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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处理及工资支付政策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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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处理及工资支付政策课件.ppt

    ,企业劳动关系与薪酬管理法规政策宣讲,企业劳动关系与薪酬管理法规政策宣讲,课程主要内容,一、劳动关系处理政策 (一)劳动关系基本理论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三)集体合同管理 (四)劳动关系处理其他方式 (五)劳动合同法新变化二、企业工资管理政策 (一)基本概念 (二)政府工资管理 (三)工资支付政策 (四)企业薪酬设计动态及几类常见的薪酬体系,课程主要内容一、劳动关系处理政策,二、劳动关系1、含义,劳动关系基本理论,劳动关系,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之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除了有一般含义外,还有其特定的内涵。主要包括: 1、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身份所从事的劳动,凡不在职工之列的人员所从事的劳动或虽在职工之列却以职工以外身份所从事的劳动,如现役军人的军工劳动,罪犯、劳教人员和战俘的劳役劳动,家务劳动,个体劳动者和合伙人的劳动,职工以公民身份所从事的社会义务劳动,都不属于劳动关系所指的劳动。 2、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为获取报酬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而相对固定在一定劳动岗位上所从事的劳动。 3、从性质上看,它是为了向用人单位履行以法定形式确定的义务的劳动。 4、从形式上看,是指职工由用人单位组织进来并在其指挥或指派下,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共同从事的劳动,在这里,职工的劳动受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约束,受用人单位经营者或管理者意志的支配。,二、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基本理论劳动关系,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劳动关系基本理论,2、特点,(1)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劳动关系是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案例: A公司与受伤工人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承担工伤补偿责任 A公司为筹办庆祝活动,请一家建筑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办公楼。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一名工人在作业时,不慎从四楼跌落至地面,造成身体多处严重损伤,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该期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装修公司领导认为事故发生在A公司工地上,A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劳动关系发生在特定身份的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基本理论2、特点(1)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劳动关系,(2)从劳动关系的内容上说,劳动关系是与劳动过程密切关联的社会关系。具有不可替代性,强调劳动过程。,案例:找人顶替工作,劳动者没有履行劳动义务 B公司加工车间实行计件工资,生产任务时多时少。该车间李某等3名职工觉得人闲着没活干,不如自己做点生意,就与几名同事谈好,有活干时就让他们帮忙干,计件工资归他们,李某等3名工人在外做生意。后来此事被公司发现,要对李某等3人进行处分。李某等3人认为,公司实行计件工资,找人顶替干活只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对工厂没有什么损害,觉得处分没有道理。 劳动者必须根据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要求,在指定场所以自己的劳动履行劳动义务,而不是只提供劳动成果即可。,劳动关系基本理论,(2)从劳动关系的内容上说,劳动关系是与劳动过程密切关联的社,3、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依据(标准):(1)主体合格标准。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成立、承担责任。 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自然人。(2)控制标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工作。(3)组织标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基本理论,3、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依据(标准):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一)我国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及劳动合同制度沿革,1986年,1983年,2019年,2019年,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务院77号令),配合国企改革,开始对用工制度进行改革,给予企业一定的用工自主权,试行劳动合同制,固定用工制度,以身份为标志,对新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法实施,从法律上确定劳动合同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劳动合同管理,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定义、特征及分类,(一)我国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及劳动合同制度沿革 1986年,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根据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其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3)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从法律角度讲,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 2、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 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职责上具有从属关系。 4、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仅仅是劳动成果的给付。,(三)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从法,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1、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分类 (1)有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形式从载体来划,可分为口头劳动合同和书面劳动合同,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政策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可采用口头合同,其余必须以书面劳动合同形式。,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1、劳务合同的含义 通常将提供活劳动服务的过程称之为劳务。 劳务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报酬,而达成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如家务助理、护理、承揽、运送、委托、寄存、仓储等)2、联系(共同点)主要表现为:(1)都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动的内容。(2)都有一方向提供了劳动的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内容。,(五)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1、,3、区别,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区 别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二、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劳动合同主体。 (二)劳动合同客体。 (三)劳动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 具体表现为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 1、法定条款(必备条款) 2、协商条款,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内容,二、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法 劳动合同的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9条,增加以下2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内容,123456712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协商条款,主要包括: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与禁止)试用期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可以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如:有关职务发明、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归属等内容),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协商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三、劳动合同订立,(一)基本要求 1、主体资格具备 2、订立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协商一致原则 (3)合法原则 主体合法、 目的合法、内容合法、 形式合法、行为合法。 3、条款完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一)基本要求劳动合同管理,(二)订立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不得收取抵押金或物 2、试用期约定 试用期应符合法定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不得延长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和续订合同时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员工 不能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订立,(二)订立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限 1,4、几类特殊人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 (1)富余人员 (2)外借人员、带薪上学人员 (3)外派企业人员 (4)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5)租赁、承包经营 (6)单位分立或合并,3、劳动合同期限类型的选择 正确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订立,3、劳动合同期限类型的选择 正确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四、劳动合同无效,(一)概念 无效劳动合同,指当事人虽然订立、但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二)原因 1、行为违法。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劳动者虚报情况、伪造证明,以致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吹嘘不符合实际的劳动条件,但实际中不能做到等。 2、内容违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劳动报酬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限等。(三)无效确认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法律后果 采取以下一项或者数项办法进行处理: 1、停止履行;2、赔偿损失;3、停产整顿;4、吊销营业执照;5、罚款; 6、刑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可责令其停产整顿。,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造成合同无效,工商行政部门可吊销其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无效,四、劳动合同无效(一)概念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不向劳动者,五、劳动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一)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五、劳动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权,六、劳动合同变更,(一)含义 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某些条款内容需要调整,这种调整劳动合同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就称之为变更劳动合同。(二)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三)条件 1、法定变更,依据法律规定提起变更合同。 2、约定变更,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提起变更合同。(四)程序 一般需要经过提议、协商、签订三个阶段 (五)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劳动合同中需要变更的条款应是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 换言之,依法不应作为变更对象的条款,即法律不允许变更的条款,如合同当事人条款、合同期限条款等,不得进行变更。 2、法律效力 变更了的条款就取代了原条款,变更后的条款生效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变更,六、劳动合同变更(一)含义劳动合同管理,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含义 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二)分类不同的标准,有三种分类方式以解除方式为标准分类 : 1、协议解除。 2、单方解除。以解除条件的依据为标准分类 1、法定解除。 2、约定解除。以解除原因中有无过错为标准分类 1、有过错解除。 2、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解除,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含义(二)分类劳动合同管理,(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员工严重失职、营,在试用期内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经与用人但协商一致的,(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形,1、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3、 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 其他不得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解除,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形1、 员工患职业病或,(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特别说明:、出现第中情形,用人单位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不低于个月工资)。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工作年限为连续工作年限,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 ;、注意和劳动合同间的关系。,(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序号情形补偿标准,(六)经济补偿金几大误区,误区一:“经济补偿金就是经济赔偿金”,案例: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 小A于2019年3月进入一家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19年6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布解散,为此小A不得不重新寻找新的工作。在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小A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赔偿与经济补偿区别(1)原因不同。赔偿的原因主要是违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原因主要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有过错,而经济补偿不一定有过错。(2)承担者不同。赔偿责任的承担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只要违反劳动合同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经济补偿者只是用人单位。(3)支付的依据不同。赔偿金的支付依据是对方的损害和损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六)经济补偿金几大误区误区一:“经济补偿金就是经济赔偿金”,误区二:“只要是单位解雇,就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六)经济补偿金几大误区,案例:员工主观过错导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 B先生于2019年3月进入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工作近一年没有任何销售业绩,公司以B先生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求其调换工作岗位,B先生为此借故不上班。2019年5月,单位因B先生严重违纪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B先生要求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遭拒绝。 虽然经济补偿金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利益才设立的,但也不是所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都能主张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规定,员工主观过错导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误区二:“只要是单位解雇,就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六)经济补,误区三:“员工自动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六)经济补偿金几大误区,案例: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承担补偿责任 2019年5月小C应聘进入一家公司担任行政人员,每月工资1000元。可从2019年10月起,公司就以效益不好为由拖欠工资。2019年7月,半年没领到工资的小B想重新找一份工作,可是听说员工自动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自己的损失太大了而求助于律师。 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往往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使劳动者既失去工作,又得不到经济补偿,这显然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误区三:“员工自动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六)经济补偿金几,误区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六)经济补偿金几大误区,案例: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补偿 D小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公司从事文秘工作,公司与其约定,试用期3个月,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后,D小姐提出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借故拖延。几个月后,公司提出与D小姐解除劳动关系,D小姐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拒绝。 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并不是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只要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误区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六)经济补偿,误区五:“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六)经济补偿金几大误区,案例: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以实得工资为准 2019年2月,在某网络公司从事硬件设备维护工作的E先生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3个月后,E先生病愈回到公司上班,由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上,E先生和公司发生了争议:E先生认为应当按照每月实得3000元的标准支付;而公司认为应当按照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来算。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而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应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计算。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误区五:“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六)经,八、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含义,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期满的; 、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劳动者退休、死亡的;、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三)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员工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医疗尚未终结时,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终止,八、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含义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四)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问题,劳动部2019年309号文件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这就是说,一般来讲,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务院尚未废止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据此,国有企业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发给生活补助费。 2019年10月6日,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19号)已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废止。因此,依据该法规第23条规定,国有企业与职工终止合同时应支付生活补助费的做法,也可以不再继续,即可以不再支付生活补助费。,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终止,(四)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问题 劳动合同管理,九、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的相关事务,企业的义务,1、 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2、 支付补偿金,3、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并支付相关费用,、清偿债务和返还财产,5、 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关系,员工的义务,3、继续保守商业秘密,2、偿还债务,1、结束工作并移交事务,劳动合同管理 之劳动合同终止,九、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的相关事务 企业的义务 1、 出具解除,赔偿的情形: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2019223号)作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赔偿的情形和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1、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签合同的;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4、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管理 之违约责任,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赔偿问题,赔偿的情形: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的,按下列原则执行赔偿: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减少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收入制服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按国家规定不足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医疗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案例: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某贸易公司的员工王某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贸易公司对他未经培训也未另行安排工作就书面通知王某在10日内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在办妥有关手续后,得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裁定,1、公司解除王某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 2、公司赔偿王某工资收入损失,具体包括王某停工期间的工资收入和25%的赔偿费用。,劳动合同管理 之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的,按下列原则执行赔偿:案例: 用人单位违,劳动者应当对用人单位给予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具体为: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案例: 张某应赔偿公司的损失 博士生张某原在一高校任教,后被某公司录用为产品开发经理,订立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录用张某,出资30万为张某买下原高校分配给张某的住房,产权归张某个人所有。随后,公司送张某到美国短期培训2个月,支付人民币10万元。张某在劳动合同期第4年满是提出辞职,准备出国工作,公司认为张某违法辞职,应当赔偿公司损失。,劳动合同管理 之违约责任,劳动者应当对用人单位给予赔偿的范围案例: 张某应赔偿公司的损,一、集体合同的基本特征,集体合同管理,(一)含义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它与集体协商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相互衔接,不可割裂。(二)特征 第一,它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第三,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其中,工会和员工代表是集体合同制度的要约方; 第四,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十分灵活,没有固定模式,并且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一、集体合同的基本特征集体合同管理(一)含义,(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目的不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行政方与由企业工会代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 (共性) 。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个性)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集体合同管理,(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管理,二、集体合同订立及生效程序,集体合同管理,协商一致,双方首席 代表签字,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生效实施,双方代表协商,双方人数对等,一般为310人,各设一个首席代表,10日内,拟订集体合同草案,职代会讨论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且需要经半数以上同意,无异议或15个工作日未答复,有异议的,协商代表资格、协商程序、合同内容,修改或作出说明重新报送,向全体职工公布,二、集体合同订立及生效程序集体合同管理协商一致双方首席 代表,劳动关系处理的其他方式 处理违纪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的其他方式 处理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的联系与区别,注:用人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时,应书面告之职工本人,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2、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3、公告送达。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可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的联系与区别 解除劳,劳动合同法新变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发生法律效力的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即制度条款内容合法合理 2、民主程序 3、公示程序 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民主程序现行规定 新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将“听取意见”改成了“讨论平等协商”,明显加大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员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强化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程序。,变化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愈加严格,公司法第18条规定,民主程序是指公司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听取意见”。,劳动合同法新变化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发生法律效力的要件主要,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变化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一开始就不签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订,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单位终止双方关系的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造成员工损失的应给予赔偿。,现行规定,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仍未订立书面合同,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新规定,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变化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变化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条件放宽,1、双方协商一致2、满足三个条件:劳动者连续工作10以上双方同意延续; 劳动者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因自身因素而导致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行规定,新规定,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变化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条件放宽,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变化四:终止劳动合同需法定条件,且须付经济补偿金,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法定终止条件约定终止条件,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到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现行规定,新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变化四:终止劳动合同需法定条件,且须付经济补,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变化五: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方式有变化,劳动合同法新变化变化五: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方式有变化 内容,一、工资及工资总额的概念和范围 (一)工资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工资总额在我国是一个统计概念。 它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直接货币报酬总额,不包括单位为员工向社会保障和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以及员工由此获得的收益,也不包括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企业工资管理政策 基本概念,一、工资及工资总额的概念和范围企业工资管理政策,二、国家工资宏观调控 (一)基本思路 以清晰界定政府相关职能为前提,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强化政策指导、信息指导、经济调节、执法监督为手段,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加大再就业的调节力度,强化“提低、保底、调高扩中”战略实施力度,促进形成“两头小、不悬殊,中间大、分层次”新分配格局。,(二)政策体系 1、工资指导线;2019年以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20%为工资增长上线;3%为工资增长下线。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视情实行零增长。 2、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 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2019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35元、530元、500元、480元、460元、440元六档,提高6.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6.4元、6元、5.6元、5.2元、4.5元六档,提高9.5%。 4、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5、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企业工资管理政策 国家工资宏观调控,二、国家工资宏观调控 (二)政策体系企业工资管理政策,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劳动力价格对企业决定职工个人工资起基础调节作用,企业经济效益决定本企业工资水平,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自主决定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差别和工资制度等,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决定职工工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实行厂务公开制度,职工民主参与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政府职能实现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工资总额调控向工资水平调控、行政手段向经济和法律手段的转变,建立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工资指导线,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建立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劳动力价格对,三、企业工资支付政策(一)工资支付内容 主要包括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二)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或者其他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支付周期及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支付。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时结清。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一次性临时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在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企业工资管理政策 企业工资支付政策,三、企业工资支付政策企业工资管理政策,(四)加班工资支付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并不得以补休替代支付工资,企业工资管理政策 企业工资支付政策,(四)加班工资支付企业工资管理政策,(五)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2、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女职工产假、哺乳假、节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待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生育保险、计划生育的规定执行 4、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社会活动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其病伤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伤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停工津贴 7、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 劳动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拘役适用缓刑或者管制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企业工资管理政策 企业工资支付政策,(五)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企业工资管理政策,四、企业薪酬管理动态及几类常见的薪酬体系,企业工资管理政策 企业薪酬管理及常见的薪酬体系,(一)薪酬的含义 薪酬是员工基于劳动关系所获取的各种直接与间接货币报酬的总称,它包括工资、福利待遇、补充保险待遇、股权收益、其他待遇等。 (二)薪酬与工资的区别 1、范围不同。工资属于薪酬。从广义上工资应当包括狭义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薪等,从狭义上仅指员工基于劳动关系按期合法获取的直接货币报酬。 薪酬=狭义的工资+非按期获取的直接货币报酬+间接货币报酬。 2、支付数额要求及关注度不同。工资是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就十分关注的事项,一般都做事先约定。国家有关的“同工同酬”、“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等规定都是对工资支付数额的要求。 3、功能上也有所不同。由于工资是按期支付的,并且常常是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里支付,更加侧重保障功能。薪酬除了保障功能之外,更多强调的是激励功能,尤其是一些中长期激励薪酬的采取,对于激励员工为企业的长期目标服务能够起到十分明显的作用。,四、企业薪酬管理动态及几类常见的薪酬体系,薪酬,工资(狭义),福利待遇,补充保险待遇,股权收益,其他待遇,工资(狭义,奖金,津贴补贴,年薪,福利性补贴,其他福利,企业年金,职位消费,劳动分红,股份分红,期权收益,股票收益,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司保健,免费午餐,公司保健,其他,其他,其他,薪酬工资福利待遇补充保险待遇其他待遇工资(狭义奖金津贴补贴年,(三)几种目前比较常见的内部分配模式,1、岗位技能工资。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奖金等构成,最早始于1989年。突出岗位要素与技术要素,同时兼顾新、老职工的利益。,2、岗位薪点工资制 所谓岗位薪点工资制,是指以管理岗位为主要实施对象,以薪点数为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按企业结算工资总额确定薪点值,以岗位贡献为依据,以员工贡献大小为基础,确定岗位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制度。岗位薪点工资制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突出岗位要素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倾斜,坚持“一岗一薪、岗变薪变”原则,鼓励岗位人员的内部正常流动。,企业工资管理政策 企业薪酬管理及常见的薪酬体系,(三)几种目前比较常见的内部分配模式 1、岗位技能工,3、宽带薪酬制 对企业过去多个工资等级以及工资变动范围进行重新整合,从而变成只有相对较少的薪酬等级以及相应的较宽的薪酬变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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