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docx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视、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统一思想、集中行动,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治理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整治内容围绕五个环节、一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五个环节1 .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未对气瓶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制作气瓶标志;未建设气瓶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未严格实施气瓶扫码充装;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等问题。2 .燃气输送配送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对城镇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等问题。3 .燃气使用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吏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4 .燃气管线施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未依法实施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未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问题。5 .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二)一个重点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饭店、宾馆等经营性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并对饭店、宾馆等餐饮场所进行全覆盖教育培训及监督检查,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及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公安部门负责加强餐饮店治安检查,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燃气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追究刑事责任。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民宿、文化场馆内的餐饮场所等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及监督检查。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供应单位,对餐饮用户全覆盖开展入户检查,切实帮助用户发现消除气瓶、连接软管、灶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餐饮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具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消防救援部门要对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燃气安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卫健部门要对医疗卫生机构食堂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食堂燃气安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海洋发展部门负责对水产品加工企业、渔船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发改、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领域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县、功能区要组织燃气管理、商务、公安、文旅、教育、卫健、民政、海洋发展等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部门职责,于7月底前完成对各类餐饮场所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措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五个一律进行集中整治,对于尚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一律暂停营业,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立即停业,对于不按要求整改问题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通过执法检查,坚决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不安全不经营。三、整治方式百日行动在属地统一领导下,由属地安委会会同当地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按以下方式进行。(一)企业全面自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其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企业自查要于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二)县级全面排查。各区县、功能区要组织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商业用户底数,逐一建档造册,逐一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三)市级部门抽查。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分区域负责,组成燃气安全检查组,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抽查检查。每个市级牵头部门会同属地政府(管委)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等不少于100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将抽查企业名单及发现问题逐月报本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市级抽查要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检查。商务、公安、文化和旅游、燃气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教育、卫健、民政、海洋发展、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开展管辖范围内使用燃气场所的安全抽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当月牵头部门。四、保障措施(一)扛牢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标尺,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县、功能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餐饮场所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执法部门职责不清的,各区县、功能区要立即厘清。各区县、功能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区县、功能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本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百日行动深入有效开展。(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文化旅游部门要于7月底前完成对所有餐饮场所、所有餐饮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任务,书面告知安全用气注意事项,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要发动街道、社区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张贴安全用气明白纸,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对核查属实的依据规定给予重奖。(三)定期调度通报。各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对本辖区百日行动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汇总,通报相关部门排查抽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缓慢、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边排查整治边发生事故的,要及时约谈,提出要求,督促改正,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四严格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餐饮场所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对查出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一律按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按照四位一体的原则倒查监管责任。百日行动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告知提醒、自查检查抽查、宣传发动等长效机制,做到底子清、档案明,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问题隐患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