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管理办法.docx
-
资源ID:1327564
资源大小:16.95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管理办法.docx
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推进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和双创教育的深度融合,通过技能训练、创业实践等多种途径,为学生打造成长平台,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形成“以创促教、专创融合”新局面。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职能是为在校大学生开展实践、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优质条件保障,主要依托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级实验实训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支持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学科竞赛、自主创新创业实践及创新创业社团活动。工作室将作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组成部分,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管理。第二章实施原则第三条以学生为主体,专业驱动原则。工作室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以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为主体,由教师组成团队负责指导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创新性实验和项目研究,进行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第四条以创意为导向,自主创新原则。以项目为载体,激发师生的无限创意,支持大胆探索。教师团队要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并提出创新或创业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实验项目。第五条以育人为根本,重在过程原则。项目实施应充分体现全程育人,在创新性实验和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第三章申报主体第六条具有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或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在校师生团队。第七条工作室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工作室管理和项目指导工作。每个工作室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需确定其中1名教师为项目负责人。第四章申报流程第八条由申报项目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填写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申报表(附件D,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及详细预算。第九条所在二级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论证后上报学校,学校组织召开现场评审会,择优批准入驻孵化基地。第五章建设要求第十条创新创业学院为工作室统一分配场地,配备基本办公设备。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术研讨以及作品展示。第十一条工作室应具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如实验测试仪器等。第十二条工作室日常监管由指导教师团队负责,包括学生安全、项目运行、场地规范使用及相关设备的管理等。第十三条工作室应具有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展示渠道,宣传、推广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第十四条工作室每年应推荐创新创业团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创新创业大赛。鼓励接纳不同专业的师生进驻工作室,提倡多学科交叉组建师生团队。第十五条积极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引入社会资源,拓宽创新创业教育渠道;对优质的创新成果项目实施孵化,并进行产业化对接。第六章项目资助与经费管理第十六条项目资助学校按照每个工作室1万元的标准给予项目经费支持;所在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配套相关激励政策,对工作室建设提供相关资源,并可统筹使用所在二级学院专业建设经费。第十七条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创建和项目实施,不得挪为他用。项目负责人凭实际使用经费的正式发票,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后,按学校程序进行报销。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工作室中期进行考核,未能达到考核要求的,剩余经费不再审批。第十八条经费用途(一)工作室建设经费:用于工作室装饰装潢、日常管理、设备器材添置等,其中建设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二)创新创业活动经费:用于活动组织、活动物品购买、大赛物品采购、大赛实物作品制作、专利申请等;(三)其他费用:此费用在申请项目经费预算时单独列示并注明开支的具体内容,单独核定。第七章验收与奖励第十九条学校为所有工作室提供统一标识,并定期组织专家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经费使用状况)。第二十条工作室应保留完整的工作台账(含经费使用情况)。第二十一条工作室验收基本标准(一)成功指导孵化2个及以上学生创业项目(以学生为主完成工商注册);(二)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得C类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完成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申请、大赛获奖实物成品制作等;(三)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包括校级创新创业大赛)10次及以上。第二十二条工作室验收程序(一)项目负责人填写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和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物、项目的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特色及创新性、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价值、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并报送创新创业学院。(二)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第二十三条工作室奖励标准工作室创建期原则上为一年。创建期完成后,学校组织终评,评选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工作室总数的20%,良好等级不超过40%。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等级的工作室可以申请延续一年周期运行,并可分别继续申请2万元和1万元的建设经费;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指导教师团队给予教学工作量认定(优秀等级:80课时/团队,良好等级:60课时/团队,合格等级40调”团队),删费旗50元/课时计算。第二十四条通过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完整的项目研究资料(立项申请书、总结报告、结题验收报告、成果附件等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送交创新创业学院存档。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报至创新创业学院。第八章退出机制第二十五条为保障工作室管理有序,特建立以下退出机制(一)到期退出:建设期满前一周填写退出申请表,签字后交付创业学院。(二)考核不合格退出:经考核不合格的团队,予以清退处理。(三)自行申请退出:因项目变动等原因,入驻期内团队可自行申请退出。(四)其他情况退出: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创新创业学院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并将其清退离场。第二十六条退出流程(一)拟退出团队填写离退申请表、项目入驻总结等相关材料,交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批准。(二)退出前核对设备等物品,打扫工作场地,若出现物品缺少、损坏等情况,需照价赔偿。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