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实施方案.docx
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克拉玛依实际,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协同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新时代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引领,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好“三个必须”“三个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属地全面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督导检查和安委会综合监督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控安全风险,严治事故隐患,严打违法行为,做到领导责任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采取分领域、分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的运行机制,查漏补缺,推动解决各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机构设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职责分工,根据我市重点行业领域特点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成立15个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牵头部门负责针对重点时段和行业特点,履行日常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合监督指导职责。工作的总体部署,履行对各检查组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汇总和综(一)高风险行业领域1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2 .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4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二)较大风险行业领域5 .电力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6 .民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7 .石油天然气管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8 .寄递物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9 .农业农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10 .文体广播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1 .教育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12 .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13 .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14 .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15 .社会福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三)监督问效和执纪问责组其他未明确分组的一般风险行业领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由本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及专家,对本行业领域(系统)开展全面、不间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督查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分析会。将消防、职业卫生等纳入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的内容。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手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风险评估和现场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三、检查方式(一)企业自查自改。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和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辖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二)政府属地监管。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职责,层层将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落实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检查、行业监管及政府监督,全面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安全生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管。(三)行业监督检查。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开展领域内企业风险风级分类,按照规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本行业领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四)检查组抽查督查。即日起,15个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深度查看,重点解决本领域内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对职责内企业自主管理、政府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检查。(五)安委会督查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督查组,按照常规督查、专家督查、综合督查等方式重点对各安全生产检查组进行督查检查。加强检查督导的沟通协调,并对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问题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实行联动惩戒措施。四、保障机制(一)党委政府层面。.实行月调度检查、月(季)研判机制。一是为避免重复检查,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每月要协商制定月检查计划、范】和重点,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于每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各专项检查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季度参与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市安委办每季度梳理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以及上级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通过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提请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落实到位,并抄送各专项检查组组长和副组长。三是市安委办每季度对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检查、抽查和暗访工作,并及时以安全生产协办通知的形式,将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反馈到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四是高风险行业领域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认真总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本月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做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对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依法依规做出处理,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逐一将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调度、检查、分析研判等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行业领域的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分析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逐一将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各牵头部门于每季度月末的25日前将本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1 .建立季通报机制。一是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通报本领域突出问题和履职情况,并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由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组长对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市安委办每月汇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绩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在市安委会例会上进行通报。三是市安委办每月梳理各专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将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市安委会督办的内容,实施挂牌督办。四是针对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安委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商解决。对经协商后整改不到位、多次通报不整改的部门,予以全市通报,并由市安委会对责任人进行约谈。2 .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市安委办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责任目标季度、半年、年终考核,依据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并按照要求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每季度考核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及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季度内所辖区域或行业范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区委、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每起事故及时抄报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组长予以提醒,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度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区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由市安委会对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且当年不得参加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企业人员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视情节采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吊销安全生产执业资质;向企业上级管理机构提出给予降职或撤销职务等处分建议或向企业党委提出给予党纪处分建议。3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成立由人大、政协、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组成的监督机构,制定督查检查计划,对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问题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责相关领导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力、隐患突出等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二)企业层面。1 .坚持每日安全检查。要推进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各岗位、班组建立每日岗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三分钟”,做好交接班记录或安全交底。通过明确标准、明确项目、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本岗位、本班组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等安全事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并严格做好文字记录和交接记录,确保可查询可追责。2 .坚持每周隐患排查。要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中推行安全管理部门(科室)和其他生产经营、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部门(科室)每周开展重点岗位、重要设备设施、重要部位等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并严格按照标准、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并按照要求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情况和整改情况登记造册。同时,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健全隐患整治机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编制隐患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切实防范隐患酿成事故。3 .坚持每月安全督查。要严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各分管领导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分管领导必须每月对本企业“日检查、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企业安全月分析研判会,确保各种隐患和问题严格按“五落实”规定限期完成整改。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适时对各分管领导工作进行检查,对管理部门(科室)工作进行督查,对重要岗位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组织专题研究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的整治工作,确保本企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落实,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安全。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组长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现场检查,高风险行业领域的各专项检查组组长或副组长每个月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行业领域的各专项检查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市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专业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以检查促整改,对发现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帐,紧盯不放,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及时、彻底,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要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三)严格执法,严厉问责。在检查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拒不整改或整改问题不落实的,视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责问责,并依法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为了摒除领导干部工作漂浮、作风不实、执行力不强等工作“棚架”现象,杜绝以收集各成员单位的日常检查台帐、小结或报表等方式,替代各专项检查组的月调度、月检查、月(季)研判工作机制,一经发现,由执纪问责组予以处理。各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移交各专项检查组牵头部门协调解决,由各专项检查组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四)加强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