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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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docx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聚力一二五,奋力上台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壮大发展我县律师行业,有效提升律师队伍整体质量,不断完善律师队伍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形成结构科学合理、服务优质高效、保障充分有力的律师行业发展格局,为我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法治保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总任务,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奋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努力开创我县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与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趋势相适应、与“十四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求相契合的律师队伍,建成拥有15名以上律师及年业务收入超8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律师事务所分所”,下同)1家,建成拥有10名以上律师及年业务收入超6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2家,新引进律师事务所1-2家,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稳步增长,全县常驻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占比率明显上升,达到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每万人拥有律师2.5人”目标任务,推动我县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三、具体举措(一)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1 .坚持党建与律师事务所建设相融合。健全和完善适应律师行业特点的党组织管理体系和党员活动方式,认真做好律师党员发展工作和流动党员管理,不断增强党在律师行业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坚持将“支部建在所上”,积极推行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党支部书记,重视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丰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活动载体,确保律师党建工作成为我县党建工作的一大特色品牌。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单独成立党支部;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原则,吸纳进入律师行业联合党支部;无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要列入县委组织部门党员优先发展计划,由县司法局指派专人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2 .坚持党建与律师队伍建设相融合。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与律师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优秀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将业务骨干培养成共产党员,推动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队伍建设实现“双提升”。在党员律师队伍建设中实施“双象”工程(象律先锋号、象律先锋者),发挥党员律师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律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3 .坚持党建与提高律师政治地位相融合。在县、镇乡(街道)两级换届选举中,逐步提高律师在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努力为倡导和培育先进的法治文化营造良好氛围。(二)建立律师行业发展奖励机制4 .建立律所年度营收奖励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周期,律师事务所当年营收奖励以500万元为基准,达到500万元奖励10万元;超过500万元部分,每超过100万元再奖励2万元。5 .建立新设律师事务所补助机制。在年度申报截止日前,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新引进县外律师以及新增初次执业律师人数达到10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每增加1人提高一次性补助1万元。前三年每年给予办公楼租金35%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其中,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前三年每年给予办公楼租金5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8万元;全国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前三年每年给予办公楼租金6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我县现有律所通过兼并、扩大规模达到15人以上的,参照新设律所予以奖励。6 .建立争先创优奖励机制。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到15人以上,且专职执业律师当年人均业务收入达到全县专职执业律师平均水平以上的,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律师事务所荣获市、省、全国级先进集体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律师荣获市、省、全国级先进个人的,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2万元奖励。7 .建立初次新增执业律师补助机制。在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成为执业律师,并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三年以上履职合同的,前三年每人每年给予补助2万元。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前三年每人每年给予补助2.5万元。新引进县外律师在我县执业,当年业务收入达到全县专职执业律师平均水平以上,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设律所引进的除外)。8 .建立律师人才培育奖励机制。在年度申报截止日前,基层法律服务所内工作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基层法律服务所奖励。9 .建立实习律师挂职锻炼机制。研究制定实习律师发展规划,建立实习律师到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年度轮流挂职制度,优先安排实习律师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每件办案补贴30%o(三)建立各种体制并存的发展机制10 .建立公职律师发展机制。建立全县公职律师轮训挂职制度,开展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试点,参与有关公益活动。县级各有关部门、国企要鼓励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报考者应当给予支持,报销相关费用,并在考前安排12周时间进行脱产复习。11 .建立公司律师发展机制。在全县规上企业适时开展公司律师工作试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培育对外贸易、投资法律服务专业人才,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四)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12 .健全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建设,科学制定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工作机制,在重大项目论证实施、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的过程中,重视听取和吸纳律师的建议和意见。适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项目招投标制度,把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部门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建立律师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机制,提高议案、提案质量。13 .深化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全镇村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加大政府购买镇村法律顾问服务保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村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村规调整、换届选举、农房改造、土地流转、海域使用等领域的职能作用,为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14 .鼓励支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律师参与开展法治宣传、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处置群体性事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等公共法律服务补助机制,为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形成自创工作品牌,且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15 .重视搭建律师参与改革发展的服务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化解企业危机、服务重大项目投资等工作搭建平台,持续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全县规上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治理、招商引资、金融服务、劳动关系、知识产权、破产重组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作用。支持和引导律师业务由诉讼领域向非诉讼领域延伸,扩大非诉讼业务的规模和效益,非诉讼业务收费占律所年度收费达5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五)强化行业协会培育力度16 .建立青年律师业务培育机制。适时成立市律师协会分会,专题研究青年律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青年律师业务拓展措施,组织青年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指导帮助青年律师提高业务能力,切实解决青年律师在发展、成长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四、工作保障17 .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法律服务行业,把律师事业改革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律师引进纳入全县人才引进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我县律师行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组织保障。18 .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律师行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19 .扩大典型宣传。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认同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加大律师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律师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五、附则20 .律师事务所享受本意见规定的奖励措施,必须在我县注册并依法执业5年以上,不得减少注册资金,否则县司法局负责收回已发放的全额资金。21 .本意见规定的奖励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与我县其他相关人才及产业政策有重复,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由县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申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