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合同合集15篇.docx
工程的合同合集15篇工程的合同1甲:乙: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工程,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O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2 .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 .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 .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 .甲方向中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2 .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3 .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4 .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5 .甲方不得明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6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他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 .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2 .乙方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3 .乙方必须严格发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特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4 .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5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7 .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8 .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9 .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工程的合同2甲方:乙方: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项目。第二条:工程范围:乙方依照设计详图、施工说明书(详附件)。经甲方同意签证后,依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第三条:工程期限:(1)乙方应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备料完毕,甲方亦在此段时限内完善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应在开进工地天完工。(2)若因甲方追加工程或工程中途有所变变更时,完工日期即应由双方另行协商规定工期顺延。(3)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因其它不能追究乙方之事故,致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应经双方会同至现场查验属实后,酌情延长完工日期。第四条:付款办法:(1)签订合同后,乙方材料进场,甲方应付工程总价款的50%作为材料入场费,计人民币:元。(2)工程完成80%左右,甲方应付工程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元。(3)尾款20%,计人民币:应于完工验收三日内付清。(4)若甲方未依约定日期付款,乙方可停工,迫甲方付款后,再行复工,责任由甲方负责。第五条:工地安全:施工期间,乙方应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条件。第六条:保固期限:本工程自正式验收之日起保固六个月,在保固期内因乙方原因,乙方应负责修复,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则不在此列。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用。第八条:结算方法: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以预算单价),预算单价以保同订立时实物计算。第九条: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当地法院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工程的合同3发包单位(甲方):承包单位(乙方):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工程项目名称: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工程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厂区工程范围:源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一、发包方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11、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门参与调查。根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单位(章):承包单位(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定日期:年月日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工程的合同4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互惠互利的平等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甲方租赁乙方工程汽车名称:二、月租金:三、施工地点:四、租赁期限:五、付款方式:1、甲方负责汽车进出场运输费:2、租赁期满个月退场费由乙方支付,如施工不足个月,甲方承担乙方车辆的出场费即合计进出场费由甲方承担。六、权利和义务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乙方租金,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2、在租赁期内,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汽车上自己拆除任何零部件,汽车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帮助配合,租赁期内汽车的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保证燃油的质量,如果不能保证燃油的质量,造成的汽车损坏由甲方赔偿,甲方允许乙方每月三天的汽车维修及保养期限,不超过三天不得扣除租金,超过天数按月平均租金减扣。乙方未超出叁天修车时间,则由甲方按月租付给乙方租金。3、乙方派驾驶员人,甲方负责承担驾驶员食宿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4、驾驶员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合理化管理,不得无故脱岗,在确保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有特殊情况可以向工地领导人请假。补充协议:5、甲方在租赁期间仅享有汽车使用权,甲方不得转租、转借或未经乙方同意更换工地。6、甲方安排汽车作业每天不超过小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汽车不得正常工作,甲方需晚上加班作业时,应在出工前安排驾驶员休息,以保证加班安全。7、在施工中,由于甲方为事先明确表示,造成下电缆、管线、电线、树林等受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赔偿责任有甲方承担。8、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工地后,如:交警、运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由甲方协调处理。9、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汽车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期内,无论是自然原因,还是甲方原因,以及其它原因导致汽车停工,甲方均应按期支付乙方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拖欠乙方租金。10、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签订合同。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拖欠乙方租金,甲方应按拖欠资金总额月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应退还甲方为此所支付的进出场费并赔偿因停工所造成的10万元损失。八、乙方驾驶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服从甲方调度及工作安排,注意安全,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违章操作汽车和违章作业,如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九、甲方在工作期间要保护机驾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打、骂驾驶人员和损害乙方汽车,由于甲方非法开采和非法施工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应认真按本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则约定提交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工程的合同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手机: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手机: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概况1、装潢施工地点,区南庄坪个体商业城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私房两层,建筑面积一平方米。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它装修工程。5、总价款万元(包括房屋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6、工期:自年月一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约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的质量和工期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灯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第三条关于材料的约定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施工设备工具都由乙方提供。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验收手续,如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甲方应即时向乙方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3、乙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为它用,如乙方违反规定,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3、工程竣工: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手续。4、工程保修期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第五条关于安全产生的约定在施工期间,乙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火灾之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付款时间表如下:合同签订完毕,首付乙方10万元,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所有瓷砖、墙成砖铺贴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8万元整,剩余2万元作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合计30万元整。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后,逾期时间按存活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竣工的至逾期一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工程的合同6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一1二、招标范围及方式见投标须知一1三、合同工期见投标须知一1四、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质量及卧龙集团相关质量管理文件达到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5.1 按施工图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5.2 合同承包价除发生以下因素可调整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或变更;如发生由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工程按照以下原则执行:(1)、投标时有对应项目的,按投标综合单价执行,结算金额为综合单价乘以签证工程量。(2)、无对应项目的,按投标文件规定的定额文件套取定额:按投标文件取费标准计取费用(中标后如有下浮,按下浮比率计取费用);(3)定额中无价格材料的定价:发包人指定的按供应价加上运输费签证认定;发包人不指定的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信息价确定;无信息价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若协商不成改为甲供。(4)定额中无相应项目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综合单价,若协商不成发包人另行安排承包商,与其他承包商达成的成交价格不高于承包人最终报价时发包人收取承包人15%的管理费。(5)所有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工程量和价格的审核均由甲方指定代表及监理签字盖章方为有效。(6)按以上计价原则确定的变更施工,承包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施工或提出变更前项目的利润补偿。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招标补充说明及招标答疑纪要);4、询标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卧龙地产技术标准;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乙方的投标文件及附件;10、乙方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联系单。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省市区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发包人:(公_)承包人:(公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工程的合同7发包方(甲方):承办方:承包方(乙方):根据比价及议价结果,乙方承担设备维护检修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第一条工程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地点:第二条作业范围、内容:1、主要内容车间整个系统的所有设备、设施(含原料接入系统、主体设备、起重设备、供水系统、矿浆输送系统等),除电气检修以外的日常维护检修及备品备件的组装,以及厂划归车间维护检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1)钢结构进行维护检修、钾焊件制作(含梯子、栏杆、平台、走台、下矿漏子等)。(2)在线管道和阀门的维护更换。(3)电机解体清扫及轴承更换。(4)设备备件的修旧利废。(5)车间设备巡查(专职点检由车间自己安排)和日常检修的实施。(6)车间生产计划所确定的定修(包含大中修等)。(7)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的抢修。2、主要设备明细(1)管线估计全部工艺连接矿浆管线,环水管线。注:检修的数量以现场实物量为准。第三条履行期限本项目履行期限为至。第四条人员配备乙方派驻维修技术工人中钳工至少16人(含电钳工1人和液压钳工1人,在维修人员中安排兼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电气焊至少8人,架工至少8人,并派队长2人,技术管理员(机械、结构工程师)各1人,点检员1人,材料备件管理员1人参与管理,其他人员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保证甲方设备检修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前提下必须配备齐。第五条维护检修质量乙方在合同期内对白马选钛工程(钛精矿回收部分)设备进行全年维护检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转:设备完好率296%,球磨系统设备作业率290%(由公司确认的计划检修和生产组织原因停机的可列入指标分析因素),设备生产率达到90%以上。第六条安全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作业现场施工安全确认手续及人身安全教育,并有专人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施工地段的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若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另签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第七条合同总价本工程费用按照比价中标方报价及议价确定,每季度维护检修费为元,合同年包干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不含17%增值税)。第八条施工质量及验收1、设备维修完工后,由甲方按设备检修技术质量标准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无条件负责返修,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还须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对乙方全年维护检修质量、维护检修态度及维护检修的及时性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论写入工程交工验收单,评价结论为合格方能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第九条材料供应管理1、施工所用的备品备件、材料由甲方采购和管理,由甲方车间材料及组织领取,乙方根据相关的领用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核算。2、甲方车间每月根据财务核算下拨的材料消耗指标和车间实际情况,分解材料消耗指标给乙方,乙方加强检修施工管理,控制材料消耗,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备件消耗写实记录工作。如果材料消耗超标,合理分析,如确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车间提出对乙方的考核意见。3、乙方协助甲方提出备品、备件、材料计划。4、施工中需用更换的非标件如无图纸资料,由乙方提供实际尺寸,甲方认可,甲方委托加工制作合格后交乙方安装。5、新进购回的大型备件存放于现场,乙方所在班组班长签字认可并管理,施工中更换下来的旧备件,由乙方堆放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由甲方回收;未用完的新备件由乙方交回甲方库房。6、甲方供料部分的余料由乙方负责回收,交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第十条履约担保一、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陆万元整(¥60000元)。履约保证金是乙方履行合同的担保,用于乙方违约扣款。乙方应支付的应急抢险而不支付、工伤或其他原因的人员救治应为乙方支付款项而不支付、乙方治安维稳责任不履行等情况,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在30日内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在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后,不再收取安全保证金、治安保证金、用水用电保证金等担保金。二、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产生的违约金,不是部分从承包价款中抵扣或向乙方另外主张。三、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甲方按本条规定全部或部分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四、甲方对履约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承兑或银行保函,乙方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第十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必要的检修人员休息和维修施工场地。2、负责维修施工设备停机、开机等协调工作。3、负责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技术要求、环境交底。4、有权对乙方的维修质量、备件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5、及时向乙方提供检修工程任务委托单。6、召开各类检修会议,协调、平衡、管理检修工作,包括检修分工面等。7、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修中若发生伤害事故,由受伤方负责上报,但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助抢救,并保护好现场,事故责任根据公司及规定确认。8、按时提供合格的备品、备件及材料。9、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24小时保持联系,以确保事故抢修,及时到达与实施。10、对公司有要求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定由甲方负责。11、甲方负责每月将乙方违反合同行煌处理意见及相关依据书面通报乙方。二、乙方责任:1、应严格按照比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维修施工。2、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环境卫生。3、在维护检修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4、在进行维修的开工、交工应按要求填写维修记录,并和甲方进行确认,以保证安全。5、负责对自己的派来的人员进行各项管理工作。6、每天派人参加甲方的调度会,参加甲方召开的检修会议,及时通报检修进展情况。7、办理交工手续,按要求填写检修工程记录,并交甲方工程管理人员。8、按甲方要求配备驻厂维修人员及技术结构合是的检修施工队伍,24小时跟班作业,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服从甲方和乙方的双重管理。9、提供主要人员的联系方式,24小时随时联系,以确保正常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10、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维修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环保、消防措施,承担因安全、环保、消防引发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11、承担承包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包括生产组织、设备管理、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安全环保、治安消防、对外联系及其他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1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配置符合劳动用工要求的工作人员,且相对稳定,如果违反,后果乙方自行承担。13、加强职工教育,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及其他物资财产;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甲方的其他作业场所,做好自身财产和双方共用设施的防盗工作。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本工程合同期内每季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季度末甲方以银行转帐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维护检修费用。第十三条管理和考核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因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事故,在试机时没暴露或发现者,在生产暴露出来而引起的设备事故,对乙方按下述条款考核:1.1一般设备事故: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400040000或生产系统停机412小时,若月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甲方对乙方给予20_5000元人民币的处罚,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1.2重大设备事故: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40000150000元或生产系统停机12小时以上,甲方对乙方给予6000012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1.3特大设备事故: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150000元以上,甲方付乙方给予15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2、乙方未能按时参加甲方每天的调度会或检修期间要求的工程会议,扣款200元/次。3、由甲方机动物资料或车间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组织抢修人员到现场。否则每迟到10分钟,扣款100元/次。4、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备件交回甲方库房或指定地点,扣款100元/次;具有重要价值的废、旧配件必须及时交回甲方库房,否则扣款100O元/次。5、乙方所承担的检修施工,未按甲方要求“三清”,扣款500元/次。6、乙方施工人员不听从甲方调度室、机动物资料或车间的指挥或无理推诿,扣款500元/次。7、乙方未按照甲方检修计划要求完成检修任务或存在质量异议,由甲方车间提出考核意见,每项次扣次1001000元。8、机械故障停机时间,以设备台时计算(相关设备依此类推),除计划检修和生产组织原因停机外,因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措施不到位,机械故障停机时间每月不超过30时/台,超过30时/台,按100o元/台时考核。9、安全违约:违反安全协议乙方责任条款之一的,每次扣乙方20_元。10、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生产或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以下情况除外。(一)不可抗力、严重违约等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产生时、破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因素影响协议(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履行等情况,可以终止协议(合同),其他情况一般不终止协议(合同)履行。发生以上情况,一方需在30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终止协议(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协议(合同)。(二)乙方严重违约的主要情形:1、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整改,通过2次整改后,仍然不能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乙方转包或分包该项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不履约保证金。3、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进场施工,拖延达30天以上(经过甲方同意除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4、乙方及员工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犯罪行为,影响协议(合同)正常履行或甲方生产,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指挥、不符合现场技术规范或要求的严重行为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6、其他严格违约行为。7、合同的解除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二、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签订书面协议,甲乙双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是否准许双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是否准许由对方决定,否则视为对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三、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乙方履约保证金的一半至全部。四、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解除。但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否则延期造成的损失由应发通知的责任方承担。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第十五条其他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有关安全施工事宜,在开工前乙方同甲方有关部门另行签订安全协议和廉洁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方派李国红为工程负责人;乙方派为工程负责人,共同监督维护质量和安全,解决维护中存在的问题。3、甲、乙双方的施工配合及其它未尽事宜,另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解释顺序为:检修工程合同、安全协议、议价报告、比价文件、施工方案5、本合同一式10份,双方各执5份,合同附件为本工程“安全协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甲方:乙方:承办方:代表:代表: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工程的合同8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装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 3主要工程项目和内容:第二条:工程款的确定,预付和结算:1.1 消防工程造价为:定价人民币元整(¥:元).2. 2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结束付清全款。第三条:甲方工地管理代表:第四条:乙方工地管理代表:第五条:甲乙双方工作职责:5.1乙方的责任:5.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消防部门要求,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符合消防验收要求。5.1.2乙方做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资料,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和施工资质。并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资料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施工资质的复印件给甲方。5.1.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法律责任。5. 1.4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所有消防验收必需资料的前提下,义务帮助甲方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报验,但相关部门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2 甲方的责任:5.3 .1甲方按协议支付工程款。52.2甲方有责任协调现场场地内机械设备、材料等的转移以便于乙方施工,有责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负责提供摆放材料和工具的库房,提供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规费不予计算)第六条:工程工期:(配合主体进度)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第七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第八条:甲方未付清工程款期间,本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及设备产权为乙方所有;在甲方付清工程后,产权为甲方所有。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_月_日工程的合同9甲方:乙方:为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加快我国造林绿化步伐,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决定20_年继续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工作。一、工程概况树种布局服从甲方技术设计。结算时以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二、造林、绿化技术要求1 .整地规格以四方形配置栽植穴,株行距2_2米,理论密度167/亩。2 .苗木规格株高米,直径厘米以上。3 .栽植栽植时,先回填细土在栽植穴内并达1/3,以栽植点为中心,定植苗木。定植时要做到大苗木土不散,小苗根系舒展,苗木扶正,覆土,压实。覆土时先放表土和湿润土,施放保水剂,分层压实后,按小苗每株1升、大苗每株2升浇足定根水,最后覆土并略高于地面。4 .抚育管护造林成活后,抚育管护3年。造林当年抚育和施肥1次,次年和第三年春、秋各抚育和施肥1次。抚育以除草扶苗施肥培土为主,抚育规格为80_80厘米,挖土深度15厘米,结合抚育进行追肥。三、施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曰,其中:1 .造林阶段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至年月日止;2 .抚育管护以及施肥阶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施工及验收程序(一)苗木及肥料要求:1 .苗木要求(1)根系发达,不能出现发黑现象、不开裂。(2)生长健壮,树叶新鲜,不能出现枯篇现象。(3)植物无机械损伤。(4)无病虫害,检疫手续齐备。(5)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