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院长信箱”“书记信箱”管理办法.docx
学院院长信箱书记信箱管理办法院长信箱、书记信箱是为了密切学院与师生员工的联系,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稳定才隹进学院的民主化、科学化管理,是学院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排解民忧,化解矛盾,共创和谐,推进发展的重要平台,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一、院长信箱、书记信箱来信内容范围(一)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二)涉及教师教学、教风、育人中的问题。(三)涉及学生干部作风的问题。(四)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五)对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不受理的问题。(六)其他需要学院研究解决的问题。二、院长信箱、书记信箱来信内容的要求(一)来信人应事实清楚、诉求合理、文明礼貌、语言文明。(二)来信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准确,内容详尽,事实清楚,有据可查。(三)不得发送侮辱人格,恶意攻击的内容。不得诬告他人,不得无中生有。(四)来信人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五)鼓励信息提供者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方式(姓名、部门、电话、住址),以便学院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三、来信办理的时限及有关要求(一)来信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发信人做出解释说明,并尽快办结、回复。(二)对涉及隐私及无需公众周知的事项,仅对发信者进行办理结果回复;对不涉及隐私及需要公众周知的事项,可在来信选登上公布。(三)学院会本着保密原则,对来信人要求保密的姓名、地址、单位等内容,不会将检举揭发信转至当事人或泄露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