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docx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应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并且能够运用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研究设计的能力。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在第七学期末和第八学期,工学类专业一般不少于10个教学周、其他专业一般不少于8个教学周(不含答辩时间),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具体确定教学周数。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五条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审核备案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教学安排,保障校内教学资源的有效供给与合理使用。3 .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以及抽检、外审等工作;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经验交流。4 .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维护和使用培训,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信息化过程管理。5 .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种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工作。负责组织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6 协调解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二级学院主要工作职责:1 在学校相关规定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细则及考核评价办法。2 每年按要求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目标、要求和进程等。3 负责组织遴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负责对指导教师进行培训,提升教师指导能力。4 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工作;负责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成果展示)等工作。5 负责汇总并存档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负责收集、保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成果(资料、专利、实物等),负责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与工作总结。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学位的助教可以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需配备高级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含外聘教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协助指导。学校鼓励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参与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学业导师原则上应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第八条各学院可聘请校外企事业等单位中具有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技术、管理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应有校内教师与其合作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负责督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以及论文(设计)的学术规范和材料归档等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第九条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教科研能力突出的高级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可适当增加指导人数,最高不超过15人;外聘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第十条指导教师主要职责:1.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或指导学生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2 .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进度安排,在参考文献、资料、实验设备、器材等有关方面帮助学生作好准备工作。3 .负责指导、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附件1)的撰写,积极协助教研室和学院开展开题答辩工作。4 .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全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可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方式进行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5 .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登录“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进展审核,填写指导过程材料(附件2)。6 .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论文学术规范、保证论文质量,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7 .在学生答辩前,严格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报告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调研报告、商业策划书、实验数据、成果及发表的论文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和遵守学术规范。第十一条指导教师相关要求:1.指导教师要高度敬业,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师德师风规范。对于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影响学生毕业或学位授予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 .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善于启发和鼓励学生,着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创新能力。3 .指导教师要严格管理,对无故拖延进度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有效措施帮助学生进行整改。4 .指导教师要把育人放在首位,积极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风,求真务实,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遵守学术规范负责。第四章学生任务第十二条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期间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1 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2 认真完成选题论证、开题报告书撰写以及开题答辩等工作;按计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和实践记录,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3 答辩前,根据要求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文字复制比检测报告以及调研报告、实验数据等材料给指导教师审核。4 在教师指导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汇报的准备工作(答辩汇报材料、PPT以及相关实物等)。5 根据所在学院安排,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背景、主要内容、取得成果以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情况。6 答辩结束后,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含承诺书)、取得的成果(含实物)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作品、设计、调研报告、商业策划书、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在学术期刊发表的的论文等提交指导教师或所在学院存档。第十三条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须遵守以下要求和纪律:1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真实诚信,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2 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按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如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严格按学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学籍学位管理办法等进行处理。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第十四条选题1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广泛征集论文选题。选题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注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实际,其中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中完成的选题不低于50%,提倡真题真做,解决实际问题。2 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要符合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和学生实际,使学生的兴趣特长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与能力有更大提高。3 选题应注重更新,本届选题和往届四年内选题重复度要进行控制,同时注意重复选题内涵的改进。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确有必要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须每位学生均参加总体设计,并明确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大题目下加副标题以示区别。4 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改变选题和指导教师的,需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5 选题及指导教师安排等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完成。第十五条开题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选定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书撰写工作,开题报告书主要内容如下:(1)选题意义及研究现状:学生按照选题搜集资料,查阅文献,梳理总结选题研究现状,说明选题的意义和目的,明确研究的重点、难点和特色。(2)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阐明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以及拟提交的成果形式。(3)准备情况:列出查阅的文献资料以及调研、有关实验仪器设备准备等情况。(4)总体安排和进度:合理分配时间和工作任务,拟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及答辩工作。第十六条撰写1.毕业论文(设计)结构。毕业论文(设计)结构主要分为前置部分、主体部分、附录部分三部分,前置部分主要包含:封面、诚信承诺书、版权授权、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等;主体部分主要包含:引言或绪言、正文、结论、致谢和参考文献等;附录部分主要包含:调查问卷、设计图纸、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照片和翻译论文、资料的原文、计算机程序以及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具体要求见附录一)。2.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符合专业要求,论点正确、明确,有新意;论据真实、典型;论证严密、充分,有说服力。(2)运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科学合理。(3)语言规范,表达准确;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脉络清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4)格式规范,文中涉及的文献、公式、表格、图形清晰准确(具体要求见附录二)(5)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理工科类专业一般不少于6000字,非理工类一般不少于8000字。(6)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o第十七条评阅1.指导教师综合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态度、工作量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水平等,评定成绩(百分制)、提出评阅意见(附件3)。2 .同行评阅教师如实客观地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定成绩(百分制)、提出评阅意见(附件4)。3 .指导教师或同行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及格的,不得提交答辩小组参加答辩。第十八条复制比检测与抽检1.学生论文(设计)答辩之前须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不通过的不得提交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参加答辩。4 .学校于论文(设计)答辩之前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按照5%左右的比例抽取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和外审,复制比检测和外审不通过的,取消当年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资格,如发现存在剽窃与作假等行为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落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结果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第十九条答辩1.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席的答辩委员会,可外聘相关专家和研究技术人员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2.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答辩等工作。每个答辩小组原则上由3-5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和1名答辩秘书组成,组长一般应由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3,各学院应统一组织答辩工作,制定答辩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表,并于答辩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4.答辩小组应做好答辩记录,评定成绩(百分制)、写出评语(附件5、附件6)。对答辩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答辩结束后两周内由答辩委员会组织复议或复评。5,答辩合格的才能评定最终成绩。二次答辩不及格者视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当年不合格。第六章成绩评定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同行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构成,原则上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o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采用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中等(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等级制。第二十二条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以及答辩小组的评语和成绩,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附件7),给出答辩委员会意见(附件8),并建议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第二十三条各学院在成绩优秀论文(设计)基础上按不超过1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年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再次组织答辩。第七章毕业论文(设计)系统管理与存档第二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系统管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记录、论文终稿、指导教师评阅、同行教师评阅、文字复制比检测、答辩及成绩录入等工作,实行全过程无纸化管理。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及时从系统中下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备份、存档,并提交学院按专业存档。第二十六条纸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与综合评定意见表,每人一份,按专业存档(封面应有目录)。论文(设计)涉及的作品、光盘、实物等资料,由各学院统一收集、存档。第二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学校档案室存档,一份由学院存档。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教务处负责汇集成册存档。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各学院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第二十九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按照XX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指导意见执行。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XX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字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