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操作手册ppt课件.ppt
2018年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培训,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2018年7月6日,内 容,一、药品分类采购政策解读二、药品遴选三、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及联合体组建办法四、合同的签订五、执行时间安排六、其他注意事项,一、药品分类采购政策解读,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 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实行药品分类采购 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 国家谈判药品和定点生产药品。按平台上提供的国家谈判价格和国家统一采购价格直接网上采购,不再议价。,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 全面构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要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招标采购药品。可根据上一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的品规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包括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各地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公布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合理确定本地区相关药品的范围和具体剂型、规格,满足防治需求。,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自治区公立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766号):招标采购药品。投标的药品生产企业须同时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通过经济技术标书评审的企业方可进入商务标书评审。进入商务标书评审的企业,科学合理设定竞价分组,每组中标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直接挂网采购药品。采用由医院(或采购联合体)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或直接进行价格确认两种方式确定采购价格。,4、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操作方案(新卫药采发20171 号) 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包括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比同品规其它药品有效期长、比同品规其它药品运输或储存条件要求低、比同品规其它药品增加适应症的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5、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办法(试行)(新卫药采函201717号) 鼓励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管下组建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联合体,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开展直接挂网药品采购工作。,6、关于执行2018年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新卫药政发20183号):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我区新一轮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实施。,2018年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结果: 招标药品约1900余个, 直接挂网药品约17100余条,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3个,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46个, 国家定点生产药品3个。,二、药品遴选,遴选原则 医疗机构在遴选药品时,必须坚持“合理用药、兼顾特需、集体决策、公开遴选”原则,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从采购目录中遴选适合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在遴选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在遴选药品时,需根据“招标采购”与“直接挂网采购”等不同采购方式,综合考虑品种、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目录。,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儿童用药应当满足不同年龄层次患儿需求,属于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各医疗机构要放宽对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配备限制。在采购交易过程中,常用低价药品的价格日均费用西药不得超过3元,中成药不得超过5元。,医疗机构勾选院内使用药品目录:双信封招标目录由各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在平台中自行勾选,以备签订合同;直接挂网目录可由各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机构)自行勾选;采购联合体中的代表医院必须征集各成员单位用药需求后在平台中勾选,以备议价或确认价格。,三、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及联合体组建办法, 议价主体(一)县以上医疗机构 县(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或采购联合体中的代表医院为议价主体。(二)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 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下建立由县域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有县级医疗机构组成的采购联合体,其中县(市、区)人民医院为代表医院。 若采购联合体中代表医院加入其它采购联合体,则需将前述联合体内所有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代入新的采购联合体中。, 采购联合体组建 鼓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自主组成采购联合体联合议价,进一步提高效率,发挥集中批量采购规模优势,有效降低药品价格。 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统一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价格。,采购联合体组建须按照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联合体组建协议要素要求进行。具体内容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办法(试行),采购联合体成立时须推选一家“代表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联合体组建协议,由所有参与组成的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向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将采购联合体组建情况表在规定时间内报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仅能参与一个采购联合体,采购联合体成员发生变更时,需由代表医疗卫生机构和变更单位加盖公章向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提交变更申请文件并向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采购联合体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确定的直接挂网药品价格。,注:此表视具体情况自行增加,联合体组建情况需报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于7月18日前将所有成员单位加盖公章的采购联合体组建情况表纸质版报采购中心联系人:曹姗 联系电话:0991-3810742兼传真(先发传真,原件随后邮寄,详细地址见网站主页), 直接挂网药品价格确定方式(一)价格确认。医疗机构或采购联合体中的代表医院可根据系统提示直接确认平台提供的确认价,企业需在48小时内响应,如同意该价格,则不再进行议价。,确认价格 系统中有一个参考价格时:即可确认该价格。 系统中有两个参考价格时:可直接确认参考价格中的低价或两个参考价格的均值。,价格确认流程: 由医院发起议价确认的邀请,生产企业同意则需在48小时内响应。 若系统中给出的确认价格企业均不予确认,则进入价格议定程序。由医院重新发起议价邀请。,(二)价格议定。 医疗机构根据平台提供的参考价在不超过限价的基础上进行议价。 系统中有一个参考价格时:该价格即为限价。 系统中有两个参考价格时:其中高价即为限价。, 由医疗机构或采购联合体中的代表医院发起议价邀请(议价单),药品生产企业需在48小时内响应,并在议价单中填报药品价格,最多进行3轮议价,每轮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若经3轮议价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则视为此次议价失败,医疗机构或采购联合体若确需采购此药品可重新发起议价邀请。,直接挂网药品参考价格来源: 1.全国各省(区、市)的省级集中采购价格的平均值; 2.该药品在我区上一轮集中采购中标价格。,采购联合体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执行由代表医院确认或议定的直接挂网药品价格。,四、合同的签订,完成价格确认和价格议定的药品,医疗机构可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进行采购交易。 采购联合体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的合同期限,由代表医院在系统中进行设定。,各医疗机构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时,要分别签订招标药品采购合同与直接挂网药品采购合同(合同模板可在平台中下载)。各医疗机构应遵循“集约化”原则,合理选择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时,需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注意选择适宜的合同周期。药品采购合同到期前,要及时与药品经营企业续签,以免影响临床用药。,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4号)和自治区医改办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进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的通知(新医改办发20181号)要求执行。,五、执行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7月5日7月20日)1.目录遴选(双信封招标目录和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双信封招标目录由各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在平台中自行勾选,以备签订合同;直接挂网目录可由各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机构)自行勾选;采购联合体中的代表医院必须征集各成员单位用药需求后在平台中勾选,以备议价或确认价格2.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联合体组建(采购联合体代表医院务必在7月18日前将采购联合体组建情况表报采购中心,以便在系统中准备各采购联合体议价程序。 ) 鼓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自主组成采购联合体联合议价;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统一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价格或确认价格。,(二)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阶段 7月21日8月21日 各医疗机构或采购联合体代表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确认或议价。 全区三级医院于8月6日前完成,其他各医疗机构于8月21日前完成。,(三)实施阶段(8月22日) 8月22日起,全面启动我区新一轮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功能,医院可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开展采购交易。,六、其他注意事项,维护药品配送企业注意事项,1、为保证采购合同的履行,对遴选的医院采购目录进行药品配送企业维护时,尽量集中选择药品配送企业;2、医院采购目录一条目录只能维护一家药品配送企业;3、在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前(系统内未打印合同主体与合同附表),可以更换目录药品配送企业;4、在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后(系统内打印合同主体与合同附表),若需更换目录药品配送企业,则需向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提交更换配送企业申请(医疗机构提申请、合同双方均盖公章有效),签订网上药品采购合同注意事项,1、需与药品经营企业协商后填写药品采购合同内容,签订网上药品采购合同;2、在网上药品采购合同未提交前,医疗机构可随时修改药品采购合同内容;3、已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在合同列表显示已打印状态并且也打印了合同附表)的药品不能更换配送企业;若需更换向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双方盖章同意);,签订网上药品采购合同注意事项,4、合同文本打印三份,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各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存档一份;6、双方未签订药品采购合同,不能开展网上药品采购;7、药品采购合同到期前30天,系统会有提示(在交易系统界面);8、药品采购合同到期后15日内,如未及时补签合同,可继续使用原配送企业进行网上药品采购业务;9、双方签订网上药品采购合同后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特别提示:,过渡期自7月5日至8月21日,8月22日将全面启用新交易平台;,发放药品采购单注意事项,1、制定药品采购计划要科学、合理,符合临床用药需求;2、建单时间、结束时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系统自动设定;3、临时通过电话发放的药品采购计划(急诊、抢救等用药),随后必须在网上进行采购单的补发;,药品验收注意事项,1、药品质量验收检查的内容:与采购计划是否相符、外包装、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药品外观检查、装箱单等;2、药品质量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3、药品质量验收时凡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可拒绝入库;4、必须在交易平台(核对数量、批号、效期)、医院管理系统(HIS)同时入库;5、负责药品质量验收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并在药品质量验收登记表上签字。,感谢各位代表对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