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ppt课件.ppt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是什么?,防止、减少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事故发生关系图,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意义,内 容 提 要,概述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分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频繁发生【重大事故案例】,一 重大危险源概述,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批人员伤亡,或者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根源是设施或系统中储存或使用了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事实表明,造成事故后果大小既与化学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施中实际存在的危险品数量有关。,1.1 事故发生共同特征,事故 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的特性: (1)人们不希望发生; (2)产生了人们不期望的后果。后果可以是:没有代价地消耗或失去;没有代价地消耗或失去的东西;自然的或人为的损失或痛苦。,危险源: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实质: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例如:炼油厂、某个车间、仓库、设备就是危险源一般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事故隐患: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危险源:本身是一种“根源”,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等的主体对象,或可能诱发主体对象导致伤害或疾病等的状态。例如:盛装有乙炔的气瓶发生了破裂。危险源:瓶中乙炔气,导致事故的“根源”,事故隐患:乙炔气瓶破裂;导致事故的“状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 (第96条),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2002年)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英国 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ACMH)是最早研究国家1974.6(Flixborough)爆炸事故后,英国卫生与安全委员会设立了ACMH。专门负责关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研究。 卫生与安全监查局(HSE)设立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处 1982颁布关于报告处理危害物质设施的报告规程 1984 颁布了重大工业事故控制规程 1982.6 欧盟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EC Directive 8250),简称塞韦索法令,1.3 国外研究发展概况,1988 ILO 重大事故控制实用手册 1991 ILO 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 1993 第80届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建议书 1992 美国高度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标准,EPA预防化学泄漏事故的风险管理程序 1996年欧共体颁布了塞韦索法令,成员国从1999年起开始执行。从1999年2月起,新法令是强制性条约。 英国1999年颁布重大事故危险控制条例(COMAH),它与新的塞韦索法令的要求是一致的。 澳大利亚、印度、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等颁布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八五”科技攻关重大危险源评价和宏观控制技术研究1997 劳动部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系统试点项目”,在六城市进行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 200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广西、甘肃、浙江、重庆开展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 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1.4 国内研究应用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十五条 (二)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1.5 重大危险源有关法规要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 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重大危险源的监察,1.6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二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辨识标准从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来考虑,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特性(毒性、燃烧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害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 通过危害物质及其临界量可确定是否为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生产场所 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贮存区 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2)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式中: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辨识方法步骤,划分单元;辨识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种类和数量;一种物质时,实际量与临界量比较,确定是否为重大危险源;多种物质时,进行折算加和,比较。,(1)适用范围本标准不适用: 核设施、军事设施、地下采掘业及危险物质的运输,关于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几点说明,(2)强调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三种灾害 在工业活动中存在着诸多危险,单就事故发生的起数来看,事故发生次数较多的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等;但是从死亡人数来分析,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成为主要危险。,(3)标准出发点 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出发点是物质的危险性及其数量。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均是采用的方法。,(4)危险物的临界量 临界量有较大区别。取决于:工业生产的生产水平状况和各个国家的辨识标准立足点有关。 我国标准临界量主要参照了:欧共体的标准,又结合我国现有的有关法规及实际生产技术水平来制定的。,(4)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同等数量的危险物质在生产过程中和贮存状态下的危险性不同。 原因是:生产过程中工艺条件相对复杂,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对人的伤害后果较大)。,重大危险源辨识练习,1、一采用离子膜电解生产烧碱和盐酸的装置,在电解工段的一个氢气临时储存罐,其储量为3吨。确定该氢气储存罐是否为重大危险源?2、上述装置在一次技术改造过程中,将其改建在远离生产区单独的储存区放置。确定该氢气储存罐是否为重大危险源?3、一啤酒厂仓库,储存500吨啤酒,假设啤酒中乙醇(酒精)含量为2%(重量百分数)。确定该储存仓库是否为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辨识练习,4、一储罐区储罐储存50%(重量百分率)甲烷和50% (重量百分率)一氧化碳气体。储罐设计储存量为12吨,生产时最大达到储量为10吨,大多数时间储量为5吨。确定该储存罐是否为重大危险源?5、辨识标准表中没有的物质如何来辨识呢?,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56号文),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 贮罐区(贮罐) 库区(库) 生产场所 煤矿(井工开采)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压力管道 压力容器 锅炉 尾矿库,1.1 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1.2 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库区(库)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表3 库区(库)临界量表,1.3 生产场所,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表4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单元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品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单元内有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表4 生产场所临界量表,1.4 压力管道,长输管道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管道;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管道公称DN300mm的管道公用管道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工业管道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的管道;输送GB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的管道;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5 锅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蒸汽锅炉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1.6 压力容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1.7 煤矿(井工开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1.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1.9 尾矿库,全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m的尾矿库。,1 危险源分级的依据: 单元危险性分级应以单元固有危险性大小作为分级的依据(决定固有危险性大小的因素基本上是由单元的生产属性所决定的,从而是不易改变的)。因此用固有危险性作为分级依据能使受控目标集保持稳定。 注意:分级标准划定严格说不是一项技术方法,而是一项政策性行为,分级主要目的在管理的需要。,三 重大危险源分级,2 关于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具体重大危险源的等级认定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3 重大危险源快速评价分级方法 计算模型:主要考虑爆炸危险、火灾危险和毒物泄漏扩散危险三种灾害形式。 分级标准:(以重大危险源的死亡半径R为准)一级重大危险源:RC1二级重大危险源:C2RC1三级重大危险源:C3RC2四级重大危险源:RC3 C1、C2、C3的取值建议为:C1=200m、C2=100m、 C3=50m。(可根据实际酌情调整),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重大危险源(罐区)装备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安全监控预警系统 】,由传感器、二次检测仪表、逻辑控制器、执行机构、报警设备以及工业数据通讯网络等仪表和器材所组成的计算机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一、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监测预警参数: 利用液位、温度、湿度、压力、流量、阀位、火焰、可燃及有毒气体、风向和风速等传感器采集生产及环境监测预警参数。采取手段: 利用视频和红外等防侵入设备监控人员操作及现场情况,并由智能故障诊断和事故预警软件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以确定现场的安全状况,同时配备连锁装备在危险出现时采取相应措施。,一、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实现功能: 实现自动预警、联网声光报警、监控信息显示、打印、控制、数据传输、以及安全数据或状态记录储存的工程技术软硬件系统。,一、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二、监控系统需解决下列问题,a)充分考虑生产过程复杂的工艺安全因素、物料危险特性、被保护对象的事故特殊性、事故连锁反应以及环境影响等问题,根据工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分析完成安全分析和系统设计。b)通过现场数据采集与监控网络,实时监控与安全相关的监测预警参数,通过计算机、通信、控制与信息处理技术的有机结合,实现不同生产单元或区域、不同安全监控设备的信息融合,并通过人机友好的交互界面提供可视化、图形化的监控平台。,c)通过对现场采集的监控数据和信息的智能分析,完成故障诊断和事故预警,及时发现异常,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故障的排除和应急处置提供指导,保障生产安全。d)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控对象的特性,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合理选择、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监控设备和设施,确保监控系统的高可靠性。,二、监控系统需解决下列问题,a)重大危险源必须设有独立的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预警参数的现场探测仪器的数据必须直接接入到系统控制器中。b)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和检测检验机构认证、检验合格,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和成套。c)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标准、规范的要求。系统所用设备必须适用于现场条件和环境,不会因为有害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影响检测监控效果和使用寿命。,三、监控系统一般要求,d)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安全场所。e)系统报警等级的设置应同事故应急相协调,不同级别的事故分别启动相对应的应急预案。f)对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和毒物泄漏等事故的高度危险、远距离传输、移动监测、无人值守或其它不宜于采用有线数据传输的应用环境,应选用无线传输技术与装备。,三、监控系统一般要求,a)储罐以及生产装置内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阀位等工艺参数。b)当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为气态或气液两相时,应监测现场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c)气温、湿度、风速、风向等环境参数。d)音视频信号和人员出入情况。e)明火和烟气。f)避雷针、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以及供电状况。,四、监控项目,所用设备应采用当时主流技术和通用产品,保证系统满足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开放性和实时性的要求,并具有实用性和灵活性。,五、监控预警系统应具有特点,五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1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要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范围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并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将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报告核销。,重大危险源备案程序,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表格,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责任登记表 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报告登记表 重大危险源销案登记表 重大危险源监控汇总表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表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登记表,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相关单位和人员。(告知义务),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三年至少应当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变化中的重大危险源),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现场检测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纪录。,第十五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并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级报告制度: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地、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 对监管部门要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各类信息加强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等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设备危害、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的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的情况; (十)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应当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敬 请 斧 正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