实分别是什么?,3、甲与乙经人介绍产生恋爱关系,甲送给乙一条项链作为定情物,,4、乙农场销售生猪于丁肉食公司,委托甲运输公司长途运送,途遇酷热天气,甲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根据经验给生猪降温,从丙农资公司购得喷雾器一架,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向生猪喷水降温。运达后丁觉生猪异常拒收,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后查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问:1)分析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 2)丁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 3)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4)乙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4、乙农场销售生猪于丁肉食公司,委托甲运输公司长途运送,乙,丁,甲,张某杨某,丙,生猪销售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李,借用合同关系,案例3法律关系示意图,乙丁甲张某杨某丙生猪销售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李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