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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训练题(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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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训练题(含答案和解析).docx

    全国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训练题(含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贾男将李女双手反绑,欲强奸李女,李女无奈答应,但得知贾男患有艾滋病,便强烈要求贾男采取安全措施,贾男答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女属于被害人承诺B、李女属于紧急避险C、贾男构成强奸罪D、贾男构成传播性病罪【参考答案】:C【解析】:被害人承诺要求是真实意思表示,李女是被迫答应,不属于被害人承诺。李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不是刑法上的紧急避险。贾男构成强奸罪。2、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200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置造酒设备和原料,后因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被查处,导致银行贷款不能归还。甲公司获取贷款的行为构成:A、贷款诈骗罪B、合同诈骗罪C、集资诈骗罪D、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解析】:A选项中的罪名无法成立,因为贷款诈骗只能是自然人犯罪,所以本题目是单位犯罪,故此不能成立。C中的集资诈骗罪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本题目中甲公司的确是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故也不成立。D认为不构成犯罪,但甲的确采用欺骗行为骗得贷款,且造成无法归还贷款的严重后果,所以已经构成了犯罪,且甲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来获取贷款的行为,正是符合了合同诈骗罪的规定,故此B为正确答案3、西安市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行政案件中,认为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案期限的,必须在审理期限届满前得到以下哪个部门批准?A、由西安市人民法院批准B、由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C、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D、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测试关于延长审限。延长审限必须有不能按期审结的特殊原因,如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合并审理或经过多次延期等。延长审限必须在审理期限届满前得到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需要延长审限的则需最高人民法院批准。4、下列关于法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可以用适当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观点或态度B、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说明理由C、法官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D、法官不得擅自过问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参考答案】:A【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5、宪法解释是指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由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或者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宪法规范的含义等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阐释。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主席团D、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的是我国宪法解释权的归属。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据此,B项正确。6、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2007年8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8000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一强制措施是合法的?A、扣押甲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B、扣押甲一台价值4800元的电视机C、查封甲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D、查封甲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参考答案】:C【解析】: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A项中,该字画已由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物权已经发生转移,该字画已经不为甲所有,税务机关无权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故A项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2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2条规定了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得采取税收强制措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则细化了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范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规定,本题B项明确表明电视机价值4800元,不应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所以B项错误。根据该条,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本题C项中,汽车是机动车辆,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用品,C项正确。本题D项中,该住房属于甲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显然是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不可采取强制措施。7、甲制药厂组织本厂技术人员,针对竞争对手乙厂在市场上大卖的主打产品进行研究,通过分析该产品的成分,得出了乙厂新开发的该种药品的配方,并根据此配方推出了本厂的一种新药。乙厂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药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厂赔偿损失,并停止生产这种药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甲厂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该行为属于反向工程B、甲厂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只能停止生产这种药品,而不能赔偿损失C、甲厂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D、乙厂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参考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2)项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前款所称“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不予支持。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以及结合从题干所述的情形来看,题目中甲厂的行为属于反向工程,故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A为唯一当选答案。8、下列有关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OA、有权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主体只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我国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C、可以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包括全体公民D、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可以书面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根据该条,只有A项错误,应选。有关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应重点掌握:(1)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有权主体有5个,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则广泛得多,包括除以上5个主体以外的任何法律主体。(2)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9、甲国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内来自本国的应税所得为IOO万元,来自乙国的应税所得为100万元,设甲乙两国税率分别为20%和10%,如甲国实行全额抵免制,A公司向甲国应纳所得税额是多少?OA、20万B、40万C、10万D、30万【参考答案】:D【解析】:全额抵免应纳税额计算A公司的总共应纳税所得为200万,200万在甲国应纳税额为200X20%=40万元.由于甲国实行全额抵免制,现要抵销A公司在乙国已交的税款,即A公司应纳税额为30万。故应选D。10、“名例”作为总则,首次规定于哪部法律中?OOA、晋律B、北齐律C、北魏律D、唐律【参考答案】:B【解析】:北齐律【解析1北齐律将刑名、法例合并为名例,置于全律之首。11、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陆某仍是中国人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参考答案】:A12、“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是唐律中何种原则的规定?OOA、类推B、法律适用C、法律解释D、自由裁量【参考答案】:A【解析】:唐律中规定的类推原则A项应选,此为类推原则的适用。唐律中规定当处理某一件案件而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类推原则,题干所言来自唐律名例律的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出罪”是指减轻或免除处罚。“入罪”是指确定有罪或加重刑罚,对那些应当减轻或免除的犯罪,举出重罪条款,以比照从轻处断。这就是所谓“举重以明轻”;对那些应当加重处罚的犯罪,则列举轻罪处罚的规定,比照从重处断,这就是所谓“举轻以明重”。13、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参考答案】:C14、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而成的法规,在法典编纂体例上被称作:A、会典B、疏义C、律例D、刑统【参考答案】:D【解析】: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而成的法规,在法典编暴体例上被称作刑统。所以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错误,不选。15、行为人高某在盗掘古墓葬的过程中,造成大量的珍贵文物严重毁损,对高某的行为如何认定?A、盗掘古墓葬罪的严重情节B、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C、盗掘古墓葬罪与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并罚D、盗掘古墓葬罪与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择一重罪处罚【参考答案】:A【解析】:盗掘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属于盗掘古墓葬罪的加重罪状。16、对工商局所作的罚款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经申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据此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A、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B、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C、判决确认合法D、裁定不予受理【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小玫瑰”17、下面对西周时期的“狱”与“讼”理解正确的是A、民事案件称为“狱”B、刑事案件称为“讼”C、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D、审理刑事案件叫做“听讼”【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西周的诉讼制度。西周时期的“狱”与“讼”是诉讼的称谓。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18、下列哪个选项正确表述了律师代理申请公示催告活动的性质A、是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B、是律师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C、是非诉案件的重要内容D、是法院审判程序的重要内容【参考答案】:C【解析】:第二十五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19、采购人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定,且与政府采购法相冲突的,对此种情况的适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A、必须适用政府采购法的规定B、必须适用协议的规定C、可以适用协议的规定D、对此法律无明确规定【参考答案】:C【解析】见政府采购法第84条。20、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A、世界贸易组织在决策程序上采用“反向一致”的表决方式B、世界贸组易织总理事会同时履行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职责C、世界贸组易织总干事应依其国籍国指示履行其在WTO的职责D、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斡旋、调解与调停程序是必经程序【参考答案】:B【解析】:A错误,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向一致”用于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用于决策程序。B对,总理事会同时履行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职责。C错,总干事是国际官员,在履行职责方面,不得寻求任何政治或当局的指示。D错,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斡旋、调解与调停程序,是由争端当事人方选择的,不是强制性的程序,是秘密进行的,并不受时间限制。21、明朝时凡是重大案件二次翻供不服判决-的,根据皇帝诏令,可以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开k工六部尚书,称为:()。A、会官审录B、朝审C、大审D、九卿会审【参考答案】:D【解析】:明代的九卿会审制度本题主要掌握九卿会审的人员构成,即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开k工六部尚书。除了九卿会审以外,明代的会审制度主要有会官审录、朝审、大审和热审。对上述会审制度的区分可以通过两个标准,一是通过会审参加人员来区别,二是通过会审的案件来加以区别。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D。22、甲实施了刑法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A、侵犯著作权罪B、销售侵权复制品罪C、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数罪并罚D、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择一重罪处罚【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故选A。23、属于规定内部行政程序的规范性文件是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B、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C、税法征收管理法D、土地管理法【参考答案】:B【解析】以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为标准,行政程序可分为外部程序和内部程序。外部程序是行政主体对外部事务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守的程序,是行政程序的核心部分。内部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内部事务实施行政行为事所应当遵循的程序,是适用于行政主体系统内的一种程序,法律化程度较低。依此,B选项应选24、对违纪律师事务所最轻的行政处罚措施是哪一种?A、警告B、责令改正C、没收违法所得D、Do罚款【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律师法第8条。需要注意与对律师的最轻的行政处罚相区别。25、按照领馆特权与豁免的规定,领事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适用下列哪种情形A、只在领事馆内B、只在领事馆区内C、只在外交邮差手中或外交邮袋里D、无论何时何地【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馆的档案和文件无论何时、何地均不得侵犯。26、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参考答案】:C【解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有三个含义,即:(1)司法权的专属性。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国体或个人都无权行使此权力;(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除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地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可见,A项体现了司法权的专属性,符合第一个含义:B相结合了行使司法权的独立性和合法性,符合第二、第三个含义;D项强调了司法关行使职权的合法性,符合第三个含义;至于C项则过于绝对地理解了行使职权的独立性这一含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但并不排斥党的领导,也要接受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的监督。因此说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是片面的。故C项为应选项。27、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参考答案】:B【解析】:区际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是指在多法域国家,由于该国内部法律体系不统一,各法域之间的立法规定不同而产生法律冲突。当准据法指向多法域国家时,究竟适用多法域国家中的哪一个法域的法律为准据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本题中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正是区际司法冲突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据法条B项正确。28、法系是根据法律的历史传统对法律作出的分类,同一传统的法律构成一个法系。下列关于法系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一个?()A、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中国移植了很多英美的法律制度,受到英美法系的影响更大B、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具有各自的特点,二者之间不存在共同性C、法系反映了一个国家法律的主要特点D、占统治地位的特别的法学方法可以作为法系划分的一个标准【参考答案】:D【解析】: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系进行不同的分类,占统治地位的特别的法学方法是德国著名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克茨划分法系时所采用的标准。29、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合同关系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侵权关系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竞争关系I)、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调整合同关系【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合同关系、侵权关系也涉及到了竞争关系(如广告竞争)。30、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一些冲突规范的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称为“系属公式”,用以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冲突,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法院地法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不属于其解决的范围B、旗国法主要用于解决船舶或飞行器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法律纠纷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合同、侵权、继承等领域被采用,中国仅在合同领域适用D、物之所在地法常用于解决所有权与其他物f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参考答案】:A【解析】:系属公式比较常用的系属公式有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法院地法等,用以解决一些特定种类的民事关系。法院地法是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但在某些场合下也用来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故A项的表述不正确。31、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O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海关法C、中国交通安全法规D、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参考答案】:C【解析】:A是国际公约,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B虽然是中国的国内立法,但由于海关法是具有涉外因素的纵向国内立法,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C中的交通法规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是国际商业惯例,因此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本题是否定命题,答案为C。3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参考答案】:D33、关于不作为,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不作为对危害结果没有原因力,故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B、甲将婴儿弃于家中饿死,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乙将婴儿弃于人来人往的路边,婴儿被骑自行车人撞死,应认定为遗弃罪,二者的实质差别是作为义务程度C、不作为是指没有实施有义务实施的行为,而并不等于没有任何举动D、认定不作为行为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该不作为应当与作为行为具有等价性【参考答案】:A【解析】:不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行为人负有某种行为义务,这种义务可能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为人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需要、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义务该特定的义务从而造成危害结果;不作为犯罪和作为犯罪对危害结果的作用是相当的,认为不作为行为对危害结果没有原因力、不存在因果关系问题是不正确的。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其不纯正性在于,人的行为形式与法定的犯罪行为形式不一致,是适用法律认定犯罪的非常态问题,因此在认定的时候要求该不作为与作为行为构成该罪具有“相当性”(等价性),可见B、D两项正确。不作为犯并非没有积极行为,而是没有法律要求或者禁止的积极行为。故而C选项正确。34、12.北洋政府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是:()。A、“天坛宪草”的颁布B、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段记宪草”)的颁布C、中华民国约法的颁布D、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的颁布【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与宪法文件。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是对临时约法的反动,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彻底否定了临时约法所规定的民主共和制度,而代之以袁世凯的个人独裁制度:它的颁布,使辛亥革命的成果在法律形态上丧失殆尽,成为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该题针对“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法性文件”知识点进行考核】35、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自1998年5月入狱后,至今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对甲可以如何处理?A、可以假释,不能减刑B、可以减刑,不能假释C、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参考答案】:B【解析】:详见刑法第78、81条。36、某甲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有期徒刑从1989年7月1日起执行,对甲实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A、1989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B、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C、1989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D、198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参考答案】:D【解析】:某甲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徒刑刑期加上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刑期。37、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下列哪种或哪几种行为可以进行侦查监督?A、治安拘留B、变更强制措施C、户籍管理D、销毁毒品【参考答案】:B【解析】:只有B项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对此种行为才是侦查监督。3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A、市消费者协会B、民政部C、北京市税务局D、县级人民政府【参考答案】:A【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都是行政机关。消协是行业自律组织。39、下列各项中,()不是国际法的主体。A、巴勒斯坦解放组织B、世界贸易组织C、联合国秘书长安南D、解决投资事端国际中心【参考答案】:C【解析】:自然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即使他担任某一国际组织的重要职务也不例外。40、甲乙二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乙国称甲国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非歧视原则,并将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乙国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仍可因其相关性而作出裁定B、甲乙二国在解决争端时必须经过磋商、仲裁和调解程序C、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采用的是“反向一致”原则D、如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上诉【参考答案】:C【解析】:WTo的争端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包括:(D磋商;(2)斡旋、调解和调停;(3)仲裁;(4)专家组程序;(5)上诉程序;(6)对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或裁决的监督;(7)制裁(补偿与报复)。其中,磋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基本程序,专家小组是核心程序。调解是选择性程序,即非必经程序。故此B项说法错误。专家小组仅可就争端方提出的请求进行裁决,对于乙国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不可因其相关性而作出裁定,A项错误。在专家小组提出争端解决报告以供各成员传阅后20天至60天间,除非某争端方提出上诉或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反对采纳此报告,该报告即视为通过,这一原则即反向一致原则。C项正确。上诉机构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当事方应无条件接受,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反对。因此即使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也不能上诉,但是乙国可以提起交叉报复的申请。D项错误。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甲乙丙兰国均为南极地区相关条约缔约国。甲国在加入条约前,曾对南极地区的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乙国在成为条约缔约国后,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丙国利用自己靠近南极的地理优势。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发旅游。根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加入条约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B、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C、乙国上述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D、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参考答案】:C,D【考点】南极条约【解析】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是由“南极条约体系”确定的,条约规定各国冻结南极领土主权要求。这也是南极法律制度的核心,它有三层含义:一是不得解释为放弃原来的主张,二是不得创设任何主权权利,三是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因此,甲国加入条约不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A项错误。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也不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因为南极条约不能创设主权,B项错误。同理,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也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C项正确。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中规定,严格禁止“侵犯南极自然环境”,严格“控制”其他大陆的来访者,严格禁止向南极海域倾倒废物,以免造成对该水域的污染。议定书还规定禁止在南极地区开发石油资源和矿产资源。因此,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D项正确。注意,对于旅游,南极条约体系的态度是“控制”而不是“禁止”。3、中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签订了茶叶买卖合同,条件为青岛CFR,买方甲公司投保了一切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串味,经鉴定串味是由于丙公司将茶叶与香料混放引起的。依海商法及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OA、货物串味的损失应当由丙公司承担责任B、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C、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后,就取得了向丙公司索赔的代位求偿权D、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后,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丙公司赔偿【参考答案】:A,B,C本题涉及承运人的责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种及代位求偿。由于船舱不适货而造成的货物串味损失由承运人丙公司承担责任,所以A正确。货物串味异味险包括在一切险当中,因此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B正确。根据海商法第252条,保险公司赔偿了被保险人甲公司的损失后,可以向承运人丙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但是依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应当以保险公司的名义而不是甲公司的名义索赔,所以C正确而D错误。4、下列有关环境保护行政责任中的行政处罚的表述,正确的有OoA、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法定的机关申请复议B、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的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C、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的法定期限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强制执行【参考答案】:A,B,C【考点】环境行政纠纷处罚的救济方式;环境行政纠纷处罚的执行【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中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是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自己执行。故D项错误,本题应选ABC。5、2004年11月26日,王某将酒精装入故酒的空纸箱内并带上火车,被列车员刘某发现,要求开箱检查。列车长据此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国家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遂决定将酒精全部没收,并对其罚款50元。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因为铁路局是运输企业。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B、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因为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权,并且有权对旅客的物品进行检查,具备行政主体资格C、此案应该由专门的铁路法院受理D、此案应该由普通人民法院受理【参考答案】:B,D【解析】:题中铁路运输企业行使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管理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对其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6、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C、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D、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参考答案】:A,B,C7、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单位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B、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外的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虚假广告罪C、招标人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D、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参考答案】:A,B,D【解析】:答案及解析:ABD串通投标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人和投标人8、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7月5日公布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立案工作,不得随意限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得额外增加受理条件。”下列相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OA、我国司法制度调整社会关系主要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来实现B、司法权的主管范围体现出司法对社会的影响力与渗透力C、阻碍与制约司法功能的一些规定与做法正在不断地被修改与调整D、行政诉讼的立案监督程序要进行加强【参考答案】:A,B,C,D略9、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以下哪些选项不构成侵占罪?A、某游戏厅早上8点刚开门,甲就进入游戏厅玩耍,发现6号游戏机上有一个手机,甲马上装进自己口袋,然后逃离。事后查明,该手机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甲被抓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手机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B、乙知道邻居肖某的8岁小孩被他人绑架,肖某可能会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赎金,即终日悄悄跟随在肖某身后。某日,见肖某将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桥洞下,即在肖某离开10分钟后,将口袋挖出,取得现金20万元C、甲乙在同一办公室,甲的项链掉在地上自己却不知,乙看见了甲的项链,便用脚踩住,等甲离开后,乙将项链据为己有D、丁闲极无聊在一自动取款机按键上胡乱敲击。在准备离开时,丁无意中触动了一个按钮,取款机即吐出一张100元钞票,丁见此情景,就连续不断地进行操作,直至取出现金1万元,然后迅速离去【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中,四个选择项都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中,虽然甲被抓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手机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但无论该手机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还是确实是其他顾客的遗忘物,甲的行为都构成盗窃罪。因为该财物是被置于特定场所的,此时应当承认第三者(即游戏厅)对财物的事实支配,甲并没有取得对该财物的支配权。因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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