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docx
东营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推进健康东营建设,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全市人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背景(一)“十三五”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实现大发展、取得大突破,“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顺利完成,健康东营建设迈出新步伐,全民健康进入新时代。主要健康指标有效改善。人均期望寿命由2015年的79.26岁上升至2020年的81.0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6.56/10万、2.03%。和3.15%o,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全国先进行列。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床位6.0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由2015年的2.80人、3.20人增加至3.78人、4.20人,人均医疗资源配置位居全省前列。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67家油田医疗机构分离移交地方管理,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不断巩固,开展选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秀卫生人才到薄弱乡镇卫生院担任“业务院长”工作,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五个标准化”建设要求,4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全市共布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处、乡镇卫生院27处,各涉农区全面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一刻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优化全科医生资源配置,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3.89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年,新增服务项目15项,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7.64%,绩效评价总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医改工作由试点探索、单项突破逐步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深化。共建成医联体22家,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市。医共体实现县区全覆盖,东营区、广饶县和利津县被确定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格局。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全面完成,管理体制、机制活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药品零差率销售累计让利群众9.57亿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跨越提升。完善了以市级医院为龙头、县级医院为支撑、城市医联体为纽带、县域医共体为保障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组建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加快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引进院士工作站、名医工作室等高层次人才(团队)14个,遴选黄河口医学领军人才45名、省市卫生健康领军人才21名,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3个、县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中医药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市和县区政府办中医医院设置全覆盖,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立中医药科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国医堂,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建设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5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9个,6个中医药科室成为齐鲁中医优势专科集群成员专科建设单位。建成全国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2个、市级中医药名医传承工作室3个。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全市6名中医医师获“山东名中医药专家”称号,培养市级中医药名医20人。全面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规范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东营互联网国医堂和中医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上线使用。开展全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显著改善。全面贯彻健康中国和健康中国行动部署,成立健康东营行动推进委员会,全面启动健康东营16项专项行动,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市顺利通过第3轮、第4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利津县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我市实现了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建成国家卫生镇17个、省级卫生镇23个、省级卫生村1080个,卫生镇村创建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职业健康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有序实施,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妇女儿童、老年人、计生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群体健康服务得到有效保障,群众看病就医体验不断改善,患者满意度稳步提升。(-)形势分析发展优势。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强调要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走中西医结合道路,卫生健康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更加凸显。二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明确提出实现“健康强省”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发展。三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推动健康强市建设,成立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领导指挥体系,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问题挑战。一是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实施路径还需进一步探索实践,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暴发和持续流行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二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差别、医防差别、学科差别、中西医差别等矛盾较为突出,高端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高层次卫生人才总量明显不足且引进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创新成果较少,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三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老龄化进程加速,人口出生率下降,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较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仍面临较大压力。四是健康产业发展处在起步阶段,产业规模小层次低,龙头企业少,未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距离产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还有很大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健康东营建设、实现卫生健康事业大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机遇挑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抢抓重要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提升供给质量,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优势、赢得主动。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着眼于“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东营”建设为统领,以打造优质高效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补短板、锻长板、堵漏洞、强弱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东营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主体合理有序融入健康工作,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坚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立足市情,着眼于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服务质量更加优质,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坚定不移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医防在机制、人员、信息和资源等方面协同,提供防治融合的高质量健康管理服务,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坚持供给侧改革与持续发展并重,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坚持“三医”联动,推进政策协同,加快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坚持统筹兼顾,协同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西医结合,促进中西医优势互补。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健康事业和产业,统筹卫生健康资源整合协作,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协同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医防协同、中西医并重的优质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养健康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群众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升,健康东营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十四五”时期的具体目标: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2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2/10万、3%o和3.8%。以内。公共卫生安全有效保障。全面完成九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精准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为坚实,医防高效协同,重大疾病、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努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康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健康服务更加注重质量和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和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要,优化医疗救治和预防保健服务。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疑难危重病例市域外转率持续降低。“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内涵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服务,强化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坚持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以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卫生健康智慧化程度不断提高,大力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全面加强智慧化健康服务。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均等可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完善。表1主要发展指标领域主要指标单位2025年指标属性健康水平人均期望寿命岁82岁左右预期性健康预期寿命岁同比例增加预期性孕产妇死亡率1/10万8.2预期性婴儿死亡率3预期性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03.8预期性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10预期性健康管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30预期性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预期性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约束性肺结核报告发病率1/10万<25预期性重点癌症筛查早诊率%60预期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0约束性健康服务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6.80预期性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5预期性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3.95预期性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62预期性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4.95预期性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69约束性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1.25预期性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6约束性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7.8约束性院内感染发生率%3预期性30天再住院率%2.4预期性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约束性健康保障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6左右约束性正常范围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支付比例%75左右预期性三、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1 .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统筹县域资源整体谋划和规划建设,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提升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占比分别不低于70%、20%,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人口规模科学布局村卫生室设置,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的新型村级卫生服务体系,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形成更加方便可及的“一刻钟健康服务圈”。(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2 .推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质增效。推行人员、财务、业务、信息、绩效、药品耗材“六统一”管理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健康资源下沉,推广远程医疗,推进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建立县乡联动、乡村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新模式。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实现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装备,力争3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装CT,村卫生室普遍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实现公共卫生随访和体检数据的自动采集、上传分析。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符合群众健康需求的全科、口腔等特色科室,推行标准化全科服务流程,提升基层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能力。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专联动、医防融合的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扩大签约覆盖面。(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3 .推动基层卫生适宜人才配齐配强。积极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积极推动基层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秀人才下派支医,完善“业务院长”选派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加快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行“县招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免试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学应届毕业生(符合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依申请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村医生队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升到80%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栏1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基层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有科室基础上,全部设直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根据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居民服务需求,在康复科、口腔科、老年医学科、疼痛科等特色科室中至少选择设置1个。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的基础上,县域面积大、交通不便捷的涉农县区,根据地域和人口分布,支持部分乡镇卫生院将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社区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建设: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在聚集发展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中心村卫生室,鼓励中心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融合发展。四、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4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运行管理机制体系。在强化市、县区公共卫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基础上,建立健全覆盖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层级各领域各点位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形成联防联控、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机制和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公共卫生职责全面落实,创新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发展。落实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5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标准设施和医疗救治体系。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行动,实现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等达标,提高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应急作业能力。加强精神卫生等专业机构建设,建成市精神卫生中心并投入使用,实施县级精神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配齐配强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提高专业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分配改革,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探索建立保障到位、管理科学、分配合理、优绩优酬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各级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联防联控基层基础,逐步建成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承担传染病集中救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病区负压隔离病房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全部建成规范化发热门诊。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效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 .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和物资保障体系。动态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协同联动;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能力,加强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分级分类组建疾控应急队伍。建立三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信息储备等管理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落实医疗保障、政府补助、医疗机构减免等综合保障措施。(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7 .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和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公共卫生现代化信息系统,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实现健康动态监测、自动化预警,提升监测预警功能。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构建覆盖重点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的监测网络,健全多渠道、多点触发的智慧化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分析研判预警能力。将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体系,在全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统一框架下,推动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相关数据协同应用。全面开展以学校为基础的中小学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加强以学校为基础的健康普及教育。将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管理等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机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8 .健全完善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预防控制、医防融合、中西医结合等方面科学研究,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领先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加强市疾控中心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公共卫生临床培训基地,培养医防结合的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疾控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长效机制,稳定疾控队伍。(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 .创新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机制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将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推进内容,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人员交流、业务融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以“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为依托,推进疾控中心、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融合,逐步拓宽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范围,为患者提供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专栏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公共卫生组织体系建设: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明确公共卫生专员,乡镇(街道)明确具体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街道)、村(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公共卫生法制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保障制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行动:实现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标准化。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直接采集数据,多维度分析传染病病例和症状信息数据,实现实时便康监测、自动化预警和科学化、智能化决策辅助功能。精神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成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实施县级精神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传染病医院、县区级公立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并投入使用,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建成感染性疾病科。五、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10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实施新一轮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全面落实区域医疗中心创建,依托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形成优质医疗资源集群。坚持“扶优扶强、示范引领',打造专科知名品牌,创建1075个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特色精品专科),建设4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打造10个具有技术优势、行业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的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推进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双向转化,充分发挥专科品牌引领作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11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指导三级医院加快提高手术科室和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所占比例。持续推进市人民医院与省立医院深度合作,积极推进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市中医院与省中医院合作共建,加快实施一批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切实提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挥市级医院在城市医联体中的牵头作用,支持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持续深化市级医院对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帮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加快补齐专科短板,全面提升诊疗能力。持续推进“六大中心”建设,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开展胸痛、创伤、卒中、重症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癌症救治中心建设。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强化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12 .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专业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信息化建设,做好重点技术、关键环节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同质化、标准化发展。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落实患者安全措施,提高临床路径入组率,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持续改进行业作风,优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做好医患沟通交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布局采血点,组织实施市中心血站血液安全保障项目,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质量安全。加强患者隐私保护,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专栏3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肿瘤科,康复医学科、精神科、血液内科、心血管内科等。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设置市急救指挥中心。合理布局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站点,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以县域为单位,在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基础上,结合服务半径、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增加救护车数量,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95%。“六大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等6大中心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其中,市中医院(东营市胜利医院)、河口区人民医院创建创伤中心。持续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县级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东营区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东营区中心医院改造工程,实施河口区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河口区中医院服务能力达标项目,实施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广饶县人民医院、利津县中心医院、利津县中医院迁建项目等。六、实施卫生人才战略和科技创新13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体制机制,推动人才下沉、资源下沉,扩充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才使用机制,提升人才使用效率。加强县乡人才统筹使用,优化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职称比例,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坚持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并举,造就更多复合型人才。组织实施东营市卫生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遴选市级领军人才35人、青年领军人才50名左右,积极发挥高层次人才在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攻关研究诊治防控中的优势作用。发挥高等院校、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等作用,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项目,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宣传,引导医学毕业生主动到基层工作。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激励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人员竞聘上岗紧密结合,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导向,调动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 .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完善“科卫协同”机制,实施一批卫生健康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及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研究,加强基于社区人群的重大慢病干预研究,争取在精准医疗、中医药等前沿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积极推动研究型医院建设,结合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启动科技示范工程,布局一批示范工程项目,确保产出标志性成果。加快协同创新,参与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平台建设,实现临床科研资源共建共享。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医防协同机制、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和理论创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专栏4人才与科技创新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东营市卫生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遴选卫生健康领域市级领军人才35人左右、青年领军人才50名左右。七、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15 .健全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支持中医类医院科研能力提升,积极推动创新型中医类医院建设项目,健全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药管理体制,进一步构建领导有力、衔接通畅、协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中医药工作有机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事业全局,健全落实适合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强化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合力。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内探索设立中医日间病房。(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16 .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领域科学研究,坚持中医原创思维,注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医药理论研究。鼓励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中药新药及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结合市中医院建设,配套实施一批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规范市中医院发展方向。规范发展“互联网+中医药”建设,完善并发挥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的县域中医医共体效能。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药诊疗设备,打造中医药特色卫生室,推进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8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中医未病先防的健康管理和生活方式,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素养。深入实施“中医中药进万家”活动、“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通过建立优化便民服务平台、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开展智慧中医药服务试点、加强中药药事管理及药材质量控制等,拓展延伸中医药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让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惠及千家万户。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7 .打造中医药医疗、科研、人才、产业和文化高地。大力发展中医类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向中西医结合医院转型。支持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创新研究平台,开展重大疑难疾病攻关研究。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特色优势,不断强化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和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文化公园、特色小镇、特色街区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机制,聚力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加强中医药古籍挖掘整理、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和中医药国际交流。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产业。(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专栏5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市中医院与山东省中医院合作,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及“五个全科化”诊疗模式。创建一批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成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0个、中医药专病特色诊疗基层医疗机构20个。推广应用市域共享中药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国医堂)、中医阁服务能力提档升级。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实施“三经传承”战略,引进、选拔一批中医药急需和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支持国医大师来我市建立传承工作站。新增10名以上东营中医药名医。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工程:挖掘整理中医药文化资源,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中医药生态建设工程:强化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人员。持续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强化中医药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18 .完善老龄事业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要求,健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老龄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健全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友好环境,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教育、老年友好创建活动。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实现覆盖全体居民,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卓有成效。力争10个以上社区创建成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体育局)19 .推进健康老龄化。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积极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专科医院或护理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床位设置和具有康复功能床位建设。推进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做实做优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巩固全省医养结合先行示范市创建成果,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规范,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加大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友好型医疗机构达到90%以上,每个安宁疗护试点县区至少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占比达到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进一步提高。(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20 .优化生育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加强人口监测与形势研判,深化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继续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贯彻落实东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规范,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到2023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2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开展,每个街道都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个。(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专栏6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80%以上,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的比例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满足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生命终末期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健全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供给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推进流动母婴室建设。九、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水平21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妇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妇女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市妇幼保健机构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及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市、县两级均建立1所由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5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水平。